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山市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x(2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登记备案证明编号: 合同编号:中山市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二二年五月给第三人。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 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对厂房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一)转租的厂房租赁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本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二)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甲方承当连带责任。(三)转租期间,本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 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第八条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 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
2、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厂房的,应当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 当在收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厂房,逾期 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厂房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厂房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 厂房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 同。第九条合同解除(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通过向本合同 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视为本
3、合同已解除:1 .甲方迟延或者逾期交付厂房逾一日的;2 .甲方交付的厂房经鉴定不符合建筑、消防、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平安标 准和要求。3 .甲方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在厂房交付后日内提出 解除合同的;4 .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使 用的;(四)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甲方 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视为本合同已 解除:1 .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各类费用达日或累计达日以 上的,或者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超过 元(人民币大写)的;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4、3 .乙方未按照规定的厂房用途使用厂房、未依法依规采用正规有效方式堆放 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如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为工业日常生产所必需)或利 用厂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利用厂房损害公共利益的;4 .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的;(五)具备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 .甲方迟延或者逾期交付厂房,除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迟延交付者外,甲方 每逾期一日按照(或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厂房的 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厂房交付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止。2 .甲方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 实或提供虚假情
5、况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按照(可约定当月租金的两倍金 额,具体由甲乙双方约定)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 .甲方交付的厂房存在质量、平安等方面的问题,对乙方或者其他人造成人 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4 .甲方不承当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或者造成乙方人 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5 .甲方提前收回该厂房,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照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责任: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支付者外,乙方每逾期一日按 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2 .乙方擅自将厂房转租
6、给第三人,违反规定改变厂房用途,或利用厂房从事 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者阻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 .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厂房结构及设施的,未依法依规采用正规有效方 式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如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为工业日常生产所必 需)或保管使用不当致使厂房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乙方应恢复 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 .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 .乙方逾期返还厂房,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返还厂房的违约金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三)其他情形:1 .免
7、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本钱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甲乙双方互免违约责任,本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需协助做好厂房及 其附属物品腾退、附属设备设施清点等后续返还交接工作。2 .兜底条款:除上述情形以外,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厂房租赁合 同约定条款,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按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 定采取如下争议解决方法(两者选其一):口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裁决;口 2.依法向租赁厂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送达条款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双
8、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仲 裁、诉讼时仲裁机构、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上述地 址即送达。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 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工业厂房租赁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工业厂 房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方式为:(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约定工业厂房租赁登记备案的办 理人为:甲方 乙方 口甲、乙双方 其他委托人。厂房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方式为:口在厂房所在地的租赁备案受理点备案。在政府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如“中山住建”微信小程序办理备案。(二)厂房租赁经营机构出租厂房,由经营机构
9、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 续。(三)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四)租赁合同期内,乙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申请办理社会保障、税 收优惠等相应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变更、失效(一)本合同共计一式 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其中 甲方执(填写)一份,乙方执(填写)份,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部门 备案一份,附件共计一份,具体为(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变更或者补充合同约定内容的,应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除非另有约定,本厂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自动失效,或如合同租赁期
10、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厂房,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厂房租赁合同继 续有效,但是厂房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以下无正文)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点: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日签订地点:附件1出租厂房及出租部位平面图出租厂房及出租部位平面图附件2工业厂房交付确认书厂房坐落分类名称品牌数量型号备注厂房电器空调冰箱抽风机家具沙发茶几餐桌/桌椅物口口遥控器门禁卡钥匙水卡电卡分类名称单位起计时间起计底数交纳人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厂房
11、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 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双方对上述所列的厂房内设备及各项 费用基本情况口无异议/ 口附以下说明:各项 费用 基本 情况水费甲方口乙方电费甲方口乙方燃气费甲方口乙方网络费甲方乙方 费甲方口乙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甲方口乙方停车费甲方口乙方甲方口乙方甲方口乙方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交付日期:附件3工业厂房返还确认书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厂房和附属物品、 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承租人结清了其应 承当的费用,出租人同意收回厂房。有关费用的承当、押金 返还、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口无纠纷/ 口附 以下说明:出
12、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返还日期:附件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为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双 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 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现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有 关考前须知告知如下:一、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有关注意事 项:(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老实信用原那么;(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 合平安、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
13、用性质 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 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租赁当事人的 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 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 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平安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 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方法和违约责 任;其他约定。(四)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屋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厂
14、房租赁。工业厂房转租、分租 可参考使用本合同文本。2 .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 出示工业厂房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原件。厂房属于共有的,应提供 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厂房属于委托出租的,应提供产权人的委托授权 文件;厂房属于转租的,应提供厂房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双方当事人 应将相关证明和委托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3 .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局部无效。4 .本合同“下划线”部位的填写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作协定的 应在“下划线”部位以划“X ”的方式表示。本合同“口”中选择的内容以划“ J ”
15、 的方式表示选定,以划“义”的方式表示不作约定,以示删除。5 .双方当事人填写的联系 、证件类型、证号、通讯地址以及收付款账号 等信息须真实准确,合同内容须填写清晰、无歧义。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一方应 于变化后5日内通知对方。因上述信息有误或变化后未通知对方,导致未能有效 接收有关通知文件的,相应后果由失误方自行承当。6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及附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 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及附件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 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及附件。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在文本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或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
16、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 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五)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 和室内设施平安。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应当按照约定承当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 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六)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 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 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 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当赔偿责任。(七)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
17、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 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 承租人赔偿损失。(八)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 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 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九)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手前合理 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十)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 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 备案。(十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8、,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 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 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 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 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十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 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二、城镇、工矿区房屋租赁登记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考前须知:(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 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可以依法出 租。(二)房屋租赁
19、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三)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 管理权的;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 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属违章建筑的;不符合平安标准的;法律、 法规禁止的。(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 备以下主要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 装修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 责任;转租的约定;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 的其他条款。(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合 同约定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
20、合同全部不 能履行的;当事人协调一致的。因为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 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 偿。(六)住宅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租赁房屋的同住生前共同 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应 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原租期在一年以上,承租 人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个月前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八)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县以上房地 产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登记。登记资料可以查阅。(九)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 当持有授权
21、委托书。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当按照规定经公证或者认 证。(十)房屋租金由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依照租赁合 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交付租金;违约的, 应当支付违约金。(十一)出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 的保证金。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十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提供房屋;违约的,应当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赔偿由此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就不 足局部进行补偿。(十三)当事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负责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 施。出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修房屋,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 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当赔偿
22、责任。承租人因 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缮并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十四)租赁期间,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房屋 用途或者结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按照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应当报请批准。(十五)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 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 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管 理部门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通知书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 民法院判决退出所承租住宅的承租人,确无其他住宅的,其所在单位 应当把其列为无房户予以安排;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向市、县人民 政府申请列为住房困
23、难户,统筹解决。(十六)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 成的损失,并且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擅自 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约定用途的;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转借给第三人 的;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的。(十七)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如下顺序对出租的房屋有优先承租权:房屋共有人;原承租人。(十八)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地产权转移,受让人应当承当原出租人的义务 并且享有原出租人的权利。(十九)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纳税。(二十)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调或者调解。当事人不愿协调、 调解或者协调、调解不成的,可在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
24、条款或者事 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房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租 赁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十一)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房屋的一局部或者 全部转租给第三人。(二十二)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订立租赁合 同,并且进行登记。(二十三)转租的租赁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租 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十四)转租的租赁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当前述规定 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 受转租人享有并且承当第三章规定的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十五)转租人
25、与受转租人对原出租人承当连带责任。(二十六)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其他考前须知: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设备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方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假设干规定等有关消防平安要求。专此告知。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签收日期:年 月 日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签收日期:年 月 日附件5工业厂房租赁出租人承诺书本人(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工业 厂房出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 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 项,了解并承
26、诺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的工业厂房(房产权证书编号:)与中山市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约定一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方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假设干规定相关要求,无违反房屋租 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特此承诺!承诺人:(出租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时间:附件6工业厂房租赁承租人承诺书本人(承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工业 厂房承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 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 项,了解并承诺从出租人 (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承租的厂房(房产权证书编号:)与中山市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27、合同编号:)约定一 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方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假设干规定相关要求,无违反房屋 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特此承诺!承诺人:(承租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时间:附件7工业厂房租赁转租人承诺书本人(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工业 厂房转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当事 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意事 项,了解并承诺转租给受转租人 (受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 号码)承租的厂房(房产权证书编 号:)与中山市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 号:)约定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方法广东省消
28、防工作假设 干规定相关要求,无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情形。特此承诺!承诺人:(转租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时间:附件8工业厂房租赁受转租人承诺书本人(受转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工 业厂房受转租人,已充分知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所告知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其他注 意事项,了解并承诺从出租人(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承租的厂房(房产权证书编号:)与中山市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约定一 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方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假设干规定相关要求,无违反房屋 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特此承诺!承诺人:
29、(承租人签名或盖章)承诺时间:中山市工业厂房租赁合同产权人: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证 号:通讯地址:收款账户:联系 :微信号码:电子邮箱:(委托口法定)代理人:证件类型:证 号:通讯地址:联系 :微信号码:电子邮箱:(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证 号:通讯地址:付款账号:联系 :微信号码:电子邮箱:(委托口法定)代理人:证件类型:证 号:通讯地址:联系 :微信号码:电子邮箱:(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方法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
30、诚信信 用的原那么,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业厂房的情况(一)工业厂房坐落:中山市 镇(区、办事处)路(街、巷、里)号(门牌)(小区名称)栋 房(产权证号:) (口整租口分租:局部)(二)厂房状态: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 层,本厂房在第层;房屋结构:;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使用面积 平方米。(三)工业厂房权属:本厂房的权属证明(需出示原件)为: 不动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 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证件号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权利人)为: 产权所有方式为:口单独所有; 口共同所有; 口按份共有。规定的厂房用途为:一般默认为工业,其他如仓储也符合要求。当前是否设定抵押:口是;口否
31、。当前是否设定查封:口是;口否。厂房抵押、查封情况(按验证结果自动生成)口合同双方晓该厂房已抵押,并同意各自承当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口合同双方晓该厂房已查封,并同意各自承当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口经验证,该房屋没有抵押、查封信息。租赁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抵押厂房或厂房被查封需告知乙方;甲方抵押该厂 房的,应当在订立抵押合同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第二条租赁用途、形式及交易方式(一)租赁用途。本工业厂房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作为(口工业口仓储口科研口其 他: )用途使用,租赁用途按照房屋用途分类标准一级分类勾选或者 填写,该厂房租赁用途必须保持与厂房规划用途保持一致。(二)租赁形式。整套出租口局部出租。出租
32、部位为,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厂房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出租厂房及出租部位平面图,如为局部出租, 须标注出租部位。(三)交易方式。本工业厂房租赁通过以下方式成交:口甲乙双方自行成交,无委托代理人。 甲乙委托其他代理人成交,见前述委托代理人信息。 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经 纪服务合同编号:,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身份证号 码:,办公地址,联系 :。 其他: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一)工业厂房租赁期限。厂房的租赁期限为年个月,租赁时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33、,超过局部无效;承租公有物业单个产业用房即承租公有工业厂房租赁合同期限原那么上 不得少于3年)。(二)工业厂房租金。1 .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月口季度半年口年其他 ),小写 元/(月口季度半年口年其他)o.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上调厂房租金。2 .租金结算方式为: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的第一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在收 款后的 日内出具相应金额的票据(包括发票或收据)。其他:o 租赁期限、租金情况:租赁期限租金(人民币)小写大写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万千百拾元角分3 .租金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口转账支付口现金支付)(勾选保存);(三)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两种只能
34、勾选其一)口 1.本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为厂房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 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约定收取厂房租赁保证金的,根据广 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乙方应于一年月日前将厂房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由甲方 保管,甲方向乙方开具厂房租赁保证金收据。厂房租赁期满或厂房租赁合同解除 时,乙方结算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以及厂房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厂房租赁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厂房租赁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局部应返还给乙方;缺乏以抵扣的,乙
35、方应据实予以补足。口 2.本厂房租赁合同履约保证方式为厂房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大 写 元,小写 元(约定收取押金的,押金一般不高于2个月的 厂房租金)乙方应于一年月日前将厂房租赁押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保 管,甲方向乙方开具厂房租赁押金收据。厂房租赁期满或厂房租赁合同解除时, 乙方结算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当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 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厂房租赁押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厂房租赁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 剩余局部应返还给乙方;缺乏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第四条工业厂房交付和返还(一)交付。甲
36、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厂房按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双方经交验, 确认厂房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平安等使用 要求后,在附件二工业厂房交付确认书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交 付完成。厂房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当。(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工业厂房交付确认书返还厂房 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 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当的费用。乙方搬离厂房向甲方移交厂房 钥匙,且经双方签订工业厂房返还确认书后,视为厂房返还完成。乙方在返还厂房前,应对厂房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
37、离,乙方返还厂房后, 乙方遗留在厂房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当(一)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厂房租赁相关税费,以及: 水费口电费燃气费 口网络费口 费口物业管理费(清洁费) 口停车费 其他:等各项费用。(二)乙方负责支付因使用厂房产生的: 水费口电费口燃气费口网络费口 费口物业管理费(清洁费) 口停车费口其他:等各项费用。(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当。如一方垫付 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应向另一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另一方应返还相应费 用。(四)乙方损害厂房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
38、 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厂房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 担。第六条 工业厂房使用及平安维护、维修、拆改建(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规划、建筑、 消防、治安、卫生、环保、平安等使用要求,对厂房公共区域的电器线路和消防 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得危及人身平安;定期组织消防平安知识培 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并告知乙方消防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 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平安常识,提醒乙方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平安考前须知。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厂房所在工业园 或物业管理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厂房用途合理使用
39、厂房,自觉落实消 防、治安、卫生、环保等规定,包括应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确保消防平安, 自觉参与各项消防平安培训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二)租赁期内,甲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安 全检查,具体平安检查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属厂房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修养 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厂房不符合平安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 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 用和平安的状态:1 .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厂房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 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2 .假设乙方需要对
40、厂房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3 .对于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 甲方承当。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未及时维修或者逾 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当。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 应相应减少相应天数的租金或免费延长相应天数的租赁期限。4 .因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厂房的维修或者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 等其他乙方人为因素,致使厂房结构、质量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 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5 .对于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四)租赁期内,因租赁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厂房结构、质量及附 属设施损坏,无证据证明乙方对上述损坏有过错的,由甲方承当,甲方向侵权责 任人追偿的,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上述损害的,由 厂房所有权人承当。(五)租赁期内,有需要对厂房进行拆改建情形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对厂房拆改建有关事项及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第七条转租租赁期内,甲方(口允许口不允许)乙方将租赁厂房的一局部或者全部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