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与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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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相关的民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主要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整;经济协作关系采用行政、经济、民事各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加以调整;民事关系采用民事手段加以调整。2、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挽着统一的框架结构。3、建设法规体系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4、建设法规立法原则:市场经济规律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8、从业资格许可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2、单位从事建筑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活动,应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建筑企业资质法规1、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内容是检查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

3、。建设行政执法包括:建设行政决定、检查、处罚、强制执行;建设行政司法包括: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建设许可制度1、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资质以及从事建筑活动的个人资格三项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的不得开工。2、必须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投资额较大、结构复杂的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

4、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不合格和联系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新核定资质等级应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建筑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才可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1、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3、施工许可证申领的时间:建

5、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及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组织施工之前申领施工许可证。4、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1)建设单位向有权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发证提出申请;(3)发证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原因。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5、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

6、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交易行为,工程发包方一般为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工程承包方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设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2、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方式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3、建设工程发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2)承包单位应当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方范围内承揽工程;(3)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4)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5)发包过程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

7、包单位将需要发包的建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需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他条件。6、到位资金: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1年以上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7、施工许可证的期限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几个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终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

8、设单位应当报发证几个核验施工许可证。此外,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终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5)发包单位不得指定建筑材料生产商和供应商。4、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包给几个承包单位。5、禁止转包、依法分包: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

9、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转包是法律完全禁止的,分包则是允许的。(1)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应当经建设单位认可;(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别;(4)总、分包单位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就工程质量及经济责任向建设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同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就其承担的分包工程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济责任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

10、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各方对成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相同专业的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7、小规模材料设备的采购主要有三种形式: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由总承包商负责采购;由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大规模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2、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11、;(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找不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3、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已经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4、可以邀请招标的工程:(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当的;(5)法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

12、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工程,可以实行监理;(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2、建筑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型、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3、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监理企业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理企业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标人要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承包商

13、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产假投标资格审查,参加投标。5、可以不招标的工程:(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其改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招标人、资格审查及标底:(1)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14、、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4、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沟通协调。5、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民事法律责任的形式:停止伤害;排除妨碍;消除危害;返还财产;

15、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5个工作日;(2)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3)白装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4)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现场踏勘。(5)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必须保密,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6)招标人改变招标工程范围应在投标截止之日15个工作日前通知投标人。7、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

16、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进行代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建设行业的刑事罪名:(1)重大责任事故罪;(2)单位重大安全事故罪;(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4)受贿罪;(5)行贿罪;(6)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招标投标法1、招标的分类:(1)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施工招投标;(2)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分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3)按行业或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工程招标

17、、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安装工程招标、建筑装饰装修招标、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标、咨询服务及建设监理招标等;(4)按工程承发包模式分为工程建设咨询招标投标、交钥匙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施工模式招投标、工程设计-管理模式招投标、BOT工程模式招投标、CM承包模式招投标。(5)按照涉外因素分为国内工程招投标、国际工程招投标。投标咨询业务,为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8、召开开标会议: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参加人员:招标人或其代表人、招标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和招

18、标人自愿邀请的公证机构人员等。评标组织成员一般不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组织,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主持,并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9、评标委员会(评标组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个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组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参加评标会的人员为招标人或其代表人、招标代理人、评标组织成员、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管人员等,投标人不能参加评标会。10、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10、择优定标,发出中标通知

19、书、签订工程施工合同:(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评标组织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组织直接确定中标人。定标应当择优,经评标能当场定标的,应当当场宣布中标人,不能当场定标的,中小型项目应在开标之后7天内定标,大型项目应在开标之后15天内定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定标期限的,应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同意,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却达到。招标人应当自定标之日起15天内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经评定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员具有约束力。7、投标的一般程序:(1)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提供有关文件资料;(2

20、)购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3)组织投标班子,委托投标代理人;(4)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5)编制、递送投标书;(6)接受评标组织就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进行的询问,举行澄清会谈;(7)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分送合同副本。8、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有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9、确定投标报价的策略: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突然降价法、先亏后盈发。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审查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21、文件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同时双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相互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招标人还要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如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履约保证金通常为合同标的额的5%-10%也有规定不超过合同金额5%的。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1、招标文件内容:(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合同条款;(3)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5)图纸;(6)工程量清单;(7)投标函格式;(8)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9)投标文件技术部1、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22、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项目经理责任:对承包的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3、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15、20学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4、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分格式;(10)

23、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投标的有关规定和管理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一般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通常为3-6个月,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28天为宜。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24、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产的第一责任人也必须持证上岗。5、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6、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7、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m2以上的工地

25、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胆大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26、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是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不予颁发,并给与警告,一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安全

27、生产许可证,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五临边: 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1、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依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28、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是在变更后十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建筑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违反规定,建筑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关控制火线。6、施工现场机具安全防护措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才可上岗操作。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定、定期、定

29、机的原则。项目做到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自检,做好检查记录。塔吊、施工电梯的附墙连接严格按照厂家有关规定和各施工方案进行,坚持起重机械“十个不准吊”制度,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光线阴暗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施工电梯每天下班前要将梯笼降到底层。塔吊、施工电梯应单独做好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7、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挡不得低于1.8米,以便避免或减少污染物向外扩散。临街主干道围挡不得低于2.5米。专项施工方案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

30、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把好安全生产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制度:(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制度、平面图和防火宣传标语、标志,并摆放合理。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组织,成了义务消防队,要定期演戏训练,并将演训资料存入企业档案。(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堆料或挤占。(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配备不少于4局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1、危

31、险性较大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由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危险性较大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

32、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等。(6)拆除、爆破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4)施工现场消火栓布局合理,其保护半径不大于50米,消防栓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昼夜要设明显标识,配备长度不少于50米的水龙头和开启阀门的工具,水龙头应双折盘圈。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物品。(5)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泵房,竖管管径不小于75mm。(6)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操作证和用火证。要经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批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用火证当天有效。(7)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

33、全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8)木工房搭设应使用阻燃建筑材料,要有防火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火标牌、有灭火器。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须持有产品安全3、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机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沿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雨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2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

34、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不想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实施。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4、安全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凡在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测试验;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安全网:主体工程、临边防护均采用2000目/m

35、2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密目网要挂设在外脚手架外侧横杆内。5、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采用TN-S三项五线制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做他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施工采用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加装初级漏电保护器和开关箱装配末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o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灯头距临见顶棚大于300mm,开8、报告事故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36、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如果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9、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10、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分职业伤害事故和职业病。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单位必须向用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

37、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5、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6、事故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指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

38、,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2、质量监督:监督站的监督人员数量,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面积每3万-5万平方米配备1名监督员。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应当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提交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文件,监督站在接到文件、资料的2周内,确定该工程的监督员,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并提出监督设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

39、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险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三种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情况: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取消。2、竣工验收程序:施工单位做竣工预验;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2、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4

40、、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报告;根据申请报告做现场试验;正式竣工验收: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监督站、消防、环保等行政部门参加,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验收。正式的竣工验收书必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签字方为有效。3、竣工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

41、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已经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应当严把两道关,一是谨慎选择生产供应厂商;二是实行进场二次检验。7、见证取样和检测: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

42、下,由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样、试块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8、施工质量检验,通常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工序质量检验,包括预检、自检、交接检、专职检,分部工程中间检验依据隐蔽工程检验等。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业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如果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标准规范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

43、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6、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修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约定。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已经批准,施工单位可继续进行隐蔽或施工。9、建设工程的返修:因施工方的原液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

44、包人有权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负责返修,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放负责。10、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11、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提交验收报告之日起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为竣工日

45、期。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制度1、建设工程废水、废气污染防治:禁止想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2、在引用水保护去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3、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就是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4、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

46、尘高度小于1.5米。对现场飞扬物质采取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封闭等。5、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病综合征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处置。6、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6点之间。噪声限值:(1)土方施工(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

47、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全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7、未成年工,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得安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8、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9、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噪声限值是昼间75dB,夜间55dB。(2)打桩施

48、工阶段,主要噪声为各种打桩机,噪声限值是昼间85dB,夜间禁止施工。(3)结构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是混凝土施工、振捣棒、电锯等,噪声限值是昼间70dB,夜间55dB.(4)装修阶段,主要噪声源是起重机、升降机等,噪声限值昼间62dB,夜间55dB。8、建筑节能: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用能、地热能坑可再生能源。9、对于土方、渣土的运输,必须采取封盖措施;在城区居民稠密去,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内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施工现场的废水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睡用于工地洒水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 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施工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1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11、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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