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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编编 号:号:DB11/T 1979-2022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exhaust system in residential building (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2022-03-28 发布 2022-04-01 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DB11/T 1979-2021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2、 for application of exhaust system in residential building 编 号:DB11/T 1979-2022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 中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2 年 04 月 01 日 2022 年 DB11/T 1979-2021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8 20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
3、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材料与部品;5 设计;6 施工;7 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本标准在北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北京建工大厦 A 座 9 层 907 室;邮编:100055;电话:010-63965212;
4、电子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 中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智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利豪珈源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东辰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国家建筑防火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河北筑诚拉锁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鑫裕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唐山市正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建明 朱铁麟 剧元峰 龚守义 刘用广 葛斌斌 刘 锋 赵 丹 梁雪斐 高庆文 吕燕柏 王 聪 赵 艳 杨天华 周一萌 潘
5、宏宇 王殿明 杨 红 陈 露 陈 瑞 苗起瑞 王俊茹 高 原 齐新勇张国伟 韩 夜 张宏超 薛伟真 李兴光 刘 斌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智超 魏 巍 李宝瑜 康 清 闫万军 莘 亮 程 峰 郑红梅 孟昭桐 DB11/T 1979-2021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4 4 材料与部品.5 4.1 排气道.5 4.2 防火止回阀.7 4.3 屋顶风帽.8 4.4 承托件.8 5 设 计.10 5.1 一般规定.10 5.2 系统设计.10 5.3 排气道.12 5.4 进气口.13 5.5 防回流措施.14 5.6 屋顶风帽.14 5.7 排气设备选用.16 6 施
6、 工.17 6.1 一般规定.17 6.2 进场检验.18 6.3 排气道安装.20 6.4 屋顶风帽安装.21 6.5 防火止回阀安装.22 7 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23 7.1 一般规定.23 7.2 性能检测.23 7.3 系统验收.24 附录 A 排气道系统质量验收用表.27 附录 B 排气道耐火试验方法.34 附录 C 排气道系统现场气密性测试.38 附录 D 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现场测试.40 附录 E 屋顶风帽现场避风性能检测.43 本标准用词说明.45 引用标准名录.46 附:条文说明.47 DB11/T 1979-2021 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
7、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4 4 Material.5 4.1 Exhaust duct.5 4.2 Fire resisting check damper.7 4.3 Guiding device.8 4.4 Roof cowl.8 5 Design.10 5.1 General requirement.10 5.2 System.10 5.3 Exhaust duct.12 5.4 Air inlet.13 5.5 Reflux prevention measures .14 5.6 Cowl ventilator.14 5.7 Exhaus
8、t equipment.16 6 Construction.17 6.1 General requirement.17 6.2 Receiving inspection.18 6.3 Exhaust duct installation.20 6.4 Cowl ventilator installation.21 6.5 Fireproof check valve installation.22 7 Test and acceptance.23 7.1 General requirement.23 7.2 Aerodynamic property test.23 7.3 System accep
9、tance.24 Appendix A Acceptence records for residential exhaust system.27 Appendix B Fire resistance test method for residential exhaust .34 Appendix C Residential exhaust system air-leakage test.38 Appendix D Residential exhaust system air dynamic property test.40 Appendix E Wind resistance test for
10、 cowl ventilator .4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4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46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7 DB11/T 1979-2021 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规范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 的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的设计、施工、性能检测及质量验收,不适用于燃气、燃油的热水器及采暖锅炉
11、等设备的排气道工程。1.0.3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的设计、施工、性能检测与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DB11/T 1979-2021 2 2 术术 语语 2.0.1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 exhaust system for kitchen and bathroom in residential building 设置在住宅建筑各楼层的厨房或卫生间内同一垂直位置,由排气道、防火与防窜烟功能部件、屋顶风帽及适配的排气设备组成,将室内厨房炊事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或卫生间浊气排出室外,同时具备防回流和防火功能的整体垂直排放系统。本标准中简称排气道系统。
12、2.0.2 排气道 exhaust duct 用于排除厨房炊事活动产生的烟气或卫生间浊气的预制管道制品。2.0.3 防火止回阀 fire resisting check damper 安装在厨房、卫生间排气道进气口处,风机工作时呈开启状态排出废气,风机不工作时处于自然关闭状态防止废气回流,室内或共用排气道内气温达到规定值时可自动关闭,并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性能要求,起阻隔烟气和防止烟火回流作用的金属阀门。2.0.4 屋顶风帽 anti-backflow cowl 安装在排气道出屋面处的顶部,防止雨雪及杂物等进入排气道内,并引导排气道内烟气或浊气排出、防止倒灌的装置。2.0.5 进气口 exh
13、aust inlet 在排气道上部预留或现场安装时切割的用于安装防火止回阀,供室内废气进入排气道的开口。2.0.6 承托件 bearer 将上部排气道的荷载传递到楼板或结构墙上,减少下部排气道所承担的上部排气道竖向荷载的预制金属构件。2.0.7 变压板 guide plate 设置在排气道内进气口部位,能调整流通截面大小,从而消除气幕的阻滞,减小进气口压力的弧形装置。2.0.8 单孔结构排气道 single hole structure exhaust duct 由一个矩形或正方形风道组成的排气道。2.0.9 双孔结构排气道 dual structure exhaust duct DB11/T
14、 1979-2021 3 由左右两个相互隔开的风道组成,通过构造措施实现防止烟气回流和消防作用的排气道,包括主支风道结构和奇偶数层结构。2.0.10 导流装置 guiding device 由排气道内设置的变压板、导向装置及止回阀共同组成的,具有调整进入风道的烟气和浊气流速,减小进气口正压,增大排气量作用的组件。DB11/T 1979-2021 4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排气道系统应在整体设计成型并经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应用至住宅建筑工程中。排气道系统应成系统配套使用,各组成部分应匹配,并应配套供应。3.0.2 排气道系统应满足排气通畅、防火、不窜气、不倒灌的功能,并应
15、有防火和防窜烟构造措施。3.0.3 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吸油烟机等构配件物理力学性能和防火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3.0.4 排气道系统的通风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厨房的排风量不应小于 300m3/h,不宜大于 500m3/h,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2 排气道系统中每个卫生间的排风量不应小于 80m3/h,不宜大于 100m3/h,且应防火、不窜气、不倒灌。3.0.5 排气道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等的主体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制成。3.0.6 排气道系统应遵循集成化设计原则,并满足构件和施工安装装配化要求。3.0.7 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成
16、后应进行现场通风动力性能实体检测。3.0.8 排气道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并应按附录 A 的规定填写质量验收表格。DB11/T 1979-2021 5 4 材料与部品材料与部品 4.1 排气道排气道 4.1.1 排气道制作选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规定,其中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42.5;2 砂宜采用中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 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3 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17、63 的规定;4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规定;5 轻骨料及细石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J/T 12 和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其粒径不应大于排气道壁厚的 1/3;6 排气道宜采用热镀锌电焊网或钢丝网、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耐碱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热镀锌电焊网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网GB/T 33281的规定,丝径不应低于 0.7mm;耐碱玻璃纤维网布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 的规定,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应小于1000N/50mm,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不应小
18、于 75%,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130 g/m2;7 界面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 的规定。4.1.2 排气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并应保持完整性和隔热性。4.1.3 排气道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麻面、蜂窝、孔洞,增强丝网不应外露;2 不应有裂纹,内壁交界处宜制成圆角或倒角,预留进气口应通畅;3 端面应平整无飞边,且应与管体外壁面相垂直;4 外表面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拉毛处理;5 产品商标、规格型号或生产企业名称宜标注在排气道外壁进气口下部。4.1.4 有不大于下列规定的一般缺陷的排气道应进行修补后使用,超过下列规定缺陷的排气道不应
19、使用:DB11/T 1979-2021 6 1 每侧壁面的麻面、蜂窝不应超过两处,每处面积不应超过 0.0lm2;2 应仅在外壁端面破损,且纵向损坏不应超过 50mm,横向不应超过100mm。4.1.5 排气道壁厚可依据制作材料按强度要求确定,厚度不应小于 15mm,且应满足设计要求。4.1.6 排气道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1.6 的规定。表 4.1.6 排气道外观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 长度-9,0 钢卷尺检查 壁厚 0,+3 钢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偏差中较大值 截面外 轮廓尺寸 a-3,+2 钢卷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偏差中较大值 b-3,+2 钢卷尺量两端及中部,
20、取偏差中较大值 端面对角线差 7 钢卷尺量两个对角线 垂直度 1:400 直角尺、塞尺检查 平整度 7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最小流通截面积,%-3 钢卷尺测量、计算 4.1.7 排气道主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7 的规定。表4.1.7 排气道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计量单位 指标 检验方法 垂直承载 kN 90 JG/T 194 耐软物撞击(350mm350mm 及以下)10kg 沙袋 1m 高度自由落下同一位置冲击 5 次,不开裂 JG/T 194 耐软物撞击(350mm350mm 以上)10kg 沙袋 1m 高度自由落下同一位置冲击 3 次,不开裂 JG/T 194 耐火极限 h 1
21、.0 本标准附录 B 4.1.8 采用其他材料制作排气道时,应选用耐腐蚀、耐老化、耐潮湿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规定的轻质材料,其性能不应低于本标准第 4.1.7 条的要求。4.1.9 排气道内倒流装置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气道内设置导流装置时宜采用厚度为不低于 1.0 mm 的 Q235 冷轧钢板等不燃材料,或采用与管体相同的防火砂浆制成;2 导流装置的位置、构造应能满足导流、拔气的要求;3 受火达到 1.00 h 时,导流装置应保持完整性并与排气道不脱落。4.1.10 排气道宜采用机械化生产。DB11/T 1979-2021 7 4.2 防火止回阀防火止回阀 4.2.1 防火止回阀除温感元件、
22、止回阀片、密封垫圈以外的所有零部件应采用具有耐火、耐腐蚀、抗老化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火止回阀的各零部件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2 防火止回阀和零部件表面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经处理后的表面应光滑、平整,镀层、涂层牢固,不应有起泡、剥落、开裂以及漏漆、流痕、皱纹等缺陷;3 阀门的焊缝应光滑、平整,不应有虚焊、气孔、夹渣等缺陷。4.2.2 防火止回阀外壳宜采用 Q235 冷轧钢板或不锈钢板。厨房排油烟防火止回阀进气口截面直径不应小于 160mm;卫生间防火止回阀进气口截面直径不应小于100mm。4.2.3 防火止回阀应采用
23、工厂预制成品,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 798 的规定,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 止回阀片启闭动作应灵活、可靠。厨房用止回阀片开启压力不应大于80Pa,卫生间用止回阀片开启压力不应大于 25Pa,止回阀片开启后的有效流通截面积不应小于止回阀通风部位的 90%;2 防火止回阀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应能在承受外部受火和内部受火时均具有防火功能并与排气道保持完整、不脱落;3 防火止回阀中的温感元件宜采用一次性动作的材料及工艺技术制作,其上应标明公称动作温度。用于厨房的防火止回阀温感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50,用于卫生间的防火止回阀温感元件的公称动作温度应为
24、70;4 经过 5 个周期共 120h 的盐雾腐蚀试验后,防火止回阀及各零部件均不应出现明显腐蚀损坏,标志牌的标识应清晰可辨识;5 在环境温度下,防火止回阀标准状态单位面积上的漏风量不应大于 500m3/(m2h);6 在正常状态下,防火止回阀应历经 10000 次启闭试验不破坏,在启闭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阀片脱落、变形及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阀片启闭应灵活可靠;7 具有手动关闭、复位功能的防火止回阀手动操作应方便、灵活、可靠;8 防火止回阀可增设故障状态警示标志或信号功能与智能控制系统联动。DB11/T 1979-2021 8 4.2.4 防火止回阀的构造应便于安装,操作方便可靠。4.2.5 防
25、火止回阀应具备与排气道系统匹配防止气流倒灌和向上导流的功能。4.3 屋顶风帽屋顶风帽 4.3.1 屋顶风帽宜采用不锈钢、铝合金等金属或混凝土等防火、抗雨淋、抗风化、耐老化的材料预制定型产品。4.3.2 不锈钢风帽应采用厚度为 1.5mm2mm Q235A 冷轧板冲压焊制成型,钢板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 的规定。各组件应连接可靠,其螺栓等连接件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4.3.3 混凝土预制风帽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5 的混凝土,并应配置不低于4100 的双向钢筋浇筑。连接部位应设置预埋件并与钢筋骨架可靠连接。4.3.4 风帽的外观质量应符
26、合下列规定:1 风帽各组件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及明显的凹凸、毛刺、麻面等缺陷;2 风帽上应标有产品商标或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的规格尺寸等标识,且应标识清晰、标牌牢固;3 风帽出气口总有效排气面积不应小于排气道通风口面积的 1.5 倍。4.3.5 屋顶风帽流道应流畅、排气顺利,按现行行业标准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JG/T 20 的规定检测的阻力系数不应大于 1.5,屋顶风帽应具备阻挡自然风倒灌进排气道内功能,并应在任意角度自然风作用下产生负压。4.3.6 屋顶风帽应具有防止风、雨、雪等倒灌进入排气道内的功能。4.3.7 屋顶风帽应具有避风性能,在室外风的影响下应在排气道系统中产生抽力。4.3.8
27、风帽宜有防止杂物坠落的构造措施,但防坠落构造措施不应影响通风效果。4.3.9 风帽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4.3.10 屋顶风帽采用其他材料生产时应耐腐蚀、耐老化,并符合防火要求。4.4 承托件承托件 4.4.1 承托件宜采用定型的金属制品或其他不燃材料制成,应与排气道具有相同的耐久性。4.4.2 承托件应能将上层排气道质量有效地传递到承托的楼板上。4.4.3 承托件宜具有对上下层排气道的接口增加密封效果的作用。4.4.4 承托件应具有防止油烟、浊气腐蚀的能力。DB11/T 1979-2021 9 4.4.5 承托件的外形尺寸、接口大小应与排气道截面尺寸相适应。4.4.6 承托件采用不锈钢制作时,
28、应采用 Q235A 材质,钢板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3280 的规定。承托用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 或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 的规定。DB11/T 1979-2021 10 5 设设 计计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排气道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系统通风性能和防火性能不应低于本标准第 3 章的要求。5.1.2 排气道通风截面尺寸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29、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5.1.3 厨房和卫生间不得共用同一排气道。同一层内厨房排气道应单独设置,不应将两个厨房的排烟气管接入同一个排气道内,套内毗邻卫生间可共用同一排气道。5.1.4 任何管线不得穿越排气道中,燃气、燃油热水器及户式采暖锅炉等的排烟管不得接入排气道中。5.1.5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保证气体顺畅排出,并应采取防止烟气倒灌的措施。5.1.6 排气道截面尺寸、防火止回阀接口、屋顶风帽接口的设计宜标准化、模数化。5.1.7 应根据排风量需求验算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组件的通风能力,各组件过流截面的气体流速不宜大于 15m/s,并不应超过各组件
30、的标定的工作能力。5.1.8 排气道系统在结构上宜远离卧室、起居室布置,宜避免气流噪声通过结构传播影响居住和起居室内声环境。5.2 系统设计系统设计 5.2.1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的整体结构连接布置、系统通风能力核算;2 排气道、防火止回阀、屋顶风帽各组件选型,组件通风能力核算;3 排气道的垂直承载能力核算;4 承托结构的构造设计、承托件的承载能力核算;5 屋顶风帽基座结构设计、屋顶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核算;6 其他相关结构设计与强度核算。DB11/T 1979-2021 11 5.2.2 排气道系统平面布置应根据住宅厨房、卫生间平面布局、厨房炊事操作和
31、卫生间的使用要求确定(图 5.2.2),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应至少有一侧靠墙布置,但不应设置在与卧室相邻的一侧,不宜设置在与起居室相邻的一侧;2 可设置在厨房、卫生间靠近外墙内侧或内墙侧的位置;3 可设置在与厨房、卫生间相毗邻的储藏室或阳台内;4 当两个卫生间相毗邻时,可选用毗连式卫生间排气道,将排气道设于一个卫生间内墙侧,通过管道与另一个卫生间连接;5 当厨房和卫生间相临近时,可将厨房排气道和卫生间排气道分别同时设于厨房内或卫生间内,但厨房和卫生间排气道不得共用;6 厨房排气道宜与灶具位置相邻。图 5.2.2 排气道系统平面布置示意图(a)设置在厨房或卫生间内(b)穿越隔墙设置(c)设置在
32、储藏间或阳台 1排气道;2预留洞口;3排气口方向;4厨房或卫生间;5储藏间或阳台;5.2.3 排气道垂直承载能力、承托件的承载能力、屋顶风帽与基座连接强度及其他相关结构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进行核算,其设计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4 章的相关规定。5.2.4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设计应进行整体通风能力核算,80%开机率情况下,DB11/T 1979-2021 12 厨房排气道系统应满足每户不低于 300 m3/h 的排风能力,卫生间排气道系统应满足每户不低于 80m3/h 的排风能力,且应具备防火和防倒灌功能。5.2.5
33、 在排气道进气口处应根据系统要求设置防火止回阀或防回流措施。5.2.6 防火止回阀和排气道、上下相接排气道间的连接部位应设有密封结构,不应漏气。5.2.7 排气道应伸出屋面,在排气道出屋面处应设置屋顶风帽,排风要求应与系统相匹配,且应满足设计要求。5.3 排气道排气道 5.3.1 排气道应竖向垂直布置,不应中途转弯或水平布置。5.3.2 排气道外观宜为正方形或矩形,截面尺寸应根据住宅总层数及通风量要求计算确定,排气道最小尺寸不宜小于表 5.3.2-1 或表 5.3.2-2 的规定。表 5.3.2-1 单孔排气道最小截面尺寸 位置 住宅总层度 规格尺寸 mmmm 内腔截面积(S)m2 预留洞 m
34、m 厨 房 112 层 350350 0.10 400400 1318 层 400400 0.14 450450 1924 层 450450 0.18 500500 2533 层 500500 0.22 550550 卫生间 112 层 250250 0.05 300300 1318 层 300300 0.07 350350 1924 层 350350 0.10 400400 25-33 层 400400 0.14 450450 毗连卫生间 112 层 300300 0.07 350350 1324 层 350350 0.10 400400 25 33 层 400400 0.14 450450
35、 表 5.3.2-2 奇偶数层排气道最小截面尺寸 位置 住宅总层度 规格尺寸 mm 内腔截面 m2 预留洞 mm 长 a 宽 b 厨 房 112 层 200 300 S0.05 450350 200 S0.05 1318 层 250 300 S0.06 550350 250 S0.06 1924 层 250 400 S0.08 550450 250 S0.08 2533 层 250 450 S0.09 550500 DB11/T 1979-2021 13 250 S0.09 卫生间 112 层 200 250 S0.04 450300 200 S0.04 1318 层 200 300 S0.0
36、5 450350 200 S0.05 1924 层 200 350 S0.05 450400 200 S0.05 2533 层 250 300 S0.06 550350 250 S0.06 注:产品横截面外廓尺寸在保证不小于最小流通截面积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设计计算确定。奇偶数层可一体加工制作。5.3.3 排气道安装的预留洞大小应依据排气道设计截面尺寸确定,长短边各增加50mm 空间(图 5.3.3、表 5.3.3)。图 5.3.3 排气道安装预留洞示意图 a-排气道界面长边长度,b-排气道界面短边长度 1楼板;2预留洞 表 5.3.3 排气道预留洞尺寸 位置 排气道尺寸 排气道安装预留洞尺寸
37、 长边 a a+50mm 短边 b b+50mm 5.3.4 楼层间排气道应每层进行承托处理,并宜采用经防腐蚀处理的定型承托件。5.3.5 承托件搭在楼板上的长度不应小于 50mm,遇混凝土墙位置时应采用植筋锚固,锚固深度不应小于 50mm。5.3.6 排气道楼层间洞口处应进行密封处理,密封宜采用防火砂浆。5.4 进气口进气口 5.4.1 进气口宜在排气道制作时在规定部位进行预留,进气口形状、尺寸应符合防火止回阀的安装要求,无法确定接口尺寸时可现场切割设置。5.4.2 厨房排气道进气口应朝向灶具方向。其他管道不应阻挡排气道开口,进气口位置应与吊顶、外窗上口标高等相协调。5.4.3 排气道进气口
38、标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厨房排气道进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 350mm,距地面的距DB11/T 1979-2021 14 离不宜小于 2350 mm;2 卫生间排气道气口中心线距离顶板的距离不宜大于 200mm,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2200 mm;3 其他建筑部位或有特殊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5.4.4 相邻卫生间共用排气道时,进气口中心线水平位置错开不应小于 100mm。5.4.5 排气道进气口设置在吊顶上方时,应在进气口下方吊顶处设置检修孔,开孔尺寸不宜小于 450 mm450mm。5.4.6 进气口四周预留空间应能满足防火止回阀的安装、调试及检修要求,进气口中心与隔墙
39、左右间距不宜小于 150mm,与吊顶间距不宜小于 150mm。在防火止回阀阀门操作一侧的操作空间不宜小于 350mm。5.5 防回流措施防回流措施 5.5.1 排气道系统进气口位置应设置防回流构造或加装防火止回阀。5.5.2 单孔结构排气道内进气口位置宜设置防火止回阀。5.5.3 双孔结构排气道,支管接口件进气口位置应安装导流装置。当支管接口件导向装置的高度小于 600mm,应安装防火止回阀。当支管接口件导向装置的高度大于 600mm,可不设置防火止回阀。5.5.4 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可不安装防火止回阀,但应在排气道内进气口两侧设置导流装置,导流装置与主管道连接的三通夹角不应大于 30。5.6
40、 屋顶风帽屋顶风帽 5.6.1 排气道屋顶风帽的安装高度不应低于屋顶上相邻构筑物,风帽基础高度应有利于烟气扩散,并应根据屋面形式、排出口周围遮挡物的高度、距离和积雪深度确定。5.6.2 风帽基础洞口尺寸不应小于排气道出屋顶排气口尺寸,通风量应满足设计要求。5.6.3 厨房、卫生间排气道屋顶风帽毗连时宜使用一体制作的屋顶风帽。5.6.4 平屋面排气道的屋顶风帽基础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排气道的出口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m,并应高出女儿墙;2 设置在非上人屋面时,排气道的出口高于屋面不应小于 0.6m;DB11/T 1979-2021 15 3 当周围 4m 之内有
41、门窗、空调通风系统或新风系统进气口等时,排气道的出口高出门窗洞口等顶部不应小于 0.6m。5.6.5 坡屋面排气道的风帽基础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水平间距小于 1.5m 时,应高出屋脊 0.6m;2 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水平距离介于 1.5m3m 时,应高于屋脊,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 0.6m;3 排气道中心线距屋脊水平距离大于 3m 时,其顶部与屋脊的连线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大于 10,且伸出屋面高度不应小于 0.6m。5.6.6 当屋顶风帽高度超过避雷设施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防雷装置,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5.6.7 屋顶风帽基础宜采用 C20 细石混凝土浇筑,壁
42、厚不应小于 80mm,内配6150 双向钢筋网;女儿墙高度大于 1200mm 时,其壁厚不宜小于 90mm,内配8120 双向钢筋网,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 的规定。5.6.8 当屋顶风帽基础与屋顶上女儿墙墙体相邻时,屋顶风帽基础应向外错开不小于 250mm,不应大于 500mm,错开高度不应小于 600mm(图 5.6.8),错开处理后的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原设计截面积。图图 5.6.8 屋顶风帽基础错位示意图屋顶风帽基础错位示意图 1成品防倒灌屋顶风帽;2螺栓固定;3风帽基础;4屋面结构;5细石混凝土填缝;DB11/T 1979
43、-2021 16 6女儿墙;7排气道;8防水密封胶 5.6.9 屋顶风帽应具有防止杂物坠入排气道的措施,当无防坠落措施时屋顶风帽基础与风帽间应设置钢板网等防止异物落入排气管道内的装置。5.7 排气设备选用排气设备选用 5.7.1 厨房卫生间用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值应与设计的排气道系统相匹配。5.7.2 厨房吸油烟机排气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吸油烟机GB/T 17713 的规定,风量不应小于 600m3/h,不宜大于 720m3/h,风压宜为 180Pa250Pa,油脂分离度不应小于 90%。5.7.3 卫生间用排气扇排风量不应小于 110m3/h,不宜大于 140m3/h,风压不应小于 60
44、Pa。5.7.4 进行系统测试用的排气设备的排气量及风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厨房测试用吸油烟机的风压值宜为 250Pa300Pa,风量值宜为 600 m3/h720m3/h;2 卫生间测试用排气扇的风压值宜为 80Pa100Pa,风量值宜为 110 m3/h140 m3/h。DB11/T 1979-2021 17 6 施施 工工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6.1.2 排气道系统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1.3 排气道系统供应单位应提供下列质量合格证明材料:1 排气道系统通风动力性能检测检测报告;2 排
45、气道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耐火性能检测报告;3 防火止回阀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耐火性能检测报告、漏风量检测报告;4 风帽、承托件产品质量合格证。6.1.4 排气道系统部品进场后,应按种类、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并标识清晰。6.1.5 排气道进场后应在平坦场地上水平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1.8m。6.1.6 排气道在搬运过程中,应采用两点托底方式搬运,装卸时不得抛掷。6.1.7 施工前应对进场的构配件进行检查和抽样复验,不合格产品不得采用。6.1.8 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成套系统进行安装,不应随意更换系统配件。6.1.9 排气道系统宜按图 6.1.9 所示的工艺流程进行施
46、工。图 6.1.9 排气道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6.1.10 排气道系统施工的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施工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保存必要的视频、图像资料。6.1.11 排气道施工应在土建主体工程完毕之后,在隔墙施工、楼地面、墙面和顶棚粉刷等室内装饰前,且楼板预留洞拆模后,由下向上逐层安装。6.1.12 屋面排气道施工安装应在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施工前进行。检查预留洞位置、尺寸 弹出控制线 材料复验、机具准备 检查排气道型号 检查排气道首层基础 安装首层 排气道 安装承托件 安装偏差校正 安装上一层排气道 检查屋顶风帽基础 安装风帽 排气道 接缝处理 现场性
47、能检测 检查验收 安装防火止回阀 DB11/T 1979-2021 18 6.1.13 排气道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宜进行气密性检查,发现漏风处应进行密封处理。6.1.14 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应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保护,不应污染和损坏。排气道局部损坏处应用相同材料进行修补或更换。6.1.15 工程完工后应对系统进行质量检查。当进行排气道系统现场实体气密性检测、通风动力性能检测和屋顶风帽避风性能检测时,可按附录 C附录 E 的要求进行。6.2 进场检验进场检验 6.2.1 排气道系统、部品进场时应查验质量合格文件,文件应与进场的材料的规格型号一致,齐全、有效,产品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规
48、定。6.2.2 排气道系统进场后应对产品型号、外观及标志进行检查,并应对产品出现的一般缺陷进行修补。6.2.3 排气道系统安装前应对排气道、防火止回阀、承托件、屋顶风帽按批次进行进场检查和抽样复验,检查和复验项目见表 6.2.3。表 6.2.3 排气道系统检查和复检项目 序号 产品种类 检查项目 复验项目 依据标准 1 排气道 外观、尺寸偏差、耐软物撞击 耐火极限 本标准 2 防火止回阀 型号、外观、开启角度 漏风量 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XF/T 798 3 承托件 外观、尺寸 本标准 4 屋顶风帽 外观、尺寸 本标准 6.2.4 进场检查与复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排气道外观质量应每 100
49、0 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次抽检 10 根进行现场外观和尺寸偏差的检查,随机抽取 3 根进行耐软物撞击现场测试,抽取 1 根进行耐火性能复验;2 防火止回阀应每 1000 个划分为一检验批,每批次抽检 3 个进行型号、外观、开启角度的现场检查;抽取 3 个进行漏风量复验;3 承托件外观质量每 1000 件划分为一检验批,每批次抽检 10 件进行外观、尺寸的现场检查;4 屋顶风帽每个工程应抽取 3 个样品进行外观、尺寸的现场检查;5 复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DB11/T 1979-2021 19 6.2.5 排气道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 4.1.3 条第 4.1
50、.6条的要求:1 排气道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2 排气道型号、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3 排气道上应有明显的型号、供应商信息等标识;4 排气道外观应完好无破损,长度、壁厚、截面尺寸、端面对角线差应满足本标准和设计要求;5 排气道耐软物撞击性能应按本标准第 4.1.7 条的规定进行现场检测,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6.2.6 排气道应按每个分包项目随机抽 1 根进行耐火极限的见证取样复验,耐火极限、完整性和隔热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要求。6.2.7 防火止回阀进场后应进行下列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 4.2 节要求:1 防火止回阀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有效;2 防火止回阀规格、型号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