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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the technology standard of forest fire protection engineeringLYJ127-91编制部门:黑龙江省林业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化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主要起草人:崔安忠孙振昆何悟非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森林防火工程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条件。为了提高森林防火的工程质量,加快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 森林防火工程主要包括:了望、阻隔、预测预报、通信、道路、检查站(哨)、防火机场、防火站等工程。第1.0.
2、3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第1.0.4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适合我国国情,工程项目的选定应从实际需要出发,技术措施科学、经济、适用。第1.0.5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改善森林环境,发展林业为目的。第1.0.6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第1.0.7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应以国家森林火险区划为依据,在工程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第1.0.8条 防火机场工程,按国家林业部颁发的护林防火机场工程技术标准(LYJ116-87)执行。第1.0.9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
3、,除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 第2.0.1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即编制林区的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是实施林区防火工程建设的依据,一切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均应在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止进行。 第2.0.2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的对象为县、林业局、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划单元为林班、施业区、或经营区、自然沟系等。第2.0.3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1.布设了望塔(台)(位置、结构),.2.规划林火阻隔网络;3.选定林火气象预测预报站(点);4.选定防火通信类
4、型与通信网(站);5.规划防火道路;6.选定防火机场和直升飞机加油站、机降点;7.选定防火站和防火检查站(哨)位置;8.规划防火用各类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室.、宿舍、站房、车库、仓(油)库等的建设规模、结构和工程数量等。 第2.0.4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工程布局必须合理,紧密关联的工程应保证防火工作迅速、准确、连贯正常地运行。其它单项工程应相互协调,保证工程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以达到全面设防,积极消灭的目的。第2.0.5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必须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以本区的地形地势,气象,可燃物类型、分布,火源种类、频度,火灾发生率、燃烧率,交通条件和扑救能力等为基本依据第2.0.6条
5、 各种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以提高防火效率, 增强防火能力,有利于防火管理为准则。第2.0.7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基本要求 一、工程体系完整,布局严密,技术措施可靠, 二、目标明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 三、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四.、全面设防,分区控制,科学治理,有利于防火灭火。 第2.0.8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和现有设施,新增设施应技术先进、经济、适用。 第2.0.9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充分考虑林区的其它经营活动及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以保持防火工程设施的相对稳定。 第2.0.10条 森林火防工程建设规划,可与森林经理调查或森林经营方案的制定同时进行。一
6、般应在森林经理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上编制森林防火工程整体建设方案。 第2.0.11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中的火险区划指标按国家火险区划际准规定执行。 第2.0.12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的规划期限一般分为5年和10年。 第2.0.13条 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应提交防火工程建设方案(文字说明和图表等资料)。第三章 森林防火了望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3.1.1条 防火了望工程包括了望塔、台是森林防火的主要工程设施,林地连接成片、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或不足5000公顷而实际需要的,均应建改防火了望工程。第3.1.2条 防火了望工程建设必须从全局出发,坚持工程建设的整体性和长期性,以提高工程效
7、益,扩大了望视野,增强了望效果为目的。对面积较大。地形复杂、单点了望不能满足需要的地区,应组建了望网第3.1.3条 防火了望工程必须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工程设施应结构简单,坚固耐用。第3.1.4条 防火了望工程必须根据防护要求和地区条件,因地制宜地选定。工程建设应效果好。作用大、适应性强、便于施工。安全可靠。 第3.1.5条 防火了望网(点)应有最佳的控制范围,对了望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和了望对象,应清晰可见。第二节 了望塔(台)位置选设第3.2.1条 了望塔的位置应在这个整个布局的基础上进行选定,其选设条件:一、地势较高,最好是突起的山岗或高地;二、视野宽阔
8、,通视条件好;三、不受其他干扰或自然灾害的危害;四、尽可能靠近居民村屯或生产场点和道路。第3.2.2条 防火了望塔的设置密度,应根据地形地势,森林分布,观测方法和可见度等条件确定。目视加简单仪器(望远镜)观测,一般了望半径1020公里。如采用较先进的仪器观测,观测半径应根据设备性能确定。第3.2.3条 防火了望塔之间的视线应相互交错衔接,其重复观测部分不小于1/3。防火了望塔群体控制区内不应有盲区。第3.2.4条 防火了望塔的结构类型,一般应采用永久性钢结构或砖石结构。第3.2.5条 防火了望塔的建造可根据条件选定方形桁架、角形桁架、或方(园)柱体、方(园,)锥体等形式。升降系统一般应采用内阶
9、梯式或自动升降式。阶梯应以折升式为宜。第3.2.6条 防火了望塔高度,一般应根据地势和林木生长高度及控制范围等条件确定。平缓地区,塔上了望室必须高出周围最高树冠,高出部分不得小于2米。丘陵山区塔的高度一般为1026米。突起的高山顶端,无视线障碍的地方,可不设塔架或塔身,只建了望室即可。中、幼龄林了望塔的架设高度应按成熟林架设塔高度考虑。第3.2.7条 防火了望塔应配有工作人员食宿室、仓库等设施。食宿室和仓库等如与了望塔分建时,距离宜近不宜远,一般不应超过100米。第3.2.8条 全方位观测的了望塔应尽量改在林地中心或控制区的中心。单方位观测的了望塔应尽量避免逆光观测。第3.2.9条 大面积人工
10、林或飞播林区,也应根据林木生长情况、林地自然环境和森林火险等级条件,有重点的建立地面了望网点。第3.2.10条 防火了望塔应远离高压输电线路。最短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00米。第三节 工程标准第3.3.1条 防火了望塔为钢结构的应由塔基、塔座、塔架、了望室、升降系统(阶梯或升降机)、配重系统、安全系统、避雷系统安全系统分组成,砖石结构的应由塔墓、塔身、了望室、上下系统(阶梯、阶梯平台、阶梯栏杆等)、安全系统(护栏、扶手等)、避雷系统等部分组成。第3.3.2条 塔基周围应保证有足够的覆盖土层。塔基土或石层应具有一定强度和稳定性,如遇土质不良,应握出特殊处理方案。第3.3.3条 钢结构了望塔,必须结构
11、合理,部件组合严密连接牢固可靠。第3.3.4条 钢架塔身应采用定型分节、角钢接联接的装配方式,每节高度一般不大于4米。第3.3.5条 了望室应结构简单、体轻、坚固耐用.室壁宜采用钢架轻型墙板,四周通视。室内净空不应越过2.2米;室内面积26平方米为宜。第3.3.6条 了望室的承载力每平方米不得小于150公斤。第3.3.7条 了望室外设有了望平台的,平台宽度不应小于0.8米,平台外缘应设有牢固的防护栏杆。 第3.3.8条 了望塔升降系统,凡采用自动升降的,应配有电源或配重设施;采用阶梯式的,应分层次,一般层高不应大于4米。阶梯宽度.钢结构不小于0.5米砖石结构不小于0.8米;梯节间应设有休息台。
12、阶梯应设有扶手栏杆。第3.3.9条 钢结构的了望塔,应设有安全拉线。安全拉线必需沿塔体对角设置,拉线仰角不得大于45。拉线基础必须牢固.四角拉力必须相等。 第3.3.10条 防火了望塔必须设有避雷装置。避雷设备应技术可靠,安全适用。接地电阻最大不得超过10欧姆,超过时应提出安全措施和补救方案。 第3.3.11条 避雷装置的接地引线与避雷针之间必须紧密衔接,不允许有脱离断裂现象。接地引线必须留有0.5米左右的余量。第3.3.12条 避雷接地装置,在地面应有明显标志,装置上部必须保持0.81.0米的覆盖土层, 覆土后的地表不得低于周围地面。 第四章 林火阻隔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4.1.1条 林火
13、阻隔工程必须以防止和阻截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减少火灾损失、提高林区防火控制能力为目的。 第4.1.2条 林火阻隔工程必须保护森林,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尽量不破坏自然环境,少占用林地面积,不降低林地质量。 第4.1.3条 林火阻隔工程必须考虑林区地势、地物特点,充分利用河流、山脊、道路(公路、铁路)、沟壑等条件,实施综合性阻隔,确保工程效益。 第4.1.4条 阻隔工程应具有效果好、作用大、工程量小、技资少、利用率高、持续时间长的特点. 第4.1.5条 林火阻隔工程项目应根据植被类型、火险区等级、火灾危害程度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等条件选定。同时考虑可燃物类型气象、火源性质、扑救能力,以及火行为等因素。
14、 第4.1.6条 林火阻隔工程必须相互衔接,组成完整的封闭式阻隔网络。第4.1.7条 林火阻隔网设置密度应根据自然条件、火险区等级、经营强度和防火要求确定。已开发和有条件的林区格网控制面积一般人工林为100200公顷;次生林和原始林为30005000公顷。第二节 阻隔工程分类第4.2.1条 林火阻隔工程应按封闭式进行联网。阻隔工程分类如下:林火阻隔工程分类表表4.2.1序号类别内容1自然障碍阻隔河流、沟壑、岩石裸露地带、沙丘、水湿地、水冻区等2工程阻隔防火隔离带、防火沟、生土带、道路工程(公路、铁路)等3生物阻隔防火林带、农田、菜地等。第4.2.2条 分布在林区内宽度在10米以上的河流、沟壑、
15、石滩、沙丘等都是林火蔓延的自然障碍,为充分发挥其阻隔作用,均应有目的地将其组进阻隔工程,但必须与其他阻隔工程紧密衔接。第4.2.3条 工程阻隔是根据防火需要,本着因害设防原则选定的防火工程设施。工程项目必须以增强防火能力,提高防火效率为目标。. 第4.2.4条 生物阻隔是利用耐燃的密集林带进行林火阻隔,有条件的地方均应积极营造防火林带。林内和林区边缘的农田、菜地也应充分利用。第三节 防火隔离带(沟)与生土带 第4.3.1条 防火隔离带(沟)与生土带,必须根据自然条件,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设置。对有特殊要求和不适于设防火隔离带(沟)的地段应选用其他相应有效措施。第4.3.2条 防火隔离带开设原则
16、一、对林火必须有控制和隔离作用. 二、尽量不破坏或少破坏森林原生植物群落,有利于林木生长和经营活动; 三、防火隔离带应尽量选设在山背、林地边缘、地类分界、道路两侧、居民村屯和生产点的周围; 四、地势平缓、地披物少,土质瘠薄的地带. 五、主防火隔离带走向应与防火期主导风向垂直,六、防火隔离带避免沿陡坡或峡谷穿行。七、火源多、火险区等级高和林火易蔓延的地方.应适当加大防火隔离带密度。第4.3.3条 防火隔离带开设标准,应根据开设位置、作用和性质选定。 第4.3.4条 防火隔离带的种类和标准一、国界防火隔离带: 宽度50100米。二、林缘防火隔离带: 宽度2030米。三.林内防火隔离带:. 宽度20
17、30米。 四、道路两侧防火隔离带: 标准铁路:每侧宽度3050米(距中心线)。 森林铁路:每侧宽度2030米(距中心线)。 林区公路:每侧宽度810米(距中心线)。 五、居民点防火隔离带(包括林场址、仓库、居民村(寨),野外生产作业点等) 宽度3050米。 六、人工幼林防火隔离带 宽度810米。 第4.3.5条 凡山口、沟谷风口地段防火隔离带,应根据现地条件适当加宽。 第4.3.6条 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应根据地形、植被和技术条件选定适宜方法。一般可采用机械(或人工)伐除、机耕、割草、化学灭草和火烧等方法,彻底清除防火隔离带上的易燃物。开设方法必须符合科学管理的要求。火烧法应具休落实烧法、时间和技
18、术要求。. 第4.3.7条 对有干燥泥炭层和腐植质层的地段,应开设防火沟,以防止地下火蔓延。 第4.3.8条 防火沟规格,一般沟顶宽为1.01.5米;沟深应根据泥炭和腐值质层的厚度确定,一般应深于该层0.25米;沟壁应保持10.2的倾斜度。 第4.3.9 条 防火沟开设方向应垂直于主导风向,坡地时垂直于坡向。 第4.3.10条 生土带应设置在地势平缓、开阔和土质瘠薄的边防地带或林缘地段。林内不得开设生土带。生上带宽度与防火隔离带相同。开设方法,土层较厚、地势平缓的可用机耕;土层瘠薄、坡度较大的应人工开设。生土带必须把鲜土翻起,保持地表无植被生长。第四节 防火林带 第4.4.1条 凡天然、人工营
19、造和飞播面积较大的林区,并有适合造林地段的均应营造乔木或乔灌木结合的防火林带。 第4.4.2条 营造防火林带应根据林地条件、防护要求等,本着因地制宜和适地适树的原则选定。防火林带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各森林经营单元(林场、经营区等)林缘、集中建筑群落(居民点、工业区等)的周围和优质林分的分界处; 二、边防、行政区界、道路两侧和田林交界处。 三、有明显阻隔林火作用的山背、沟谷和坡面。 四、适于耐火性树种生长的地方。第4.4.3条 防火林带应与其他林火阻隔工程紧密衔接、相互联网。 第4.4.4条 防火林带按功能分为主带和副带,主带为火灾控制带。副带为小区分割带。 第4.4.5条 防火林带除周界分割
20、林带外,主控制带应与主导风向垂直。 第4.4.6条 防火林带宽度应以满足阻隔林火蔓延为原则,一般不应小于当地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主带宽度一般2030米;副带宽度一般1520米。陡坡和狭谷地段应适当加宽。 第4.4.7条 防火林带的造林密度应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结构形式确定。一般应大于人工造林密度,株行距应控制在1122米之间。 第4.4.8条 林带结构应尽量紧凑。既有水平分布.也有垂直分布,最好采用多层次结构。形成大乔木和小乔木与灌木混交的复层林带。第4.4.9条 防火林带的树种必须是抗火性能强。适应本地生长的树种。其条件应是:一、枝叶茂密,含水量大,耐火性强、含油脂少,不易燃烧的。二、生长
21、迅速,郁闭快、适应性强,萌芽力高的。三、下层林木应耐潮湿.与上层林木种间关系相互适应的。四、无病虫害寄生和传播的。第4.4.10条 防火林带树种选种应因地制宜.可参照下列树种 一、北方林区 乔木:水曲柳、胡桃揪、黄波罗.杨树、柳树、缎树、榆树、槭树、稠李、落叶松等 灌木:忍冬、卫茅、接骨木、白丁香等,。 二、南方林区 乔木:木荷、冬青、山白果、火力楠、大叶相思、栓皮栋、胶让木、珊瑚树、藤香树、苦储、米槠、构树、青栲、红楠、红锥、红花、油茶、桤木、乌墨、藜索、闽粤栲、杨梅、青岗栎、竹柏等。 灌木:油茶、鸭脚木、柃木、九节木、茶叶树云雾茶等。第五章 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5.1
22、.1条 国家有和集体林区.应建立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林地面积较大的地区。 第5.1.2条 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根站(网),必须有利于森林防火,维护森林安全。根据森林安全,地形地势、经营强度等条件选定。第5.1,3条 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测站的控制半径以15公里30公里为宜。第5.1.4条 森林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的建立,应尽量与地方气象部门密切结合,充分林用林业局(场)现有条件做好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作。.第二节 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网的组建与分类 第5.2.1条 火险预测预报站(网)选定防火要求和职能范围,按主管部门(地区、林管局或县、林业局)隶属关系进行组建。第5.2.2条 火险气象预测预
23、报站的组建必须有利于火险预测预报工作的开展,尽量减少层次,简化环节,便于管理。第5. 2.3条 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站可根据业务分工设中心站、基地观测站(包括无人观测站)和流动观测站。 中心站主要汇集基地观测站测定的火险气象和其他火险因子,通过计算、分析、整理,预测预报火险等级、林火环境,判定林火发生和火行为,提供防范措施。 基地观测站,对林区气象和其他火险因子进行定向、定时定量观测.及时向中心站提供观测数据和信息。在需要进行一般,补充观测或采用计算机联网的地区,可设置自动记录气象观测站(即无人观测站)。流动观测站,是火灾发生后,在火场附近设置的临时观测点进行火场气象和火行为观测。第三节 工程技术
24、要求第5.3.1条 气象预测预报站(网)的选定:一、控制面积大,代表性强,无空白区;二、站位适中,地势开阔,不受外界干扰;三、交通比较方便,具有建站和生活条件。第5.3.2条 气象预测预报站(点)布局,除满足均匀分布外,还应考虑森林资源、历史火情、火源分布特点,一般应选设在火险等级较高地区。第5.3.3条 地势起伏变化较大和条件较复杂的山区应适当提高站(点)密度。.第5.3.4条 站址周围不得有高大障碍物,如楼房、高压电线铁塔等。第5.3.5条 气象预测预报站的观测场地周围应设有永久性的铁丝网围栏。距离公路不得小于50米。第5.3.6条 气象预测预报站应设有避雷装置,安装位置应设在站址的最高立
25、杆顶端。第六章.森林防火通信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6.1.1条 森林防火通信是森林防火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防火通信必须为林火的监测了望、信息传递、指挥调度、林火扑救、后勤供应等工作服务。第6.1.2条 防火通信工程建设必须根据林区特点、社会环境、经营管理水平、火险区等级、火灾频率等条件综合考虑。第6.1.3条 防火通信应以无线通信为主,或采用有、无线联合的方式。第6.1.4条 防火通信工程应本着需要与可能、目前与长远、固定与临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通信设备、设施的作用。第6.1.5条 防火通信必须联结备级防火指挥部门和有关基层单位,在保证环节畅通和通信质量的原则下,组成通信网络。第二节
26、通信网络组成第6.2.1条 森林林防火通信网络,根据管理系统、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囿,全国按四级组网。一级网:以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为主台,各省(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属台;二级网:以省(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台,各地(市、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属台;三级网:以地(市、林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台,各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属台。四级网:以县,(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主台,各县(市、林业局)所辖基层单位(区、乡、林场、经营所、防火专业队、了望塔、防火站、气象预测预报站等)及流动台为同台。第6.2.2条 临时通信网络应根据实际需要,以便于直接或通过中转完成与防火指挥部的联系,
27、选定合理的联结方案。第6.2.3条 防火通信组网原则:一、通信网(点)布局合理,质量稳定、技术可靠,重点突出;二、传递信息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经济适用;三、有线通信线路短直,便于施工和维修养护;四、通信网络应层次分明,多路迂回,纵横交错,信息畅通。五、与地方通信网联接时,应得合邮电部门通信质量指标,并取得邮电部门同意。第6.2.4条 在已建有线通信网的地区,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以有线通信为主。无线通信网地区宜采用无线通信。未开发林区、飞播林区和林地面积较大,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林区,均应采用无线通信。第6.2.5条 采用数据微波和数字特高频通信方式的,应配有微波站和微波铁塔。第三节 无线
28、通信第6.3.1条 无线防火通信应根据林库地形地势,通信要求和无线通信特点等条件进行组建。一般可按短波.超短波、微波等方式组网,活路刚.分纵横式、纵式、单项式。第6.3.2条 无线防火通信网点应从全局考虑、保证重点,逐级配网。第6.3.3条 无线防火通信路由选择:一、.地形条件好,无地面反射波影响;二、通信时分短.中继次数少;三、能简化设备,便于架设天线;四、节省技资,便于维修;五、电路运行稳定可靠。第6.3.4条 电台射频输出功率,应根据通信距离,覆盖面积选定。省(区)级应按50100瓦。地区、林管局级,应按2550瓦,县、林业局级,应按1025瓦。区、林场、经营所、了望塔等,应按510瓦
29、。车载或背负式电台按5瓦即可。第6.3.5条 电台工作频率.短波应在1.63.0兆赫、1.612兆赫、2630兆赫等频段之间;超短波在150400兆赫之间(甚高频150兆赫,特高频400兆赫)的频段。第6.3.6条 防火通信频率、频道的选择.应在最佳可用频率选定的基础上,以区内无干扰的频率作为防火通信频率。并按主台、属台确定日频、夜频,以提高通信质量,消除通信干扰。第6.3.7条 无线防火通信网之间,在正常时期应采用分级、错时或定时并机联络方式,以保证信息传输。第6.3.8条 选定无线防火通信频率.必须报请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指定。第6.3.9条 无线防火通信电台应根据本区地形条伴和设备
30、类型选定适宜天线。第6.3.10条 无线防火通信设备,应选用国家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设备.一律不得采用。第四节 有线通信第6.4.1条 有线防火通信应根据林区火险气象预测预报、林火扑救等站点的分布和现有通信的负荷能力,结合生产布局统筹安排.组成完整、统一的通信网络。第6.4.2条 防火通信站之间或通信距离较远,而且话务量较大的区段,可采用载波通信。第6.4.3条 有限通信保证防火需要,其工程建设可根据具体条件,分期、分段实施。第6.4.4条 防火通信线路,不得带挂有限广播。第6.4.5条 有限通信站,必须设有独立专用机房,机房标准应满足通信工艺要求。第6.4.6条 有线通信与无线通信相结合的
31、通信站,应根据结合方式设置有、无线通信结合设备。第6.4.7条 有线通信技术标准,应按邮电部门有关标准规定执行。第五节 供电电源第6.5.1条 防火通信供电电源应因地制宜,在保证通信线路畅通,不影响通信质量的原则下选定。 第6.5.2条 无线通信电源应采用交流稳压电源或直流电源。直流电源的电压以1213.5伏为宜。. 第6.5.3条 无电源的地区可选用小型水力、风力发电机组或多次复充的镍镉电池、太阳能电池供电。防火通信应设置备用电源。 第6.5.4条 防火通信供电线路,中间不得接入其他用户。第七章.森林防火道路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7.1.1条 森林防火道路是指专门用于或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的道路。第
32、7.1.2条 森林防火道路由林区等级公路和简易路(塔道、站道等)组成。连接林业局(县、自然保护区、国营林场等)的防火道路宜采用林三级公路;林局.(县)通往防火站、加油站和机降点的道路宜采用林四级公路林区木材生产或其他生产性使用的断头等级路相连而用于防火的道路,其等级仍采用原路等级。塔道是指通往防火了望塔的道路;分车行和人行两种。站道 是指通往火险气象预测预报的道路。车行塔道和站道的基本车型为吉普车和小型货车。第7.1.3条 拟开发的林区,应在规划设计生产性道路的同时,同步规划设计森林防火道路。第7.1.4条 森林防火道路的布设应尽量考虑与其他道路结合并联接成网。确定道路走向时,在不降低道路技术
33、标准的情况下,应尽量兼顾道路阻火作用。第7.1.5条 车行塔道、站道的基本要求:一、路线起点选位适当,走向合理,短捷、顺畅、工程数量小;二、认真掌握沿线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和社会情况,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以保证全路坚固耐久,便利管护;三、保证全路排水的畅通,对沿河或易受水流淹没的路段应有必要的防护设施;四、路堤和路堑工程一般不考虑防护设施,但须根据林区公路设计和施工有关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稳定性;五、必须注意基底的整治和路堤的压实。路基压实度可按等级路不设路面时的指标确定。 第7.1.6条 人行塔道的基本要求:一、尽量减少迂回展线,长坡可修建休息平台;二、阶梯布置应随坡就势,以减少工程量。
34、三、铺石应稳固,砌石应浆满石坚; 四、混凝土和砖砌阶梯应符合有关施工要求; 五、人行塔道应保证排水顾畅,避免冲刷。结构形式,因地制宜。第二节 技术标准第7.2.1条 防火道路中的等级公路执行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LYJ104-88)及相应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7.2.2条 车行塔道和站道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路基宽度:3.0米(原则上不设路面,清除草皮、回填透水性强的土壤,整平压实),。二、最小曲线半径:10米。,三、最大限制坡度:15%。第7.2.3条 路基边沟和排水沟可参照林四级路规定选取。第7.2.4条 桥涵参照林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第7.2.5条 人行塔道的主要技术指标。一、宽度:0.81.
35、0米;二、坡度:不大于45;三、梯道踏步高:不大于20厘米;四、梯道踏步宽:不小于30厘米。第八章 森林防火检查站(哨)第一节 设置原则第8.1.1条 森林防火检查站(哨)的设置应遵照防火与林政结合、防火与生产结合、专业队与群众结合和从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设防结合的原则。第8.1.2条 凡长期设固定林政检查站(哨)的,防火检查站(哨)应尽量与其合并,以减少站(哨)设置数量,精简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第8.1.3条防火检查站(哨)的设置位置。一、 林区城镇、村电人员活动较频第集中的主要出入口;二、 二、进入林区的必经道口;三、林区生产比较集中的作业场地;四、容易发生林火并便于防范检查的
36、某些林缘地段。第8.1.4条 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分固定和临时两种。位置布局应当合理,以提高防火检查效果。固定防火检查站(哨)应配备必要的固定设施,以保证防火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第二节设置标准第8.2.1条 固定防火检查站(哨)必须配备通信设备及有线电话(有线电话或无线电话),以便保证与防火指挥部、站(哨)之间及森林警察等有关部门联络。第8.2.2条 防火期间在防火检查站(哨)前,应横跨道路架设活动栏杆或栏索,有效地拦截检查行人和车辆. 第8.2.3条 防火检查站(哨)应树立或悬挂醒目的森林防火检查标牌和灯光信号,以示检查和提醒防火;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宣传栏(板),宣传防火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等
37、。第九章 防火站、加油站和机降点第9.0.1条 防火站是防火期间设置在重点或边远未开发林区的防火机构或岗位。负责清理外来闲散人员,巡逻防火,养护防火道路,修建防火隔离带和扑救林火。第9.0.2条 防火站址选定条件:一、在高火险等级区;二、地形比较平坦、开阔,无洪水淹没和地质不良等自然灾害危害可能,有足够建设用地; 三、具备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源。第9.0.3条 防火站工程应根据实际需要,坚持永久与临时性结合。第9.0.4条 防火站的主要工程设施有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和车库等。第9.0.5条 加油站是防火期间林区防火直升飞机停机加油的场所,与防火站经常结合设置。目前一般每70100万公顷林地设
38、置一处。主要工程设施有仓库、车库、办公室、停机坪等。第9.0.6条 机降点是直升飞机在防火中临时降落上下人员的场所。主要工程有一处简易停机坪,每处控制林地面积约10万公顷左右。 第9.0.7条 加油站的工程技术标准按护林防火机场工程技术准(LYJ116-87)中的“林一临”级标准执行。第9.0.8条 防火站、加油站和机降点的设置应本着森林防火空防与陆防相结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第十章建筑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0.1.1条 森林防火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防火物资仓库,防火灭火车间车库,油脂(燃料)库、加油站.气象观测园、了望房,防火检查站房、办公室、宿舍等第10.1.2条 办公室、宿舍等民用
39、建筑工程项目应满足国家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和部颁林业局、场、民用建筑等级标准(LYJ111-87)及防火和抗震等其他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第10.1.3条 油库、车库.加油站等工业性建筑除满足第10.1.2条有关要求外,还应遵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有关规定。第二节 建设原则第10.2.1条 防火建筑工程应该充分考虑有利于森林防火功能的发挥,造价合理,实用、方便,与周围环境协调。第10.2.2条 防火建筑物在选址时,应根据自身功能的需要考虑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同时有利于防
40、火人员的生活与工作。以保证建筑使用功能的正常发挥。第10.2.3条 节约使用林区的土地资源。建筑工程应从经济实用出发,就近选料,就地取材以料定型,科学施工。第10.2.4条 既应考虑现实需要,又应兼顾未来发展,科学合理地选用技术指标。第10.2.5条 合理地选定临时和固定工程设施,避免使工程。过于频繁地改造和重建。第三节 建筑标准第10.3.1条 采新建防火办公室建筑、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的等级质量标准按表10.3.1选用。指挥室、计算机房可适当提高装修标准。建筑等级质量标准 表10.3.1类别等级耐久年限耐火等级不低于环境功能建筑设备建筑装修住宅建筑 林二级二级 二级 二级二级二级林三级二级三
41、级三级三级三级宿舍建筑林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林三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办公建筑林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林三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 第l0.3.2条 气象预测预报站的办公室建筑可按林二级,无计算机房时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即可。气象观测园面积不小于2525平方米,围栏可因地制宜选设。 第l0.3.3条 综合性库房,应为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见表10.3.2。分别存放的库房可根据常年存放所需面积分别确定。第l0.3.4条 其他建筑工程按表10.3选用技术指标。建筑等级不高于林三级。表10.3.2项目名称耐久年限结构型式建筑面积(M2)备注办公室二级单层或多层68/人按表10.3.1选用等级指挥室二级单层或多层80l00住宅(家属)二级单层或多层4050/户宿舍(独身)二级单层或多层57/人防火站食堂二级单层1.52.0/座计算机房二级单层或多层30通信设备房二级单层或多层3060仓库三级单层100250发电机房二或三级单层20变电室二或三级单层6080了望塔房三级.单层3040检查站(房)三级单层30-40中型二级单层4045/辆车库小型二级单层3035/辆摩托二或三级单层l015/台单建时可用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