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法律文书》作业及期末复习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电大《法律文书》作业及期末复习资料.docx(1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精品_精品资料_1 任务1.起诉书写作请依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犯罪嫌疑人刘XX ,男, XX 省 XX 县人, 26 岁, 19XX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刘XX 中学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 年 4 月到 XX 市 XX 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 公司宿舍平房3 排 13 号.刘 XX 在 XX 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常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 等领导的批判训练.1998 年 8 月,刘 XX 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 ,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 9 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 250 元等财物
2、,受到记过处分.经审查, XX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刘 XX 的行为已构成有意杀人罪,于 20XX 年 6 月 X 日向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 托付律师王XX 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 现押于 XX 看管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 侯 XX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 亦供认不讳.XX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字 2022 XX 号被告人刘 XX,男,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汉族,中学文化, XX省XX县人, 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 XXXXX暂,住XX市XX公司平房 3排13号. 1998
3、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 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 受到记过处分. 20XX年5月10日因涉嫌有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管所.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被害人许 XX,XX市XX公司经理.本案由 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有意杀人罪,于20XX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托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20XX年2月, 被告人刘 XX由于在 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
4、发到 1997年度的奖金 , 遂对 XX公司经理许 XX怀恨在心 , 蓄谋报复杀人. 20XX年5月10日, 被告人刘 XX上班后 , 到公司木工房找朱 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 被告人刘 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下午1时30分许, 被告人刘 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 息的经理秘书侯 XX,并将房门反锁, 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 木工凿, 用羊角锤猛击许 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 XX的面部、颈部、胸部用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 XX颅骨粉碎性骨折、 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
5、流血不止,当即死亡.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2 、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刘 XX的供述. 4、现场勘查笔录.5、法医鉴定结论等.本院认为,被告人刘 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其次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的确充分,应当以有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检察员 XXX书记员 XXX20XX年6月XX日(院印)附: 1、被告人
6、刘 XX现羁押于 XX市看管所.2、本案证据目录及证人名单.3、本案卷宗贰册.2 任务1.刑事判决书写作请依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XX 年 4 月 10 日晚上 10 点多钟, XX 公安局接到报案:XX 乡 XX 村村民徐XX (女)晚上遭到犯罪分子闯入家中行凶,头上被砍了很多刀,几只手指被砍断, 血流很多, 生命危急.凶手已经逃跑.为了及早侦破案件,抓获凶手,该局快速组织力气,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发觉, 发案的点是一座三间瓦房,座北朝南.屋后有块二分的的竹园,两旁都夹了篱笆障. 竹园北边有条东西向的小河,河边有个坝头通往对面的麦田.坝头的泥土上留有一只右脚的布底鞋
7、印,长258 公分.在紧靠坝头的河坎上有棵小杨树,树上留有血手指印. 从徐 XX 的屋内看,东边是灶间,西边是房间,行凶现场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右侧有一方桌, 从堂屋通往灶间的灶门口有一方凳,方凳上有一件未织完的绒线背心.在方桌、方凳旁边的的上有一滩血泊,血泊上有被害者的少量头发和三颗被砍掉的手指头,并有两小片受害者颅枕骨的碎骨.在堂屋中间血泊旁边的的上,仍留下两处被柴刀砍的痕迹,一是刀背形成,一是刀口形成. 桌腿和桌面上都有血点.堂屋两旁的隔墙上,都有很多分散的点状血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有的由上而下,有的由下而上,仍有的是平面,血点分布较高,最高的有 2.5
8、5 米.后门背面有两道门闩, 在两道门闩和一道门框上都留有血手指印. 从方位看都属右手指印. 在后门左边的的上,有一把菜刀,刀上有血迹.经查看,房间橱柜、缸罐等物和灶间全部东西都未翻动. 堂屋大桌上的水瓶、 不锈钢锅也是原样放置. 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情形进行了具体记法庭审理认为, XX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 XX 犯有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晰,定性精确,证据充分、的确,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其次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有意杀人罪.辩护人高 XX 提出的被告人朱XX 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的看法符合法律规定 予以接受,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 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9、的看法与法律规定不符,不予接受.依据刑法其次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条、其次十三条之规定,法庭打算判处被告人朱 XX 有期徒刑八年,并于 20XX 年 6 月 15 日制作了判决书.XX 省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2 刑初字第 XX 号公诉机关 XX 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朱 XX ,男, 1983 年 2 月 5 日诞生,汉族 ,诞生的 XX 省XX 市 XX 村,高中文化 ,农夫,家住 XX 村.20XX 年 X 月 X 日因涉嫌犯有意杀人罪(未遂)被 XX 公安局刑事拘留, 20XX 年 5 月 2 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在 XX 看管所.辩护人高 XX ,XX 市 XX 律师事务所
10、律师.XX 检察院以 XX 检刑诉(2022 )122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XX犯有意杀人罪 (未遂),于 20XX 年 5 月 10 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 9 月 8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XX 人民检察院指派检查员余 XX 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朱 XX 及其辩护人高 XX 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终结.XX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XX 于 20XX 年某晚,窜至本市 XX乡 XX 村徐 XX 家,趁其不备,从徐XX 背后猛击一掌,随后吹熄桌上的煤油灯,并用菜刀朝徐XX 头部、脸部乱砍.致徐XX 两棵牙齿脱落,左手的食、
11、环、小三指被砍断,头后部被砍三刀.被告人朱XX 的行为已构成有意杀人罪(未遂) ,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朱 XX 对被指控犯有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做了供认.朱 XX 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朱XX 犯有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但以朱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为由,建议法庭对朱XX 从轻惩罚.经审理查明,(该部分将本案的发案缘由,过程及结果简洁概括即可).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XX人民医院的门诊病历,证明徐XX的头后部被砍三到,三个手指被砍断.被害人徐XX的陈述,证明20XX 年某晚有人从背后将她打倒, 并用刀砍她的头部、 脸部的事实.XX 公安机关的血迹检验报告,证明案发觉场的血迹与朱XX
12、 的血型相同. XX 公安机关的指纹鉴定书,证明案发觉场的指纹与被告人朱XX 的指纹相同.被告人朱某的供述,证明20XX年某晚,在徐某家将其打倒并用菜刀将徐某砍伤的事实.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 均已核实.辩护人高 XX 提出的被告人朱XX 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的看法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接受,但其提出的被告人朱XX 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的看法与法律规定不符,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不予接受.(该部分排列证据,并简要写明该证据的证明内容)本院认为,被告人朱XX 有意非法夺取他人生命,用菜刀乱砍他人头部,致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有意杀人(未遂).依
13、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次百三十二条、其次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朱 XX 犯有意杀人罪(未遂)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运算. 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XX 年某日起至某年某日止) .起算点为刑事拘留日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 2 日起 10 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XX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 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二 00 四年六月十五日院印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XXX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
14、资料_3 任务1.民事判决书写作请依据以下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孙 X 杰(男, 1940 年 8 月 21 日生于 XX 省 XX 县,系 XX 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 公司宿舍楼X 栋 X 单元 X 号)与孙 X 林(男, 1979 年 5 月 3 日诞生于XX 省 XX 县 XX 乡,系 XX 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 市 XX 街 X 楼 X 号)原系叔侄关系,1996 年 8 月,经孙X 林的父母恳求,孙X 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 林为养子.同年9 月 1 日,孙 X 杰将孙 X 林的户口由XX 省 XX 县 XX 乡
15、XX 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 市,并为孙 X 林找了工作.孙 X 林先后在XX 公司和 XX 制药厂当工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谐相处了3 年,在此期间,孙X 林将工资交给孙X 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X 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仍给孙X 林零花钱,为孙 X 林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X 林返仍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方因在 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显现冲突,而被告实行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冲突,以致引起诉讼,明显是属于孙X 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仍请假照料, 尽了肯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赐予肯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此,考虑到整个
16、案件情形,法院于 20XX 年 12 月 3 日以第 25 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 X 杰与孙 X 林解除养父子关系. 孙 X 林将电视机退仍给孙 X 杰.孙 X 杰付给孙 X 林 3OOO 元钱作为对孙 X 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仍打算,案件诉讼费用 6OO 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XX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 ) X 民初字第 25 号原告孙 X 杰,男, 1940年 8 月 21 日诞生于 XX 省 XX 县,系XX 公司退休干部,住XX 公司宿舍楼 X 号.被告孙 X 林,男, 1979年 5 月 3 日诞生于 XX 省 XX 县,系 X制药厂工人,住XX 市 XX 号.系原
17、告孙 X 杰的养子.原告孙 X 杰诉被告孙 X 林解除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 林归仍电视机一案,于 20XX 年 11 月 2 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均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孙 X 杰与被告孙 X 林原系叔侄关系, 1996 年 8 月,孙 X 杰经孙 X 林父母恳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孙X 林为养子,并转了户籍.(该部分描述题目中给出的原告与被告的纠纷经过以及在庭审中孙 X 林提出的要求)本院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谐相处了3 年,其间,孙 X 林将工资交给孙X 杰是尽人子之
18、情,而孙X 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仍给孙 X 林零花钱,为孙X 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无 返回孙X林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出 现冲突, 但被告实行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冲突,以致引起诉讼,显属孙X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 院期间仍请假照料, 尽了肯定义务, 原告在被告结婚时赐予肯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判决如下:1、孙 X 杰与孙 X 林解除养父子关系.2、被告孙 X 林将电视机退仍给孙X 杰.3、孙 X 杰付给孙 X 林 3000 元钱作为对孙 X 林结婚成家的资助.4、原告、被告各承担一半诉讼费.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19、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 市人民法院.审判长张 XX人民陪审员XXX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人民陪审员XXX二 00 一年十二月三日(院印)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XXX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4 任务1.民事起诉状写作请依据以下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赵某(男, 57 岁,高校本科毕业,汉族)与张红女, 54 岁,高校本科毕业,汉族于1971 年结婚,育有一女,女儿早已成家并在国外工作、居住.夫妻俩原在市讨论所工作,赵某任该所讨论室副主任, 张红任该所服务公
20、司副经理,住在该所宿舍楼栋单元 号.张红提出的证据有:赵某在市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 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张红,女, 54 岁,汉族,高校文化.X 市 X 讨论所服务公司副经理.住该所宿舍楼X 号.被告人赵某,男, 57 岁,汉族,高校文化.广东省XXX 空气净化公司职工.与自诉人系夫妻.自诉人认为, 被告人赵某在外有情人达5 年之久, 并以夫妻名义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同居, 自诉人与赵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赵某的行为
21、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258 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请XX 人民法院解除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婚姻关系,并追究被告人赵某的刑事责任.该部分写事实和理由, 将题目供应的事实概括写入即可,并阐述理由,比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和被告人触犯了刑法.该部分写证据,将题目中张红供应的证据写入即可.此致XX 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2 份证据材料 4 份自诉人张红X 年 X 月 X 日5 任务1.辩护词写作请依据以下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20XX 年 9 月 6 日早上 8 时许,韩某(男,40 岁, XX 省 XX 县 XX 乡人,住XX市 XX 区 XX 村)和刘女士均在村里的“河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预备外
22、出销售.在装运馒头时, 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的昏迷.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辩护人认为, 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大事,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所谓“应当预见”应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是指在正常情形下,依据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体会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反常,韩某不行能预见到刘女士是
23、“特异体质人”,也不行能预 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 ,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缘由所引起的“意外大事”, 不构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成犯罪.辩护词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_精品资料_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受被告人韩某的托付和浙江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为被告人韩某担任辩护人.庭前会见了被告人, 查阅了本案的起诉的材料,讨论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及判例,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 现依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看法,供合议庭参考.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大事,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要追究韩某
24、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 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常情形下,依据正 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体会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反常,韩某不行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行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 “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缘由 所引起的“意外大事” ,不构成犯罪.感谢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辩护人: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 7 月 12 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