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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原则意见文号:职改字198813号 发文时间:1988-3-12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改革,也是专业技术队伍的一项长远的基本建设。由于职称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巩固和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艰难工作。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作为科技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对于克服平均主义、加强岗位责任制、贯彻按劳安排原则、促进人才的合理流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起了肯定的作用。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的实践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方向是正确的、制度是可行的。为了逐步完
2、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结合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看法。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法。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要做到常常化、制度化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转入常常化、制度化轨道,各单位可根据合理的结构比例,在国家允许的增资幅度内,依据实际须要,每年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各单位因自然减员,人员变动等状况出现专业技术职务空额须要补充时,可随时进行正常补缺。由于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等因素,须要增设专业技术职务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可以增设肯定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在常常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各职
3、务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据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确定是否续聘;在有条件的地区或部门,还可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实行向社会公开聘请。要加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使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合理,保持朝气和活力。二、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限制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依据岗位设置须要和国家财政承受实力,加强宏观限制,下达限额指标是必要的。这样做防止了在全国范围内失控,保证了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健康稳妥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转入常常化、制度化轨道后,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员和限制工资基金总额的方法,即在国家下达的工资总额和编制定员范围内,各单位依据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类、各
4、级专业技术职务合理的结构比例,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企业单位,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由厂长(经理)确定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额,所需的增资额列入企业成本。其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增资指标,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计入下年度工资总额基数。首次聘任工作结束后,国家不再下达增资指标。企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评审程序、考核标准及聘任方法,亦应参照中心、国务院及中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实施。各省市、各部委应当逐步完善考试、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等有关规定。三、逐步
5、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权限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高、中级职务的评审、聘任权限应逐步地、有限制地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以利于校(院)长、院(所)长、厂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保证行政领导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自主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实际状况,如领导班子是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素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单位的规模,学术技术水同等状况,作出分期下放评审聘任权限的规定。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直属的一些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卫朝气构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具备了条件,应首先将评审、聘任权下放给他们。放权后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必需由
6、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如何下放评审、聘任权限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作出相应的规定。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无论是聘请录用,还是奖惩晋升都应以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工作实力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业绩等状况,考核的方法应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常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对担当各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规定明确的任期目标,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科技人员的考绩档案,随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果、论文、成果以及培训、进修等状况,以此作
7、为量化考核的依据。通过考核择优选聘,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依据岗位须要,在限额内聘任职务。对少数不能履行职责、并为实践证明达不到相应职务所要求的水平和实力者,可以评聘低一级职务或调做其他工作。有些人虽然水平、实力达到了任职条件的要求,但由于工作看法、职业道德较差,可不再聘任其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应由单位的行政领导聘任。事业、企业单位的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检查。五、选聘优秀拔尖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中坚力气,是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担负着承上启下
8、的历史使命。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要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拔尖人才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以保证他们聪慧才智的充分发挥。各级领导要有打破论资排辈封建市俗的志气,要以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建条件为己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今后的几年内培育、选拔、造就一批学术成就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家队伍。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和老一辈科学家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以此保证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强大的后继力气。今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厂企业都要有自己的中青年高级专家。六、加强职务条例的修订及立法工作各职务试行条例在首次聘任工作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条例在制订时考虑的
9、不够周密。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修订,以臻完善,并进一步法规化。条例的修改工作在首次聘任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修订条例时,应结合首次聘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广泛征求看法的基础上,结合本系列、本系统和本行业的特点,着眼于长远的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仔细的修订完善工作。各职务条例和职务档次之间不强求建立相互对应的关系,在确定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评聘方法及工资标准等项内容时,要防止相互攀比。中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审核,并帮助国务院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条例的立法工作。七、逐步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常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本原则看法,选择部分已经完成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常常化、制度化的试点。在总结阅历的基础上,再逐步绽开,把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