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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第一章 总就第 1 条为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 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架空电力线路施工的详细情形,制定本规 程;第 2条 本规程适用于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 3563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 可参照执行;第 3 条施工单位可依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形,编制补充规定或实施 细就,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 4 条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需熟识并严格遵守本规程;工人必需熟 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
2、岗 第 5 条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爆压、高处作业、汽车驾驶、机械操作等特 种作业的人员,必需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收回证件、停 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 6 条新进企业的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暂时工、协议工、实习人员)在安排 工作前必需进行公司、工区、班组三级安全训练;民工必需在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讲 解安全留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第 7 条试验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需先制定安全技术措 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 8 条在执行本规程的同
3、时,必需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治理规定;其次章 基本规定第 9 条施工作业必需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已交底的措施,未经技 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第 10 条主要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需进行外 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代大;第 11 条各种锚桩应按技术规定布设,规格和埋深应依据土质经受力运算确定;立锚 桩应有防止上浮或转动的措施;第 12 条施工人员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禁止他人违章作业;第 13 条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工程,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第 14 条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第 15 条进入
4、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必需正确佩戴安全帽;第 16 条施工人员应正确配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第 17 条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 输、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三章工程材料、设备的堆放和保管第 18 条材料、设备应按平面布置的规定堆放;露天堆放场地应平整,并应符合装卸、搬运、消防及防洪的要求;第 19 条器材堆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物件堆放整齐稳固;长大件器材的堆放有防止倾倒的措施;2.器材距铁路中心线不得小于 3m;3.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
5、的地面平整、坚实,杆段下面设支垫,两侧用木楔掩牢,堆放高度不超过三层;4.钢管堆的两侧设立柱,堆放高度不超过 5.水泥堆放的地面垫平,堆放高度不超过1m;12 包;6.线盘放置的地面平整、坚实,滚动方向的前后均掩牢;7.圆木或毛竹堆放高度不超过2m,并有防止滚落的措施;易燃物仓库(油料库)20 15 25 20 第 20 条暂时仓库的建造应遵守以下规定:1.工地及材料站暂时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应遵守表1 的规定;表 1 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m)名称名称永久性建筑暂时仓库木料堆、距离木工房永久性建筑15 25 暂时仓库15 6 15 木料堆、木工房25 15 垛间 2 易燃物仓库(油料2
6、0 15 25 库)2.依据储存物品的特性,采纳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造,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3.结构紧固、牢靠,门窗向外开启;4.不宜建在电力线下方;如需在110kV 及以下电力线下方建造时,应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屋顶采纳耐火材料;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运算弧垂情形 下不小于以下数值:110kV3m 35kV4m 63110kV5m 第 21 条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存放处四周 10m 内严禁明火,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2.严禁沾染油脂;3.严禁与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4.卧放时不宜超过 5 层,立放时有支架固定;5.有瓶帽和两个防震圈;名师归纳总结 - - -
7、 - - - -第 2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6.瓶帽拧紧,气阀朝向一侧;7.严禁靠近热源或在烈日下曝晒;8.存放间设专人治理,并设置“ 严禁烟火” 的标志;第 22 条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班组的存放量一般不超过 5 瓶;超过 5 瓶但不超过单独的存放间,并有一面靠外墙;20 瓶时,应用非燃烧体墙隔成2.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3.存放间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4.存放间通风良好,不受阳光直射,远离高温热源;其邻近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 化碳灭火器,但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5.存放间设专人治理,并
8、在醒目处设置“ 乙炔危急、严禁烟火” 的标志;6.直立放置,并有防止倾倒的措施;7.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存放;第 23 条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容器必需密封;2.库房空气流通,并有专人治理;3.存放处挂警告标志;第 24 条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内,容器必需密封;2.邻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4.存放处设“ 严禁烟火” 的标志;第 25 条工地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有关设施必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部门许可;第 26 条炸药和雷管必需分库存放,并设专人治理;第 27 条班组使用
9、的少量爆破器材暂时存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2.必需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内不得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6.当天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需点清数量,准时退库;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它用;第四章施工用电及工程防火第一节施工用电第 28 条工地和材料站的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布设,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提出用电申请;第 29 条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爱护,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严禁私拉乱接;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10、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 30 条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纳绝缘导线;2.架设牢靠,绝缘良好;3.架设高度不低于 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不低于 第 31 条开关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需安装漏电爱护装置;6m;第 32 条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它金属线代替;第 33 条熔丝熔断后,必需查明缘由、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爱护 罩后方可送电;第 34 条使用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超铭牌使用;2.外壳必需接地或接零;3.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4.严禁一个开关或一
11、个插座接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5.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旧、漏电;6.不得用电源软橡胶电缆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7.严禁湿手接触电源开关;8.工作中断必需切断电源;第 35 条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第 36 条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第 37 条照明灯的开关必需掌握火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第 38 条危急品仓库的照明应使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需装在室外;其次节工程防火第 39 条电气设备邻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 先切断电源;第 40
12、 条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处理严禁焊接与切割;第 41 条在山林、牧区进行施工,必需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动用明火或进行焊接时,必需划定工作范畴,清除易燃杂物,并设专人监护;第 42 条在山林、牧区进行爆炸压接时,应先将药包下方的树干、杂物、干草等易燃 物清除洁净;第 43 条采纳暖棚法养护混凝土基础时,火源不得与易燃物接近,并应设专人看管;第五章高处作业第 44 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畴半径见表 2;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表 2 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畴半径名师归纳总结 - - -
13、 - - - -第 4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25515153030(m)其可能坠落范畴半径2345(m)注: 1.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第 45 条凡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经县级及以上医院鉴 定,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第 46 条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敏捷,穿软底鞋,并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具;第 47 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需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需拴在坚固的构件 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
14、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拴牢;第 48 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 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第 49 条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爱护,手扶的构件必需坚固;第 50 条作业人员上下铁塔应沿脚钉或爬梯攀登;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应增设暂时扶手,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第 51 条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必需使用登杆工具;多人上下同一杆 塔时应逐个进行;严禁利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第 52 条杆塔上应防止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相互照 应、亲密协作;第 53 条在霜冻、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
15、,应实行防滑措施;第 54 条学徒工经专业培训后,可在中级及以上技工指导监护下进行一般性高处作 业;暂时工(经培训、考核具有高处作业合格证的人员除外)严禁高处作业;第 55 条在带电体邻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需满意表 3 的规 定;遇特别情形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需实行牢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表 3 高处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工程1035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33050063110220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2.03.54.05.06.07.0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作业人员的活动范畴与带电体的1.72.02.54.05.06.0距离( m)整
16、 体 组 立 杆 塔 与 带 电 体 的 距 离(m)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杆塔高)第六章工地运输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节机动车运输第 56 条机动车辆运输应按国家道路交通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无证驾驶;车上应配备灭火器;第 57 条运输前应事先对道路进行调查,需要加固整修的道路应准时处理;对路经的险桥、沟坡和坑洼路面等,应在出车前向押运人员交底;第 58 条路面水深超过汽车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在泥泞的坡道或冰雪路面上应缓行,车轮应装防滑链;冬季车辆过冰河时,必需依据
17、当地气候情形和河水冰冻程度打算是否行车,不得盲目过河;第 59 条车辆过渡时,应遵守轮渡安全规定,听从渡口工作人员的指挥;第 60 条载货机动车除押运和装卸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押运和装卸人员必需乘坐在安全位置上;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货物上不得坐人;第 61 条装运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物件重心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样;2.易滚动的物件顺其滚动方向用木楔掩牢并捆绑坚固;3.用超长架装载超长物件时,在其尾部设标志;超长架与车厢固定,物件与超长架及车厢捆绑坚固;4.押运人员应加强途中检查,防止捆绑松动;通过山区或弯道时,防止超长部位与山 坡或行道树碰刮;第 62 条汽车
18、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遵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2.车况必需良好,司机应有安全驾驶体会;3.车辆不得带挂车或由其它车辆拖拽行驶;4.车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遇有火源应绕道行驶;5.运输途中,车辆不得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桥上或建筑物邻近停留;6.押运人员必需乘坐在驾驶室内;车上装载的物品应用帆布遮盖,并设标志;7.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并严禁与其它易燃物品同车运输;第 63 条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瓶帽必需旋紧,轻装轻卸,严禁抛摔和滚碰撞击;2.汽车装运时,一般应横向卧放,头部朝向一侧;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 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 2/3;
19、3.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4.严禁将氧气瓶与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5.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6.车辆应挂有“ 危急品” 标志;第 64 条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取得交通治理部门的载客许可证;2.车厢拦板坚固,拦板高度不低于 3.车上指定安全监护人;1m;4.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拦板上严禁坐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乘车人员应随时逃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第 65 条 在施工车辆不足的情形下,答应同车携带少量炸药(10kg)和
20、雷管( 20个),但应实行防震、防火措施;携带雷管的人必需坐在驾驶室内;第 66 条各类拖拉机挂车不宜做为载人交通工具;如做为载人交通工具,应遵守当地 交通治理部门的规定;挂车连接装置必需坚固,刹车装置必需牢靠;其次节非机动车运输第 67 条非机动车运输应遵守当地交通治理部门的规定;除指定驾车人外,其他人员 不得驾车;第 68 条装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轮和刹车装置必需完好;第 69 条驾车人员应熟识道路状况和装载物件的特性;装载物件绑扎坚固后方可行 车;第 70 条重车在险路、弯路、陡坡或泥泞、冰雪、坑洼道路上行走时,车上人员应下 车步行;第 71 条重车下坡时应掌握车速,不得任其滑行;第
21、 72 条数车同时运输,应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并行和抢道;第 73 条停车时必需把车刹住;第三节水上运输第 74 条船舶运输应遵守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船;第 75 条船工及押运人员应熟识水上运输学问和载物的特性;船只严禁超载;第 76 条装卸笨重物件或大型施工机械应有上级批准的装卸方案;装载时应将其落至 舱底;如需装在舱面上,必需有重物压舱;第 77 条入舱的物件应放置平稳;易滚、易滑和易倒的物件应绑扎坚固;第 78 条装载爆破器材的船舱内不得有电源;与机舱相邻时,应有隔热措施;船上应 配备消防器材;第 79 条用船只接送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乘船人数不得超员;2.在深水
22、航道上行船时,船上必需配备救生设备;3.乘船人员不得将手脚伸出船体,并不得任意在舱外走动;4.乘船人员不得在途中下水;5.上下船的跳板应搭设稳固,并有防滑措施;第 80 条竹、木排的运输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第四节人力运输和装卸第 81 条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山区抬运笨重物件或钢筋混凝土电杆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m,坡度不宜大于 14;第 7 页,共 34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 82 条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设一人指挥,步调一样、同起同落;第 83 条运输用的工器具应坚固
23、牢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仔细检查;第 84 条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第 85 条装卸笨重物件使用的跳板,其厚度应依据材质经运算确定;腐朽、扭纹、破 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材不得做为跳板;跳板搭设坡度不得大于 13;第 86 条用跳板或圆木装卸滚动物件时,应用绳索掌握物体;物件滚落前方严禁有 人;第 87 条钢筋混凝土电杆卸车时,车辆不得停在有坡度的路面上;每卸一根,其余电 杆应掩牢;每卸完一处,剩余电杆绑扎坚固后方可连续运输;第 88 条用滚杠拖运笨重物件时,添放滚杠的人员应站在物件的侧面,并不得戴手 套;遇有松软土质应铺设走道;拖拉钢丝绳的转角内侧严禁有人;第五节机械装卸第 89 条起重机
24、装卸作业,应按国家标准 执行;第 90 条起重机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1.吊件和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2.吊件吊起 10cm 时应暂停,检查制动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连续起吊;3.吊件严禁从人身或驾驶室上空越过;4.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有浮置物;5.起吊速度匀称、平稳,不得突然起落;6.吊挂钢丝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 120 ;7.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 位;8.起重机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9.工作终止后,起重机的各部应复原原状;第 91 条凡属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负责技术人员在场 指导
25、;1.吊件重量达到起重机额定负荷的 95%;2.两台起重机抬吊同一物件;3.起重机在电力线下方或其接近处作业;第 92 条起重场地应平整,并躲开沟、洞或松软土质;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应将支腿支在坚实的地面上;第 93 条埋入地下且深度不明、荷重不明的物件或粘结在一起的物件均不得起吊;第 94 条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第 95 条起重机严禁越过电力线进行作业;在接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 的规定;第 8 页,共 3
26、4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表 4 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 11103563110220330500( kV )最小安全距离1.52.03.54.06.07.08.5(m)第 96 条起吊成堆物件时,应有防止滚动或翻倒的措施;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分层起 吊,每次吊起前,剩余电杆应用木楔掩牢;第 97 条起重机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铭牌规定;第 98 条起重作业应由起重工担任指挥,指挥信号必需清楚、精确;第七章基础工程第一节土石方开挖第 99 条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先清除上山坡浮动土石;2.严
27、禁上、下坡同时撬挖;3.土石滚落下方不得有人,并设专人戒备;4.作业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第 100 条人工开挖基坑时,应事先清除坑口邻近的浮石;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 土石回落伤人;2 时,可由 2 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第 101 条坑底面积超过 2m 第 102 条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第 103 条掏挖桩基础施工前应经土质鉴定;挖掘时,坑上应设监护人;在扩孔范畴内 的地面上不得积累土方;第 104 条掏挖桩基础成型后,应准时浇灌混凝土;否就应实行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第 105 条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 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一般可参
28、照表 5 预留;表 5 各类土质的坡度土质类别砂土、砾土、污泥砂质粘土粘土、黄土坚土坡度(深宽)10.7510.510.310.15第 106 条挖掘泥水坑、流砂坑时,应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常常检查 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第 107 条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第 108 条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拆除挡土板应待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填土同时 进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节爆破作业第 109 条人工向施工作业点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以下规定:1.炸药和雷管必需由爆破
29、员在白天领用;2.炸药和雷管必需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输人员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 15m;3.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4.不得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输雷管;第 110条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第 111条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第 112条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需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第 113 条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 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第 114条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应遵守以下规定:1.孔深在 0.40.6m 时为 0.3m;2.孔深在 0.62.0m 时
30、为孔深的 1/2 以上;3.孔深在 2.0m 以上时,不得少于 1.0m;第 115条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第 116 条切割导爆索、导火索应用锐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爆索;第 117 条 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 1.2m;第 118条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第 119条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第 120 条在基坑内点火应遵守以下规定:1.坑深超过 1.5m 时,上下应使用梯子;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3.坑上设安全监护人;第 12
31、1 条电雷管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放炮器由专人保管,电源由专人掌握,闸刀箱应上锁;2.放炮前严禁将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3.引爆电雷管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长度不得小于安全距离;4.电雷管接线前,其脚线必需短接;5.在强电场严禁使用电雷管;第 122 条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电雷管的接线与引爆必需由同一人担任,严禁2 人操作;第 123 条引爆前必需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除点火人和监护人外,其他人员必 须撤至安全区,并鸣笛警告,确认无人后方可点火;第 124 条 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00m;暴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m;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
32、大 50%;名师归纳总结 第 10 页,共 34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 125 条无盲炮时,从最终一响算起经 5min(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 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需经 20min 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需先将电源 切断并短路、待 5min 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第 126 条处理盲炮时,严禁从炮孔内掏取炸药和雷管;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距盲炮孔不得小于0.3m,距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第 127 条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实行放小炮、放闷炮或在 炮眼上加掩盖物等安全措施;第
33、128 条爆扩桩基础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装药前先检查药包或药条,不得有破裂或密封不良现象;2.使用电雷管引爆;3.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 15m;4.放炮前应事先与屋内人员联系,放开玻璃门窗、挂好窗钩;5.与人身的安全距离:垂直孔和斜孔的顺抛掷方向不小于 小于 20m;40m,斜孔的反抛掷方向不第 129 条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爆破器 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节混凝土基础第 130 条人工平直、切剁钢筋时,打锤人应站在扶剁人的侧面,锤柄应楔塞坚固;第 131 条弯曲钢筋的工作台应设置稳固,扳扣
34、与钢筋应配套;第 132 条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第 133 条模板的支承应使用槽钢或方木;采纳混凝土预制块做承力支柱时,不应多块 叠迭;第 134 条模板支撑应坚固,并应对称布置;高出坑口的加高立柱模板应有防止倾覆的 措施;第 135 条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弯;第 136 条人工搅拌混凝土的平台应搭设稳固、牢靠;第 137 条人工浇筑混凝土应遵守以下规定:1.浇筑混凝土或投放大石块时,必需听从坑内捣固人员的指挥;2.坑口边缘 0.8m 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3.捣固人员不得在模板或撑木上走动;第 138 条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
35、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牢靠;第 139 条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设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 胎代替支架;第 140 条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 得有人;第 141 条用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倒料平台口应设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第 142 条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第 143 条使用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应有防火、防毒措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四节桩式基础第 144 条桩式基础的施工场地应平整
36、,障碍物应清除,地基应满意桩机的荷重;第 145 条作业前应全面检查机电设备,电气绝缘和制动装置必需良好,传动部分应有 防护罩;第 146 条钻机和打桩机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第 147 条打桩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作业人员应听从统一指挥;2.起吊速度匀称,被吊桩的下方严禁有人;3.吊装前应将桩锤提起,并固定牢靠;4.打桩时如发觉反常应停止锤击,检查处理后方可连续作业;5.停止作业或转移桩架时,应将桩锤放至最低位置;第 148 条灌注桩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潜水钻机的电钻应使用封闭式防水电机,接入电机的电缆不得破旧、漏电;2.不得超负荷进钻;3.由专人收放电缆线和进浆胶管;4.接钻杆时,应先
37、停止电钻转动,后提升钻杆;5.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它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工作;第 149 条人力钻孔预埋桩基础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人力钻孔和机动绞磨提土操作应设专人指挥,并亲密协作;2.提升钻杆时,有防止孔口坍塌的安全措施;3.移动钻架和抱杆时,设专人指挥;抱杆暂时拉线由专人掌握;4.操作时作业人员应留意防滑;第五节锚杆基础第 150 条钻机和空压机操作人员与作业负责人之间的通信联络应清楚畅通;第 151 条钻孔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进出风管不得有扭劲,连接必需良好;注油 器及各部螺栓均应紧固牢靠;第 152 条钻机工作中如发生冲击声或机械运转反常时,必需立刻停机检查;第 153 条
38、装拆钻杆时,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躲开风马达回转机和滑轮箱;第 154 条风管掌握阀操作架应加装挡风护板,并应设置在上风向;第 155 条吹气清洗风管时,风管端口严禁对人;第六节 预制基础第 156条用人力在坑内安装预制构件,应用滑杠和绳索溜放,不得直接将其翻入坑内;第 157 条吊装预制构件应遵守以下规定:1.工器具和预埋吊环在使用前进行检查;2.抱杆根部视土质情形与坑口保持适当距离,并实行防止抱杆倾倒及坑口塌落的措 施;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吊件设掌握绳;吊件接近坑口时,坑内不得有人;4.作业人
39、员不得随吊件上下;5.坑内预制构件吊起找正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吊件侧面;第八章 杆塔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158 条组立杆塔应设安全监护人;第 159 条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第 160 条组立铁塔时,应准时拧紧塔腿地脚螺栓,其垫片规格必需符合设计规定;第 161 条组立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第 162 条 作业现场除必要的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离开杆塔高度的 1.2 倍距离以外;第 163 条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严禁有人;第 164 条使用卧式地锚时,地锚套引出方向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向应一样;第 165 条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第 166 条组
40、立的杆塔不得用暂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暂时拉线实行安全措 施;第 167 条暂时拉线必需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 统一指挥;严禁采纳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暂时拉线的做法;第 168 条调整杆塔倾斜或弯曲时,应依据需要增设暂时拉线;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暂时拉线;第 169 条拆除受力构件必需事先实行补强措施;其次节排杆第 170 条排杆处地势不平或土质松软,应先平整或支垫坚实,必要时应用绳索锚固;第 171 条杆段应支垫两点,支垫处两侧应用木楔掩牢;第 172 条滚动杆段时应统一行动,滚动前方不得有人;杆段顺向移动时,应随时将支 垫处用木楔掩牢;第 17
41、3条用棍、杠撬拨杆段时,应防止滑脱伤人;不得用铁撬棍插入预埋孔转动杆身;第三节焊接第 174 条焊接人员作业时应着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第 175 条作业点四周 5m 内的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洁净;第 176 条对两端封闭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应先在其一端凿排气孔,然后施焊;第 177 条高处焊接作业除应遵守本规程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仍应遵守以下规定:1.焊接人员不得携带电焊软橡胶电缆或气焊软管登高;2.软橡胶电缆或软管应在无电源或无气源情形下用绳索吊送;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和协作;第
42、 178 条电焊机的接地必需牢靠,其露裸的导电部分必需装设防护罩;电焊机露天放 置应挑选干燥场所,并加防雨罩;第 179 条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需绝缘良好;二次侧出线端接触点连接螺栓应拧 紧;第 180 条电焊把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焊钳应能夹紧焊条,钳柄应具有绝缘、隔热功 能;第 181 条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时,必需切断电源;第 182 条工作终止后必需切断电源,检查工作场所及其四周,确认无起火危急后方可 离开;第 183 条气瓶严禁烈日曝晒;乙炔气瓶应有固定措施,严禁卧放使用;第 184 条气瓶必需装设专用减压器,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第 185 条瓶阀冻结时
43、,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浸 第 186 条乙炔管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40热水的棉布解冻;第 187 条焊接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距离一般应大于 10m;第 188条气瓶内的气体不得用完;氧气瓶应留有不小于5m;气瓶距明火不得小于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需留有不低于表6规定的剩余压力;表 6 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环境温度001515252540()剩余压力( MPa)(kgf/cm 2)0.05 0.1 0.2 0.3 ( 0.5)(1.0)(2.0)(3.0)第 189 条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氧气软管与乙炔软管严禁混用;软 管连接处应用专用
44、卡子卡紧或用软金属丝扎紧;第 190 条软管不得横跨交通要道或将重物压在其上;第 191 条软管产生鼓包、裂纹、漏气等现象应切除或更换,不得采纳贴补或包缠等方 法处理;第 192 条软管内有积水应排出后使用;严禁用氧气吹通乙炔软管;第 193 条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 关闭供气阀门,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方法处理;第 194 条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人;熄火时次序相反;发生 回火或爆鸣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第四节地面组装第 195 条组装场地应平整,障碍物应清除;第 196 条在成堆的角钢中选料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强行抽拉;第 197 条组装断面宽大的塔身时,在直立的构件未连接坚固前,应实行暂时固定措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3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施;第 198 条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第 199 条传递小型工具或材料不得抛掷;第 200 条分片组装铁塔时,带铁应能自由活动,螺帽应出扣;自由端朝上时,应绑扎坚固;第五节杆塔分解组立第 201 条吊装方案和现场布置应符合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工器具不得超载使用;第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