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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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地燃气事故教训,推动我镇燃气 平安排查整治走深走实,根据省市燃气平安防范工作视频会 议部署和XX市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结 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开展燃气平安排 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平安工作的 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 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 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视、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 的差距和缺乏,统一思想、集中行动,以最严格的标准、最 严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气平安隐患,集中治理突出问题, 严厉打

2、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燃气平安事故发生,确保 全市燃气平安生产形势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 利召开。二、整治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平安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 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 石油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五)强化平安服务。常态化开展燃气平安宣传,加强入 户宣传和提醒,在小区、商场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燃气平安宣传 海报;对非居民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平安检查,对燃气器具、 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职责分工(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1 . “百日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安委会牵头 组织

3、,镇规划所、镇安监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交管中队 等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集中组织起来,统一开展燃气安 全整治。2 .成立中岗镇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附 件1),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周彤担任,办公室设在镇规划所, 具体实施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二)明确职责分工L各村(居)。将燃气平安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对 本区域内燃气使用单位及燃气经营单位的平安状况的监督检 查;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对本区域用气场所开展 一次全覆盖式检查,建立用气场所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配合 做好“黑气点”的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在村委会、居民区、超市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燃气平安宣传

4、海报、燃气 有奖举报等内容。3 .镇规划所。配合县住建局催促燃气经营单位开展自查、 加强钢瓶安检和平安宣传;加强对“黑气点”的摸排取缔;对 燃气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单位进行查处,依法取缔非法 经营站(点)。3.镇安监办。配合县应急局加强平安生产综合监管,统筹推进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 隐患的场所以镇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对涉及燃气平安且存在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或有关个人按照规定确定为安 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4 .市场监管所。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 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监督检查;严

5、厉查处生产和销 售不符合平安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 的生产经营主体;对特种设备的平安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 处。5 .派出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配合镇规划所、镇安监办、市场监管所、交管中队等部门对非 法储存、倒罐、销售、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非 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 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平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燃气企业、 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经 营、使用方面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依法查处餐饮场所

6、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0日)。各村(居) 及镇有关单位,组织对本区域、本行业燃气用户情况、燃气设 施情况等开展自查,摸清本区域、本行业燃气基本情况、存在 问题并建立台账清单,汇总至规划所。(二)督查督导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组织人 员进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 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对排 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认真总 结“百日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

7、制 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 全预防控制体系。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视此次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严格落实平安生产“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实 在在的成效。(二)强化各方职责。各村(居)、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 行属地责任,加强对本区域内燃气使用单位及燃气经销点的安 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按 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各燃气经销 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入户安检、平安宣传和隐患排查 整改。(三)大力宣传举报制度。通过广播、横幅等方式,大力 宣

8、传燃气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平安风险, 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人员,务必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 成灾之前。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和提醒, 普及燃气平安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此次燃气平安“百日行动”务必做到“五个坚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 漏报警器和紧急切断装置的,坚决依法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 不符合平安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 平安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经销点,坚 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经销点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 严格倒查追究燃气经营企业相关责任;对非法燃气经销点,坚 决依法清出燃气

9、市场。(五)强化督导考核。镇安委会要全程跟踪督办,推开工 作深入开展,实行每月调度、定期通报。将燃气平安整治“百 日行动”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城镇燃气平安“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以 及对燃气平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吸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城 镇燃气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燃气事故各类事故发生,全面排 查整治燃气平安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平安风险,维 护全市燃气平安环境,现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城镇燃气平安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特

10、别是关于燃气平安工 作的重要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组织开展 城镇燃气平安“百日行动”,聚集关系公共平安的餐饮等人 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有力的措施,集 中力量整治燃气平安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平安 的严重违法行为,提升燃气平安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 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二、行动安排(一)统一组织集中行动。“百日行动”时间自7月初 起至10月底。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安委办和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 监管局、科工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 民政局、教育局、统战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消防救援 大队等安委

11、会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和社会力量统 一组织起来,集中开展整治。制定工作方案,以镇(街)、 管委会辖区为网格,分片包干、分工负责,细化整治工作责 任措施,做到实实在在发现隐患、整治隐患,消除事故风险。“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单位)职责和原有工作安排,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应急管理局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催促 推动。(二)聚集公共平安场所。“百日行动”重点围绕关系 公共平安的三项任务内容。一是对全市所有餐饮等燃气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催促餐饮等燃气使用生 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燃气使用平安和员工平安培训,依法安 装燃气泄漏报

12、警器,对依规操作、平安用气作出承诺。二是 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生产经营燃气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 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 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三是组 织执法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 一次全覆盖平安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 理。(三)提高监督检查精准度。“百日行动”期间,要重 点破解“平安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顽症,各有关部门在检查 中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专业人才组 织起来,在执法检查过程采取“执法+专家”或“执法+专业” 模式,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做到真正能够查出隐患、发 现隐患、消除隐患

13、。同时,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燃气平安风险,对发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有功予以重奖, 努力发挥各方面力量,把各类燃气平安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 成灾之前。Ui)严厉查处燃气违法行为。各镇(街)、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平安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 实解决“只检查不执法”“走过场”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落实“五个坚决”:一是对使用 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分;二是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平安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平安防范措施;三是对不按要求加 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

14、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 业相关责任;五是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 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要加大对典 型违法案例曝光公开力度,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 引导教育广大生产经营单位遵守燃气平安管理规定;对于危 及公共平安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是对因燃三、行动重点(一)燃气储存经营环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属地镇(街)、管委会 配合,排查整治处理5类典型问题:一是燃气经营企业、 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 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

15、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三是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到达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 添加二甲醴。五是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催促隐患整改。翻新“黑气瓶”是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属地镇(街)、 管委会配合,排查整治处理4类典型问题:一是不按规定对 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二是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 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三是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范围及控制 范围内第三方工程活动擅自施工、野蛮施工。四是未取得危 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三)燃气用气使用环节。城市管理和

16、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 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那么,排查整治处理餐饮场 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城市综合 体、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单位6类典型问题: 一是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二是使用 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 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三是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五是餐饮等场所 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 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六是在餐饮等人员密

17、集场 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 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 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市场监管局牵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排查整治处理销售环节典型问 题: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 求的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不 锈钢波纹软管、家用燃气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五)燃气工程施工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城 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排 查整治处理工程施工环节3类典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将燃 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平安监管。二是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

18、施 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三是燃气工程肢解发包、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四、时间安排(一)全面排查整治(7月至8月31 0)o各镇(街)、 管委会负责根据开平市非居民用户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重点对辖区内餐饮、工厂燃气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 况和平安用气情况进行全面入户入企全覆盖排查,做好排查 记录台账,教育催促餐饮、工厂等行业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 体报警装置;采取宣传单张派发、现场讲解等普及法律法规、 平安用气知识,压实餐饮等行业燃气用户的主体责任。市场 监管局负责向各镇(街)、管委会提供餐饮登记许可经营单 位名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街)、管委会提供上 述领域工商燃气用户名册

19、。1 .燃气经营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 可证书;平安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缺乏或失效、重大危险源 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到达报废使用年限的 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醵;企业平安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平安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 题。责任单位:镇村办、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燃气输送配送方面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 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问题;流动充装燃气;违法建设压占燃气管道。责任单位:派出所、执法中队.燃气使用方面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 不符、安装位置

20、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符 合燃气工程工程规范(GB55009-2021)要求的专用燃具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和“宁可上前一步重复,不可退后一步缺位”的原那么,围绕 行动重点的“五个环节”主动履行对分管辖区、行业(领域) 燃气用户平安管理和隐患排查职责,教育催促安装可燃气体 报警装置,落实燃气平安隐患排查措施,并做好排查记录台 账。(二)执法攻坚巩固(9月1日至10月底)。各镇(街)、管委会要针对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 重点针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排 查出来其它平安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落实平安隐患

21、整改 的闭环管理。对经教育仍未落实整改的,将相关违法线索移 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处分。对不属于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执法职权的平安隐患或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平安隐 患整改未到位或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餐饮等燃气用户公 共场所的,形成禁止供气清单,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 实对清单上的用户停止供气,直至燃气用户整改完成才能恢 复供气,确保重大平安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 位。以上工作可同步推进、抓紧实施、一体推进。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督查问责。市安委办要加强统筹组织,理直 气壮履行督查督办职责,督

22、查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发动 部署、履行职责情况,抽查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每 月通报全市“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 扯皮、作风不实的部门单位“指名道姓”通报批评,提请市 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约谈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主 要负责人,纳入年度平安生产考核。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 全的重大平安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要当作事故调查处理; 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二)强化业务指导。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积极 履行燃气主管部门职责,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消防救援大队等重点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为全市“百日行 动”提供业务指导,联系深入各镇(街)、管委会

23、和有关部 门提供政策法律和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对于基层或部门反映 的重大问题或复杂疑难问题,要派出工作组邀请平安生产专 家、燃气技术人员现场帮扶协调解决,同心协力扛起责任, 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严禁强制生产经营单位购买指定燃气泄 漏报警装置等产品。(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管委会和各关部门 要加大城镇燃气平安公益宣传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常态 化燃气平安知识宣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要充分发动燃气配送企业、社区、物业等加强入户宣 传和提醒,广泛宣传普及燃气平安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 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开展、疫情防控大局 的关系,坚持坚持“先普法再执法”和“教

24、育与执法”双结 合,不搞责令停业、停止供气等简单化、“一刀切”。对经教育引导仍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分;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 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坚决停止供气。)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管委会、有关部门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附件2报送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局燃气管理股。8-10月的每月6日、20日前将阶段整治进 展情况(附件6、7) , 10月20日前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管理股。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有接头、有“三通”、老化 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在公共用餐区域设置液化

25、石油气瓶;存放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或2个以上15公斤液化石油 气瓶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 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管区、村庄.燃气具生产销售方面重点排查整治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或未按规定取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 软管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经营企业管理方面: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所供气商业用户 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 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平安用气各项

26、措施。责任单位:埃维燃气公司、云山液化气站、洪山液化气USUSg、整治方式(一)全面自查。所有燃气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和个人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平安风险、落实平安防范措施, 确保平安生产。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 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平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自查要于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二)部门排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用气 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 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分;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 全面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用户底数,逐一建档造 册,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催促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 串 o五、保障措施

27、(一)扛牢政治责任。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 副组长,各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百日行 动作为当前平安生产工作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 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缺乏, 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二)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我镇实际和部门职责,采取 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平安宣传教育。各责任部门要于7 月底前完成对所有餐饮场所、所有餐饮从业人员的全员平安 教育培训任务,全面提升平安管理水平和平安操作技能。要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平安宣传, 普及用气平安知识,防范操作

28、不当引发事故。要鼓励群众举 报身边的燃气平安隐患,对核查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重奖。(三)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 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 为。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 依法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平安条件的餐饮场所, 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对不按要 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 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 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 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四)定期调度通报。领导小组将对我镇百日行动情况,

29、 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汇总,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隐 患排查整治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缓慢、发现不 了问题、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边排查整治边发生事故的, 领导小组及时约谈,提出要求,催促改正,并将有关情况向 镇委、政府报告。(五)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企业非 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分。对平安排查整治工作不到 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一律按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平安 生产责任追究方法(试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发生燃 气生产平安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按照“四位一体”的原 那么倒查监管责任。燃气平安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近期国内局部地区接连发生燃气事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

30、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大局,:露出一些吸取教训不深刻、重部署轻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等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 钟。为加强我镇燃气行业平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消除平安隐患,依据XX县城镇燃气平安整治“百 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 会议研究,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 治,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在城镇燃气平安排查整治的 基础上,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 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燃气平安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燃气安 全和人民群众

31、生命财产平安。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公共场所平安检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 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单位食堂、大排档、小 吃店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2 .气瓶间、液化石油气用气场所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 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违规存储用气行为;3 .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 符或功能过期失效;.使用气液两相瓶、储存钢瓶重量超过100kg;4 .使用非标减压阀;5 .使用橡胶软管、软管穿墙未加套管、长度超过2叭 老 化、私接“三通”;.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与钢瓶平安距离不符合要求;6

32、.使用两种以上燃料。(二)强化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充装、运输、 储存、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打击以下 行为:1 .无证经营;.充装非自有钢瓶、充装过期或超期未检钢瓶、未实行扫码充装;2 .使用非危货车辆、未经登记的电动(机动)三轮车运输 燃气;.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3 .擅自改动、撤除户内燃气设施、在不具备平安条件的场所使用、 储存燃气。(三)整治突出问题。对在建、新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 周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以下行为:1 .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2 .在燃气管道平安保护、控制范围内施工不制定平安保护 方案;3 .在管道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动用明火、倾倒、 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植深根植物;.违规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损坏;4 .不按规定添加臭味剂。(四)加大器具源头监管。全面排查现有燃气器具、燃气 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严禁生 产和销售不符合平安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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