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免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5号令).docx(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国家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总局令令第45号号危险化化学品建建设项目目安全监监督管理理办法已经220122年1月月4日国国家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总局局局长办公公会议审审议通过过,现予予公布,自20012年年4月11日起施施行。国国家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总局220066年9月月2日公公布的危险化化学品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许许可实施施办法同时废废止。国家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总局 骆琳二一二二年一月月三十日日危险化学学品建设设项目安安全监督督管理办办法第一章 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加加强危险险化学品品建设项项目安全全监督管管理,规规范危险险化学品品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安全全生产
2、法法和危险化化学品安安全管理理条例等法律律、行政政法规,制定本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境内内新建、改建、扩建危危险化学学品生产产、储存存的建设设项目以以及伴有有危险化化学品产产生的化化工建设设项目(包括危危险化学学品长输输管道建建设项目目,以下下统称建建设项目目),其其安全审审查及其其监督管管理,适适用本办办法。危险化学学品的勘勘探、开开采及其其辅助的的储存,原油和和天然气气勘探、开采的的配套输输送及储储存,城城镇燃气气的输送送及储存存等建设设项目,不适用用本办法法。第三条 本办法法所称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是是指建设设项目安安全条件件审查、安全设设施的设设计审查查和竣工工验收。建
3、设项目目的安全全审查由由建设单单位申请请,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根根据本办办法分级级负责实实施。建建设项目目未经安安全审查查的,不不得开工工建设或或者投入入生产(使用)。第四条 国家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总局局指导、监督全全国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实施施工作,并负责责实施下下列建设设项目的的安全审审查:(一)国国务院审审批(核核准、备备案)的的;(二)跨跨省、自自治区、直辖市市的。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以以下简称称省级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指导导、监督督本行政政区域内内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的的监督管管理工作作,确定定并公布布本部门门和本行行
4、政区域域内由设设区的市市级人民民政府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以下下简称市市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实施的的前款规规定以外外的建设设项目范范围,并并报国家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总总局备案案。第五条 建设项项目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应当当由省级级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负责责安全审审查:(一)国国务院投投资主管管部门审审批(核核准、备备案)的的;(二)生生产剧毒毒化学品品的;(三)省省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确确定的本本办法第第四条第第一款规规定以外外的其他他建设项项目。第六条 负责实实施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根根据工作作需要,可以将将其负责责实施的
5、的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工工作,委委托下一一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实实施。委委托实施施安全审审查的,审查结结果由委委托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区、直辖辖市的建建设项目目和生产产剧毒化化学品的的建设项项目,不不得委托托实施安安全审查查。建设项目目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的,不得委委托县级级人民政政府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实实施安全全审查:(一)涉涉及国家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总总局公布布的重点点监管危危险化工工工艺的的;(二)涉涉及国家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总总局公布布的重点点监管危危险化学学品中的的有毒气气体、液液化气体体、易燃燃液体、爆炸品品,且构构成重大大危险源源
6、的。接受委托托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不不得将其其受托的的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工工作再委委托其他他单位实实施。第七条 建设项项目的设设计、施施工、监监理单位位和安全全评价机机构应当当具备相相应的资资质,并并对其工工作成果果负责。涉及重点点监管危危险化工工工艺、重点监监管危险险化学品品或者危危险化学学品重大大危险源源的建设设项目,应当由由具有石石油化工工医药行行业相应应资质的的设计单单位设计计。第二章 建设项项目安全全条件审审查第八条 建设单单位应当当在建设设项目的的可行性性研究阶阶段,对对下列安安全条件件进行论论证,编编制安全全条件论论证报告告:(一)建建设项目目是否符符合国家家和当地地政
7、府产产业政策策与布局局;(二)建建设项目目是否符符合当地地政府区区域规划划;(三)建建设项目目选址是是否符合合工业业企业总总平面设设计规范范(GGB5001877)、化工企企业总图图运输设设计规范范(GGB5004899)等相相关标准准;涉及及危险化化学品长长输管道道的,是是否符合合输气气管道工工程设计计规范(GBB502251)、石石油天然然气工程程设计防防火规范范(GGB5001833)等相相关标准准;(四)建建设项目目周边重重要场所所、区域域及居民民分布情情况,建建设项目目的设施施分布和和连续生生产经营营活动情情况及其其相互影影响情况况,安全全防范措措施是否否科学、可行;(五)当当地自然
8、然条件对对建设项项目安全全生产的的影响和和安全措措施是否否科学、可行;(六)主主要技术术、工艺艺是否成成熟可靠靠;(七)依依托原有有生产、储存条条件的,其依托托条件是是否安全全可靠。第九条 建设单单位应当当在建设设项目的的可行性性研究阶阶段,委委托具备备相应资资质的安安全评价价机构对对建设项项目进行行安全评评价。安全评价价机构应应当根据据有关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对建建设项目目进行安安全评价价,出具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评价报报告。安安全评价价报告应应当符合合危险险化学品品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评价细细则的的要求。第十条 建设项项目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应当当由甲级
9、级安全评评价机构构进行安安全评价价:(一)国国务院及及其投资资主管部部门审批批(核准准、备案案)的;(二)生生产剧毒毒化学品品的;(三)跨跨省、自自治区、直辖市市的;(四)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另有有规定的的。第十一条条 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在建建设项目目开始初初步设计计前,向向与本办办法第四四条、第第五条规规定相应应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申申请建设设项目安安全条件件审查,提交下下列文件件、资料料,并对对其真实实性负责责:(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条条件审查查申请书书及文件件;(二)建建设项目目安全条条件论证证报告;(三)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评评价报告告;(四)建建设项目目批准、核准或或者备案案文件
10、和和规划相相关文件件(复制制件);(五)工工商行政政管理部部门颁发发的企业业营业执执照或者者企业名名称预先先核准通通知书(复制件件)。第十二条条 建设设单位申申请安全全条件审审查的文文件、资资料齐全全,符合合法定形形式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应当当当场予予以受理理,并书书面告知知建设单单位。建设单位位申请安安全条件件审查的的文件、资料不不齐全或或者不符符合法定定形式的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自收收到申请请文件、资料之之日起五五个工作作日内一一次性书书面告知知建设单单位需要要补正的的全部内内容;逾逾期不告告知的,收到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之日起起即为受受理。第十三条条 对已已经受
11、理理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条件件审查申申请,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指指派有关关人员或或者组织织专家对对申请文文件、资资料进行行审查,并自受受理申请请之日起起四十五五日内向向建设单单位出具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条件审审查意见见书。建建设项目目安全条条件审查查意见书书的有效效期为两两年。根据法定定条件和和程序,需要对对申请文文件、资资料的实实质内容容进行核核实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应当当指派两两名以上上工作人人员对建建设项目目进行现现场核查查。建设单位位整改现现场核查查发现的的有关问问题和修修改申请请文件、资料所所需时间间不计算算在本条条规定的的期限内内。第十四条条 建设设项目有有下列情
12、情形之一一的,安安全条件件审查不不予通过过:(一)安安全条件件论证报报告或者者安全评评价报告告存在重重大缺陷陷、漏项项的,包包括建设设项目主主要危险险、有害害因素辨辨识和评评价不全全或者不不准确的的;(二)建建设项目目与周边边场所、设施的的距离或或者拟建建场址自自然条件件不符合合有关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的规定定的;(三)主主要技术术、工艺艺未确定定,或者者不符合合有关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的规定定的;(四)国国内首次次使用的的化工工工艺,未未经省级级人民政政府有关关部门组组织的安安全可靠靠性论证证的;(五)对对安全设设施设计
13、计提出的的对策与与建议不不符合法法律、法法规、规规章和国国家标准准、行业业标准的的规定的的;(六)未未委托具具备相应应资质的的安全评评价机构构进行安安全评价价的;(七)隐隐瞒有关关情况或或者提供供虚假文文件、资资料的。建设项目目未通过过安全条条件审查查的,建建设单位位经过整整改后可可以重新新申请建建设项目目安全条条件审查查。第十五条条 已经经通过安安全条件件审查的的建设项项目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建设设单位应应当重新新进行安安全条件件论证和和安全评评价,并并申请审审查:(一)建建设项目目周边条条件发生生重大变变化的;(二)变变更建设设地址的的;(三)主主要技术术、工艺艺路线、产品方方案或者者
14、装置规规模发生生重大变变化的;(四)建建设项目目在安全全条件审审查意见见书有效效期内未未开工建建设,期期限届满满后需要要开工建建设的。第三章 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审查查第十六条条 设计计单位应应当根据据有关安安全生产产的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国家家标准、行业标标准以及及建设项项目安全全条件审审查意见见书,按按照化化工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计计管理导导则(AQ/T30033),对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进行行设计,并编制制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专篇篇。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设计专专篇应当当符合危险化化学品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专篇编编制导则则的要要求。第十七条条 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在建
15、建设项目目初步设设计完成成后、详详细设计计开始前前,向出出具建设设项目安安全条件件审查意意见书的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申请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审查查,提交交下列文文件、资资料,并并对其真真实性负负责:(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审查申申请书及及文件;(二)设设计单位位的设计计资质证证明文件件(复制制件);(三)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专篇。第十八条条 建设设单位申申请安全全设施设设计审查查的文件件、资料料齐全,符合法法定形式式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当当场予以以受理;未经安安全条件件审查或或者审查查未通过过的,不不予受理理。受理理或者不不予受理理的情况况,安
16、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书面面告知建建设单位位。安全设施施设计审审查申请请文件、资料不不齐全或或者不符符合要求求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自自收到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之日起起五个工工作日内内一次性性书面告告知建设设单位需需要补正正的全部部内容;逾期不不告知的的,收到到申请文文件、资资料之日日起即为为受理。第十九条条 对已已经受理理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设计审审查申请请,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指派派有关人人员或者者组织专专家对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进行审审查,并并在受理理申请之之日起二二十个工工作日内内作出同同意或者者不同意意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专篇篇的决定定,向
17、建建设单位位出具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的审查查意见书书;二十十个工作作日内不不能出具具审查意意见的,经本部部门负责责人批准准,可以以延长十十个工作作日,并并应当将将延长的的期限和和理由告告知建设设单位。根据法定定条件和和程序,需要对对申请文文件、资资料的实实质内容容进行核核实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应当当指派两两名以上上工作人人员进行行现场核核查。建设单位位整改现现场核查查发现的的有关问问题和修修改申请请文件、资料所所需时间间不计算算在本条条规定的的期限内内。第二十条条 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设计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审审查不予予通过:(一)设设计单位位资质不不符合相相关规定定的
18、;(二)未未按照有有关安全全生产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的规定定进行设设计的;(三)对对未采纳纳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评价价报告中中的安全全对策和和建议,未作充充分论证证说明的的;(四)隐隐瞒有关关情况或或者提供供虚假文文件、资资料的。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审查未未通过的的,建设设单位经经过整改改后可以以重新申申请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设计的的审查。第二十一一条 已已经审查查通过的的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向原原审查部部门申请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变变更设计计的审查查:(一)改改变安全全设施设设计且可可能降低低安全性性能的;(二
19、)在在施工期期间重新新设计的的。第四章 建设项项目试生生产(使使用)第二十二二条 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施工工完成后后,建设设单位应应当按照照有关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的规定定,对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进行行检验、检测,保证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满足足危险化化学品生生产、储储存的安安全要求求,并处处于正常常适用状状态。第二十三三条 建建设单位位应当组组织建设设项目的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等有关单单位和专专家,研研究提出出建设项项目试生生产(使使用)(以下简简称试生生产使使用)可能出出现的安安全问题题及对策策,并按按照有关关安全生生产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国家家
20、标准、行业标标准的规规定,制制定周密密的试生生产(使使用)方方案。试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应当包括括下列有有关安全全生产的的内容:(一)建建设项目目设备及及管道试试压、吹吹扫、气气密、单单机试车车、仪表表调校、联动试试车等生生产准备备的完成成情况;(二)投投料试车车方案;(三)试试生产(使用)过程中中可能出出现的安安全问题题、对策策及应急急预案;(四)建建设项目目周边环环境与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试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影响的确确认情况况;(五)危危险化学学品重大大危险源源监控措措施的落落实情况况;(六)人人力资源源配置情情况;(七)试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日期。第二十四四 条建建设单位位在采取取有效安安
21、全生产产措施后后,方可可将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与生产产、储存存、使用用的主体体装置、设施同同时进行行试生产产(使用用)。试生产(使用)前,建建设单位位应当组组织专家家对试生生产(使使用)方方案进行行审查。试生产(使用)时,建建设单位位应当组组织专家家对试生生产(使使用)条条件进行行确认,对试生生产(使使用)过过程进行行技术指指导。第二十五五条 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在在试生产产(使用用)前,将试生生产(使使用)方方案,报报送出具具安全设设施设计计审查意意见书的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备案案,提交交下列文文件、资资料,并并对其真真实性负负责:(一)试试生产(使用)方案备备案表;(二)试试生产(使
22、用)方案;(三)设设计、施施工、监监理单位位对试生生产(使使用)方方案以及及是否具具备试生生产(使使用)条条件的意意见;(四)专专家对试试生产(使用)方案的的审查意意见;(五)安安全设施施设计重重大变更更情况的的报告;(六)施施工过程程中安全全设施设设计落实实情况的的报告;(七)组组织设计计漏项、工程质质量、工工程隐患患的检查查情况,以及整整改措施施的落实实情况报报告;(八)建建设项目目施工、监理单单位资质质证书(复制件件);(九)建建设项目目质量监监督手续续(复制制件);(十)主主要负责责人、安安全生产产管理人人员、注注册安全全工程师师资格证证书(复复制件),以及及特种作作业人员员名单;(十
23、一)从业人人员安全全教育、培训合合格的证证明材料料;(十二)劳动防防护用品品配备情情况说明明;(十三)安全生生产责任任制文件件,安全全生产规规章制度度清单、岗位操操作安全全规程清清单;(十四)设置安安全生产产管理机机构和配配备专职职安全生生产管理理人员的的文件(复制件件)。第二十六六条 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对对建设单单位报送送备案的的文件、资料进进行审查查;符合合法定形形式的,应当自自收到备备案文件件、资料料之日起起五个工工作日内内出具试试生产(使用)备案意意见书。第二十七七条 建建设项目目试生产产期限应应当不少少于三十十日,不不超过一一年。需需要延期期的,可可以向原原备案部部门提
24、出出申请。经两次次延期后后仍不能能稳定生生产的,建设单单位应当当立即停停止试生生产,组组织设计计、施工工、监理理等有关关单位和和专家分分析原因因,整改改问题后后,按照照本章的的规定重重新制定定试生产产(使用用)方案案并报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备案。第五章 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竣竣工验收收第二十八八条 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施工工完成后后,施工工单位应应当编制制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施施工情况况报告。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施施工情况况报告应应当包括括下列内内容:(一)施施工单位位的基本本情况,包括施施工单位位以往所所承担的的建设项项目施工工情况;(二)施施工单位位的资质质情况(提供相相关资质质
25、证明材材料复印印件);(三)施施工依据据和执行行的有关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四)施施工质量量控制情情况;(五)施施工变更更情况,包括建建设项目目在施工工和试生生产期间间有关安安全生产产的设施施改动情情况。第二十九九条 建建设项目目试生产产期间,建设单单位应当当按照本本办法的的规定委委托有相相应资质质的安全全评价机机构对建建设项目目及其安安全设施施试生产产(使用用)情况况进行安安全验收收评价,且不得得委托在在可行性性研究阶阶段进行行安全评评价的同同一安全全评价机机构。安全评价价机构应应当根据据有关安安全生产产的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和国家家标准、行业标标准进行行评价。
26、建设项项目安全全验收评评价报告告应当符符合危危险化学学品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评价价细则的要求求。第三十条条 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在建建设项目目试生产产期限结结束前向向出具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审查意意见书的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申请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竣竣工验收收,提交交下列文文件、资资料,并并对其真真实性负负责:(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验收申申请书及及文件;(二)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施工工、监理理情况报报告;(三)建建设项目目安全验验收评价价报告;(四)试试生产(使用)期间是是否发生生事故、采取的的防范措措施以及及整改情情况报告告;(五)为为从业人人员缴纳纳工伤保保险费的的
27、证明材材料(复复制件);(六)危危险化学学品事故故应急预预案备案案登记表表(复制制件);(七)构构成危险险化学品品重大危危险源的的,还应应当提交交危险化化学品重重大危险险源备案案证明文文件(复复制件)。第三十一一条 建建设单位位提交的的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竣竣工验收收申请文文件、资资料齐全全,符合合法定形形式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应当当予以受受理,并并书面告告知建设设单位。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验收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不齐全全或者不不符合法法定形式式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自自收到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之日起起五个工工作日内内一次性性书面告告知建设设单位需需要补正正的全部
28、部内容;逾期不不告知的的,收到到申请文文件、资资料之日日起即为为受理。第三十二二条 已已经受理理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竣工验验收申请请,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指派派有关人人员或者者组织专专家对申申请文件件、资料料进行审审查,并并自受理理申请之之日起二二十个工工作日内内作出同同意或者者不同意意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投投入生产产(使用用)的决决定,向向建设单单位出具具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竣竣工验收收意见书书;二十十个工作作日内不不能出具具验收意意见书的的,经本本部门负负责人批批准,可可以延长长十个工工作日,但应当当将延长长的期限限和理由由告知建建设单位位。根据法定定条件和和程序,需要对对
29、申请文文件、资资料的实实质内容容进行核核实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应当当指派两两名以上上工作人人员进行行现场核核查。建设单位位整改现现场核查查发现的的有关问问题和修修改申请请文件、资料所所需时间间不计算算在本条条规定的的期限内内。第三十三三条 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竣工验验收不予予通过:(一)未未委托具具备相应应资质的的施工单单位施工工的;(二)未未按照已已经通过过审查的的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施工工或者施施工质量量未达到到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文件件要求的的;(三)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的施施工不符符合国家家标准、行业标标准的规规定
30、的;(四)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后未按按照本办办法的规规定进行行检验、检测,或者经经检验、检测不不合格的的;(五)未未委托具具备相应应资质的的安全评评价机构构进行安安全验收收评价的的;(六)安安全设施施和安全全生产条条件不符符合或者者未达到到有关安安全生产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和国家标标准、行行业标准准的规定定的;(七)安安全验收收评价报报告存在在重大缺缺陷、漏漏项,包包括建设设项目主主要危险险、有害害因素辨辨识和评评价不正正确的;(八)隐隐瞒有关关情况或或者提供供虚假文文件、资资料的。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验收未未通过的的,建设设单位经经过整改改后可以以再次向向原验收收部门申申请建设
31、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竣工验验收。第三十四四条 建建设单位位应当自自收到同同意投入入生产(使用)的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设施施竣工验验收意见见书之日日起十个个工作日日内,按按照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及其其配套规规章的规规定申请请有关危危险化学学品的其其他安全全许可。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验收意意见,可可以作为为生产、经营、使用安安全许可可的现场场核查意意见。第六章 监督管管理第三十五五条 建建设项目目在通过过安全条条件审查查之后、安全设设施竣工工验收之之前,建建设单位位发生变变更的,变更后后的建设设单位应应当及时时将证明明材料和和有关情情况报送送负责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第
32、三十六六条 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负负责审查查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或或者其上上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可可以撤销销建设项项目的安安全审查查:(一)滥滥用职权权、玩忽忽职守的的;(二)超超越法定定职权的的;(三)违违反法定定程序的的;(四)申申请人不不具备申申请资格格或者不不符合法法定条件件的;(五)依依法可以以撤销的的其他情情形。建设单位位以欺骗骗、贿赂赂等不正正当手段段通过安安全审查查的,应应当予以以撤销。第三十七七条 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建建立健全全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档档案及其其管理制制度,并并及时将将建设项项目的安安全审查查情况通通报有关关部门。第三十八八条
33、各各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按照照各自职职责,依依法对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情况况进行监监督检查查,对检检查中发发现的违违反本办办法的情情况,应应当依法法作出处处理,并并通报实实施安全全审查的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第三十九九条 市市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在每每年1月月31日日前,将将本行政政区域内内上一年年度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实施施情况报报告省级级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省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应应当在每每年2月月15日日前,将将本行政政区域内内上一年年度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实施施情况报报告国家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总总局。第七章 法律责责任第
34、四十条条 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工工作人员员徇私舞舞弊、滥滥用职权权、玩忽忽职守,未依法法履行危危险化学学品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和监督督管理职职责的,依法给给予处分分。第四十一一条 未未经安全全条件审审查或者者安全条条件审查查未通过过,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生产、储存危危险化学学品的建建设项目目的,责责令停止止建设,限期改改正;逾逾期不改改正的,处五十十万元以以上一百百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构构成犯罪罪的,依依法追究究刑事责责任。建设项目目发生本本办法第第十五条条规定的的变化后后,未重重新申请请安全条条件审查查,以及及审查未未通过擅擅自建设设的,依依照前款款规定处处罚。第四十二二条 建建设
35、单位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之一的,依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安全全生产法法有关关建设项项目安全全设施设设计审查查、竣工工验收的的法律责责任条款款给予处处罚:(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未经审审查或者者审查未未通过,擅自建建设的;(二)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设计计发生本本办法第第二十一一条规定定的情形形之一,未经变变更设计计审查或或者变更更设计审审查未通通过,擅擅自建设设的;(三)建建设项目目的施工工单位未未根据批批准的安安全设施施设计施施工的;(四)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未经经竣工验验收或者者验收不不合格,擅自投投入生产产(使用用)的。第四十三三条 建建设单位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之一的,责令改改正,可
36、可以处一一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逾逾期未改改正的,处一万万元以上上三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设设施竣工工后未进进行检验验、检测测的;(二)在在申请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时提提供虚假假文件、资料的的;(三)未未组织有有关单位位和专家家研究提提出试生生产(使使用)可可能出现现的安全全问题及及对策,或者未未制定周周密的试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试生产(使用)的;(四)未未组织有有关专家家对试生生产(使使用)方方案进行行审查、对试生生产(使使用)条条件进行行检查确确认的;(五)试试生产(使用)方案未未报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备备案的。第四十四四条 建建设单位位隐瞒有有关情况况或者
37、提提供虚假假材料申申请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不不予受理理或者审审查不予予通过,给予警警告,并并自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发发现之日日起一年年内不得得再次申申请该审审查。建设单位位采用欺欺骗、贿贿赂等不不正当手手段取得得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的的,自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撤销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之日日起三年年内不得得再次申申请该审审查。第四十五五条 承承担安全全评价、检验、检测工工作的机机构出具具虚假报报告、证证明的,依照中华人人民共和和国安全全生产法法的有有关规定定给予处处罚。第八章 附 则则第四十六六条 对对于规模模较小、危险程程度较低低和工艺艺路线简简单的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全生
38、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可可以适当当简化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的程程序和内内容。第四十七七条 建建设项目目分期建建设的,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部部门可以以分期进进行安全全条件审审查、安安全设施施设计审审查、试试生产方方案备案案及安全全设施竣竣工验收收。第四十八八条 本本办法所所称新建建项目,是指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项目目:(一)新新设立的的企业建建设危险险化学品品生产、储存装装置(设设施),或者现现有企业业建设与与现有生生产、储储存活动动不同的的危险化化学品生生产、储储存装置置(设施施)的;(二)新新设立的的企业建建设伴有有危险化化学品产产生的化化学品生生产装置置(设施施),或或者现有有企业建建设与
39、现现有生产产活动不不同的伴伴有危险险化学品品产生的的化学品品生产装装置(设设施)的的。第四十九九条 本本办法所所称改建建项目,是指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的项目目:(一)企企业对在在役危险险化学品品生产、储存装装置(设设施),在原址址更新技技术、工工艺、主主要装置置(设施施)、危危险化学学品种类类的;(二)企企业对在在役伴有有危险化化学品产产生的化化学品生生产装置置(设施施),在在原址更更新技术术、工艺艺、主要要装置(设施)的。第五十条条 本办办法所称称扩建项项目,是是指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的的项目:(一)企企业建设设与现有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装置(设设施)、危险化化学品品品种相同同,但生生产、储储
40、存装置置(设施施)相对对独立的的;(二)企企业建设设与现有有技术、工艺、主要装装置(设设施)相相同,但但生产装装置(设设施)相相对独立立的伴有有危险化化学品产产生的。第五十一一条 实实施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所需的的有关文文书的内内容和格格式,由由国家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总局局另行规规定。第五十二二条 省省级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可可以根据据本办法法的规定定,制定定和公布布本行政政区域内内需要简简化安全全条件审审查和分分期安全全条件审审查的建建设项目目范围及及其审查查内容,并报国国家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总局备备案。第五十三三条 本本办法施施行后,负责实实施建设设项目安安全审查查的安全全生产监监督管理理部门发发生变化化的(已已通过安安全设施施竣工验验收的建建设项目目除外),原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应当将将建设项项目安全全审查实实施情况况及档案案移交根根据本办办法负责责实施建建设项目目安全审审查的安安全生产产监督管管理部门门。第五十四四条 本本办法自自20112年44月1日日起施行行。国家家安全生生产监督督管理总总局20006年年9月22日公布布的危危险化学学品建设设项目安安全许可可实施办办法同同时废止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