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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方向本科毕业设计指导书河南理工大学安全工程专业2009年2月15日目录第一篇 设计大纲1第二篇 毕业设计资料收集2第三篇 毕业设计说明书具体指导2第一章 矿井概况31.1 井田概况31.2 井田地质特征31.3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31.4 矿井通风系统概况4第二章 矿井瓦斯赋存情况42.1 煤层瓦斯基本参数42.2 矿井瓦斯储量82.3 矿井可抽瓦斯量及可抽期8第三章 瓦斯抽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113.1 瓦斯抽放的必要性113.2 瓦斯抽放的可行性12第四章 抽放方法134.1 规定134.2 矿井瓦斯来源分析144.3 抽放方法选择144.4 钻孔及钻场布置154.5 封
2、孔方法16第五章 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及设备选型175.1 抽放管路选型及阻力计算175.2 瓦斯抽放泵选型205.3 辅助设备23第六章 经济概算246.1 编制依据246.2 费用概算范围24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247.1 抽放系统及井下移动抽放瓦斯泵站安全措施247.2 地面抽放瓦斯站安全措施25第八章 瓦斯的综合利用与配套设施268.1 抽放瓦斯的综合利用及评价268.2 配套设施268.3 监测监控系统278.4 地面建筑及环保27第九章 抽放瓦斯管理279.1 瓦斯抽放管理及规章制度279.2 瓦斯抽放人员配备289.3 瓦斯抽放技术资料28第四篇 建议设计参考文献29第一篇 设计大纲
3、一、 设计内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设计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的方向之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MT5018-96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及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法规的要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设计应完成以下几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 矿井概况:要求交待清楚所设计矿井的井田概况、井田地质特征、矿井开拓方式、采区接替顺序及采煤方法等基本内容,并对本矿及邻近矿井的瓦斯等级应进行说明。第二章 矿井瓦斯赋存:要求全面收集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流量衰减系数及抽放钻孔影响半
4、径等重要的瓦斯抽放基本参数;根据瓦斯含量和煤层赋存条件,分析瓦斯含量分布规律,编制瓦斯含量等值线图,计算矿井瓦斯储量和可抽瓦斯量。第三章 瓦斯抽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根据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的要求,对矿井进行瓦斯抽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另外,要求对矿井开采的前、中、后期作瓦斯涌出量预测。第四章 抽放方法:包括抽放方法选择及抽放钻孔布置方式设计,并绘制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第五章 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及设备选型:进行抽放管路选择计算,确定抽放管路及附属设施,计算管道阻力,绘制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图;进行瓦斯抽放泵选型,确定瓦斯泵型号、瓦斯泵房位置,并绘制地面泵房平面图;第六章
5、 经济概算:要求概算出所设计的矿井抽放系统硬件设备(包括抽放泵、抽放管路及辅助设备)的总造价。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按指导老师要求,对所设计的瓦斯抽放系统,提出12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二、 设计要求所提交的毕业设计除了应满足校、院两级的基本要求外,对于瓦斯抽放系统设计方向的毕业论文还要符合以下要求:独立完成一个矿井(或大型矿井的一个采区)的瓦斯抽放系统设计,抽放系统原则上应为地面抽放系统,对本指导书第三篇第八章以后的内容不做硬性要求,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择;设计完成后,应提供如下图纸:矿井前、中、后期瓦斯涌出量预测图(1:2000)1张;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平面图(1:2000)1张;采煤工作
6、面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及剖面图(1:500)1张;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及剖面图1张(1:200);地面泵房设备布置平面图1张(1:200);第二篇 毕业设计资料收集矿井概况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透气性系数、百米钻孔流量及衰减系数等瓦斯基本参数的测定资料,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收集正常生产时期1个月的通风旬报、瓦斯日报、突出预测指标值、效检指标值及瓦斯抽放报表;地质资料:摘录地质报告内地层、地质构造、含煤地层、地勘时期瓦斯含量测定资料(包括含量值、煤的工业分析及瓦斯气体成分)及水文地质等方面资料;开拓开采方面资料: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着重收集矿井开采的前中后期开拓方案,采面、掘进面的布置
7、方式及巷道断面大小),收集如下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以上图纸最好为电子版);瓦斯抽放系统设计说明书;矿井其它与瓦斯抽放设计相关的资料第三篇 毕业设计说明书具体指导对于瓦斯抽放系统设计,可分为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井的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根据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设计要求,本方向的设计设计应完成如下几个章节的基本内容。对于本科毕业设计来,应完成毕业设计大纲中规定的具体内容,对于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参照本篇内容进行全部章节的设计。第一章 矿井概况1.1 井田概况井田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地形地貌、气候、降水、河流、最高洪水位、地震烈度、井田开采史、邻近矿井分布、
8、现开采区域位置及开采情况。矿井水源、电源及通信。井田范围内及邻近矿井采空区积水、自燃、火区等情况、滑坡及地表塌陷情况。1.2 井田地质特征地质构造井田内地层及构造。断层、褶曲、陷落柱、剥蚀带发育情况及其分布规律;煤系地层走向、倾斜、倾角及其变化规律;岩浆侵入情况及对煤层的影响。含煤地层及煤层煤层层数、厚度及可采煤层煤种、倾角、节理、层理发育情况。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物理力学性质、结构及变化规律;煤层结构、煤层露头(含隐伏露头)及风化带情况。煤层瓦斯、自然及爆炸倾向性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各可采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和自然发火
9、期统计资料;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邻近矿井瓦斯、煤尘、煤的自燃、煤与瓦斯突出等鉴定情况。井田水文地质区域及井田水文地质条件;井田主要含水层类型;地表水情况,矿井水患类型及威胁程度分析;井田内及周边矿井采(古)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等。1.3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矿井批准开采煤层、井田范围及井田面积,矿井煤层、资源储量,批准的生产能力,目前设计开采煤层。井田开拓与开采、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及设备、回采与掘进工艺。1.4 矿井通风系统概况对矿井通风方式、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瓦斯浓度、瓦斯涌出量进行简要交待。本章指导及要求:对于1.1井田概况及1.2井田地质特征可以参照设计矿井的精查地质报告
10、对照设计内容进行写作;对于煤层瓦斯含量、矿井瓦斯等级、瓦斯赋存规律、煤与瓦斯突出等鉴定应作为重点内容,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在地质报告及其附表中一般都有地勘期间瓦斯含量的测试数据,应做好收集工作,对于一个矿井来说,如果要能清楚矿井瓦斯的赋存规律,没有大量的瓦斯含量测点是不行的,所以应收集尽可能多的瓦斯含量测试数据。对于1.3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新建矿井应结合矿井初步设计,交待清楚矿井开拓方式、采区划分、采区接替顺序、首采工作面采煤方法、掘进方式及通风方式等基本内容;改(扩)建矿井应结合目前情况交待清楚改(扩)建方案;生产矿井可结合矿井现状交代清楚以上基本内容;第二章 矿井瓦斯赋存情况2.1 煤层
11、瓦斯基本参数对于瓦斯抽放来说,煤层瓦斯基本参数包括:瓦斯风化带深度、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瓦斯含量、煤的残存瓦斯含量、煤的孔隙率、瓦斯含量分布梯度、煤层透气性系数、抽放钻孔影响半径、百米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对于以上参数的确定,根据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第5.2.2条规定:新建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邻近或条件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改(扩)建及生产矿井应以本矿地质、瓦斯资料为依据。因此,对于新建矿井,瓦斯基本参数可以参考邻近矿井或条件类似的生产矿井,但在揭露煤层后必须重新确定,瓦斯抽放设计做相应调整;对于改(扩)建矿井及生产矿井,瓦斯基本参数
12、应以本矿资料为依据。2.1.1 煤层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含量是单位质量煤中所含的瓦斯体积(换算为标准状态),单位是m3/t或mL/g。煤层瓦斯含量也可用单位质量纯煤(去掉煤中水分和灰分)的瓦斯体积表示,单位是m3/t.r。取得煤层的瓦斯含量可以通过如下几种途径:地勘解吸法该方法是煤田地质勘探和煤层瓦斯地面开发时最常用的煤层瓦斯含量测定方法。测定步骤如下:采样:用普通岩芯管采取煤芯(煤样),当煤芯(煤样)提升至地表之后选取300400g立即装入密封罐中,在采样过程中,注意记录开始提芯、煤芯提至地表和装罐前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瓦斯解吸速率测定:采用瓦斯解吸仪现场解吸瓦斯,并记录瓦斯解吸量和时间的关系。
13、损失瓦斯含量计算:通过大量地勘钻孔采样试验测定,煤样在最初暴露的一段时间内,累计解吸瓦斯量与煤样解吸时间的平根成正比,即: (1)式中:煤层自开始暴漏起至时总的瓦斯解吸量,mL;煤样在解吸测定前暴漏时间,min,;提钻时间,min;解吸测定前在地面暴漏时间,min;煤样瓦斯解吸测定时间,min;瓦斯解吸速率,;由上式可知,在解吸量测定前,煤样在暴漏时间为时的瓦斯解吸量为:由此,可知在时间t时解吸量为:;将不同解吸时间下测得数据按下式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Voi: (2)图1 瓦斯损失量推算图式中 V0i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解吸瓦斯体积,ml; Vi不同时间解吸瓦斯测定值,ml;Po大气压力,Pa
14、;hw量管内水柱高度,mm;Pshw下饱和水蒸汽压力,Pa;tw量管内水温,。不同时间t下测得的Voi值所对应的解吸时间为t0+t;将测点,Voi绘在图1中,将直线延长与纵坐标轴相交,截距即为瓦斯损失量。残存瓦斯量:将解吸测定后的煤样送实验室测定煤样中的残存瓦斯量、水分、灰分和煤样重量。求算煤样的瓦斯含量:X=(V0+V1+V2)/G0 (3)式中 Vo-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煤样在井下测得的瓦斯解吸总量,ml;V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煤样取样过程损失瓦斯量,ml;V2-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煤样残存瓦斯量,ml;G0- 煤样可燃质重量,g;X- 煤样瓦斯含量,ml/g.r。井下解吸法该方法是在地
15、勘解吸法原理基础上改进、发展形成的。测定时,先打煤层钻孔采集煤屑(本煤层)或穿层钻孔采集煤芯(邻近层),然后测定采集的煤样在空气介质中的瓦斯解吸规律,并据此推算钻屑或煤芯在采集过程中试样的漏失瓦斯量,最后根据漏失瓦斯量、解吸瓦斯量、残存瓦斯量和煤样重量计算煤层原始瓦斯含量。间接法该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单分子层吸附模型的朗格缪尔方程,它确定煤层瓦斯含量的方式与步骤为:实测煤层瓦斯压力;实验测定煤样无水干燥条件下的瓦斯吸附常数;用朗格缪尔方程计算无水干燥基煤的瓦斯含量,并通过水分、灰分、温度、压力等校正得到原煤瓦斯含量。计算公式如下: (4)式中 X纯煤(煤中可燃质)的瓦斯含量,m3/tr;P煤层瓦斯
16、压力,MPa;a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煤的极限吸附量,m3/t;b吸附常数,MPa-1;ts试验室作吸附试验的温度,;t 井下煤体温度,;Mad煤中水分含量,%;煤中灰分含量,%;n 系数,;K煤的孔隙容积,m3/m3;k甲烷的压缩系数。2.1.2 煤层透气性系数煤层透气性系数是煤层瓦斯流动难易程度的标志,是煤层对于瓦斯流动的阻力,通常用透气性系数表示。透气性系数越大,瓦斯在煤层中流动越容易,透气性系数在我国普遍用地单位m2/MPa2d。其物理意义是1m长的煤体,当压力平方差是1MPa2时,通过1m2的煤层断面,每日流过的瓦斯立方米数。1m2/MPa2d相当于0.025毫达西。煤层透气性系数测定
17、以中国矿大法周世宁院士提出的径向不稳定流动法较为简便,应用也最多。2.1.3钻孔瓦斯流量和流量衰减系数钻孔自然初始瓦斯涌出强度和钻孔自然瓦斯流量衰减系数是表征钻孔自然瓦斯涌出特征的参数。和值要通过测定不同时间的钻孔自然瓦斯涌出量并按下式回归分析求得的,具体测定方法为:选择新鲜暴露煤壁,沿煤层打一个孔径5089mm,长3040m的钻孔,封孔后定期测量钻孔自然瓦斯流量,根据不同自排时间下的钻孔自然瓦斯流量测定数组(ti, ),按公式回归分析求出和。2.2 矿井瓦斯储量根据MT5018-96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第3.0.1条规定,矿井瓦斯储量应为矿井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
18、排放的不可采煤层及围岩瓦斯储量之和。可按下式计算: (5)式中 矿井瓦斯储量,Mm3;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Mm3; (6)Ali矿井可采煤层i的地质储量,MtX1i矿井可采煤层i的瓦斯含量,m3/t;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各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Mm3; (7)A2i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的地质储量,Mt;X2i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W3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围岩瓦斯储量,Mm3,实测或按下式计算: (8)K围岩瓦斯储量系数,一般取K0.050.20。2.3 矿井可抽瓦斯量及可抽期2.3.1矿井可抽瓦斯量矿井可抽
19、瓦斯量是指矿井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其概算法是:可抽瓦斯量=瓦斯储量抽放率 (9)由于瓦斯储量可由式(5)计算,因此,要得到一个矿井的可抽瓦斯量,关键是要确定瓦斯抽放率。2.3.2瓦斯抽放率根据MT5018-96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第3.0.3条规定:设计瓦斯抽放率,可根据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瓦斯涌出情况、采用的抽放瓦斯方法等因素综合确定;也可参照邻近生产矿井或条件类似矿井的数值选取。抽放率指标应符合现行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第8.6.3条规定:瓦斯抽出率: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20%,回采
20、工作面抽出率应不小于25%;邻近层卸压瓦斯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应不小于45%;采用综合抽放方法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的瓦斯含量应小于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始煤层瓦斯含量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 MPa以下。对于设计来说,瓦斯抽放率的确定应符合以上标准的要求,也可以参照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第4.2条进行选取。矿井(或采区)瓦斯抽放率的测定与计算:在瓦斯抽采站的抽采主管上安装瓦斯计量装置,测定矿井每天的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量包括井田范围内地面钻井抽采、井下抽采(含移动抽采)的瓦斯量。每
21、月底按式(10)计算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10)式中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率,%;矿井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矿井月平均风排瓦斯量,m3/min工作面瓦斯抽放率的测定与计算:工作面回采期间,在工作面瓦斯抽采干管上安装瓦斯计量装置,每周测定工作面瓦斯抽采量(含移动抽采)。每月底按式(11)计算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率。 (11)式中 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率,%;回采期间,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工作面月平均风排瓦斯量,m3/min2.3.3 可抽期根据MT5018-96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规范第3.0.4条及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第5.3.5都规定:矿井或水
22、平的抽放年限应与其抽放瓦斯区域的开采年限相适应。本章指导及要求:要求全面收集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流量衰减系数及抽放钻孔影响半径等瓦斯抽放基本参数;收集这些参数是应注意收集参数测试的位置:包括煤层编号、标高、巷道名称。这些参数的准确收集是论文写作的基础,特别是煤层瓦斯含量一定除了要收集地勘瓦斯含量,还要收集生产时期测试的瓦斯含量。应根据收集的煤层瓦斯含量做出矿井瓦斯含量分布等值线图,当然也可以根据瓦斯压力的分布规律采用间接法计算煤层瓦斯含量的方法。做出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分布等值线图后根据煤层厚度、井田面积计算出全矿井的瓦斯储量;对于生产矿井和改(扩)建矿井计算瓦斯储量时可假定矿
23、井煤层全部未开采来计算储量。计算可抽瓦斯量时关键要确定瓦斯抽放率,对于生产矿井的瓦斯抽放率可以根据实测数据计算出矿井、工作面及邻近层的瓦斯抽放率;对于新建矿井,应根据抽放方法合理确定抽放率。根据可抽瓦斯量和可抽期,概算出矿井瓦斯抽放泵的纯瓦斯抽放量,作为设备选型的基础数据。可抽期可取矿井设计服务年限。本章设计完成应绘出所设计矿井的瓦斯含量等值线图(1:2000)。第三章 瓦斯抽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3.1 瓦斯抽放的必要性抽放瓦斯的必要性论证应对矿井、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分别进行抽放瓦斯必要性分析。3.1.1 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及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第4.1.1
24、4.1.3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3.1.2 通风处理瓦斯量核定当一个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通风所能
25、允许的瓦斯涌出量时,就要抽放瓦斯,即: (12)式中 q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m3/min;qf通风所能承担的最大瓦斯涌出量,m3/min;v通风巷道(或工作面)允许的最大风速,m/s;S通风巷道(或工作面)断面积,m2;C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K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值为1.21.7。3.1.3 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对于改(扩)建矿井及生产矿井,矿井瓦斯涌出量可以实测;对于新建矿井,矿井瓦斯涌出量要进行预测,预测依据AQ1018-200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3.2 瓦斯抽放的可行性开采层瓦斯抽放的可行性是指在原始透气性条件下进行预抽的可能性,一般来说,其衡量指
26、标有两个:一为煤层的透气性系数;二为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按和判定开采层瓦斯抽放可行性的标准,如表1所示。表1 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分类表 抽放难易程度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d-1)煤层透气性系数()(m2/MPa2.d)容易抽放10可以抽放0.0030.050.110较难抽放0.050.10.050.034.4.2抽放设计本层瓦斯抽放钻孔参数:包括采面和掘进面。邻近层瓦斯抽放钻孔参数。采空区瓦斯抽放布置原则和参数。4.5 封孔方法4.5.1封孔材料钻孔封孔设计应满足密封性能好、操作便捷、封孔速度快、造价低的要求。封孔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抽放方法及孔口所处煤(岩)层位、岩性、构造等因素综合确定
27、,因地制宜地选用新方法、新工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岩壁钻孔;宜采用封孔器封孔。b) 煤壁钻孔,宜采用充填材料进行压风封孔。封孔材料应根据具体条件优先选用膨胀水泥、聚氨脂等新型材料。在钻孔所处围岩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选用水泥砂浆或其它封孔材料。4.5.2封孔长度封孔长度应根据钻孔孔口段煤(岩)性质、裂隙发育程度及孔口负压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孔口段围岩条件好、构造简单、孔口负压中等时,封孔长度可取2m3m;孔口段围岩裂隙较发育、或孔口负压很高时,封孔长度可取4m6m;在煤壁开孔的钻孔,封孔长度可取5m8m;采用聚氨酯外的其他材料封孔时,封孔段长度与封孔深度相等;采用聚氨酯封孔时,封
28、孔参数见表3。表3 聚氨酯封孔参数封孔材料钻孔条件封孔段长度(m)钻孔深度(m)聚氨酯孔口段较完整0.835孔口段较破碎1.046当采用地面钻孔抽放瓦斯时,抽放结束后应全孔封孔。本章指导及要求: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瓦斯来源、巷道布置、瓦斯基础参数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瓦斯抽放方法。应做出瓦斯来源分析,对于新建矿井可以根据瓦斯涌出量预测数值;对于生产矿井可以实测,也可以根据预测值。确定抽放方法后,对采面、掘进面、采空区进行抽放钻孔布置方式设计,钻孔数量的确定及抽放方式应满足抽放率的要求绘制出采面、掘进面、采空区抽放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第五章 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及设备选型5.1 抽放管路选型及阻
29、力计算5.1.1规定根据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对瓦斯抽放管路有如下要求:第5.4.1条:抽放管路系统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放地点的分布、瓦斯利用的要求以及矿井的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系统的频繁改动,确保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抽放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大于50;抽放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抽放瓦斯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当抽放设备或管路发生故障时,管路内的瓦斯
30、不得流入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内;尽可能避免布置在车辆通行频繁的主干道旁;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第5.4.2条:抽放瓦斯管路的管径应按最大流量分段计算,并与抽放设备能力相适应,抽放管路按安全流速为515m/s和最大通过流量来计算管径,抽放系统管材的备用量可取10。第5.4.3条: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抽放管路时,专用钻孔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放管路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第5.4.4条:抽放管路总阻力包括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摩擦阻力可用低负压瓦斯管路阻力公式计算;局部阻力可用估算法计算,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第5.4.5条:地面管路布置:不得将
31、抽放管路和自来水管、暖气管、下水道管、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主干管应与城市及矿区的发展规划和建筑布置相结合;抽放管道与地上、下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瓦斯管道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5.1.2 计算方法瓦斯抽放管径选择选择瓦斯管径,可按下式计算: (13)式中 D瓦斯管内径,m;Q管内瓦斯流量,m3/min;V瓦斯在管路中的经济流速,m/s,一般取V1015m/s。管路摩擦阻力计算计算直管摩擦阻力,可按下式计算: (14)式中 H阻力损失
32、,Pa;L直管长度,m;Q瓦斯流量,m3/h;D管道内径,cm;k0系数,见表4;D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见表5。表4 不同管径的系数K0值通称管径(mm)152025224050K0值0.460.470.480.490.500.52通称管径(mm)7080100125150150K0值0.550.570.620.670.700.71管道局部阻力计算局部阻力可用估算法计算,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管路系统长,网络复杂或主管管径较小者,可按上限取值,反之则按下限取值。表5 在0及105 Pa气压时的值瓦斯浓度%0123456789010.9960.9910.9870.9820.9780
33、.9730.9690.9640.960100.9550.9510.9470.9420.9380.9330.9290.9240.9200.915200.9110.9060.9020.8980.8930.8890.8840.8800.8750.871300.8660.8620.8570.8530.8480.8440.8400.8350.8310.826400.822 0.817 0.8130.8080.804 0.799 0.795 0.7910.7860.782 500.777 0.773 0.768 0.764 0.759 0.755 0.750 0.746 0.7420.737 600.73
34、3 0.728 0.724 0.719 0.715 0.710 0.706 0.701 0.6970.693 700.688 0.684 0.679 0.675 0.670 0 .666 0.661 0.657 0.6520.648 800.644 0.639 0.635 0.630 0.626 0.621 0.617 0.6 12 0.6080.603 900.5990.595 0.590 0.586 0.581 0.577 0.572 0.568 0.5630.559 1000.5545.2 瓦斯抽放泵选型5.2.1 规定根据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对瓦斯抽放设备有如下要求:5.5.1条:矿井抽放瓦斯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矿井抽放瓦斯期间或在抽放瓦斯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放量和最大抽放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于15的富裕能力。矿井抽放系统的总阻力,必须按管网最大阻力计算,抽放瓦斯系统应不出现正压状态。5.2.2 选型原则根据以上规定,瓦斯泵选型原则为:瓦斯泵的流量必须满足矿井抽放期间预计最大瓦斯抽出量的需求;瓦斯泵的负压能克服管路系统的最大阻力;具有良好的真空度;抽放设备配备电机必须防爆。5.2.3 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