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2年最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2年最新版).docx(6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项选择题+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项选择题以下情形中,在当事人 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 O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参考答案:ACD此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 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 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 律关系。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CD。2、单项选择题王某夫妇
2、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 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 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oA:乙和丙D: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 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 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
3、管辖。所 以答案是B。12、多项选择题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 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 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 系。无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 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查通过。 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 王某、张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 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 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
4、某共同享有著作权IB: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C: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 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权D: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 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成侵权参考答案:BD此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 改编,没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 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13、单项选择题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 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丧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 OA:无因管理B:不当得利C:共
5、同侵权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防止他人造成损失, 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 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归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 本人负有归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 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14、多项选择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 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局部租金,但无力支 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 值超过
6、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局部返 还。”在该法律规那么中,假定条件是?A: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承租人已经支付大局部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 的参考答案:ABCD 此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那么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 决的问题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确实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15、单项选择题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 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 知乙参加诉讼,乙在
7、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A:原告B: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 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 通知或自己申请参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 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16、单项选择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 时,非违约方A:必须选择定金B:必须选择违约金C: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D:必须同时选择两者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 又约定定
8、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硬性记忆,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17、多项选择题以下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 oA: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B:收养人年龄必须到达30周岁以上C: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D: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 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 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
9、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 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 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 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 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 正确。此题正确答案应选BCD。18、判断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参考答案:错误此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 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19、单项选择题民事主体在法
10、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不得非法干预。这表达了A:老实信用原那么B:民事活动自愿原那么C:民事活动公平原那么D:主体地位平等原那么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 可看出这表达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那么。答案选B。此题相关知识点:老实信用原那么,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 老实并不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那么, 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 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的要求。民事活动公平原那么是
11、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 双方的利益。主体地位平等原那么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 是指不管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 平等。20、多项选择题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 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 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以下哪 些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B: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C: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D:继承人自该房产变
12、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 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 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 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 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21、多项选择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 共同生活。200
13、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 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 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 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当?A:小甲之母应承当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小甲之父应承当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学校有过错,应承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丙应承当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
14、财产的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 支付赔偿费用。缺乏局部,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 除外。”所以应中选Ao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 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 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 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幼 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 中选Co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 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15、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如果独 立承当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 同承当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当的是补充性责任。丙 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承 担。D选项错误。22、单项选择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 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方法抵押登记手续, 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以下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o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C解析继
16、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 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 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 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 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此题 正确答案为Co3、多项选择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
17、李海打伤。刘山见 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 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易错项为A答案B。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此题中, 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 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应选B。23、单项选择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 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针对该情况
18、,以下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o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当该医疗费用。B:如果该小偷逃逸,那么应由李某承当全部医疗费用。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局部医疗费用,但这并非 李某的法律义务。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 当补偿。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 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当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当责 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此题中张某为 了防止行人李某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见义勇为,小偷逃逸的话,有权要 求李某补偿医疗费用,李某有义务补偿。应选D24、单项选择
19、题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以下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以下合同,当事人一方 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 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 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 效还是无效全凭被
20、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25、单项选择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A:民政机关B:司法行政机关C:人民法院D:公证机关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口民法通那么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此题正确选项为C。26、多项选择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 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 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 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 自家附近不平安,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
21、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解析:此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 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 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 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 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 包
22、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 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 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 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 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 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 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 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 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27、多项选择题乙是A工厂负责生产
23、的副厂长。A工厂决定由乙 牵头开发一项该工厂急需的新技术。乙为此成立了工程攻坚小组,由 A工厂的技术骨干甲担当该小组的工程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开发。 后来,由于A工厂的技术设施不够完备,乙又经过多方联系,找到B 工厂合作开发该项新技术。甲带着几个辅助人员到B厂去研发。开发 完成以后,甲被调往A厂的人事部门任人事主管。A厂就该项新技术 单独向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专利权,并且创造人署名为乙。因 此,引起纠纷。后查证,AB两厂当初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但并没 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B:专利申请人应该是A工厂和B工厂C:创造人应该是甲D:创造人应
24、该是乙参考答案:BC 此题解释:【答案】BC。解析:职务创造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创造人 或者设计人的单位。两个人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创造创造,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 有。但是,创造人、设计人还有说明他是该项创造创造的创造人或者 设计人的权利,即创造人、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创造人或者设计人, 指对创造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从而完成创造创造的 人。此题当中,因为甲主要是为执行单位的任务做出的创造创造,应 认定为职务创造创造。同时,该创造创造应该是两个工厂合作产生的 结果,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两个工厂共 有。本案中
25、的甲是对该项创造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而乙只是负责联络和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人,所以,能够享有署名权的 是创造人甲而不是乙。因此,B、C项正确。28、单项选择题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 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 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 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平安,决 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 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参考答案:
26、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 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 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以下财产可以抵押:(一)建 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 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o第208条规定:“为担保 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 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 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 C错误,B正确。29、多项选择题甲
27、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 务关系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属于法定之债B:属于意定之债C:属于诺成合同D:具有相对性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 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 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 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 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 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30、单项选择题以下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28、公共利益C:意思表示一致D: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 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 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31、多项选择题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 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 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 女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 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
29、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 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 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A: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 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 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是错误的。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
30、18条的规定,一方 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 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 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 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 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32、单项选择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 同。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当 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
31、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基本原那么而言,甲方违反了A:自愿原那么B:老实信用原那么C:禁止权利滥用原那么D:公序良俗原那么参考答案:B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参考答案:AB此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此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 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并且为不合法行为。因为其殴打行为是受 意志支配的,并且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而刘山的死亡对于刘 家的财产继承而言,属于事件,因为刘山的死亡是与当事人的意志无 关的,并引起了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D选项刘山的死亡对李海的被 伤害之间没有联系,是单独发生的两个事
32、件。4、单项选择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 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 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 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当?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当责任B:乙自行承当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当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
33、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33、单项选择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 承当责任。A:该学校B:受害人自己C:该学校和受害人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A】民法通那么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 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平安措施造成他 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 承当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34、单项选择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 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 材完成
34、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 5万元, 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 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 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 所有。B正确。35、单项选择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 酒
35、。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著名商标。该外 资企业的以下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此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 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容易导致 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 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
36、标权,因此 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 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有这样的交代, 因此选项D中选。36、单项选择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 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 所有。A:房地产开发商B:物业公司C:小区业主共有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参考答案:C 此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 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 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 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 收益应归小
37、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为C。37、单项选择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 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 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 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 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 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 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那么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 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 以及
38、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 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 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此题中, 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 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 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 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 正确答案。38、单项选择题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A:法人只承当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法人只承当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当责任D: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当
39、责任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当 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 务承当有限责任的制度。39、单项选择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 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 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 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以下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假设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
40、: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 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 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 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40、单项选择题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A: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B: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C: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D: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 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
41、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 继承。41、单项选择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局部各为l/3o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 但丙反对。以下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的应有局部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局部上铺木地板D:假设甲乙坚持铺木地板,那么需先分割共有房屋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 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 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此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 行为,因此只需
42、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 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 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局部享 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局部” 的说法。42、单项选择题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 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oA: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B: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C: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D: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参考答案:C 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 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
43、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 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 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 示即可。43、单项选择题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 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 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 OA:完全由刘某之妻承当B:主要由刘某之妻承当,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当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当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当,刘某之妻也应承当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当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44、,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 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 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 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 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当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 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当部 分责任。44、单项选择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哪一情况可授 予专利权?A:甲创造了仿真伪钞机B:乙创造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丁创造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这是一个直接
45、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 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创造创 造,不授予专利权。此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 1款的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参考答案:C 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 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 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当或者减轻责 任。”此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 承当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此题中不能认为 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
46、乙及其监 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5、多项选择题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 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假设丙是善意的,那么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 有平等性B: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假设丙是善意的,那么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 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假设丙是恶意的,那么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活动的规那么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7、选项B即属此种情 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 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 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应选项D中丁创造了某植物 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45、多项选择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屡次整容后外形酷 似赵某,此后屡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 告。以下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A
48、BC此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题中,张某无 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 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 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 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 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 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此题应选ABC。46、单项选择题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 OA:绝对无效合同B:相对无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无权代理合同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