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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通用19篇)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1 申请人: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地址:_市_区_路_号(新校区),_路_号(老校区)法定代表人:_被申请人:_市环境爱护局法定代表人:_职务:局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确定。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化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峻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依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
2、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被申请人称:1.依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的规定,干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干脆排入赣江,是干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干脆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其次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
3、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3.国家环保总局环(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经审理查明:1.被申请人依据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5月21日依据申请人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简表对申请人进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环监费核字(20xx)163号),申请人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复核。6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排污核定复核确定通知书(洪环理复字(20xx)26号
4、)和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申请人对复核确定未提出异议。但申请人认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化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峻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依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间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7月5日,申请人向省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中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5、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确定提出异议。2.申请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干脆排人赣江,是干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申请人在缴纳自来水费的同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供应污水处理的服务义务。本机关认为:1.申请人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干脆排人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肯定影响,对环境资源造成肯定损害,应根据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担当缴纳排污费的责任。2.缴纳污水处理费,仅仅是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其次款规定的可以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两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排污者应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请人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其污水并未
6、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未经处理干脆排人环境,所以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其次条其次款的规定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3.污水排污费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是排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其次款的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根据国家规定向排污者供应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费是一项服务性收费,是以供应服务为前提的收费。从排污费征收运用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来看,凡污水未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干脆向环境排污的,都应担当缴纳污水排污费的责任。4.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xx)108号文件
7、第一款对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5.被申请人是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其收费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申请人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确定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确定:维持被申请人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收费确定。本复议确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
8、如不服本复议确定,可自收到本复议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2 申 请 人:陈炳昌等住 所:厦门市同安区洪塘村被申请人:厦门市环境爱护局住 所:福建省厦门市小学路158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杰,局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行政许可确定不服,于20xx年10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恳求撤销厦环评20xx表48号的批复,重新做出对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不予批准的批复。申请人称,批准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将严峻损害包括
9、申请人在内的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所谓的公众评价完全是供应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一方杜撰的,事实是环评时未听取公众的反对看法。被申请人批复同意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错误,严峻损害申请人利益。被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实施行政许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主体适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精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恳求于法无据。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1日受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已依法向被申请人提交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xx年8月12日,被申请人
10、在厦门市环境爱护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xx年8月14日,被申请人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查。20xx年9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评20xx表48号)。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被申请人供应的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厦门市环境爱护局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门市环境爱护局受理确定书、厦门市环境爱护局网上审批系统公示截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场勘查记录、厦门市环境爱护局送达回证。本机关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其次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其次款以及福
11、建省环保厅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20xx年本)的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具有对本案所涉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许可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的规定,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格式及其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被申
12、请人实施行政许可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适用依据正确。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评20xx表48号),认定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确定如下:维持厦门市环境爱护局于20xx年9月6日作出的关于厦门110KV祥平(新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环评20xx表48号)。如对本复议确定不服,可在本复议确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福建省环境爱护厅20xx年12月14日 行
13、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3 申请人吴×,住山东省xx市xx区。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吴×不服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xx年8月5日对其作出的GANO.371600102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的详细行政行为,于20xx年8月19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xx年8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恳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GANO.3753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的详细行政行为。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xx年2月1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MAB898机动车在经博兴县纯化镇S31
14、9省道与铁路道口时,发觉铁路两侧栏杆为打开状态,并且在左前方有工作人员指挥告知通过,因此,申请人驾驶车辆通过铁路口。20xx年8月5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代码16250)为由,对申请人作出GANO.371600102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申请人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申请人是根据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因此,恳求撤销被申请人的惩罚确定。被申请人答复称,车牌号鲁MAB898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经调取事发监控照片查看,20xx年2月15日,申请人驾驶鲁MAB898机动车在纯化S319省
15、道铁路道口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同时,经查看事发监控照片,未显示有管理人员指挥,因此,申请人所述与事实不符。恳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被申请人的详细行政行为。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1.编号GANO.371600102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复印件一份;2.公安交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调取的车牌号鲁MAB898车辆现场监控照片三张。经审理查明,20xx年2月15日8时57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鲁MAB898机动车在经博兴县纯化镇S31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通过铁路交口时,被设置在该路口的交通违法抓拍设施抓拍到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
16、为。20xx年8月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查询得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遂进行了处理。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代码16250)为由,对申请人作出GANO.3753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申请人不服,20xx年8月19日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五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具有对本辖区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理的法定职权。本案中,被申请人供应的现场抓拍的照片可以认定申请人驾驶车辆通过铁路口时,铁路两侧的栏杆为打开状态,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尽管被申请人供应的抓拍照片中显示在看护房屋的门口有管理人员出
17、现,但从该管理人员的占位和姿态无法证明申请人驾驶车辆通过铁路口时管理人员实施了指挥通行行为,且申请人也没有供应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上述事实,因此不能证明申请人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的状态下驾驶车辆通过铁路口是根据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事实。综上,被申请人作出GANO.3753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的详细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确定:维持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GANO.371600102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惩罚确定书的详细行政行为。申请人如不服本确定,可以自收到本确定书之日
18、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4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年_月_日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恳求_。申请人称:_被申请人称:_经审查查明:_。本机关认为: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确定: _。申请人如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确定书之日起_日内向 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确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年_月_日前履行。)_年_月_日(盖章)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5 申请人:(公民: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被申请
19、人:(名称,地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年_月_日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恳求_。申请人称:_被申请人称:_经审查查明:_。本机关认为: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确定: _。申请人如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确定书之日起_日内向 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确定为最终裁决,请于_年_月_日前履行。)_年_月_日(盖章)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6 申 请 人:于,女,19xx年3月22日诞生,汉族通讯地址:被申请人:xx市环境爱护局法定代表人:吴,局长地址:xx市东路号其次行政中心申请人于认为xx市环境爱护局未在法定时间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
20、定职责,恳求确认该行为违法、要求该局限期根据申请人要求作出书面答复并要求赔偿申请人邮寄费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厅于20xx年3月27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5月4日向我厅提交恳求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厅确定终止行政复议。二xx年五月八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7 申请人:兰,男,x年11月4日生,汉族,律师事务所律师,住x市司法局家属楼。被申请人:xx市司法局,地址:xx市人民北路47号。法定代表人: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赐予其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惩罚,于x年6月24日提起行政复
21、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恳求:撤销十司罚决字1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申请人称:一、该惩罚缺乏事实依据。申请人的母亲在医院非正常死亡后,是亲属亲友自发赶到医院,而与医生发生了一些争吵,申请人只是在场,并且还劝阻亲属哄闹,没有将谁打伤、抓伤(系亲属所为)。二、惩罚缺乏法律依据。律师法对律师在非执业活动中的行为无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仅有权惩罚律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的违反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而无权对律师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三、惩罚严峻违反法律程序。被申请人先将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扣押,7个多月后作出行政惩罚,属于先惩罚后调查。四、惩罚过重和显失公允、
22、公正。申请人最终主动挽回影响,也没有造成严峻后果,停止执业六个月的惩罚过重。对于相类似的事务,有的以行业公开指责的处理方式,却对申请人予以严厉的行政惩罚,明显不公。由于申请人与某些领导发生了争吵,所以在申请人的处理上有很大程度的公报私仇之嫌。被申请人称:一、申请人违法事实清晰。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及申请人本人向x市政法委张副书记写出的关于事务的相识都显示了申请人及其家人殴打他人致伤的事实。申请人到司法局办公室纠缠,大吵大闹之事其本人也是认可的。二、惩罚合法,惩罚得当、公允公正,不存在惩罚过重。申请人在对待医患冲突问题上,实行不正值的方式处理,并造成他人受伤;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
23、不予理解支持,而且心情失控,言语过激,影响了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赐予惩罚,惩罚适当、公允公正,不存在惩罚过重。申请人是在x市局言语过激,被申请人在处理此事时未与申请人发生争吵,不存在公报私仇。三、惩罚程序合法。x市司法局收取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是用于年检,后因投诉而暂缓交付,不是扣押,不存在先惩罚后调查。 被申请人处理程序合法,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的确,其提出异议的理由于法无据,恳求依法维持十司罚决字第l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经审理查明:x年8月上旬,被申请人接到x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反映申请人纠集
24、他人殴打该院医务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状况的投诉后,随即派员与x市司法局绽开联合调查。经调查发觉,x年8月7日下午,申请人的母亲在x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及其亲属和该科医生发生冲突并要求院方赔偿,警方介入后平静了事态。8月8日上午,申请人及其亲属到医院找院方解决时,遇见x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许云帆,质问许为何将人医治死亡并将其打伤。随后,申请人的亲属跑到12楼将正在查房的医生王锐打伤。其他医务人员见此躲藏,不敢上班工作,处于瘫痪状态。院方再次报警。在双方协商处理善后时,又和副院长徐丹生发生冲突将其抓伤,由在场公安人员平静了事态。调查期间,x市司法局对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暂缓年
25、检,申请人到x市司法局领导办公室索要执业证未果,在局领导办公室大吵大闹,言语过激。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身为执业律师,应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德,但在对待医患冲突问题上,实行不正值方式处理,并造成他人受伤,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不予理解支持,而且心情失控,言语过激,影响了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拟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赐予申请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惩罚。x年4月22日,被申请人依申请实行了行政惩罚听证会。x年5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十司罚决字1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赐予申请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
26、行政惩罚。申请人不服,向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另查明,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将此案立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x年1月1 7日,在x市政法委领导的主持下,申请人与受伤医生许云帆、王锐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申请人代表其亲属向受伤医生赔礼致歉,赔偿医疗费及其它损失共计2 l 00余元,目前已执行完毕。以上事实有许云帆、王锐、徐丹生的控诉材料、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申请人书写的关于事务的相识、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关于兰等人扰乱单位秩序及殴打他人一案的调查处理状况及调查笔录、司法局调查报告、xx市司法局调查报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听证笔录予以证明。本机关认为:一、本案认定申请人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
27、有许云帆、王锐、徐丹生医务人员的控诉材料、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和申请人本人书写的关于事务的相识。调解协议书是x市公安机关特地针对案件进行调查后所做,且得到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其关于申请人参加打伤相关医务人员事实认定与关于事务的相识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控诉材料在内容上具有一样性,上述证据可以证明申请人参加打伤医务人员的违法事实。二、依据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规定, 有其他违法或者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严峻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赐予行政惩罚的行为。三、x市局收取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是用于年检,后因案件调
28、查须要确定暂缓年检,性质上不属于行政惩罚行为。四、本案系因医患纠纷引发,申请人作为执业律师,实行不当方式处理,参加打伤医务人员,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严峻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被申请人依据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有关规定,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十司罚决字1号行政惩罚确定基本领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规定,本机关确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惩罚确定。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x年七月二十九日相关学问(一)行
29、政复议确定书的结构行政复议确定书在总体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1、第一部分,即确定书的起先部分,包括确定书的名称、确定书的发文字号、当事人的基本状况。2、其次部分,即确定书的正文部分,包括案件的程序陈述、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被申请人答复的内容、复议机关查明的案件事实、复议机关作出确定的理由、确定的内容等。3、第三部分,即确定书的尾部,包括确定书的效力及当事人诉权的告知、确定书的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的名称及复议机关的盖章等。以下分别对各部分的撰写制作规范加以说明。(二)行政复议确定书第一部分撰写规范1、行政复议确定书的标题为: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确定书。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年
30、份用阿拉伯数字全称标识;并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并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如深府复决1号。3、列明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第一代和其次代公民身份证的号码均统一表述为公民身份号码,下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托付代理人等状况。(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申请人、第三人为公民的,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姓名以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法定证件上记载的姓名为准,有曾用名的应写明曾用名的状况。申请人、第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其名称应以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文件上登记的名称为准。承受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31、的权利而申请复议的或在复议过程中变更名称的,应注明原称并在复议机关查明部分陈述变更状况。被申请人应写明其名称的全称,在复议过程中变更名称的,应注明原称并在复议机关查明部分陈述变更状况。申请人、第三人有外文姓名(名称)且是法定的姓名(名称)的,应引用原文(如有法定中文译名,可注明该译名)。(2)当事人的法定地址申请人、第三人为公民的,其法定地址的列明事项统一表述为住址,写明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明等法定证件上记载的地址。本项应另起一行列明。申请人、第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其法定地址的列明事项统一表述为住址,写明营业执照等法定证件上记载的地址。本项应另起一行列明。被申请人的法定地址为政府有关文
32、件公布确认的被申请人所在地地址。(3)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法定代理人申请人、第三人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的,应列明其法定代理人,写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第三人间的身份关系,法定代理人应为申请人、第三人的监护人。申请人、第三人为法人的,应列明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能够查明的应写明其职务。申请人、第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其负责人姓名,能够查明的应写明其职务。被申请人以政府有关文件公布确认的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4)当事人的托付代理人。申请人、第三人托付代理人进行复议的,应列明其托付代理人,写明托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托付代理人为律师的,写明其姓名,所在律师事
33、务所全称。托付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分行列明,但如是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可以不分行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为两人以上的,应根据上述要求分别列明。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8 申请人:兰,男,x年11月4日生,汉族,律师事务所律师,住x市司法局家属楼。被申请人:xx市司法局,地址:xx市人民北路47号。法定代表人: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赐予其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惩罚,于x年6月24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恳求:撤销十司罚决字1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申请人称:一、该惩罚缺乏事实依据。申请人的母亲在医院非正常死亡后,是亲属亲友自发赶到医院,而与
34、医生发生了一些争吵,申请人只是在场,并且还劝阻亲属哄闹,没有将谁打伤、抓伤(系亲属所为)。二、惩罚缺乏法律依据。律师法对律师在非执业活动中的行为无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仅有权惩罚律师在执业活动过程中的违反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而无权对律师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三、惩罚严峻违反法律程序。被申请人先将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扣押,7个多月后作出行政惩罚,属于先惩罚后调查。四、惩罚过重和显失公允、公正。申请人最终主动挽回影响,也没有造成严峻后果,停止执业六个月的惩罚过重。对于相类似的事务,有的以行业公开指责的处理方式,却对申请人予以严厉的行政惩罚,明显不公。由于申请人与某些领导发生了争吵
35、,所以在申请人的处理上有很大程度的公报私仇之嫌。被申请人称:一、申请人违法事实清晰。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及申请人本人向x市政法委张副书记写出的关于8·7事务的相识都显示了申请人及其家人殴打他人致伤的事实。申请人到司法局办公室纠缠,大吵大闹之事其本人也是认可的。二、惩罚合法,惩罚得当、公允公正,不存在惩罚过重。申请人在对待医患冲突问题上,实行不正值的方式处理,并造成他人受伤;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不予理解支持,而且心情失控,言语过激,影响了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赐予惩罚,惩罚
36、适当、公允公正,不存在惩罚过重。申请人是在x市局言语过激,被申请人在处理此事时未与申请人发生争吵,不存在公报私仇。三、惩罚程序合法。x市司法局收取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是用于年检,后因投诉而暂缓交付,不是扣押,不存在先惩罚后调查。 被申请人处理程序合法,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的确,其提出异议的理由于法无据,恳求依法维持十司罚决字第l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经审理查明:x年8月上旬,被申请人接到x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反映申请人纠集他人殴打该院医务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状况的投诉后,随即派员与x市司法局绽开联合调查。经调查发觉,x年8月7日下午,申请人的母亲在x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
37、及其亲属和该科医生发生冲突并要求院方赔偿,警方介入后平静了事态。8月8日上午,申请人及其亲属到医院找院方解决时,遇见x市人民医院心内科医生许云帆,质问许为何将人医治死亡并将其打伤。随后,申请人的亲属跑到12楼将正在查房的医生王锐打伤。其他医务人员见此躲藏,不敢上班工作,处于瘫痪状态。院方再次报警。在双方协商处理善后时,又和副院长徐丹生发生冲突将其抓伤,由在场公安人员平静了事态。调查期间,x市司法局对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暂缓年检,申请人到x市司法局领导办公室索要执业证未果,在局领导办公室大吵大闹,言语过激。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身为执业律师,应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德,但在对待医患
38、冲突问题上,实行不正值方式处理,并造成他人受伤,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处理,不予理解支持,而且心情失控,言语过激,影响了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拟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赐予申请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惩罚。x年4月22日,被申请人依申请实行了行政惩罚听证会。x年5月6日,被申请人作出十司罚决字1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确定书,赐予申请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惩罚。申请人不服,向省司法厅申请行政复议。另查明,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将此案立为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x年1月1 7日,在x市政法委领导的主持下,申请人与受伤医生许云帆、王
39、锐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申请人代表其亲属向受伤医生赔礼致歉,赔偿医疗费及其它损失共计2 l 00余元,目前已执行完毕。以上事实有许云帆、王锐、徐丹生的控诉材料、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申请人书写的关于8·7事务的相识、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关于兰等人扰乱单位秩序及殴打他人一案的调查处理状况及调查笔录、司法局调查报告、xx市司法局调查报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惩罚听证笔录予以证明。本机关认为:一、本案认定申请人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有许云帆、王锐、徐丹生医务人员的控诉材料、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和申请人本人书写的关于8·7事务的相识。调解协议书是x市公安机关
40、特地针对案件进行调查后所做,且得到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其关于申请人参加打伤相关医务人员事实认定与关于8·7事务的相识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控诉材料在内容上具有一样性,上述证据可以证明申请人参加打伤医务人员的违法事实。二、依据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规定, 有其他违法或者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严峻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属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赐予行政惩罚的行为。三、x市局收取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是用于年检,后因案件调查须要确定暂缓年检,性质上不属于行政惩罚行为。四、本案系因医患纠纷引发,申请人作为执业律师,实行不当方式处理,参加
41、打伤医务人员,有悖于律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严峻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被申请人依据x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惩罚方法第八条有关规定,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十司罚决字1号行政惩罚确定基本领实清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八条规定,本机关确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惩罚确定。对本确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确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9 申请人:师范学院居处:法定代表人:李;职务:院长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号:被申请人:xx市丰泽区环境爱护局法定代表
42、人:陈;职务:局长申请人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确定书(泉丰环费字20xx0000)的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于20xx年5月12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我局本着查明事实、化解冲突的原则,主动沟通、主动协调,行政复议问题得到解决。申请人于20xx年7月8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其次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终止行政复议。xx市环保局20xx年7月11日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10 国食药监复决字 号申请人:(姓名)居处(联系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居处(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托付代理人:(姓名) 居处(联系地址)被申请人:(名称)居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第三人:(姓名/名称) 居处 (联系地址)托付代理人:(姓名) 居处(联系地址)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详细行政行为) ,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恳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称: 行政复议确定书范本 篇11 申请人: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地址:_市高新区创业路925号(新校区),南京东路125号(老校区)法定代表人:_被申请人:_市环境爱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