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40548.docx

上传人:you****now 文档编号:63485864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32.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40548.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40548.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4054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40548.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公报(2006年10月1日)目录一、 关于十月份纳税税申报及税款款入库期限的的友情提醒二、 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关于启用用新企业所得得税纳税申报报表的通告三、 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关于转发发国家税务务总局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消消费税纳税申申报及税款抵抵扣管理的通通知的通知知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车辆购置置税征收管理理有关问题的的通知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购进整车车改装汽车征征收消费税问问题的批复六、 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 青岛市市地方税务局局关于限期办办理税务登记记等事项的通通告七、 青岛市市北国家家税务局税税务处理决定定书与税税务行政处罚罚决定书送送达公告关于十月份纳税税申报及

2、税款款入库期限的的友情提醒根据税收征收收管理法实施施细则第一一百零九条规规定, 2006年年10月份增增值税、消费费税纳税申报报及税款入库库期调整为110月8日至至10月177日,所得税税纳税申报及及税款入库期期调整为100月8日至10月233日,储蓄存存款利息所得得个人所得税税纳税申报和和税款入库期期限调整为110月8日至至10月166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关于启用用新企业所得得税纳税申报报表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务总局关于修修订企业所得得税纳税申报报表的通知(国国税发20006566号)要求,自自2006年年10月1日日起,全市国国税系统所辖辖企业所得税税纳税人统一一使用新的企企

3、业所得税季季度预缴纳税税申报表和核核定征收申报报表(以下简简称:新报表),旧旧报表同时停停止使用,请请您及时与当当地国税机关关取得联系、领领取使用新报报表。同时,季度企业所所得税远程申申报系统也已已修改,请您您及时通过远远程申报系统统升级软件,重重新下载企业业信息,再于于10月份进进行季度申报报。另外,新的企业业所得税年度度纳税申报表表(适用于查查帐征收纳税税人)也将在在2006年年度申报时启启用,其与旧旧报表相比变变化很大,请请您关注近期期有关媒体的的宣传及主管管国税机关的的培训通知,及及时学习、掌掌握新报表的的填报方法。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关于转发发

4、国家税务务总局关于进进一步加强消消费税纳税申申报及税款抵抵扣管理的通通知的通知知青国税发200061552号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市内各国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国家税务总局局关于进一步步加强消费税税纳税申报及及税款抵扣政政策的通知(国国税函200067669号)转发发给你们,并并补充以下意意见,请遵照照执行。 一、关于于消费税纳税税申报表的使使用问题青岛市国家税税务局关于转转发财政部部 国家税务务总局关于调调整和完善消消费税政策和和的国家税务务总局关于印印发(调整和和完善消费税税政策征收管管理规定)的的通知的通通知(青国国税发20006744号)中规定定使用的消费费税纳税申报报表继续使用用。参照总局

5、局本次通知精精神,申报表表及其附表做做如下修改:(一)修改消费费税申报表附附表一:第33、4、5、66、9栏内容容1.将第99栏“当期生产领领用应税消费费品买价”修改为“当期生产领领用应税消费费品买价 (数量)”。2.将第33栏“期初库存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修改为“期初库存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数量)”。3.将第44栏“当期购进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修改为“当期购进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数量)”。4.将第55栏“期末库存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修改为“期末库存应应税消费品买买价(数量)”。5.将第77栏“适用税率”修改为“适用税率(单单位税额)”。(二)修修改消费税纳纳税申报表附附表一:第88栏内容将第

6、8栏“8=67”修改为“8=67或8=667(1-减减征幅度)”。填报第第8栏时,准准予抵扣项目目无减税优惠惠的按8=667的逻辑关关系填报;准准予抵扣项目目有减税优惠惠的按8=667(1-减减征幅度)的的逻辑关系填填报。目前准准予抵扣且有有减税优惠的的项目为石脑脑油、润滑油油,减征幅度度为70%。二、关于于消费税税款款抵扣的管理理经请示总局,对对纳税人20006年4月月1日后,从从商业企业购购进应税消费费品连续生产产应税消费品品的,凡符合合抵扣条件的的,准予扣除除外购应税消消费品已纳的的消费税税款款。二六年九月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进一步加加强消费税纳纳税申报及税税款抵扣管理理的通知国

7、税函200067699号各省、自治区、直直辖市和计划划单列市国家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加强消费税纳纳税申报及消消费税税款抵抵扣的管理,现现将消费税纳纳税申报表的的修改事项及及消费税税款款抵扣政策的的有关管理规规定通知如下下:一、关于消消费税纳税申申报表调整和完善善消费税政策策后,总局已已对综合征管管软件消费税税申报表的部部分栏目填报报内容及栏目目间逻辑关系系进行了调整整(申报表见见附件),请请各省根据调调整内容,及及时修改印制制消费税纳税税申报表。消消费税纳税申申报表调整内内容如下:(一)修改消费费税申报表第第5、6、77、8、9栏栏内容1.将第5栏“当期准予扣扣除外购应税税消费品买价价”修改为

8、“当期准予扣扣除外购应税税消费品买价价(数量)”。2.将第66栏“期初库存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修改为“期初库存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数数量)”。3.将第77栏“当期购进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修改为“当期购进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数数量)”。4.将第88栏“期末库存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修改为“期末库存外外购应税消费费品买价(数数量)”。5.将第99栏“外购应税消消费品适用税税率”修改为“外购应税消消费品适用税税率(单位税税额)”。(二)修改改消费税纳税税申报表第110栏内容将第10栏栏“10=59”修改为“10=59或10=59(1-减减征幅度)”。填报第100栏时,准予予抵扣项目

9、无无减税优惠的的按10=559的逻辑关关系填报;准准予抵扣项目目有减税优惠惠的按10=59(1-减减征幅度)的的逻辑关系填填报。目前准准予抵扣且有有减税优惠的的项目为石脑脑油、润滑油油,减征幅度度为70%。(三)修改改消费税纳税税申报表第119栏内容将第19栏栏“19=155-17+220+21+22”修改为“19=155-26-227”。(四)关于于第26栏填填报问题将第26栏栏调整为“26=34或26=34减征幅度”。全额免税的的应税消费品品按“26=34”填报,减征征税款的应税税消费品按“26=34减征幅度” 填报,目目前有减税优优惠的项目为为石脑油、润润滑油,润滑滑油、燃料油油减征幅度

10、为为70%。二、关于消消费税税款抵抵扣的管理(一)从商商业企业购进进应税消费品品连续生产应应税消费品,符符合抵扣条件件的,准予扣扣除外购应税税消费品已纳纳消费税税款款。(二)主管管税务机关对对纳税人提供供的消费税申申报抵扣凭证证上注明的货货物,无法辨辨别销货方是是否申报缴纳纳消费税的,可可向销货方主主管税务机关关发函调查该该笔销售业务务缴纳消费税税情况,销货货方主管税务务机关应认真真核实并回函函。经销货方方主管税务机机关回函确认认已缴纳消费费税的,可以以受理纳税人人的消费税抵抵扣申请,按按规定抵扣外外购项目的已已纳消费税。附件:消费税纳纳税申报表(略略)二六年八月月十五日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车辆

11、购置置税征收管理理有关问题的的通知国税发20006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直辖市和计划划单列市国家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置税征收管理理办法(国国家税务总局局第15号令令,以下简称称征管办法法)下发后后,各地在贯贯彻执行中发发现一些问题题,希望总局局予以明确。现现就有关问题题通知如下:一、 关于已使使用未完税车车辆如何办理理纳税申报问问题(一)对已使用用未完税车辆辆,纳税人在在主动申请补补办纳税申报报手续时,因因不可抗力因因素无法按照照征管办法法的规定提提供机动车车销售统一发发票或有效效凭证的,主主管税务机关关应受理纳税税申报。(二)对于已办办理登记注册册手续的车辆辆,纳税人在在补办纳税申申报手续

12、时,除除了按照征征管办法规规定提供申报报资料外,还还应提供机机动车行驶证证原件及复复印件。机机动车行驶证证原件经主主管税务机关关审核后退还还纳税人,复复印件由主管管税务机关留留存。二、关于已已使用未完税税车辆计税依依据如何确定定问题(一)对已已使用未完税税车辆,主管管税务机关应应按照车辆购购置税条例第第六条规定确确定计税价格格。(二)对于于已使用未完完税的免税车车辆,免税条条件消失后,纳纳税人依照征征管办法的的规定,重新新办理纳税申申报时,其提提供的机动动车行驶证上上标注的车辆辆登记日期视视同初次办理理纳税申报日日期。主管税税务机关据此此确定车辆使使用年限和计计税依据。(三)对于于国家授权的的

13、执法部门没没收的走私车车辆、被司法法机关和行政政执法部门依依法没收并拍拍卖的车辆,其其库存(或使使用)年限超超过3年或行行驶里程超过过8万公里以上上的, 主管管税务机关依依据纳税人提提供的统一发发票或有效证证明注明的价价格确定计税税依据。 三、关关于已使用未未完税车辆税税款征收及滞滞纳金问题(一)主管管税务机关对对已使用未完完税车辆除了了按照车辆购购置税条例第第六条规定确确定计税价格格征收税款外外,还应按照照中华人民民共和国税收收征收管理法法的规定加加收滞纳金。(二)已使使用未完税车车辆,纳税人人在补办纳税税申报时,滞滞纳税款之日日分别按以下下情况确定:1.纳税人人提供的有效效证明注明的的时间

14、超过(含含)3年的或或无法提供任任何有效证明明的,主管税税务机关按照照3年追溯期期确定滞纳税税款之日。2.对因不不可抗力因素素无法提供机机动车销售统统一发票,而而已办理登记记注册手续的的车辆,主管管税务机关按按照机动车车行驶证标标注的车辆登登记日期确定定滞纳税款之之日;未办理理登记注册手手续的车辆,主主管税务机关关按照车辆合合格证明上标标注的出厂日日期后60日日确定滞纳税税款之日。四、关于完完税证明问题题免税条件消消失、且使用用年限超过110年(含)以以上的车辆,纳纳税人依照征征管办法规规定在重新办办理纳税申报报时,应向主主管税务机关关提供车辆辆购置税完税税证明(以以下简称完税税证明)正本本和

15、机动车车行驶证原原件及复印件件。机动车车行驶证复复印件及完税税证明正本由由主管税务机机关留存。主管税务机机关向纳税人人核发新的完完税证明正本本(副本留存存),并在完完税证明征税税栏加盖车购购税征税专用用章。二六年八月月十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购进整车车改装汽车征征收消费税问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7722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务局:你局关于购进进整车改装的的专用汽车是是否征收消费费税的请示(渝渝国税发22006998号)收悉悉,批复如下下: 财政部 国家家税务总局关关于调整和完完善消费税政政策的通知(财财税2000633号号)中有关用用车辆底盘(车车架)改装、改改制的车辆征征收消费税的的规定是为

16、了了解决用不同同种类车辆的的底盘(车架架)改装、改改制的车辆应应按照何种子子目(乘用车车或中轻型商商用客车)征征收消费税的的问题,并非非限定只对这这类改装车辆辆征收消费税税。对于购进进乘用车和中中轻型商用客客车整车改装装生产的汽车车,应按规定定征收消费税税。二六年八月月十五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 青青岛市地方税税务局关于限期办理税税务登记等事事项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税收收征收管理法法及其实施施细则、国家家税务总局税税务登记管理理办法的规规定,下列纳纳税人应于二二六年十一月五日前,到其其实际生产、经经营所在地国国税机关、地地税机关办理理有关税务登登记事项。主主管国税机关关、地税机关关对未按照

17、法法定期限办理理税务登记事事项的纳税人人可以处20000元以下下的罚款,情情节严重的,处处2000元元以上100000元以下下的罚款。 一、二二六年八月份领取工工商营业执照照或者未办理理工商营业执执照但经有关关部门批准设设立,以及发发生纳税义务务、按照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规定应当当办理税务登登记,尚未到到国税机关、地地税机关申报报办理税务登登记的;二、已在国税机机关、地税机机关办理税务务登记,其税税务登记内容容在二六年八月份发生变变化,尚未到到主管国税机机关、地税机机关申报办理理变更税务登登记的;三、二六年年八月十五日至至二六年九月十五日期期间,被工商商行政管理机机关吊销营业业执照或者被被其他

18、机关予予以撤销登记记,尚未到主主管国税机关关、地税机关关申报办理注注销税务登记记的;四、其他二六年九月一日日后发生应到到而未到主管管国税机关、地地税机关办理理注销税务登登记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务局、青岛市市地方税务局局提醒二六年九月一日后领领取工商营业业执照,未办办理工商营业业执照但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准设立,或发发生纳税义务务、按照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规定应当当办理税务登登记,以及税税务登记内容容发生变化,尚尚未到国税机机关、地税机机关申报办理理税务登记或或者变更税务务登记的纳税税人,应在规规定的期限内内到国税机关关、地税机关关申报办理税税务登记或变变更税务登记记。特此通告 二二六年十月一日日青岛

19、市市北国家家税务局税务处理决定定书与税税务行政处罚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青岛兰天宾馆有有限公司:我局对你单位22003年11月至20004年12月月间的涉税情情况已查结,并并依法做出税税务处理决定定书(青北北国税处字2006第35号),决决定依法追缴缴你单位少缴缴企业所得税税8502222.89元元,并从滞纳纳税款之日起起至实际缴纳纳税款之日止止,按日加收收滞纳税款万万分之五的滞滞纳金;同时时依法做出税税务行政处罚罚决定书(青青北国税罚字字20066第38号号),对你单单位处以罚款款600000元。本公告见报之日日起期满300日,上述税税务处理决定定书和税税务行政处罚罚决定书即即依法视为送送达。自税

20、税务处理决定定书送达之之日起5日内内,你单位应应依法到我局局缴纳税款和和滞纳金;自自税务行政政处罚决定书书送达之日日起15日内内,你单位应应依法到我局局办理缴纳罚罚款,逾期不不缴纳罚款的的,每日按罚罚款数额的33%加处罚款款。如你单位不服我我局做出的上上述税务处处理决定书,必必须先依照我我局的纳税决决定缴纳税款款及滞纳金,然然后可以在收收到我局填发发的缴款凭证证之日起六十十日内向青岛岛市国家税务务局申请复议议,或者根据据规定提供相相应的担保后后向青岛市国国家税务局申申请复议;如如不服上述行行政处罚决定定书,自决决定书送达之之日起,你单单位可以在660日内依法法向青岛市国国家税务局申申请行政复议议,也可以在在3个月内依依法向人民法法院起诉。如你单位在规定定的期限内不不履行上述决决定,我局将将依法采取强强制执行措施施或者申请人人民法院强制制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北国家税务局局 二六年九月月二十八日1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电力管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