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培训材料.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培训材料.ppt(3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培训材料培训材料一、工作内容和目标二、工作原则三、工作步骤四、经验教训五、问题处理2021/9/272021/9/271 1前言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文件和省关于加快农村改革战略部署,建立“归属清楚、权属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统筹城乡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基础信息。2021/9/272021/9/272 2一、工作内容和目标一、工作内容和目标1、农
2、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土地流转(指互换和转让)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以二轮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1:2000比例尺航空影像图为基础,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
3、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21/9/272021/9/273 3二、工作原则二、工作原则1、保持稳定原则保持稳定原则 以二轮承包土地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开展确权登记,不得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借机收取任何费用加重农民负担。2、依法规范原则、依法规范原则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调查规程、经营权编码规程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4、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3、尊重历史原则、尊重历史原则 对当时为保证农户承包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发包的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即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测耕地面积计算。2021/9/272021/9/274 4二、工作原则二、工作原则4、民主协商原则、民主协商原则 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5、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实际,查漏补缺。对存在有争议、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先要依法解决和化解后再确权;对矛
5、盾一时解决不了的,则暂缓确权。6、统筹安排原则、统筹安排原则 确权登记工作由区(县)农业局统筹安排、业务指导,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中标单位和村、组(社区)负责具体实施。2021/9/272021/9/275 5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1、准备动员培训阶段、准备动员培训阶段1.1、编写技术设计书、编写技术设计书 中标作业单位按照省市县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政策和方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编写切实可行的技术设计书。1.2、宣传培训、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广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正面宣传。作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调查人员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
6、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2021/9/272021/9/276 6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1.3、收集相关信息资料、收集相关信息资料 收集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二轮承包台账、行政区划界线、基本农田区划图、地力等级资料以及家庭成员信息(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资料。收集由村、组完成摸底信息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主声明书或户主委托书等基础工作。2021/9/272021/9/277 7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2、承包地块调查确认阶段、承包地块调查确认阶段2.1、制作工作底图、制作工作底图 作业单位利用国土部门提供的或按
7、规程规范航拍的数字正射影像图,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以及甲、乙双方合同书的有关约定,制作用于实地调查的标准分幅工作底图。2.2、现场入户调查、现场入户调查 现场调查人员结合收集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等档案资料,对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进行核实调查。按照相关规程、前期收集的资料,对承包方的家庭成员信息、地块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登记,对承包地块面积、性质、承包权属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现状进行登记。2021/9/272021/9/278 8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2.3、地块权属指认、地块权属指认 调查人员依照工作底图和农户登记
8、的基本信息资料,由承包方在现场指界确认,调查工作人员对承包方的地块逐块进行核实调查勾绘,并在调查底图上标注地块的权利人、名称、编号、土地用途以及相关的四至信息等。对存在争议的地块,经多方协商或通过仲裁调解委员会处理后再登记,争议未处理的暂缓登记。2.4、面积量算、面积量算 对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通过实测、图解等技术手段对承包地块面积进行量算。2021/9/272021/9/279 9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2.5、公示审核、公示审核 技术作业单位以发包方为单位对承包方所有地块图及地块属性信息,制作公示图及公示表,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配合下,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
9、为7天。在公示期内发包方、承包方或四邻农户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后再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应由各承包方签字确认,未经承包户签字确认的公示结果归户表及地块签章图,不能作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确权登记的依据。2021/9/272021/9/271010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2.6、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承包方签字确认后,按农业部的相关文件及合同样式,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对二轮承包合同由发包方搜集交相关部门销毁。2.7、建立健全登记簿、建立健全登记簿 根据完善的土地承包合同,以承包方为单位,按照一户一簿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
10、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2021/9/272021/9/271111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3、确权颁证、确权颁证3.1、发包方申报、发包方申报 农户签订合同生效后,由发包方统一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3.2、村、乡镇(街道)、县级审核、村、乡镇(街道)、县级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对发包方的报送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进行汇总确认后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县农业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21/9/272021/9/271212三、工作步骤三
11、、工作步骤3.3、颁(换)发证书、颁(换)发证书 根据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各级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和农业部修订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向承包方颁发或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已发的证书由发包方收回交相关部门销毁。2021/9/272021/9/271313三、工作步骤三、工作步骤4、资料整理归档阶段、资料整理归档阶段 4.1、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 由中标作业单位将各乡镇、村、村民小组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
12、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4.2、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理归档 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由县、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整理确权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归档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2021/9/272021/9/271414四、经验教训四、经验教训1、在调查工作开展之前进行动员培训且工作一定做到位,做扎实,否则会导致配合不积极、拒绝合作等现象。2、调查之前先进行资料搜集并进行整理,作为实地调查的依据。3、调查时,作业人员根据收集的权属来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做到权属合法,四至清楚,面积准确。4、外业调查结束后,调查图接边由调查人员相互把边接好,发现问题现场核实、修改。5、
13、内业由调查人员谁调查的村组由谁内业矢量化上图,包括作公示资料、公示、修改、签字盖章等。6、数据资料和纸质资料统一移交内业扫描、建库、资料整理和打证。2021/9/272021/9/271515四、经验教训四、经验教训7、前期调查时,作业单位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和业务部门的要求不熟悉,走了一些弯路。如承包地的“地块小地名”、“权利人的户号和分户后的户号及改权利人名字等”、“同村同组同名的处理”、“地块划分较大”、地类注记随意性较大(水田和旱地分不清),地块调查时权利人没有在家,由组指界小组指的地块有错、漏,相邻村组接边时发现有错、漏、重等问题。8、工程管理方法欠佳:一是时间紧、任务重,培
14、训时间短,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难保证统一的作业质量。二是工作方法不到位,内外业生产和技术管理脱节,外业不作内业,内业不懂外业,有些外业质量问题内业无法处理。2021/9/272021/9/271616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承包户分户(合户)后承包地登记的问题、承包户分户(合户)后承包地登记的问题1.1、在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实施前已经分(合)户,并要求按分(合)户后的户籍关系确权的,由原承包户申请,报发包方同意后,按分(合)户的家庭户籍确认承包户;1.2、原家庭成员应对分(合)户后承包地块及面积达成分割(合并)协议,报发包方备案;1.3、发包方凭分(合)户后双方的协议,与农
15、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登记发证。同时在登记簿备注栏内加以说明;1.4、父母二轮承包时单独立户承包的土地现由其子女代耕的,无论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无论子女是否在同一发包方,承包经营权都应确认给父母(户主),父母亲双亡后,发包方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2021/9/272021/9/271717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后申请确权颁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后申请确权颁证的问题问题2.1、承包户在具备转让土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承包地。转让时,转让方应当向发包方书面报送承包地转让申请书,并经发包方同意;2.2、土地互换双方应当自愿
16、签订互换协议,并报发包方备案;2.3、土地转让、互换当事人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据转让、互换协议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书重新确权,并按程序报原发证机关办理登记换证手续。2021/9/272021/9/271818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3、户主变化的承包户申请确权颁证的问题、户主变化的承包户申请确权颁证的问题 原经营权证颁后,户主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现在确定的户主姓名登记颁证。3.1、以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口簿为法定依据;3.2、如果户口簿中未变更姓名的,家庭全体成员可以推举户主。但推举的户主应是二轮承包期内有法定承包权利的成员,并须报发包方审核同意。2021/
17、9/272021/9/271919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4、确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问题、确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认,原则上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全体家庭成员为基础,以现有家庭为单位,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为标准。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确认为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共有人。4.1、二轮家庭承包有承包地的(以经营权证书或承包合同为准),无论在册、死亡、迁出的人口均为共有人(不含已迁往农村且划承包地和自愿转让、退回承包地的人口);4.2、二轮家庭承包时未划承包地的在册人口为共有权人(不含自愿放弃承包权的在册人口);4.3、二轮家庭承包后新生和迁入的在册人口可以
18、为共有人(不含迁出地已划承包地人口)。2021/9/272021/9/272020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5、家庭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迁入非设区城镇转为、家庭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迁入非设区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承包户确权颁证的问题非农业人口承包户确权颁证的问题 家庭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如升学、参军、服役、经商等)或迁入非设区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外,应依法确权颁证。6、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问题、承包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问题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原承包地由发包方依法收回。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予收回
19、的除外。2021/9/272021/9/272121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7、承包地地形地貌或面积发生变化的问题、承包地地形地貌或面积发生变化的问题 因农用土地整理和经营权流转使地形地貌改变的问题。一些地方因业主规模经营、农业园区建设等实施土地整理和改造,造成四至打乱的承包地,将整理后的实测面积与所涉及农户原承包地总面积的增减比例分摊到各农户,四至边界按照整理后地块农户认可的边界填写,并按原有顺序排号依次确权。8、征而闲置的耕地的问题、征而闲置的耕地的问题 部分地方因修建铁路、公路、水库等征用集体耕地后,在已报减的耕地中,建设后剩余一部分可耕作土地,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把这部分地承包给农户长期
20、耕种,但由于这部分地不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不能按承包地确权颁证。2021/9/272021/9/272222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9、机动地处理的问题、机动地处理的问题 原发包方预留的机动地,已按人均或其他办法平均分到户的,可作为家庭承包地确权颁证。剩余的机动地发包给个别农户或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得视同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已到期的可由发包方收回,发包给应进地人口。10、农村夫妇离婚再婚的问题、农村夫妇离婚再婚的问题 离婚后再婚的,其户口已迁出,再婚后在新居住地分得了承包地的,原承包地应依法收回由发包方另行发包。再婚后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除当事人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原
21、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应依法予以确权颁证。承包期内,夫妻离婚,双方办理了户口分割手续,要求分割承包地的,只要离去方户口未迁入设区的市,应准允办理承包地分割手续。发包方按分割后的地块、面积确权并申报颁证。2021/9/272021/9/272323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1、退耕还林土地确权颁证的问题、退耕还林土地确权颁证的问题 已验收合格,享受了退耕还林政策,且已办理了林权证的承包地块,不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验收不合格未报减的承包地及种植经济林木的承包地,应按承包地确权登记。在一块承包地中,一部分已按退耕还林报减面积,剩余部分不管实际面积与原习惯剩余面积差异有多大,一律按实
22、测面积确权给原承包方。12、承包的农耕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各类林木的、承包的农耕地和自留地上种植的各类林木的问题问题 不论经济林、用材林,均属非林地上的林木,不办理林权证,按农村土地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确权,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耕地,不再登记颁发林权证。2021/9/272021/9/272424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3、原独生子女奖励承包地的问题、原独生子女奖励承包地的问题 原已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规定,对农村独生子女奖励承包地0.5份优惠的,在第二轮延包时未作调整的,仍按承包地确权颁证。14、轮换工的土地承包权的问题、轮换工的土地承包权的问题 按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规定,轮换回家人员的户
23、籍已迁回原籍,应视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耕种其子女的承包地,只要轮换工所在家庭没有消亡或没有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发包方不得收回或部分收回其承包地。15、自留地的问题、自留地的问题 家庭承包农户中仍有自留地的,由农户申报,经发包方认可,按调绘面积在登记簿中备注登记。2021/9/272021/9/272525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6、开荒地的问题、开荒地的问题 围绕原承包地周边开荒,又无边界和其他争议的,按实测面积计入承包地面积确权颁证;在集体“四荒地”上开垦的地块,不能按农户家庭承包地确权颁证,但可以作为集体“机动地”发包给开垦者,并完善相关手续。17、铁(公)路占地、水库淹没消落地的问题、
24、铁(公)路占地、水库淹没消落地的问题 已依法报减的铁(公)路占地、水库淹没消落地等,集体经济组织原已作为责任地或其他方式承包给农户,现农户仍耕种的,该部份土地所有权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作为农户家庭承包地确权颁证。2021/9/272021/9/272626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8、承包户家庭户籍整体消亡的问题、承包户家庭户籍整体消亡的问题 农户全家整体迁入城市(或小城镇)转为非农或因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全家所有人死亡,作为农村户口已灭失的情形。一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
25、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因病、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全家所有人死亡,作为农村户口已灭失的情形,也不予确权登记。属上两情形致使原承包户在发包方户籍整体消亡的,应当解除承包关系,由发包方收回另行承包。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不管全家是否整体转为非农,都要按原承包户予以确权登记。2021/9/272021/9/272727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19、长期举家外出,承包地撂荒的问题、长期举家外出,承包地撂荒的问题 对无法联系的全家长期外出务工农户的荒芜承包地,在承包户没有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发包方应按承包地确权颁证,并由发包方代管,作为“机动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实行“一年
26、一包”。外出务工农户返乡后要求收回承包地的,发包方应当退还。20、弃地农户的问题、弃地农户的问题 二轮承包后,个别农户因各种原因放弃了承包经营权,而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发包给了其他农户,现弃地农户要求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地可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无地可调的,应当作好解释工作,待二轮承包期满后再进行调整。2021/9/272021/9/272828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1、“五保户五保户”承包经营权的问题承包经营权的问题 农村“五保户”人员,无论是否已丧失劳动能力,只要其本人存在,其承包地经营权不得收回。“五保户”死亡后,发包方收回其承包经营权。22、城郊农户承包
27、地被占后剩余承包地的确权颁、城郊农户承包地被占后剩余承包地的确权颁证问题证问题 原承包户承包地大部分被征占后,其家庭成员按有关规定转为城镇居民并办理了社保,而家庭中有的还剩余一部分承包地,这次确权时仍按原承包户确权颁证。2021/9/272021/9/272929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3、外地移民落户的土地问题、外地移民落户的土地问题 政策性安置的移民户,所耕种的地块四至边界明确,无争议的,可按现状确权颁证;群众自行协商接收的移民户,当地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协调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如原承包户不同意把其经营权转让给现移民户的,承包经营权仍按原承包户确权。24、田埂、土埂、沟坎、道路的问题
28、、田埂、土埂、沟坎、道路的问题 农户承包地块周边的埂、沟、坎、路,不作为承包地块面积确权登记,埂、沟、坎、路、路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村民小组会议自主决定。2021/9/272021/9/273030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5、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签字确认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签字确认的问题 一般应由户主签字,户主外出未归的,由本户家庭成员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共有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长期举家外出的可由承包户书面委托他人代签。26、本次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签订承包合同的问、本次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签订承包合同的问题题 这次按实测确权后,应重新完善承包合同。27、本次承包年限确定的问题、本次
29、承包年限确定的问题 此次确权登记是对二轮承包工作的完善,因此承包年限应以“二轮承包”时约定的承包起止期限为准,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书的承包期限应一致。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试点的集体经济组织除外。2021/9/272021/9/273131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8、关于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占地和自然灾、关于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占地和自然灾害毁损土地害毁损土地 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占地、自然灾害毁损等造成无法复耕的承包地,村、社组织清理核实后,向乡镇政府、郊区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请核减承包地面积。经乡镇政府、郊区街道办事处批准,区政府复核批准后,按照各户报减的面积调减到农户和地
30、块。对农户核减占地后,集体经济组织用机动地进行了补划的,要调减农户原承包地中已占地的地块及面积,增加补划的地块及面积,按现有的实际地块和面积登记发证。2021/9/272021/9/273232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29、农户非法占地取石、取土、建房等毁坏承包地、农户非法占地取石、取土、建房等毁坏承包地 农户非法占地取石、取土、建房等造成承包地毁坏的暂不进行登记发证,发包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责令当事人恢复耕地面积后再进行登记发证,确实无法复耕的,责令当事人完善相关手续,并核减其承包地面积后再进行登记发证。30、关于国家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征占地、关于国家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征占地 国家
31、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征占用土地,国家已进行了安置补偿或征而未补的,但农户仍在耕种,不属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作为农户承包地进行登记发证。征(占)用农村土地后,由于计量标准口径不一致,导致承包农户的承包面积已经冲减完毕甚至大于原来的承包面积,造成了有地无面积的承包地块,按照实有的地块和该地块的面积据实登记发证。2021/9/272021/9/273333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31、关于村、社公益事业占地、关于村、社公益事业占地 村社公益事业占地,未报减,但又无法复耕的承包土地,不予登记发证,有收入的村社可由集体给予合理补偿,无收入补偿的,可由村社按照规定程序民主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不成可由发包方
32、将被占土地登记造册,存档备查。32、关于集体机动地、关于集体机动地 在第一轮承包时集体经济组织原预留的账面机动地中,已按人均或其他办法划分到各户的土地,可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发证;未划分部分,以机动地性质发包给个别农户或出租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的,要以集体名义进行登记,不得向承包机动地的农户和其他经营者登记发证。2021/9/272021/9/273434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33、关于无承包地农户、关于无承包地农户 二轮承包后个别农户因各种原因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整户自愿书面申请除外),而集体经济组织已依法将其土地发包给了其他农户,现无地农户要求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集体经济组织有机动
33、地的,可用机动地给予调整解决,无机动地的允许其排队候地。34关于承包土地等级关于承包土地等级 二轮承包时,有的地方以产量确定面积,未对土地确定等级的,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户长)会议,参照相邻土地等级讨论确定,意见无法统一的,在证书中可不填写土地等级。2021/9/272021/9/273535五、问题处理五、问题处理35、关于承包土地等级、关于承包土地等级 二轮承包时,有的地方以产量确定面积,未对土地确定等级的,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户长)会议,参照相邻土地等级讨论确定,意见无法统一的,在证书中可不填写土地等级。36、关于农户承包和耕种不一致地块、关于农户承包和耕种不一致地块 农户原承包地块和现实耕种地块不一致的,原则上按原来承包户主进行登记。其中变更承包户主,双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变更(互换或转让)书面协议书的,按协议进行登记。对无法形成书面协议的,暂按原承包关系登记,今后可按正常流转程序办理变更手续。37、其他、其他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按程序修订补充。2021/9/272021/9/27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