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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环境爱护部机关“ 三定” 实施方案 2022-10-30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环境爱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 发202273 号),制定环境爱护部机关“ 三定” 实施方案如下;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 1、加强环境爱护综合和谐、参与宏观决策职责;2、加强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组织编制职责;3、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组织制定职责;4、注意从源头预防污染,加强规划环评职责;5、加强环境标准的组织制定职责;6、加强分析环境形势和参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职责;7、加强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治理和考核职责;8、加强对环境质
2、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9、加强民用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工程的安全监管职责;10、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职责;11、加强农村环境爱护职责;12、加强环境宣扬训练职责;13、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治理职责;(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全国环境治理体系认证的治理职责;2、取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等与企业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下放的职责1、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2、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调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
3、文件审批权限;3、将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海疆、危急废物和土壤等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以及水、大气、噪声、海洋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托付给有关直属单位;4、将部机关公务接待服务及基本建设、政府选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详细工作托付给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执行;5、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环境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托付给有关直属单位;6、将人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服务工作托付给有关直属单位;7、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有关直属单位;8、将总量掌握方案及指标拟订、减排数据汇总分析、环境容量测算
4、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拟定中的技术工作托付给有关直属单位;9、将环境统计的汇总分析,以及环境统计年报、统计报告的起草工作托付给环境监测总站;10、将国控污染源日常监督、国家审批建设工程的“ 三同时” 现场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的技术性工作托付给环境爱护督查中心;11、将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监督治理的技术支持和日常详细工作托付给有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二、主要职责与机构设置(一)办公厅;1、主要职责负责部机关政务综合和谐和监督检查;帮助部领导组织和谐部机关日常工作,和谐部领导公务活动;和谐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公务活动;拟定部机关工作制度
5、并监督执行;负责部机关值班和部领导秘书工作;负责部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消防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工作,并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位和地方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党中心、国务院和部组织召开的综合性环 境爱护会议的组织和谐和有部领导出席的全国环境爱护专业性会议的方案审核与指导;起 草全国环境爱护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审核以部名义对外发布的 公报及重要文献;组织开展和和谐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组织编报政务信息专报;组织
6、开展重要环保政务督查,承办中办、国办及中心有关部门的联合督查工作;负责部机 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指导环境爱护系统信访 工作;归口治理环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参与建设并组织治理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公务 接待工作;2、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8 个内设机构;(1)总值班室(保卫处)承担部机关值班、印章刻制治理以及安全、保卫、消防和来访公务接洽工作;编报部 值班信息;指导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治理部机关工作证件和车证;联 系部机关后勤工作;(2)部长办公室(简称部长办)承担部领导秘书工作;和谐部领导公务活动;和谐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公务活 动;
7、承担部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和谐与治理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承担部长专 题会议的组织和谐和纪要的起草;督查部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情形;编发部昨日情形;(3)综合处承担厅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联系机关各部门综合处 或办公室;承担部务会议、部常务会议的组织和谐和纪要的起草;(4)文秘档案处(保密处)(简称文档处)承担部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使用、机要、保密等治理工作;指导和治理部机 关公文运转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公文、保密工作;指导环境爱护系统档案工 作;(5)信息化办公室(简称信息
8、办)拟订和组织实施信息化规划、方案;承担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化治理工 作;参与建设并组织治理全国环境信息网;指导环境爱护系统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 化和电子公文远程传输使用工作;(6)讨论室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起草全国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起草部工作方案和总结;审 核重要文件和讲话材料;组织开展重大专题性调研;编报政务信息专报,指导环境爱护系 统政务信息工作;(7)政务督查室(简称督查室)承担部机关政务督查工作;督促检查部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环境爱护重 大部署
9、及部重点工作的情形;和谐组织开展环保政务督查活动;组织并督查人大建议、政 协提案的办理工作;(8)信访办公室(简称信访办)拟订信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部机关信访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分 办、督办信访事项;承担信访统计、分析工作,编写月报;指导环境爱护系统信访工作;(二)规划财务司(简称规财司);1、职责划转(1)将有关总量掌握、环境统计职责划出,交给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司;(2)将组织编制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职责划出,交给环境监测司;2、主要职责负责环境爱护方面的区划、规划编制和基础才能建设;拟定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爱护 规划、投资、经费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治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部
10、门规章、制度,并 监督执行;参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进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综合性环境功 能区划和环境爱护规划,审核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爱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爱护目标 责任制;组织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爱护内容;负责提出环境爱护领 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支配的看法,审批、申报国家规划内和年度 方案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并协作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重大 环境爱护工程、才能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工程等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治理工作;审核派出机 构、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才能建设;组织和谐相关固定资产投资
11、工程竣工验收;治理并监督基本建设、政府选购(招投标)工 作;治理环保工程进出口减免税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批复预决算;负责国库集中 支付、国有资产、住房制度改革等治理工作;承担部机关财务治理、各项经费会计核算和 资产治理工作;审核报批环境爱护系统收费工程和标准;负责归口联系西部开发、中部地 区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扶贫、治乱减负等工作;负责环境爱护经济体制改革工 作;组织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组织编制利用外资方案;负责绩效考评和内部审计 工作;3、内设机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依据上述职责,
12、设 6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审核报批环境爱护系统各类收费工程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环境爱护系统利用外资方案;联系西部开发等专项相关工作;承担环境爱护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2)规划区划处(简称规划处)参与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拟订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爱护规划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评估、考核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爱护规划;审核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爱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爱护目标责任制;(3)预算处拟订预决算治理、经费治
13、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报、审核汇总、批复预决算;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治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和谐中心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非税收入等治理工作;(4)投资处提出和和谐环境爱护领域国家投资方向、规模和渠道;审批和申报国家规划内相关工程及年度投资方案;组织实施和监督治理国家重大环境爱护工程、才能建设工程和基本建设工程;治理并监督政府选购工作;(5)财务处拟订部机关财务、资金治理内部掌握、国有资产治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部机关财务、资产治理和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治理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6)内部审计办公
14、室(简称内审室)拟订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联系审计署开展审计工作;承担部机关及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三)政策法规司(简称政法司);1、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爱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经济政策等基本制度;拟定国家环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爱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拟定环境爱护立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 定环境爱护综合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归口治理环境爱护专业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的和谐、审核与报批工作;组织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各部门 发送我部
15、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看法;负责环境爱护法律、行政 法规与部门规章的说明工作;组织环境爱护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指导环境 爱护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司法机关有关环境犯罪刑事案件审理和有关环境爱护司法解 释制定的协作工作;组织拟定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界定标准和 技术方法;指导和监督环境爱护依法行政;指导全国环境爱护普法工作;牵头组织推动环 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参与制定财政、税收、贸易、信贷、证券、保险、价格、收费等 领域的环境经济政策;组织拟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艺、设备名录,以及国家环 保勉励的产品、工艺、设备名录等环境爱护综合名录;
16、组织环境政策、行政法规的后评 估;指导和督促地方环境经济政策工作;归口治理国际公约的国内立法配套工作;2、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4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2)法规处拟订环境爱护立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爱护综合性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承担环境爱护部门规章备案工作;归口治理环境爱护专业性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和谐、审核与报批工作;组织对发送我部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提出环境 影响方面的看法;承担部机关带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17、组织环境爱护法规的 后评估工作;治理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立法配套工作;(3)环境政策处(简称政策处)拟订国家环境爱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参与制定环境经济政策;组织拟订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艺、设备名录及国家环保勉励的产品、工艺、设备名录等环 保综合名录;组织环境政策的后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地方环境经济政策工作;组织推动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4)行政复议处(简称复议处)组织办理环境行政复议案件;组织部环境爱护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环境案 件审理和司法说明制定的协作工作;组织拟订案件审理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界定标准和技 术方法;承担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说明工作;指导全国
18、环境爱护普法工作;指导 和监督环境爱护依法行政;指导环境爱护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行政体制与人事司(简称人事司);1、主要职责负责环境爱护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行政体制机制,提高整 体才能;承担部机关公务员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治理工作;拟 定机构编制、干部治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 职务评聘、驻外人员和出国留学、培训、拜访学者
19、选派等治理工作;组织全国环境爱护行 政表彰;承担环境爱护行政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环境爱护系统机构改革与人事治理工 作;帮助部党组对环境爱护系统领导干部实行双重治理;帮助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环境 爱护政绩考核工作;归口治理环境爱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职(执)业资格工 作和证书审核发放;2、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6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承担部机关干部兼职管 理;办理部机关和有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治审查;(2)行政体制改革处(简称体改处)组织
20、开展环境爱护行政治理体制改革;拟订机构编制治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机构编制治理工作;指导环境爱护系统机构改革工作;(3)干部一处拟订部机关(含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干部治理规章、制度,并 组织实施;承担部机关公务员和干部治理工作;承担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和干部挂职锤炼、京外调(迁)入人员审核备案、驻外人员选配等工作;承担干部档案治理;(4)干部二处拟订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干部治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派出机构、直属单 位领导干部治理工作和中层干部备案审批;承担省级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双重 治理工作;帮助开展环境爱护政绩考核工作;指导派出
21、机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5)人力资源处(培训治理处)(简称人才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拟订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社会保险 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环境爱护人才战略和干部培训规划;承担部机关干部劳 动工资治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治理和证书审核发放;组织行政表彰工 作;组织京内直属单位应届毕业生接收方案审核和指标报批;承担引智和留学人员、拜访 学者治理工作;审核机关各部门业务培训方案;承办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组织 开展地市级局长
22、岗位培训工作;归口治理出国培训;承担环境爱护系统人员出国进修培训 选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培训工作;(6)干部监督处拟订部干部监督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干部监督工作;承担部领导批示的群众 来信举报核查工作;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进行监督;参与部巡察相关工 作;(五)科技标准司(简称科技司);1、职责划转将环境监测治理职责划出,交给环境监测司;2、主要职责负责环境爱护科学技术进展、技术进步;组织拟定环境爱护科技政策、规划、方案;组织环境爱护重大科技攻关,组织环境爱护重大技术工程示范;组织开展环境爱护重大科 技问题讨论和新型环境问题风险评估;和谐和组织实施“ 国家水体污染掌握与治理”
23、等国 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治理环境爱护科技成果;指导直属单位的科技工作;负责环境爱护 科技体制改革;组织建立部级重点试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组织拟定并发布各类国家环境 基准、环境爱护标准、技术规范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负责地方环境爱护标预备案工作;推动国家环境技术治理体系建设;治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建立环境爱护设施运营单位资 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进展、绿色消费和政府绿色选购 等相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和谐工作;组织治理环境与人体健康有关工作;负责 国家环境询问委员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3、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5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
24、、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承担国家环境询问委员 会和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2)环境科技进展处(简称科技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拟订国家环境爱护科技进展政策、规划与方案;治理环境爱护科研工程和科技成果;指导直属单位科技工作;承担环境爱护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部级重点试验 室建设规划;承担国际科技合作工程选题与立项并指导实施;承担部牵头的国家科技重大 专项联络和组织治理工作;(3)环境标准治理处(
25、简称标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爱护标准规划、方案、治理方法;治理环境爱护标准拟订工 作;承担地方环境爱护标预备案工作;指导地方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审查、和谐工作;归口世贸组织技术贸易措施通报及世界车辆法规和谐论坛和国际标准化 组织有关专业委员会联系工作,承担国内有关环境标准专业委员会和标准技术支持单位管 理、指导和和谐工作;(4)环境技术指导处(简称技术处)推动国家环境爱护技术治理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部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规划;治理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建立环境爱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制度;承担环境爱护重大技 术工程示范工作;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进展、绿色
26、消费和政府绿色 选购等工作;(5)环境健康治理处(气候变化应对处)(简称环境健康处)拟订环境与人体健康规划、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组织开展环境与人体健康问题 相关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和谐工作;和谐和联系国家气候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司(简称总量司);1、职责划转(1)将原规划与财务司有关总量掌握、环境统计职责划入总量司;(2)将原污染掌握司有关总量掌握、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职责划入总量司;2、主要职责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 计政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测算并确定重点区域、流 域、海疆的
27、环境容量;组织编制总量掌握方案;提出实施总量掌握的污染物名称、总量控 制的数量及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企业的掌握指标;监督治理纳入国家总量控 制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责 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工程的总量指标;负责核准节 能减排财政和价格补贴;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 和统计报告;组织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4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
28、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总 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台帐;组织开展总量减排核查 工作;(2)水污染物总量掌握处(简称水总量处)拟订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掌握 方案及年度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核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情形;审核新增 水污染物排放工程总量指标;负责水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3)大气污染物总量掌握处(简称大气总量处)拟订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要大气
29、污染物总量 掌握方案和年度减排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核定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形;审核新增大 气污染物排放工程总量指标;负责大气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4)统计处拟订环境统计治理制度;组织编制环境统计规划与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污染源普 查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七)环境影响评判司(简称环评司);1、职责划转将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等涉核与辐射工程的环境影响评判职责划出,交给核安全治理 司;2、主要职责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掌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拟订环境影响评判政策、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拟定环境影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和分级审批规定;负责对重 大
30、进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方案和重要产业、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影响评判;按国家规定 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判;负责审批涉核与辐射以外建设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判文件;负责审批海岸工程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文件,并负责海洋工程建 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文件备案;负责国家审批的建设工程竣工环境爱护验收;负责环境影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响评判机构资质治理;汇总提出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环 境影响后评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3、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6
31、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拟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 评判资质治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机构资质治理工作;承担涉核与辐射工程以外属于行政许可的环境影响评判文件的受理和审批督办工作;(2)规划环境影响评判处(简称规划环评处)拟订规划环境影响评判政策、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导就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 规划环境影响评判工作;组织对国家重大进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按国家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判文件;指
32、导和和谐 地方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判的审查工作;(3)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一处(简称工程环评一处)拟订火电、电网、冶金、有色、机械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政策、法规、规章、规 范和技术导就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审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 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分级审批规定;组织和指导东北、华北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专项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判工作;(4)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二处(简称工程环评二处)拟订化工、石化、轻工、医药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政策、法规、规章、规范和技 术导就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审核工作,承担海洋工程建设工 程环境影响评判文件备案;拟订建设工程
33、环境影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组织和指导华东、华南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判工作;(5)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三处(简称工程环评三处)拟订交通、煤炭、石油、自然气、水电等资源开发类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政策、法 规、规章、规范和技术导就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行业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判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西南、西北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判工作;(6)建设工程环境爱护验收治理处(简称验收处)拟订建设工程竣工环境爱护验收政策、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和谐国家审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的
34、建设工程竣工环境爱护验收,并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影响后评判和建设工 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八)环境监测司(简称监测司);1、职责划转(1)将原规划与财务司组织编制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职责划入监测司;(2)将科技司环境监测治理职责划入监测司;(3)将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的监测行政治理职责划入监测司;2、主要职责负责环境监测治理和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拟订环境监测的政策、规 划、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环境监测质量治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组织拟订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参与建设并组织治理国家环境监测网;组织 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
35、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 调查评估、猜测预警;和谐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 告制度;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编制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导全国环 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3、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4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拟订环境监测的法规、规章、制度、环境监测进展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参与建 设国家环境监测网;和谐指导其他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环境质量监测处组织治理国家环境
36、监测网;组织实施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环保专项调查监测;建立和 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 书;(3)污染源监测处建立污染源监测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 监测;承担有关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监测治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4)监测质量治理处建立环境监测质量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技术规范;指 导全国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九)污染防治司(简称污防司);1、职责划转(1)将有关总量掌握、排污许可证和
37、排污权交易职责划出,交给总量司;(2)将限期治理职责划出,交给环境监察局;2、主要职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治理和环境形势分析讨论;拟订水体、大气、城区土地、噪 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国环境形势综合分析;拟定水、大气、噪 声与海洋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疆、地 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 督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爱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国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负责新定
38、型车辆发动机和车辆的环保型式核准,建立在 用车以及油品监督治理制度;指导、和谐和监督海洋环境爱护工作;监督治理海岸工程、陆源污染、拆船等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危急废物经营许可证、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危急废物出口核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治理登 记、审批及监督治理;组织危急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负责企 业上市和上市企业再融资的环境爱护核查工作;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参与拟定 国家限制和剔除的生产才能、工艺和产品名录,拟订重点行业国家产业政策等,提出产业 市场准入的污染防治指标体系;监督治理城区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有关国际环境公约
39、的国内履约工作;3、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7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组织企业上市和上市企 业再融资的环境爱护核查、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国家限制和剔除的生产能 力、工艺和产品名录及有关国家产业政策;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爱护处(简称饮用水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拟订水环境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爱护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
40、准、规范及水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饮用水、地下水、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 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爱护与湖泊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国水 环境形势综合分析;承担水污染防治其他综合性工作;(3)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处(简称大气处)拟订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城市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承担大气、光、恶臭、噪声、机动车污染防治和相关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大气环境形势综合分 析;(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处(简称流域处)组织拟订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长江(含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
41、、珠江、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和跨国界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跨省(国)界河流水质考核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查重点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国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5)海洋污染防治处(简称海洋处)指导、和谐和监督海洋环境爱护工作;拟订国家海洋环境爱护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拟订国家重点海疆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近岸海疆环 境功能区划;监督海岸工程和滨海重污染行业海洋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全国海洋环境形势 综合分析;(6)固体废物治理处(简称固体处)拟订固体废物、危急废物、进口废物治理及城区土地污染防治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目录
42、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危急废物治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 织开展危急废物申报登记;承担固体废物进口许可、出口核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子 废物、污泥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污染防治;(7)化学品环境治理处(简称化学品处)拟订化学品环境治理的规划、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目录并监督实 施;组织化学品环境风险评判追踪;挑选和公布重点掌握的化学品目录;承担化学品进出 口、新化学物质登记;组织日遗化武处理全过程环境监督治理;(十)自然生态爱护司(生物多样性爱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办公室)(简称 生态司);1、主要职责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43、 - - - - - - - - 负责指导、和谐、监督生态爱护工作;拟订生态爱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 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和谐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爱护工作;组织编 制国家级自然爱护区建设规划,并提出新建和调整的各类国家级自然爱护区审批建议;指 导、和谐、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爱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爱护工作;组织开展 全国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 和生态破坏复原工作;和谐和监督野生动植物爱护、湿地环境爱护、荒漠化防治和珍稀濒 危物种进出口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爱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 生物安全治理
44、工作;负责有关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组织和谐农村环境爱护工 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治理农村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办公室工作;2、内设机构依据上述职责,设 5 个内设机构;(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治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方案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和谐工作;拟订生态爱护规划、法 规、规章,并监督执行;拟订生态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示范建设;(2)农村环境爱护处(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处)(简称农村处)拟订农村生态环境爱护和农村土壤(包括耕地、山地、林地、湿地、矿区等
45、)污染防 治政策、规划、法规、标准、规范及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和谐有机食品进展工作;指导 全国生态农业建设;(3)生态功能爱护处(简称生态功能处)拟订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爱护区和生态脆弱区建设与治理的政策、规划、法规、标准,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评估;和谐和监督湿地环境爱护、荒漠化防治工 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生态环境爱护工作;参与监督指导旅行生态环境爱护工 作;(4)自然爱护区治理处(简称爱护区处)拟订自然爱护区建设和治理的政策、规划、法规、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新建和调 整各类国家级自然爱护区的
46、评审工作;指导、和谐、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爱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爱护工作;组织推动国家公园建设;(5)生物多样性爱护处(生物安全治理处)(简称生物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22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拟订生物多样性爱护、生物物种资源和生物安全治理的政策、规划、法规、标准,并 监督执行;承担全国转基因生物、外来入侵物种、微生物环境安全、生物环保新技术管 理;承担有关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承担国家生物安全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一)核安全治理司(辐射安全治理司)(简称核安全司);1、职责划转将原环境影响评判治理司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等涉核与辐射工程的环境影响评判职责划 入核安全司;2、主要职责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治理;拟定核安全、辐射安全、电磁辐射、辐射环境保 护、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有关的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标准和规 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核设施核安全、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爱护工作的统一监督治理;负 责核安全设备的许可、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治理,负责进口核安全设 备的安全检验;负责核材料管制与实物爱护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