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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三:国际货物运输法专题三:国际货物运输法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海运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国际海运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第四节第四节国际海运承运人的权利国际海运承运人的权利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一、班轮运输的特点一、班轮运输的特点(一)(一)具有具有“四固定四固定”的特点的特点“四固定四固定”:1.航线;航线;2.港口顺序港口顺序;3.船期;船期;4.运费运费 又
2、称:又称:“定期船运输定期船运输”(二)运输对象的特点(二)运输对象的特点运输对象:运输对象:1.1.小额货物;小额货物;2.2.杂货杂货特点:特点:1.1.托运人的货物一般装不满一条船托运人的货物一般装不满一条船 ;2.2.承运人可以叫承运人可以叫“公共承运人公共承运人”(三)运费的特点(三)运费的特点 1.1.承运人单方面确定,不是协商确定;承运人单方面确定,不是协商确定;2.2.运费之内包含了装卸费用,不再另行运费之内包含了装卸费用,不再另行计算装卸费用计算装卸费用(四)运输合同证明形式(四)运输合同证明形式传统法律传统法律提单(提单(又称又称“提单运输提单运输”)发展发展1.海运单;海
3、运单;2.电子提单电子提单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1.运输单证(包括可转让的和不运输单证(包括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可转让的两种);2.电子运输记录(包括可转让的电子运输记录(包括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和不可转让的两种)。(五)运输合同适用的法律(五)运输合同适用的法律渊源渊源1.1.国际条约:(国际条约:(1 1)19241924年年海牙规则海牙规则;(;(2 2)19681968年年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3 3)19781978年年汉堡规则汉堡规则;(4 4)20082008年年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2.2.国内法:(国内法:(1 1)海商法;()海商法;(2 2)海上)海上货物
4、运输法。货物运输法。性质性质属于属于“强行性合同法强行性合同法”:承运人不得:承运人不得任意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否任意地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否则,提单条款无效。则,提单条款无效。二、租船运输的特点二、租船运输的特点(一)一般特点(一)一般特点1.不具有不具有“四固定四固定”的特点的特点临时从租船市场租赁船舶。临时从租船市场租赁船舶。又称:又称:“不定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2.运输运输 对象对象大宗货物大宗货物承租人通常租赁了整条船舶承租人通常租赁了整条船舶3.租金租金 特点特点 出租人承租人协商确定出租人承租人协商确定4.合同合同 证明证明不需要用运输单据证明不需要用运输单据证明 (
5、二)法律适用特点(二)法律适用特点1.渊源渊源=不适用国际条约,而是适用国内不适用国际条约,而是适用国内法,如海商法法,如海商法2.性质性质=属于属于“任意性性合同法任意性性合同法”=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契约自由原则订立,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契约自由原则订立,或者根据标准合同订立。合同与合同适用或者根据标准合同订立。合同与合同适用的法律不一致时,应当以租船合同为准,的法律不一致时,应当以租船合同为准,而不是以法律为准。而不是以法律为准。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班轮运输合同提单海运单一、班轮运输合同提单海运单(一一)提单的定义和签发提单的定义和签发1.提单的定义提单
6、的定义是指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者把货物装船之后向托运人是指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者把货物装船之后向托运人签发的、用来证明他们之间运输合同已经成立,并签发的、用来证明他们之间运输合同已经成立,并且在卸货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且在卸货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货物货物 托运人托运人-承运人承运人 提单提单2.提单的签发提单的签发1.签发签发主体主体承运人装货经纪人船长承运人装货经纪人船长 2.签发签发对象对象 托运人运输代理人托运人运输代理人 3.签发签发时间时间接管货物时接管货物时+把货物装船以后把货物装船以后4.提单提单的签发的签发份数份数签发三份正本提单签发三份正本提单.交货制度:仅凭其中一份提单交货;交
7、交货制度:仅凭其中一份提单交货;交货之后,其他提单失去法律效力。货之后,其他提单失去法律效力。(二二)提单的作用提单的作用1.合同证明(债权凭证)合同证明(债权凭证)托运人(提单)托运人(提单)-承运人承运人1.在托运人手中,仅有承运人单在托运人手中,仅有承运人单方面签字的提单不是运输合同,方面签字的提单不是运输合同,只是运输合同及其内容的证明;只是运输合同及其内容的证明;提单受让人(第三人持有提单)提单受让人(第三人持有提单)-承运人承运人2.在托运人以外的提单受让人手在托运人以外的提单受让人手中,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中,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2.货物收据货物收据(货物提单货物提单)托运人
8、(提单)托运人(提单)-承运人承运人1.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是承运人收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明到货物的初步证明提单受让人(第三人持有提单)提单受让人(第三人持有提单)-承运人承运人2.在托运人以外的提单受让人手在托运人以外的提单受让人手中则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最终证中则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最终证明。明。3.物权凭证(凭单交货)物权凭证(凭单交货)1.提单是货物的象征,可以代表处于运输途提单是货物的象征,可以代表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占有提单就等于占有货物,转让中的货物。占有提单就等于占有货物,转让提单就相当于转让了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提单就相当于转让了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2.提单是用以
9、提取货物的唯一凭证,承运人提单是用以提取货物的唯一凭证,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而不能将其交给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而不能将其交给非提单持有人。否则,属于非提单持有人。否则,属于“无单放货无单放货”。3.“无单放货无单放货”的性质:的性质:(1)违约行为;)违约行为;(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三三)提单的分类提单的分类1.按照是否装船按照是否装船1.已装船提单已装船提单船名装船时间船名装船时间FOB+CIF+CFR2.收货待运提单(备用提单)收货待运提单(备用提单)FCA+CIP+CPT倒签提单倒签提单合同约定:合同约定:CIF上海港伦敦港,上海港伦敦港,月交货。月交货。合同履行:承
10、运人月日接合同履行:承运人月日接管货物,月日把货物管货物,月日把货物装上船,但将提单日倒签为装上船,但将提单日倒签为月份。月份。托运人托运人-保函保函-承运人承运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合同约定:合同约定:CIF上海港伦敦上海港伦敦港,月交货。港,月交货。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在11月份,托运月份,托运人未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人未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前,要求承运人签发日期为要求承运人签发日期为0月月份的提单。份的提单。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的性质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的性质托运人托运人(卖方卖方)承运人合谋欺承运人合谋欺骗买方(共同侵权行为)骗买方(共同侵权行为)托运人用保函换取承运人的托运人用保函换取承运
11、人的倒签提单倒签提单和和预借预借提单提单的,该的,该保函无效保函无效。2.按照收货人记载方式按照收货人记载方式 托运人托运人-承运人承运人-收货人收货人1.记名提单记名提单=杨森公司或者李四先生杨森公司或者李四先生不能转让不能转让2.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货物交给提单空白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持有人无需背书转让无需背书转让3.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凭杨森公司指示交货凭凭杨森公司指示交货凭指示交货指示交货必须背书转让必须背书转让3.按照承运人对货物批注按照承运人对货物批注货物说明货物说明:托运人填写:托运人填写货物批注货物批注:承运人填写:承运人填写1.清洁提单清洁提单外表状况良好空白外表状况良好空
12、白2.不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货物渗漏包装破裂货物生锈货物渗漏包装破裂货物生锈1.买方或者银行不愿意对不清洁提单付款,卖方用保买方或者银行不愿意对不清洁提单付款,卖方用保函换取虚假清洁提单。函换取虚假清洁提单。2.保函是否有效?保函是否有效?汉堡规则汉堡规则和中国和中国海商法海商法承承认该保函的效力,但认为该保函只对托运人和承运人认该保函的效力,但认为该保函只对托运人和承运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4.按照运费支付按照运费支付1.运费已付(预付)提单运费已付(预付)提单=托运人支付托运人支付CFR+CIF+CIP+CFRCFR+CIF+CIP+CFR2.运费到付提单运费到付提单
13、=收货人支付收货人支付FOB+FCA+FASFOB+FCA+FAS5.按照是否允许承运人转船按照是否允许承运人转船1.直达提单直达提单=中途不换船,注明中途不换船,注明“不允许转船不允许转船”2.转船提单转船提单=中途换船中途换船=注明注明“允许转船允许转船”+“在某某在某某港转船港转船”转船提单下存在两个承运人转船提单下存在两个承运人=缔约承运人缔约承运人+实际承运实际承运人。两者对货主承担人。两者对货主承担不真正连带的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的连带责任。上海上海-新加坡新加坡-伦敦伦敦B公司公司(缔约承运人缔约承运人)C公司公司(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四)海运单与电子提单(四)海运单与电子提单
14、1.传统书面纸提单制度的缺陷传统书面纸提单制度的缺陷(1)签发三份提单制度是否有必要;签发三份提单制度是否有必要;(2)书面提单的伪造和变造;书面提单的伪造和变造;(3)书面提单的传递速度比船舶运输书面提单的传递速度比船舶运输速度快速度快2.海运单海运单(1)海运单与提单的共同点)海运单与提单的共同点作用作用 1.都是合同证明;都是合同证明;2.都是货物收据都是货物收据内容内容 主要内容相同主要内容相同(2 2)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提单提单海运单海运单1.作用作用物权凭证物权凭证不是物权凭证不是物权凭证 2.传递方式传递方式邮递方式邮递方式 电子方式电子方式 3.可转让可转让
15、 性性 可以转让可以转让 不能转让不能转让 4.提货制度提货制度凭单提货凭单提货 凭到货通知和身份证凭到货通知和身份证明提货明提货5.适用法律适用法律不同不同 条约和国内条约和国内法法 年国际海事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委员会:海运单统海运单统一规则一规则 3.电子提单电子提单产生原因产生原因 为了纠正书面纸提单和海运单制度为了纠正书面纸提单和海运单制度的缺陷而产生,以电子方式传递,的缺陷而产生,以电子方式传递,可以转让。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转让的方式 通过承运人为电子提单设置通过承运人为电子提单设置“新密新密码码”和废除和废除“旧密码旧密码”的方式,可的方式,可以无数次进行转让。以无数次进行转让。
16、适用法律适用法律(1)年国际海事委员会:年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统一规则电子提单统一规则(2)适用传统书面提单适用的法律。适用传统书面提单适用的法律。二、租船合同二、租船合同(一)租船合同的种类(一)租船合同的种类1.航次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又称又称“程租船合同程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把船舶按,是指出租人把船舶按照特定航次租给承租人。照特定航次租给承租人。船舶船舶(特定航次特定航次)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 (大连(大连-横滨)横滨)特定航次:特定航次:1.单航次;单航次;2.来回航次;来回航次;3.连续航连续航次次2.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又称又称“期租船合同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把
17、配,是指出租人把配备了船长、船员的船舶按照一定期限备了船长、船员的船舶按照一定期限(如一年)租给承租人(如一年)租给承租人 船舶船舶(一定期限一定期限)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3.光船租船合同光船租船合同又称又称“空船租船合同空船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把,是指出租人把没有配备船长、船员的船舶按照一定期没有配备船长、船员的船舶按照一定期限(如一年)租给承租人限(如一年)租给承租人 船舶船舶(一定期限一定期限)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二)租船合同的特点(二)租船合同的特点1.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航次租船合同的特点1.1.权属特点权属特点船舶所有权、占有权和经营管船舶所有权、占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都
18、属于出租人。理权都属于出租人。2.2.最容易产最容易产生的争议生的争议装卸期限装卸期限-滞期费和速遣费滞期费和速遣费3.3.租金租金租金就是运费租金就是运费4.4.合同性质合同性质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租船合同中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租船合同中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船舶所有权船舶所有权 船舶占有权船舶占有权 船舶经营管理船舶经营管理权权 航次租航次租船合同船合同 出租人出租人 出租人出租人 出租人出租人 定期租定期租船合同船合同 出租人出租人 出租人出租人 承租人承租人 光船租光船租船合同船合同 出租人出租人 承租人承租人 承租人承租人 航次租船合同的滞期费与速遣费航次租船合同的
19、滞期费与速遣费期限条款期限条款1.受载期限:给出租人规定义务受载期限:给出租人规定义务(如如10月份月份)2.装卸期限:给承租人规定义务装卸期限:给承租人规定义务(如如50天天)费用性质费用性质 滞期费滞期费(违约金违约金+罚款罚款)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 速遣费速遣费(奖励金奖励金)费用计算费用计算1.承租人支付:承租人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滞期费率滞期费率滞期的天数滞期的天数2.出租人支付:出租人支付:速遣费速遣费=速遣费率速遣费率提前的天数提前的天数2.2.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1.1.权属特点权属特点1.1.船舶所有权和占有权属于出租人手船舶所有权和占有权属于出租人手中
20、;中;2.2.船舶经营管理权属于承租人船舶经营管理权属于承租人2.2.最容易产最容易产生的争议生的争议1.1.航速条款航速条款2.2.停租条款停租条款3.3.租金租金不是运费不是运费4.4.合同性质合同性质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3.3.光船租船合同的特点光船租船合同的特点1.1.权属特点权属特点1.1.船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船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2.2.船舶占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属于承租船舶占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属于承租人人2.2.最容易产最容易产生的争议生的争议1.1.船舶所去的港口是不是安全港口;船舶所去的港口是不是安全港口;2.2.定期租船合同也涉及安全港口问题,定期租船合同也涉及
21、安全港口问题,但不典型。但不典型。3.3.租金租金不是运费不是运费4.4.合同性质合同性质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货物运输合同三、租船合同与提单的区别三、租船合同与提单的区别(一)当事人不同(一)当事人不同提单提单1.托运人和收货人属于货主;托运人和收货人属于货主;2.承运人是船主。承运人是船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 1.出租人出租人(船主船主)-承租人承租人(不一不一定是货主定是货主)2.“承运人承运人”(船主船主)不同于不同于“承承租人租人”(不是船主不是船主)(二)作用不同(二)作用不同提单提单1.1.合同证明;合同证明;2.2.货物收据;货物收据;3.3.物权凭证物权凭证租船合同租船合同不
22、具有提单的三个作用。不具有提单的三个作用。(三)适用法律不同(三)适用法律不同提单提单1.1.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2.2.适用法律属于强行性的合同法。适用法律属于强行性的合同法。租船合同租船合同 1.1.不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不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2.2.适用法律属于任意性的合同法;适用法律属于任意性的合同法;3.3.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可能适用海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可能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航次租船合同项下提单航次租船合同项下提单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 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提单受让人提单受让人
23、提单提单出租人和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租人的关系1.租船合同租船合同=不适用国际公约不适用国际公约2.提单提单=不是合同证明不是合同证明=不适用国际公不适用国际公约约出租人和提出租人和提单受让人的单受让人的关系关系1.原则上原则上=提单提单=适用国际公约适用国际公约2.例外例外=租船合同租船合同=不适用国际公约不适用国际公约(提单中包含并入条款)(提单中包含并入条款)定期租船合同项下提单定期租船合同项下提单问题的提出问题的提出 货物货物出租人出租人-承租人承租人-托运人托运人 提单提单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关系关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不适用国际公约不适用国际公约把承租人作为承运把承租人
24、作为承运人签发提单人签发提单承租人承租人(承运人承运人)-提单提单托运人托运人提单提单=适用国际公约适用国际公约把出租人作为承运把出租人作为承运人签发提单人签发提单出租人出租人(承运人承运人)-提单提单托运托运人人提单提单=适用国际公约适用国际公约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海运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国际海运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一、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一、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一)(一)提供适航船舶的义务(适航义务)提供适航船舶的义务(适航义务)海牙规则海牙规则第第3条第条第1款款=海商法海商法第第47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
25、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适航义务解读适航义务解读内内容容(1)船体适航: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船体适航: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2)船员、船上供应品适航: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员、船上供应品适航: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船舶和配备供应品(3)船舶适货: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船舶适货: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
26、、载运和保管货物。前前提提条条件件“恪尽职责恪尽职责”(谨慎处理谨慎处理)(1)已经已经“恪尽职责恪尽职责”: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淡水阀门淡水阀门”(2)没有没有“恪尽职责恪尽职责”:承担责任承担责任-“铆钉铆钉”结论:结论:“相对适航相对适航”,而不是,而不是“绝对适航绝对适航”时时间间条条件件 1.“开航前开航前(开始装货时开始装货时)-和开航时和开航时(船舶离开锚地船舶离开锚地时时)”;2.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规定了整个运输航程中的适航义规定了整个运输航程中的适航义务。务。(二)安全承运货物的义务(管货义务)(二)安全承运货物的义务(管货义务)海牙规则海牙规则第第3条第条第2款款=
27、海商法海商法第第48条:承运人应当条:承运人应当“妥善妥善”地和地和“谨慎谨慎”地:地:(1)装载;装载;(2)搬移;搬移;(3)积积载载(配载配载);(4)运送运送(运输运输);(5)保管;保管;(6)照料;照料;(7)卸载所运货物卸载所运货物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增加了两项义务增加了两项义务:(1)接管;()接管;(2)交付(规定了凭)交付(规定了凭单交付规则及其例外)。单交付规则及其例外)。(三)(三)不得不得“不合理不合理”绕航的义务绕航的义务海商法海商法第第49条条:1.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
28、运往卸货港。2.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的规定的行为。违反前款的规定的行为。二、承运人的责任范围二、承运人的责任范围1.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遗失;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遗失;2.运到迟延:特殊的是运到迟延:特殊的是海牙规海牙规则则和和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三、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三、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海牙规则海牙规则“钩到钩钩到钩(舷到舷舷到舷)”原则:原则:装上船装上船-卸下船卸下船汉堡规则汉堡规则“港到港港到港”原则:原则:一个港口接管一个港口接管-另一港口交付另一
29、港口交付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门到门门到门”原则:原则:启运地接管启运地接管-目的地交付目的地交付中国中国海商法海商法 1.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钩到钩钩到钩(舷到舷舷到舷)”原则原则2.集装箱装运的货物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港到港港到港”原则原则第四节第四节 承运人的权利承运人的权利1.运费请求权运费请求权2.对货物的留置权对货物的留置权 3.对货物的批注权对货物的批注权 4.责任限制权责任限制权 5.法定免责权法定免责权一、承运人的责任限额一、承运人的责任限额(一)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遗失(一)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遗失的赔偿限额的赔偿限额 每单位每单位 毛重每公斤毛重每公斤
30、 海牙规则海牙规则 100英镑英镑 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 10000金法郎金法郎30 金法郎金法郎 汉堡规则汉堡规则835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SDR)2.5(SDR)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 875(SDR)3(SDR)海商法海商法666.67(SDR)2(SDR)确定赔偿限额应注意的问题确定赔偿限额应注意的问题1.货主在货主在“每单位每单位”和和“每公斤每公斤”两个标准两个标准中:可以选择一个最高标准。中:可以选择一个最高标准。2.“每单位每单位”的含义:关键取决于提单的的含义:关键取决于提单的写法。写法。3.贵重货物声明价值:赔偿限额即为声贵重货物声明价值:赔偿限额即为声明价值明价值(二二)
31、运到迟延的赔偿限额运到迟延的赔偿限额汉堡规则汉堡规则和和 鹿特丹规鹿特丹规则则 迟延运到的货物运费的迟延运到的货物运费的2.5倍,但不得超过运输合同倍,但不得超过运输合同规定的运费总额规定的运费总额海商法海商法 1.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遗失的赔偿限额:同上遗失的赔偿限额:同上2.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迟延运到的货物运费额:迟延运到的货物运费二、承运人的免责事项与二、承运人的免责事项与归责原则归责原则(一一)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承运人的免责事项1.海牙规则海牙规则规定的免责事项:规定的免责事项:17项。项。2.中国中国海商法海商法规定的免责事项:规定的免责事
32、项:1项。项。3.汉堡规则汉堡规则没有采用列举法规定;没有采用列举法规定;4.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规定的免责事项:规定的免责事项:15项。项。前两者规定的免责事项归纳起来包括两大类,后两者规前两者规定的免责事项归纳起来包括两大类,后两者规定的免责事项只包括无过失免责。定的免责事项只包括无过失免责。1.过失免责;过失免责;2.无过失免责:无过失免责:(1)火灾免责;火灾免责;(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3)海难救助;()海难救助;(4)货主原因;)货主原因;(5)货物特性、固有风险;()货物特性、固有风险;(6)潜在缺陷;)潜在缺陷;(7)非因承运人的其他过失(包括船员过失)非因承运人的其他
33、过失(包括船员过失)(二)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二)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1.海牙规则海牙规则和中国和中国海商法海商法的原则的原则实行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度”1.承运人没有过失的承运人没有过失的=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无过无过失免责;失免责;2.承运人有过失的:承运人有过失的:原则上原则上=承担责任;承担责任;例外例外=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过失免责过失免责2.汉堡规则汉堡规则和和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规定的原则规定的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实行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度完全过失责任制度”:1.承运人没有过失的承运人没有过失的=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无过失免责无过失免责2.承运人有
34、过失的承运人有过失的=承担责任承担责任总结总结1.“完全过失责任制度完全过失责任制度”=推定过失推定过失+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完全推定过失责任制度;完全推定过失责任制度;2.废除了过失免责制度。废除了过失免责制度。(三)承运人的过失免责(三)承运人的过失免责1.过失免责的分类过失免责的分类1.驾驶驾驶(航行航行)过失的免责;过失的免责;2.管理船舶的过失免责管理船舶的过失免责2.驾驶驾驶(航行航行)过失的免责过失的免责(1)船舶无过失碰撞船舶无过失碰撞 原则原则1.无过失碰撞是指由于不可抗力、不明无过失碰撞是指由于不可抗力、不明原因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原因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
35、碰撞;成的碰撞;2.当事船舶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当事船舶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举例举例 甲船甲船(无过失无过失)-乙船乙船(无过失无过失)船舶损失船舶损失:乙船不赔:乙船不赔 船舶损失:甲船不赔船舶损失:甲船不赔 货物损失:乙船不赔货物损失:乙船不赔 货物损失:甲船不赔货物损失:甲船不赔(2)单方单方过失碰撞过失碰撞 原则原则过失船对非过失船承担赔过失船对非过失船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举例举例甲船甲船(过失过失)-乙船乙船(无过失无过失)船舶损失:乙船不赔船舶损失:乙船不赔 船舶损失:甲船赔偿船舶损失:甲船赔偿货物损失:乙船不赔货物损失:乙船不赔 货物损失:甲船赔偿货物损失:甲船赔偿(3)双方互有过
36、失的碰撞)双方互有过失的碰撞原则原则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承担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举例举例甲船甲船(4/5过失过失)-乙船乙船(1/5过失过失)1.甲船船舶损失甲船船舶损失100万:乙船赔偿万:乙船赔偿20万万 2.甲船货物损失甲船货物损失50万:乙船赔偿万:乙船赔偿10万;万;40万甲船万甲船免责免责 3.乙船船舶损失乙船船舶损失200万:甲船赔偿万:甲船赔偿160万万 4.乙船货物损失乙船货物损失100万:甲船赔偿万:甲船赔偿80万,万,20万乙船万乙船免责免责 3.管理船舶的过失免责管理船舶的过失免责1“管船过失管船过失”不同于不同于“管货过失管货过失”:不得混淆。:不
37、得混淆。2区分区分“管船过失管船过失”和和“管货过失管货过失”的标准: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船的标准: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船舶还是货物。舶还是货物。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海牙规则海牙规则1924年在海牙达成的年在海牙达成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国际公约,共,共16条,于条,于1931年生效。年生效。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 1968年在布鲁塞尔达成的年在布鲁塞尔达成的修改修改1924年年8月月25日在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的议定书,即,即修改海牙规则的议定书修改
38、海牙规则的议定书。汉堡规则汉堡规则1978年在德国汉堡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年在德国汉堡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会制定的联合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联合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鹿特丹规则鹿特丹规则 2008年在鹿特丹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年在鹿特丹通过了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制定的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同公约。海商法海商法 海上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中国都没有加入,但中国海上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中国都没有加入,但中国海商法海商法对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主要采用了对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主要采用了海牙海牙规则规则,但也采用了另
39、外两个公约的合理规定。,但也采用了另外两个公约的合理规定。一、一、1924年的年的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一)(一)海牙规则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1.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适航义务;管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适航义务;管货义务。货义务。2.承运人的责任期限:钩到钩原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限:钩到钩原则。3.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每单位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每单位100英镑。英镑。4.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承运人的免责事项:17项,属于不完全过项,属于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失责任制。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年。年。(二)中国(二)中国海商法海商法借鉴借鉴海牙规则海牙规则的内容的内容1.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适
40、航义务;货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适航义务;货义务。义务。.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承运人的免责事项:12项免责包含了项免责包含了海海牙规则牙规则规定的项免责,对承运人的归规定的项免责,对承运人的归责原则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责原则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非集装箱货物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限:钩到非集装箱货物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限:钩到钩原则。钩原则。4.第一诉讼时效期间:第一诉讼时效期间:1年。年。二、二、1968年的年的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一)(一)维斯比规则维斯比规则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1.扩大了扩大了海牙规则海牙规则的适用范围:缔约国承运的适用范围:缔约国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人签发的提单-缔约国港口签发
41、的提单。缔约国港口签发的提单。2.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 10000金法金法郎郎,或者每公斤,或者每公斤(毛重毛重)30金法郎。金法郎。3.明确了每单位的含义:集装箱条款。明确了每单位的含义:集装箱条款。4.规定承运人的代理人和雇佣人员也可以享受承规定承运人的代理人和雇佣人员也可以享受承运人的免责和责任限额。运人的免责和责任限额。5.规定规定1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年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二)中国海商法借鉴的(二)中国海商法借鉴的维斯比维斯比规则规则的内容的内容1.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 10000金金法郎法郎,或者每公斤,或者每
42、公斤(毛重毛重)30金法郎。国金法郎。国际海事委员会际海事委员会1984年将其明确为每单位年将其明确为每单位666、67(SDR),或者每公斤,或者每公斤(毛重毛重)2(SDR)。2.明确了每单位的含义:集装箱条款。明确了每单位的含义:集装箱条款。三、三、1978年的年的汉堡规则汉堡规则(一)(一)汉堡规则汉堡规则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1.扩大了货物的范围:活动物,舱面货,包装工具。扩大了货物的范围:活动物,舱面货,包装工具。2.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提高了承运人的责任限额:每单位835(SDR),或者每公,或者每公斤斤(毛重毛重)2、5(SDR)。3.延长了承运人的责任期限:延长了承运
43、人的责任期限:“接到交接到交”原则。原则。4.废除了承运人的过失免责,对承运人的责任实行完全的推废除了承运人的过失免责,对承运人的责任实行完全的推定过失责任原则。定过失责任原则。5.增加了承运人对增加了承运人对“运到迟延运到迟延”的责任。的责任。6.增加了增加了“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的概念。的概念。7.延长了诉讼时效:第一诉讼时效期间为延长了诉讼时效:第一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且可以延长;年,而且可以延长;对承运人起诉托运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第二诉讼时效期间为对承运人起诉托运人或者实际承运人的第二诉讼时效期间为90天。天。(二)中国海商法借鉴的(二)中国海商法借鉴的汉堡规汉堡规则则的内容的内容
44、1.扩大了货物的范围:舱面货,包装工具。扩大了货物的范围:舱面货,包装工具。2.承运人对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限:承运人对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限:“接到交接到交”原原则。则。3.增加了承运人对增加了承运人对“运到迟延运到迟延”的责任。的责任。4.增加了增加了“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的概念。的概念。5.换取虚假清洁提单的保函的效力,使得该类保换取虚假清洁提单的保函的效力,使得该类保函合法化。函合法化。6.第二诉讼时效:第二诉讼时效:90天。天。第六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第六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和特点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和特点(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概念(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
45、概念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货物运输。的地点的货物运输。(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对货物的运送要跨越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对货物的运送要跨越国界国界.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运送货物,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运送货物,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
46、定的货物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多式联运。货物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多式联运。.必须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并使用一份全程多必须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并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予以证明。式联运单据予以证明。.必须只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完成或组织完必须只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多式联运,并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成多式联运,并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必须就全程运费制定统一费率,并以包干形式一必须就全程运费制定统一费率,并以包干形式一次向货主收取。次向货主收取。二、多式联运合同及其当事人二、多式联运合同及其当事人多式联多式联运合同运合同的定义的定义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
47、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订立多订立多式联运式联运合同的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 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订立。订立。多式联运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多式联运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多式联运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是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本人就是合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本人就是合同当事人,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同当事人,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参加多式联运的承或代表,也不是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多
48、式联运合同的责任。行多式联运合同的责任。发货人的发货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发货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发货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多式联代表同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运合同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其代表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其名义或其代表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将货物实际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将货物实际交给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任何人。任何人。三、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三、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制度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分段责任制分段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和责任限额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和责任限额分别适用不同运输区段的法律分别适用不同运输区段的法律统一责任
49、制统一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和责任限额多式联运经营人责任和责任限额不是分别适用不同运输区段的法不是分别适用不同运输区段的法律,而是适用一个统一的法律律,而是适用一个统一的法律经过修正的经过修正的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1.确知运输区段时确知运输区段时=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2.不知运输区段时不知运输区段时=统一责任制统一责任制 经过修正的经过修正的统一责任制统一责任制1.一般情况下一般情况下=统一责任制统一责任制;2.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下=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四、多式联运合同适用的法律四、多式联运合同适用的法律(一)国际条约(一)国际条约名称名称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50、公约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贸发会议责任制度责任制度经过修正的统一责任制经过修正的统一责任制(二)国际惯例(二)国际惯例1974年年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1.制定机关制定机关=国际商会国际商会2.责任制度责任制度=经过修正的经过修正的 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1992年年多式联运单据规则多式联运单据规则:1.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国际商会2.责任制度责任制度=经过修正的经过修正的 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1)网状责任制网状责任制(2)统一责任推定过失责任制)统一责任推定过失责任制+统一责任限额统一责任限额=每单位每单位666.67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