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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医疗软件服务公司财务管理手册医疗软件服务公司财务管理手册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利润管理的要求3二、 利润的预测3三、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7四、 利润分配政策11五、 认股权证15六、 可转换债券17七、 银行借款24八、 发行公司债券31九、 销售百分比法37十、 因素分析法39十一、 企业的组织形式39十二、 企业设立的条件41十三、 企业的分立44十四、 企业购并概念45十五、 清算财产的分配46十六、 清算组织及其工作程序47十七、 财务管理原则48十八、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53十九、 财务管理的内容60二十、 计划与预算62二十一、 公司简介64二十二、 产业环境分
2、析65二十三、 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66二十四、 必要性分析68二十五、 项目基本情况68二十六、 投资估算70建设投资估算表7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73流动资金估算表75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76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77二十七、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7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78一、 利润管理的要求利润既是生产经营成果的反映,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利润管理,在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的前提下,要把效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开展利润预测,制定切合实际的利润目标。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企业
3、一定时期内的利润必须首先用以纳税,然后才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企业各项福利支出。二、 利润的预测利润预测是企业收入预测的基础上,通过对销售量、商品或服务成本、营业费用以及其他对利润发生影响的因素分析和研究,对企业在未来某一时期可以实现的利润的预计和测算。正确的利润预测可以为企业未来的经营找到利润目标,便于按利润目标对企业经营效果进行考核。在利润总额中,营业利润占的比重最大,因而营业利润和预测当然是利润预测的重点,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可以采用较为简便的方法进行预测。(一)营业利润的预测营业利润预测的方法很多,这里主要介绍本量利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全称为“成本一业务量一利润分析法”,它主
4、要根据成本、业务量和利润三者之间的变化关系,分析某一因素的变化对其他因素的影响。运用本量利分析法预测企业利润,关键是要解决成本和销售量之间关系。成本按其形态可以划分为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和混合成本。变动成本是指随业务量增长而成正比例增长的成本;固定成本是指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影响的成本;混合成本介于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之间,是指随业务量的增长而增长,但不成正比例增长的成本,可以将其分解成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成本、销量和利润的关系中,利润一般是指未扣除利息和所得税以前的利润,即为息税前利润。它可用来预测企业盈亏平衡点、目标利润以及各有关因素变动对利润的影响。(1)盈亏平衡点预测。单一
5、产品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盈亏平衡点也称为保本点,在这点上销售利润等于零,即销售净收入总额成本总额(变动成本总额加固定成本总额)相等,它是区分盈利和亏损的分界点。多产品盈亏平衡点的确定。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多种产品,在采用本量利分析法预测盈亏平衡点时,可先求出各种产品的综合边际贡献率,然后,计算出企业综合的盈亏平衡点的销售收入,最后,再计算出各产品盈亏平衡点的销售收入。盈亏平衡点作业率与安全边际。盈亏平衡点作业率是指盈亏平衡点销售量占企业正常销售量的比重。所谓正常销售量,是指正常市场和正常开工情况下企业产品的销售数量或销售额。这个比率表明企业保本的业务量在正常业务量中所占的比重由于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能
6、力是按正常销售量来规划的,生产经营能力与正常销售基本相同,因此,盈亏平衡点作业率还表明保本状态下的生产经营能力的利用程度。安全边际是指正常销售额超过盈亏平衡点销售额的差额。它表明销售额下降多少企业仍不致亏损。安全边际率是安全边际与正常销售额(或当年实际订货额)的比值。安全边际和安全边际率的数值越大,企业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就越小,企业就越安全。安全边际率是相对指标,便于不同企业和不同行业的比较。(2)实现目标利润销售量及销售收入的预测。本量利分析法不仅可以预测保本点,而且可以进行目标利润的预测。目标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目标,企业通过本量利分析法,可以预测出在一定销售水平下的目标利润,也
7、可以预测出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所需要实现的目标销售额或目标销售量。通过这种分析,企业就可以比较分析现有的钱售水平与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水平的差距,以研究提高利润的各种方案。预测实现目标利润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只需在盈亏平衡点销售量或销售额计算公式的分子中加上目标利润即可。(3)各有关因素变动对利润影响的预测。企业利润额的增加或减少,是各有关因素变动影响的结果。根据本量利的关系可知,影响利润的因素有销售量、销售单价、变动成本、固定成本等。在采用因素测算法进行本量利分析时,首先必须对影响利润的各种因素进行测算,然后将变化了的各种因素代入本量利公式,测算出对利润的影响结果。通常,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与利润是
8、正相关,销售量的增加与销售价格的提高,都会使利润增加;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与利润是负相关的,单位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增加,会使利润减少。如果销售量、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诸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同时变动,都会对利润产生影响。(二)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的预测(1)投资净收益的预测。投资净收益的预测是对未来时期企业投资所实现的净收益进行的预测。进行投资净收益的预测,首先必须对过去投资净收益的实现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投资净收益与投资总额之间的内在联系。然后,根据未来时期对外投资总额以及可能引起投资收益发生变化的因素,对投资净收益做出综合判断。(2)营业外收支净额的预测。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项目
9、一般由国家统一规定,非经财政部门批准企业不得自行变更。因此,对营业外收支净额的预测,主要是指对其中可以事先预计的项目进行测算。一般可以采用按上期实际发生额作为预测数的方法确定。三、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是由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但是实际上它的决定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客观上、主观上有许多制约因素,使决策人只能遵循当时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做出有限的选择。制约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约束因素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限制:(1)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所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企业募集的股本,而只能来
10、源于企业的各种留存收益或当期利润。其目的是在于保证企业有完整的产权基础由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资本积累的约束。企业在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只有当累计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不再提取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股利(除非用以前留存收益弥补完亏损)。(3)超额累积利润的约束。由于投资者接收股利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所获取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西方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留的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不合理留利税。我国目前对此尚未做出规定。(4
11、)偿债能力的约束。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不能只看损益表上净利润额的大小,还必须注意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结余情况。只有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不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才能发放现金股利。(二)公司自身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1)债务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时,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在企业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时有所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企业只有在达到一定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才可发放股利;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偿债基金后,方可支付股利等。(2)筹资成本。与发行
12、新股相比,用保留盈余再投资,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运筹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3)未来投资机会。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保留大量的现金会造成资金的闲置,因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则多采取高股利政策。(4)资产的流动性。由于股利代表现金流出,企业的现金状况与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股利的能力就越强。成长中的、盈利性的企业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它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了。这类企业的管理者通常希望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作为财务灵活性
13、的缓冲,并避免不确定性。(5)企业的其他考虑。如企业有意识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另外,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三)投资者因素(1)控制权的稀释。所有者权益由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组成。如果分利较多,留存收益将相应减少,企业将来依靠发行股票等方式筹资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主要指普通股)意味着企业控制权有旁落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可能。因此,如果原投资者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或购买公司新股,他们宁愿企业不分配利润也要反对追加投资、募集新股。(2)投资目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一般有
14、两种:一是收益,二是稳定购销关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属于收益性的,在分配时就必须考虑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如果属于通过投资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分工协作,那么分配政策就应侧重于留存而不是分红。(3)避税。政府对企业利润在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且边际税率很高。属于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反而欢迎公司多多分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股息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股票价格上涨比股利更具有吸引力。四、 利润分配政策由于股利政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过程中,
15、要综合考虑不同企业、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确定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保证最佳资本结构的前提下,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首先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金或公积金),若还有剩余的则用于分配股利。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有良好的投资机会,并且该投资机会预期报酬率要高于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这样才能为股东所接受。剩余股利政策确定股利支付额的程序是:(1)确定企业目标资金结构,即确定最佳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2)确定目标资金结构下所需的权益性资金数额;(3)将可供分配股利的净利润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所需的权益性资金的数额
16、;(4)投资方所需要的权益性资金数额满足后,若有剩余的净利润,再将其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剩余股利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以保持最佳资金结构。但股利支付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企业盈利和再投资情况,往往会导致各期股利忽高忽低,甚至没有,这会给股东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从而引起股票价格下滑。(二)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是指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不管盈利多少,每年都按固定的金额支付股利。股利的发放,不受企业经营状况、当期盈利多少的影响,一直维持固定的投资分红额或股利,除非企业预期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固定的股利给投资者传递公司稳定发展的信号,有利
17、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未来前景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稳定的股利政策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案或者暂偏离目标资金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和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实践证明,一个有固定的股利发放记录,并且稳步发展的企业,必然会受到银行,退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各类投资者的青睐。这种政策的主要缺点在于固定不变的股利可能会成为企业的一项财务负担,因为股利支付没有与企业当期的盈利挂钩。
18、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红利,从而易引起企业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金成本。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较为稳定的企业。(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指企业每年从净利润中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发放股利。这样,每年的股利会随着企业盈利的变动而变动,从而保持了股利与利润之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关系。推行这一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可避免企业在盈利大幅度降低的年份,因支付较多的固定股利而陷入财务困境;可使股利与企业的盈余紧密地结合,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对于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如果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可将职
19、工个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一方面会使企业职工和股东的财富稳步增加,另一方面会使企业的股价上扬,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的。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缺点是:由于每年的股利支付额不稳定,容易使投资者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感觉,尤其在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会向外界传递公司不良的信息,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上涨;不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能够保持相对较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企业很少采用这一股利政策。(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是一种介于固定股利政策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之间的折中股利政策,即企业每年按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较低的股利;当企业
20、盈利较多时,再根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和实际需要,向股东额外加发一定金额的股利。但额外股利额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企业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这种股利政策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企业在支付股利方面有充分的弹性。当企业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长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企业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
21、有利。这一股利政策的不足之处表现在:如果企业经济状况良好,并持续地支付额外股利,很容易提高股东对股利派发的期望水平,从而将额外股利视为正常股利,一旦企业因盈利下降而减少额外股利,便会招致股东不满。以上所述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股利政策,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企业普遍使用并为广大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企业在进行股利政策决策时,可以比照上述政策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股利分配政策。五、 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全称为股票认购授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证明文件,持有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认购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广义的权证,是一种持有人有权于
22、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期权。按买或卖的不同权利,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又称为看涨权证和看跌权证。本书仅介绍认购权证(即认股权证)。(一)认股权证的基本性质(1)证券期权性。认股权证本质上是一种股票期权,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实现融资和股票期权激励的双重功能。但认股权证本身是一种认购普通股的期权,它没有普通股的红利收入,也没有普通股相应的投票权。(2)认股权证是一种投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认股权证获得市场价与认购价之间的股票差价收益,因此它是一种具有内在价值的投资工具。(二)认股权证的种类(1)美式认股证与欧式认股证。美式认股证,指权证持有
23、人在到期日前,可以随时提出履约要求,买进约定数量的标的股票。而欧式认股证,则是指权证持有人只能于到期日当天,才可买进标的股票。无论股证属欧式或美式,投资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场出售转让其持有的认股权证。事实上,只有小部分权证持有人会选择行权,大部分投资者均会在到期前沽出权证。(三)认股权证的筹资特点(1)认股权证是一种融资促进工具,它能促使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股票发行计划顺利实现融资。(2)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认股权证进行融资,融资的实现是缓期分批实现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和投资者是否在到期之前执行认股权证密切相关,因此,在认股权证有效期间,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任何有损
24、公司价值的行为,都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股价,从而降低投资者执行认股权证的可能性,这将损害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因此,认股权证将有效约束上市公司的败德行为,并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3)作为激励机制的认股权证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认股权证是常用的员工激励工具,通过给予管理者和重要员工一定的认股权证,可以把管理者和员主的利益与企业价值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一个管理者与员工通过提升企业价值再实现自身财富增值的利益驱动机制。六、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与证券期权的组合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者转
25、换比例,自由地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按照转股权是否与可转换债券分离,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转换债券,其转股权与债券不可分离,持有者直接按照债券面额和约定的转股价格,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一类是可分离就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这类债券在发行时附有认股权证,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又被称为“可分离的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各自独立流通、交易。认股权证的持有者认购股票时,需要按照认购价(行权价)出资购买股票。(一)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性质1.证券期权性可转换债券给予了债券持有者未来的选择权,在事先约定的期限内,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票,也可以
26、放弃转换权利,持有至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未来按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未来的买入期权。2.资本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在正常持有期,属于债权性质;转换成股票后,属于股权性质。在债券的转换期间中,持有人没有将其转换为股票,发行企业到期必须无条件地支付本金和利息。转换成股票后,债券持有人成为企业的股权投资者。资本双重性的转换,取决于投资者是否行权。3.赎回与回售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发债公司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一定条件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同
27、样,可转换债券一般也会有回售条款,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卖给发行公司。(二)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是指构成可转换债券基本特征的必要因素,它们代表了可转换 债券与一般债券的区别。1.标的股票可转换债券转换期权的标的物,就是可转换成的公司股票。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2.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收益中,除了债券的利息收益外,还附加了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部分
28、。一个设计合理的可转换债券在大多数情况下,其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足以弥补债券利息收益的差额。3.转换价格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由于可转换债券在未来可以行权转换成股票,在债券发售时,所确定的转换价格般比发售日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4.转换比率转换比率是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在债券面值和转换价格确定的前提下,转换比率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商。5.转
29、换期转换期指的是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能够行使转换权的有效期限。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债券的期限。转换期间的设定通常有四种情形: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发行日至到期前;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发行后某日至到期前。至于选择哪种,要看公司的资本使用状况、项目情况、投资者要求等。由于转换价格高于公司发债时股价,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6.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赎回条款通常包括:不可赎回期间与赎回期;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的面值);赎回条件(分为无条件
30、赎回 和有条件赎回)等。发债公司在赎回债券之前,要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要求他们在将债券转股与卖回给发债公司之间做出选择。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大多会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可见,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利率所蒙受的损失。7.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前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回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卖权,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与赎回一样,回售条款也有回售时间、回
31、售价格和回售条件等规定。8.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是指在某些条件具备之后,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无权要求偿还债权本金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发行之后,其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巨大波动。如果股价长期表现不佳,又未设计回售条款,投资者就不会转股。公司可设置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地转换成股票,预防投资者到期集中挤兑引发公司破产的悲剧。(三)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
32、产额的40%;(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的规定包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等。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
33、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四)可转换债券的筹资特点(1)筹资灵活性。可转换债券将传统的债务筹资功能和股票筹资功能结合起来,筹资性质和时间上具有灵活性。债券发行企业先以债务方式取得资金,到了债券转换期,如果股票市价较高,债券持有人将会按约定的价格转换为股票,避免了企业还本付息之负担。如果公司股票长期低迷,投资者不愿意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34、,企业即时还本付息清偿债务,也能避免未来长期的股权资本成本负担。(2)资本成本较低。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同一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此外,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公司无须另外支付筹资费用,又节约了股票的筹资成本。(3)筹资效率高。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转换价格往往高于当时本公司的股票价格。如果这些债券将来都转换成了股权,这相当于在债券发行之际,就以高于当时股票市价的价格新发行了股票,以较少的股份代价筹集了更多的股权资金。因此,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机不佳时,可以先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其将来变相发行普通股。(4)存在不转换的财务压力。如果在转换期内公司股价处于恶化性的低位,持
35、券者到期不会转股,会造成公司的集中兑付债券本金的财务压力。(5)存在回售的财务压力。若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股价长期低迷,在设计有回售条款的情况下,投资者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加大了公司的财务支付压力。(6)股价大幅度上扬风险。如果债券转换时公司股票价格大幅度上扬,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换价格换出股票,便会降低公司的股权筹资额。七、 银行借款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一)银行借款的种类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
36、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是指执行国家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通常为长期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满足企业承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贷款,主要为大型设备的进出提供的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主要用于确保国家对粮、棉、油等政策性收购资金的供应。商业性银行贷款是指由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向工商企业提供的贷款,用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包括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如从信托投资公司取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信托投资贷款,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各种中长期贷款,从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
37、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比较严格。2.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大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须以财产作抵押。对于这种贷款,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往往还附加一定的限制条件。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获得的贷款。担保包括保证责任、财务抵押、财产质押;由此,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
38、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资产,可以是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它们必须是能够变现的资产。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企业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银行可取消企业对抵押品的赎回权。抵押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质
39、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主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务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作为贷款担保的质押品,可以是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提单等信用凭证,可以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依 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3.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企业因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基本建设项目需要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专项贷款是指企业因为专门用途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更新改造技改贷款、大修理贷款、研发和新产品
40、研制贷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出口专项贷款、引进技术转让费、周转金贷款、进口设备外汇贷款、进口设备人民币贷款及国内配套设备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款项,包括流动基金借款、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和卖方信贷。(二)银行借款的程序与保护性条款1.银行借款的程序(1)提出申请。企业根据筹资需求向银行书面申请,按银行要求的条件和内容填报借款申请书。(2)银行审批。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和贷款条件,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依据审批权限,核准公司申请的借款金额和用款计划。银行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盈利的稳定性;发展前景;借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41、抵押品和担保情况。(3)签订合同。借款申请获批准后,银行与企业进一步协商贷款的具体条件;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规定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和一些约束性条款。(4)取得借款。借款合同签订后,企业在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一次或分次将贷款转入公司的存款结算户,以便使用。2.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长期贷款金额高、期限长、风险大,因此,除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外,债权人通常还在借款合同中附加各种保护性条款;以确保企业按要求使用借款和按时足额偿还借款。保护性条款一般有以下三类:(1)例行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会出现。主要包括:要求定期
42、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以使债权人随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以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能力。如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不必要的现金流失。不准以资产做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有负债等。(2)一般性保护条款。一般性保护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要求企业需持有一定最低限度的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以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一般规定了企业必须保持的最低营运资金数额和最低流动比率数值。 限制企业非
43、经营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现金股利购入股票和职工加薪的数额规模,以减少企业资金的过度外流。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控制企业资产结构中的长期性资产的比例;以减少公司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债权人取得对公司资产的优先索偿权。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如规定公司不准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不能未经银行等债权人同意而与其他公司合并等。(3)特殊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生效。主要包括:要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违约惩罚条款,等等。上述各项条款结合使用,将有利于全面
44、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权益。但借款合同是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决定的,其最终结果取决于双方谈判能力的大小,而不是完全取决于银行等债权人的主观愿望。(三)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1)筹资速度快。与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债权筹资方式相比,银行借款的程序相对简单,所花时间较短,公司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金。(2)资本成本较低。利用银行借款筹资,比发行债券和融资租赁的利息负担要低。而且,无须支付证券发行费用、租赁手续费用等筹资费用。(3)筹资弹性较大。在借款之前,公司根据当时的资本需求与银行等贷款机构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量和条件。在借款期间,若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也可与债权人再协商,变更借款数量、时间和条件,或
45、提前偿还本息。因此,借款筹资对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特别是短期借款更是如此。(4)限制条款多。与债券筹资相比较,银行借款合同对借款用途有明确规定,通过借款的保护性条款,对公司资本支出额度、再筹资、股利支付等行为有严格的约束,以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必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5)筹资数额有限。银行借款的数额往往受到贷款机构资本实力的制约,不可能像发行债券、股票那样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筹资的需要。八、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又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持有人拥有公司债权的书面证书,它代表持券人同发债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46、。(一)发行债券的条件与种类1.发行债券的条件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公司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 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 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根
47、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2.公司债券的种类(1)按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等债券持有人信息。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无记名公司债券
48、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2)按是否能够转换成公司股权;分为可转换债券与不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在发行时,对债券转换为股票的价格和比率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公司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不可转换债券,是指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大多数公司债券属于这种类型。(3)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分为担保债券和信用债券。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主要是指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按其抵押品的不同,又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信用债券是无担保债券,是仅凭公司自身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做抵押担保的债券。在公司清算时,信用债券的持有人因无特定的资产做担保品,只能作为般债权人参与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