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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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平安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按照省、市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文件要 求,积极配合省、市、区相关部门抓好平安生产百日攻坚行 开工作落实,结合本镇实际,聚焦涉危、粉尘涉爆、消防、 特种设备、燃气、建筑施工、既有建筑、“厂中厂”专项整 治8个重点行业领域,决定在XX镇范围开展平安生产百日 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按照不同行业类型、不同风险隐患特征,对企业实行拉 网式、地毯式排查,催促企业扎实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完善平安管理制度,强化平安生产措施,提升平安管理水平, 降低XX镇生产平安事故发生概率。二、组织架构主任:XX副主任:XX成员:XX各村(场)党总支书记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由综合行政执 法局副局长XX同志任主任,统筹协调本次排查工作日常事 务。三、时间安排合一”现象,是否将职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是否存 在违规用电、用气行为;(4)是否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贮 存危化品行为。五、排查要求本次百日攻坚行动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XX镇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借助他们专业 力量来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扎实开展。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开展涉及危化品使用、粉尘涉爆、 “厂中厂,等重点行业领域平安排查整治。同时要配合上级 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镇经济和建设开展局要联系上级主 管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包括零星工程)

3、相关工作。 同时对既有建筑相关领域排查整治,涉及到企业的排查环节, 同时要开展成品油(含非法加油点以及流动加油车)场所排 查整治,要开展自有和收购资产进行排查整治;是否发挥表 率作用,规范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开展特种设备、食品安 全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镇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排查整 治,紧盯镇内重点消防单位消防平安。XX镇挂企人员要对照 平安生产挂钩服务监督检查履职记录检查要求开展细致 检查;挂钩企业存在出租行为(“厂中厂”)要开展隐患排查。六、检查结果使用XX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行业领域、各挂企人员要严 格对照所列检查内容逐项排查,认真摸清企业平安隐患,并 抓好整改。镇纪委对此次百日攻坚行

4、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 问效力度。对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层面在百日攻坚行开工作 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作风不严不实的人和事,将采取问 责和通报手段,对因履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将报 镇党委政府严肃追责。各村(场)、镇直各单位于每月15日和30日两天向镇 安委办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百日 攻坚行动阶段性情况汇报,报送工作截止党的二十大胜利召 开,党的二十大结束后报送百日攻坚行开工作总结,镇安委 办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主要领导并定期予以通报。附件1:XX镇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日期:序号成立检查组(个)组织检查企业 (家次)发现问

5、题隐患(项)已整改(项)立案(起)罚款 (万元)责令停产 停业总数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备注:1、重大隐患处置情况请另附文说明;2、上报数据为排查整治以来累计数据12 13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四、整治内容(一)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类: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 品使用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2.对涉及危险化 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安 全标签等内容的专项平安教育培训。3.将外包作业人员统一 纳入本单位进行平安教育培训。4.应向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5.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附 有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平安标签。6.禁忌物质禁止混放

6、混存。7.严禁超量、超范围储存。8.储存和使用可燃、有毒 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报警系统。 9.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施)使用的电器、工具 应防爆使用和储存区域设置平安警示标识。10.建立危险化 学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H. 甲、乙类危化品的储存场所内不应设办公室、休息室等,有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与宿舍保持平安距离。12.严禁使用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 学品。(二)涉爆粉尘类: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 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 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干式除尘

7、系统未 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3.除尘系统 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 尘风道。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 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 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5.粉碎、研磨、造粒、砂 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 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 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 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 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三)消防类:1.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平安出 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

8、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 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 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 车通道被占用、堵塞。2.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 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 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平安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 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3.使用聚氨酯泡沫等 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绿植”、 “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4.室内消火栓 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 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平安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5.存 在“三合一”现象(

9、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 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 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防火卷帘 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7.未明确消防 平安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员工 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 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8.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 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 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9.消防平安重点单 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现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 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 及方法。(四)燃

10、气使用类:1.有定期开展燃气设备设施平安检 查记录。2.有定期对燃气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平安培训记 录;3.配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平安保 护装置使用两相瓶装燃气(双头)使用瓶组供气(两瓶以上 串联)。4.严禁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不得将燃气管道作 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 的燃气燃烧器具,无擅自安装、改装、撤除户内燃气设施和 燃气计量装置。5.不得在不具备平安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 气,无改变燃气用途或转供燃气,无加热、摔砸、倒卧、曝 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6.漆色,不存在倾倒燃 气残夜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液化气 瓶使用

11、后及时关闭阀门,不存在瓶装气供气软管穿墙,满足 气瓶与灶具1.5米平安间距要求,不存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 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7.燃气使用场所保持通风良好, 餐饮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总重量不超过100千克(折合2 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气瓶)。8.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在 地下室内,气瓶不得出现在餐饮区,液化气瓶不存在超期使 用(扫二维号)。(五)特种设备类:1.锅炉(共7条)(1)高低水位报 警装置或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不完好或不能有效工作的;(2) 锅炉改造及重大修理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的;(3)作业人 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4)未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开展 检修保养的;(5)燃烧器自动熄

12、火保护装置不完好或不能有 效工作的;(6)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隐患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的;(7)随锅炉注册登记的压力管道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2.压力容器(共5条)(1)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平安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未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的;(2) 平安阀、爆破片等平安附件未进行定期校验或定期更换的, 计量仪表未检定或未进行日常维护的;(3)快开门压力容器平安联锁保护装置不完好或不能 有效工作的,快开门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4) 空分深冷压力容器和低温绝热压力容器的真空度或绝热性 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5)压力、温度等超过额定参数范围 运行的。3.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共

13、7条)(1)未经 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2) 未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未确认介质、压力、温 度、充装量等是否符合要求的;(3)氧气气瓶沾有油脂未处 理,可燃气体气瓶首次充装前未经置换和抽真空处理,装卸 液氧等氧化性介质移动压力容器的连接接头未采取防止油 脂污染措施的;(4)充装未经定期检验、非法改装、报废、 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气瓶或移动式压力容器的;(5)作业人员 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6)未应用气瓶或移动压力容器信息 化系统充装并记录的;(7)易燃、易爆介质作业现场未采取 防止明火和防静电措施的。4.压力管道(共5条)(1)未进 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平

14、安状况等级为3级的压力管 道未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的;(2)长输压力管道和公用压力管 道未进行日常巡检;(3)压力、温度等超过额定参数范围运 行的;(4)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排查发现的隐患未按期闭环整 改到位的;(5)未对压力管道开展年度检查或检查中未对腐 蚀介质等重点压力管道进行壁厚测定的。5.电梯(共5条) (1)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未采取有效停用措施 的;(2)电梯层门、轿门电气平安装置短接,电梯限速器安 全钳联动试验不合格的;(3)未按周期进行限速器速度校验 的;(4)未按要求开展鼓式制动器排查整治,或应当更换松 闸顶杆仍未组织更换的;(5)委托无资质单位开展电梯修理、 改造、维护保养

15、,维保单位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的。6. 起重机械(共5条)(1)防爆起重机械防爆性能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2)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制动器设置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3)港口码头和交通工程工地等室外起重机械抗风 防滑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4)桥式、门式起重机械未安 装两种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的;(5)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 证上岗的。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3条)(1)未按 规定悬挂有效牌照的;(2)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或作 业过程中未系好平安带的;(3)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维护保养 和定期检查的。(六)建筑施工类:1.未强化危大工程管控,江苏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

16、项工程 平安管理实施细那么(2019版)落实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 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管理不到位。2. 未突出大型机械平安管控,在起重机械安装、检测、拆卸(附 着、加降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职责不到位,特种作业人 员配备不到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高处作业吊篮、升降作业平台、附 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不符合规定。3. 未强化高处作业平安措施,各类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未 及时购置、更新、验收、检查,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 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不到位,作业 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平安帽、平安带等防护

17、用品。4.建筑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领取 施工许可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 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规避招标、未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 发包、指定分包。违法承揽工程,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 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七)既有建筑类:1.聚焦“六无”房屋建筑(无工程 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 工许可、无竣工验收),重点清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 建筑(含快捷酒店等)。2.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房屋 建筑(含群租房等)。3.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

18、(含加层、 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4.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安 全隐患的房屋建筑。5.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 学校、养老、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平安隐患。6.既有建筑 改扩建和二次装修过程存在违法违规拆改建筑主要承重构 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危害建 筑结构平安的隐患。7.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房屋建 筑(老旧危房)。(八)厂中厂整治重点:1.出租厂房是否具备平安生产 条件(6条)(1)厂房是否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2)厂房 是否具备合法的建设手续,或经有关机构鉴定且结论为平安;(3)厂房是否存在建筑平安隐患;(4)厂房是否办理消防 审验手续;(5)厂房平

19、面布局、平安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 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平安技术标准;(6)厂区是否存在违章搭 建。2.出租主体平安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5条):(1) 对承租主体是否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是否履行 审查责任;(2)承租经营的工程是否与厂房规划设计用途一 致;(3)是否与承租主体签订专门的平安生产(消防平安) 管理协议,或者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平安生产(消防安 全)管理职责;(4)对承租主体的平安生产工作是否实行统 一协调、管理,是否将各承租主体之间的平安生产责任纳入 统一管理的内容;(5)是否认期进行平安检查,发现平安问 题,是否及时催促整改。3.承租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合法 的市场准入手续和环境许可手续,生产经营地址和准入许可 地址是否一致。4.承租生产经营工程是否为高污染工程。5. 承租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4条)(1)是否 对照平安生产法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风险报告编制情况、人 员培训情况、平安隐患自我排查整改情况;(2)厂房是否符 合工程消防等级需求,生产(储存)物品由低火灾危险性变 为高火灾危险性时是否重新办理消防审验手续;(3)平面布 局、平安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平安技术 标准;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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