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天津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63186584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31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天津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天津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天津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天津市).pdf(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07.060 CCS A 47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1152202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of oil&gas chemical terminals and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2022-09-08 发布 2022-10-14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152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

2、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天津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防雷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云波、银峰、来建化、和宝杰、李猛、何琛、赵伟、邵晨、张乐、肖枫、王娜、吴海宾。DB12/T 11522022 1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防雷分类及防雷区的划分、基本要求、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检测文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3、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4312015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329372016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DB12/T 7752018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14312015、GB/T 329372016、GB 50057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4、适用于本文件。3.1 油气化工码头 oil&gas and chemical terminals 装卸油品、液体化学品、液体天然气、液化烃在内的油气化工品码头的统称。来源:JTS 1582019,术语2.0.5 3.2 储运设施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用于储存和运输油品、液体化学品、液体天然气、液化烃在内的油气化工品码头附属配套设施。3.3 雷电防护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雷电防护装置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组成。又称防

5、雷装置。注:改写GB 500572010,定义2.0.5 3.4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inspection of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为确定雷电防护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理全过程。又称防雷装置检测。注:改写GB/T 214312015,定义3.23 DB12/T 11522022 2 4 防雷分类及防雷区的划分 防雷分类 4.1 4.1.1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所处区域内建(构)筑物、户外装置和设施设备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4.1.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

6、应划分为第一类:a)具有 0 区爆炸危险环境,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应按照本文件附录 A 的规定划分;b)具有 1 区爆炸危险环境,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4.1.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二类:a)具有 1 区爆炸危险环境,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b)具有 2 区爆炸危险环境;c)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d)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 次/a 的火灾危险场所;e)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 次/a 的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4.1.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

7、三类:a)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 次/a,且小于或等于 0.05 次/a 的火灾危险场所;b)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 次/a,且小于或等于 0.25 次/a 的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防雷区的划分 4.2 防雷区的划分应符合GB 500572010中6.2.1和6.2.2的规定。5 基本要求 检测周期 5.1 4.1.2、4.1.3a)、4.1.3b)、4.1.3c)、4.1.3d)、4.1.4a)规定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程序 5.2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宜按图1给出的程序进

8、行。DB12/T 11522022 3 图1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流程图 检测质量和安全要求 5.3 5.3.1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应按 DB12/T 7752018 的规定做好检测质量控制。5.3.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应按附录 B 的规定做好检测安全管理。6 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 6.1 6.1.1 油气化工码头和储运设施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电子信息系统接地等接地系统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同时满足各系统对接地电阻的要求。6.1.2 油气储罐及作业设施设备、油气化工码头装卸设备、金属管线等,均应

9、采取防闪电静电感应措施,接地电阻应符合 6.1.1 和 6.1.6 的规定。6.1.3 检查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接地装置的结构形式、安装位置、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和防腐措施。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4 的规定。强腐蚀环境下,宜选用抗腐蚀能力高的材料,或采用防腐蚀涂层等防腐措施。6.1.4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金属构件、金属设备、金属储罐等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6.1.5 输油、气管道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DB12/T 11522022 4 6.1.6 专设的防闪电感应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0。6.1.7

10、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 0.03;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的过渡电阻不应大于 0.2。6.1.8 检查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的导体及连接处防腐措施。强腐蚀环境下,宜选用抗腐蚀能力高的材料,或采用防腐蚀涂层等防腐措施。6.1.9 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应按照 4.1 的规定进行防雷分类。对处于第一类防雷区域的雷电防护装置宜增加检测样本数量。油气化工码头 6.2 6.2.1 油气化工码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 6.1.1 和 6.1.4 的规定。6.2.2 油气化工码头金属管道、装卸臂、登船梯、消防炮、钢引桥等金属构

11、件及设施设备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6.2.3 油气化工码头与作业船舶之间应采取电气绝缘措施。测试装卸臂绝缘法兰或软管配带的不导电短管的电阻值是否不小于 25 k且不大于 2.5 M。6.2.4 油气化工码头与作业船舶之间绝缘段向码头一侧的金属构件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6.1.7 的规定。储运设施 6.3 6.3.1 油气储罐 6.3.1.1 检查金属罐体防直击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 2 处,间距不应大于 18 m,并应沿罐体周边均匀布置,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4 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 6.1.4 的规定。6

12、.3.1.2 测量金属储罐的壁厚。当钢制金属储罐壁厚不小于 4 mm 且顶部装有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利用储罐本身作为接闪器;当壁厚不小于 4 mm 且顶部装有无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在罐顶装设接闪器;当壁厚小于 4 mm 时应在罐顶装设接闪器且应使整个储罐在保护范围之内。当罐顶装有无阻火器的呼吸阀时,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 4.2.1 第 2、3 款的规定。非钢制金属储罐的壁厚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 5.2.7 第 3 款的规定。6.3.1.3 检查罐顶接闪器的材料规格、结构、最小截面积和安装方式是否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章和第 5 章

13、的规定。6.3.1.4 浮顶罐的浮船、罐壁和活动走梯等活动的金属构件与罐壁之间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连接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50 mm的铜芯软绞线,连接点不应少于 2 处。6.3.1.5 与罐体相连的金属管道、金属设备、金属构件等与罐体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6.3.2 可燃液、气体装卸站 6.3.2.1 各类装卸场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 6.1.1 和 6.1.4 的规定 6.3.2.2 装卸作业场所金属管道、金属设备、金属构件等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4

14、的规定。6.3.2.3 鹤管端口与每个鹤位平台或接地端子(夹)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6.3.2.4 检查泵房、室内油(气)装卸作业场所防直击雷措施是否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 章和第5 章的规定。DB12/T 11522022 5 输油、气管道 6.4 6.4.1 检查金属管道在始端、末端、分支处和进出油气化工码头及储运设施所在区域处是否接地,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4 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 6.1.5 的规定。6.4.2 检查距离建筑物 100 m 内的金属管道是否每隔 25m 接地一次,连接导体的材料、

15、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4 的规定,接地电阻应符合 6.1.5 的规定。6.4.3 检查平行敷设的管道间净距小于100 mm时,是否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 m;检查交叉敷设的管道间净距小于 100 mm 时,是否采用金属线跨接。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3 的规定。6.4.4 测试管道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当过渡电阻大于 6.1.7 的规定时,检查是否有跨接的金属线,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3 的规定。户外排放设施

16、6.5 6.5.1 检查安装在高空易受直击雷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等介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是否安装阻火器。6.5.2 装有阻火器的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应作为接闪器与雷电防护装置连接。6.5.3 未安装阻火器或非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应装设接闪器,当其位于附近其他的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可不再设置接闪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 4.2.1 第 2、3款的规定。接闪器的材料规格、安装工艺应符合 GB 500572010 中第 4 章和第 5 章的规定。6.5.4 金属制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与附近雷电防护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

17、1.7 的规定。其他 6.6 6.6.1 检查屏蔽电缆的屏蔽层两端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并检查其是否在防雷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电气连接的过渡电阻应符合 6.1.7 的规定。如屏蔽电缆要求一端接地的情况下,应采用两层屏蔽或穿钢管敷设,外屏蔽层或钢管应两端接地。6.6.2 用于敷设非屏蔽电源和信号线路的金属管道或金属线槽两端与接地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6.1.7 的规定。6.6.3 建筑物之间敷设的电缆,其屏蔽层两端与各自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带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的规定。6.6.4 低压配电系统设备和电子设备(油气流量、压力、温度等监控设备,报警、通信设备等)与接地装置或所附着金属设备的电气

18、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GB/T 329372016 中表 E.3 的规定。6.6.5 检查电涌保护器(SPD)的选用是否与使用场所要求相适应。电涌保护器(SPD)的主要性能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及 GB/T 214312015 中 5.8 的规定。6.6.6 检查并记录各级电涌保护器(SPD)的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和安装工艺。6.6.7 电涌保护器(SPD)的安装工艺、外观、标示、状态指示器、过电流保护器、两端引线长度、多级电涌保护器(SPD)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GB/T 214312015 中 5.8 的规定。6.6.8 电涌保护器(

19、SPD)的接地线与等电位连接带之间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6.1.7 的规定,连接导体的材料、规格及工艺要求应符合 GB/T 329372016 中表 E.3 的规定。6.6.9 测试电涌保护器(SPD)的压敏电压、绝缘电阻和泄漏电流,测试方法及要求应符合 GB/T 214312015 中 5.8.5 的规定。DB12/T 11522022 6 6.6.10 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7 检测文档要求 检测数据应记录在专用的原始记录表中,现场检查记录表格式样参见附录 C。检测原始记录应有7.1 检测人员、校核人员签名。检测报告应按照原始记录的内容进行编制,且

20、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的要求。7.2 DB12/T 11522022 7 A A 附录A (规范性)爆炸危险环境分区 A.1 基本原则 爆炸危险环境分区应按照 GB 500582014 中 3.2 和附录 B 的规定划分。A.2 油气化工码头爆炸危险环境分区 A.2.1 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沟、井或坑可划分为 1 区。A.2.2 以距装卸臂工作范围外 7.5 m,码头平台面起 7.5 m 至水平面的区域可划分为 2 区。A.2.3 未封闭区域内管道的阀门、法兰周围的区域可不分类。A.2.4 封闭区域内管道的阀门、法兰周围的区域可划分为 2 区。A.2.5 未封闭区域内的工艺程序控制

21、阀周围的区域,在阀杆密封或类似密封周围的 0.5 m 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A.2.6 未封闭区域内的工艺程序控制阀周围的区域,在封闭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A.3 储运设施爆炸危险环境分区 A.3.1 油气储罐 A.3.1.1 可燃物质重于空气的储罐,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固定式储罐,在罐体内部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可划分为 0 区,浮顶式储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可划分为 1 区;以放空口为中心,半径为1.5 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沟、井或坑可划分为 1 区;距离储罐外壁和顶部 3 m 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当储罐周围设围堤时,储罐外壁至围堤

22、,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A.3.1.2 低温液化气体的储罐,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以释放阀为中心,半径为1.5 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沟、井或坑可划分为 1 区;当储罐周围设置的围堤高度小于储罐到堤的距离时,距离储罐外壁和顶部 4.5 m 的范围内,及储罐外壁至围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当储罐周围设置的围堤高度大于储罐到堤的距离时,储罐外壁至围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1 区;距离储罐顶部 4.5 m 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地下储罐距其顶部 4.5 m 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A.3.2 可燃液、气体装卸站 A.

23、3.2.1 露天装卸作业场所,可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但其阀门、法兰处按具体情况确定。A.3.2.2 敞开式建筑物或通风良好的封闭建筑物,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15 m,地坪上高度为 0.6 m的范围内、建筑物内部和距离顶部 3 m 范围内的区域可划分为 2 区。A.3.2.3 通风不良的封闭建筑物,内部可划分为 1 区,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 15 m,高度为 7.5 m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单封闭建筑物的外墙和顶部距 2 区的界限不得小于 3 m,如为无孔洞实体墙,DB12/T 11522022 8 则墙外为非危险区。A.3.3 输油气管道 A.3.3.1 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油气管道

24、,可划分为非爆炸危险区域,但其阀门、法兰处按具体情况确定。A.3.3.2 位于通风良好而未封闭的区域内管道的阀门、法兰周围的区域可不分类。A.3.3.3 位于通风良好的封闭区域内管道的阀门、法兰周围的区域,在封闭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2 区。A.3.3.4 位于通风不良的封闭区域内管道的阀门、法兰周围的区域,在封闭的范围内可划分为 1 区。A.4 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爆炸危险环境分区 变电站、办公楼、控制室等一般性建(构)筑物或设施,当其在非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时,可不分类;当其在其他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时,应按照所在区域的爆炸危险分区进行分类。DB12/T 11522022 9 B B 附录B (

25、规范性)检测安全管理 B.1 作业准备 B.1.1 检测机构应按DB12/T 7752018中附录C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B.1.2 检测人员应在开展作业前对检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与受检单位安全人员沟通,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安全作业管理方案,内容应包含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安全作业规程、应急处置流程等。B.1.3 检测机构应为检测人员提供满足现场作业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全部安全防护用品应确认检定合格并在使用有效期内。B.1.4 现场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状态,无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从事检测工作的疾病。B.1.5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人员进行岗前安

26、全培训,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确保检测人员能够识别检测现场安全风险,并熟练掌握安全规程和应急预案。B.1.6 现场检测人员应接受受检单位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场检测,现场检测时应严格遵守受检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B.1.7 现场检测人员不应少于3人,且分工明确,应至少有1人作为安全监护人。B.2 作业实施 B.2.1 检测作业应在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检测人员应避免主动接触危险化学品及其储存介质,应远离码头边缘防止坠落水域危险。B.2.2 开展作业前,检测人员应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状态。安全防护用品应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佩戴完毕,并在整个作业过程中保持佩戴状态。B.2.3 进

27、入检测现场禁止携带火种、穿化纤衣物或钉鞋等,禁止随意敲打金属物,禁止使用非防爆工具和电子设备。B.2.4 进入有毒、有害、噪音、高温、高压、涉电等场所检测前,应详细了解注意事项,在征得受检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由受检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B.2.5 进入作业区域前,应使用危险气体报警仪确认检测区域是否存在超过安全标准的有毒气体;使用可燃气体测试仪确认检测区域是否存在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气体。B.2.6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检测作业并通知受检单位,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检测作业。B.2.7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检测作业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B.3 作业完成 现场检测作业完成后,检

28、测组应清点人员、仪器和相关设备的数量,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DB12/T 11522022 10 C C 附录C (资料性)现场检查记录表格式样 表 C.1给出了现场检查记录表格式样。表C.1 现场检查记录表格式样 编号:共 页 第 页 场所(项目)名称 检测时间 年 月 日 码头 装卸臂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登船梯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消防炮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钢引桥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其他金属构件或 设施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码头与船舶绝缘措施 绝缘段电阻值 油气 储罐 储罐(顶板)厚度 接地点数量及间距 接地线材质规格 接地线防腐措施 阻火器接地情况 呼吸阀接地情况 量油孔接地情况 防

29、腐措施 浮顶罐浮盘、活动走梯等与罐壁电气连接情况 防腐措施 可燃液、气体装 卸站、泵房 油泵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压缩机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鹤管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其他金属构件或 设备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输油气管道 始端、末端、分支处 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进出各区域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架空金属管道 接地间距及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平行敷设、交叉敷设 金属管道跨接情况 防腐措施 法兰、阀门跨接情况 防腐措施 户外 排放 设施 放散管、呼吸阀、放散管等高度 直击雷保护措施 放散管、呼吸阀、放散管等接地情况 防腐措施 其他说明 检测人员签字 DB12/T 11522022 11 参考文献 1 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2 GB 506502011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3 JTS 1582019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规范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