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5026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50260.docx(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样本)宜昌市建 设 委 员 会会监制宜昌市工商行政政管理局 宜昌市商品房买买卖合同说明明1.本合同文本本为示范使用用文本,在签签约之前,买买受人应当仔仔细阅读本合合同内容,与与出卖人充分分协商,对合合同条款及专专业用词理解解不一致的,应应该进一步咨咨询,达成一一致意见。2.本合同所称称商品房是指指房地产开发发企业开发建建设并出售的的房屋(含经经济适用房)。为体现合同双方方的自愿原则则,本合同文文本中相关条条款后的空白白行,供双方方自行约定或或补充约定。双双方当事人可可以对文本条条款的内容进进行修改、增增补或删减。合合同签订后,未未被修改的文文本印刷文字字视为双方同同意内
2、容。3.对合同文本本【 】中选选择的内容、空空格部位的填填写及其他需需要删除或添添加的内容,双双方应当协商商确定。【 】中选择的的内容,以划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情况未发生或或买卖双方不不作约定时,应应在空格部位位打,以示删除除。4.在签订合同同前,出卖人人应当向买受受人出示应当当由出卖人提提供的有关证证书、证明文文件。5.买受人在签签订合同时应应认真核对,以以确保每份合合同内容一致致;合同签订订后,买受人人应当至少持持有一份合同同原件;双方方当事人可以以根据实际情情况决定本合合同原件的份份数。宜 昌 市 商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合同编号: )合同当事人: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
3、册号号 ;资质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号 ;资质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址) ;国籍 ;性性别 ;出出生年月 ;【身份证】【护护照】【营业业执照注册号号】 ;邮编 ;联系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号 ;资质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合同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城市房地地产管理法及及其他有关法法律、法规的的规定,买受受人和出卖人人在
4、平等、自自愿、协商一一致的基础上上就买卖商品品房达成如下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位于 、编编号为 的的地块的土地地使用权,面面积 平方方米,规划用用途为 ,土地地使用年限自自 年 月 日至至 年 月 日止止。出卖人经批准,在在该地块上投投资建设 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批文如下:1、国有土地地使用证颁发机关: ;编号: ;2、建设工程程规划许可证证颁发机关: ;编号: ;3、建筑工程程施工许可证证颁发机关: ;编号: 。第二条 商品品房销售依据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商品房为【现现房】【预售售商品房】。1、该商品房作作为现房,出出卖人已于220 年 月 日己取得了宜昌昌市夷陵区
5、房房产管理局核核发的备案证, 编号为为宜夷房竣备字 第 号 2、该商品房作作为预售商品品房,已取得得宜昌市夷陵陵区房地产管管理局核发的的湖北省商品房房预售许可证证,编号为为鄂夷房预字字 号。第三条 买受受人所购商品品房的基本情情况买受人所购商品品房为本合同同第一条规定定的项目中的的 第 【幢幢】 【座】 单元 层 号房。该商品房所在楼楼宇的主体结结构为 结结构,建筑物物地上层数为为 层,地下层层数为 层。该商品房的用途途为 ,【层高】【净净高】不小于 米。该该商品房户型型结构为 房 厅 厨 卫,封封闭式阳台 个,非非封闭式阳台台 个(见见附件一)。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
6、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该商品房【合同同约定】【产产权登记】建建筑面积共 平平方米,其中中:套内建筑筑面积 平方米,公公共部位与共共用房屋分摊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有关公共部位位与公用房屋屋分摊建筑面面积构成说明明见附件二)。与该商品房有关关的抵押情况况为: 。 1、该商品房所所分摊的土地地使用权及在在建工程均未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在在建工程已经经设定抵押,抵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登记日期为: 。 。 抵押权人同意该该商品房预售售的证明及关关于抵押的相相关约定见附附件三。如无特别约定,该该商品房在建建筑材料、设设计、防火、
7、给给排水、隔音音、照明、节节能、车库等等方面均应当当符合有关的的国家强制性性标准的规定定。 。第四条买受人人所购商品房房所在项目的的基本情况1、绿地率 %,物物业管理用房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社社区居委会用用房建筑面积积 平方米;2、停车场建筑筑面积 平方米;3、会所建筑面面积 平平方米;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方式与价款该商品房【属于于】【不属于于】政府定价价的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人约定按下列列第 种方式计算算该商品房价价款:1、按建筑面积积计算,该商商品房单价为为( 币)每每平方米 元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整。2、按套内建筑筑面积计算,该该商品房单价价为(
8、币)每平平方米 元,总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整。3、按套(单元元)计算,该该商品房总价价款为( 币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整。4、 。出卖人不再向买买受人收取该该商品房房价价款外的费用用,代收代办办费用除外。代收代办费费用是指房屋屋维修基金及及办理土地地使用权证、房房屋产权证时时应由买房人人承担的费用用。第六条付款方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第 种方式按期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款。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付款。4、其他方式付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及期限的约定定见附件六。第七条买受人人逾期付款的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本合同规定的的时间付款,按按下列第 种
9、方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间,分别处理理(不作累加加)。(1)逾期在 日日之内,自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应付款期限限之第二日起起至实际全额额支付应付款款之日止,买买受人按日向向出卖人支付付逾期应付款款万分之 的违违约金,合同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过 日后,出卖卖人有权解除除合同。出卖卖人解除合同同的,买受人人按累计应付付款的 %向出出卖人支付违违约金,出卖卖人应向买受受人退还累计计已付款。买买受人愿意继继续履行合同同的,经出卖卖人同意,合合同继续履行行。自本合同同规定的应付付款期限之第第二日起至实实际全额支付付应付款之日日止,买受人人按日向出卖卖人支付逾期期应付款万分分之 (该比率应应不小于第(
10、11)项中的比比率)的违约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应付款指依照照本合同第六六条规定的到到期应付款与与该期实际已已付款的差额额;采取分期期付款的,按按相应的分期期应付款与该该期的实际已已付款的差额额确定。2、 。第八条面积确确认及面积差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择的计价方式式,本条规定定以【建筑面面积】【套内内建筑面积】(本本条款中均简简称面积)为为依据进行面面积确认及面面积差异处理理。当事人选择按套套(单元)计计价的,不适适用本条约定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与产权登记面面积有差异的的,以产权登登记面积为准准。商品房交付后,产产权登记面积积与合同约定定面积发生差差异,双方同同意按下列第第 种方方式进行处理理:
11、1、双方同意按按以下原则处处理:(1)面积误差差比绝对值在在3%以内(含含3%)的,据据实结算房价价款;(2)面积误差差比绝对值超超出3%时,买买受人有权退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出卖人在买受受人提出退房房之日起300天内将买受受人已付款退退还给买受人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的,产权登记记面积大于合合同约定面积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对值在3%以以内(含3%)部分的房房价款由买受受人补足;绝绝对值超出33%部分的房房价款由出卖卖人承担,产产权归买受人人。产权登记记面积小于合合同约定面积积时,面积误误差比绝对值值在3%以内内(含3%)部部分的房价款款由出卖人返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出3
12、%部分的的房价款由出出卖人双倍返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面积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成面积差异,双双方不解除合合同的,应当当签署补充协协议。2、 。商品房交付后,产产权登记面积积中公共部位位、公用分摊摊建筑面积与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绝绝对值超出 %(不含本本数)时,双双方同意按以以下方式处理理: 。第九条交房期期限及条件1、出卖人应当当在20 年 月 日前前,将商品房房交付买受人人使用。2、出卖人交付付的商品房应符合合下列条件。(1)完成规划划、单体工程程质量、消防防、环保、人人防、绿化等等专项验收;(2)公共配套套设施、市政政公用设施按按设计要求建建成,并
13、满足足使用功能要要求;(3)供电、给给水、排水、燃气等设施施按设计要求求建成,并经经有关行业单单位认可达到到正常使用条条件;(4)完成商品品房项目竣工工交付使用相相关手续(取取得商品房项项目竣工交付付使用备案证证);(5)电话、有有线电视入户户并具备开通通条件;(6) ; ;(7) ;(8) ;因不可抗力或者者买卖双方在在合同中约定定的其它原因因,需延期交交付使用的,出出卖人应当在在发生之日起起 日内内书面告知买买受人。第十条出卖人人逾期交房的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未按本本合同规定的的期限将该商商品房交付买买受人使用,按按下列第 种方式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间,分别处理理(不作累加加)。(1)逾期
14、不超超过 日,自本合合同第九条规规定的最后交交付期限的第第二日起至实实际交付之日日止,出卖人人按日向买受受人支付已交交付房价款万万分之 的违约金金,合同继续续履行。(2)逾期超过过 日后,买买受人有权解解除合同。买买受人解除合合同的,出卖卖人应当自买买受人解除合合同书面通知知到达之日 起 天内退还还全部已付款款,并按买受受人累计已付付款的 %向买买受人支付违违约金。买受受人要求继续续履行合同的的,合同继续续履行,自本本合同第九条条规定的最后后交付期限的的第二日起至至实际交付之之日止,出卖卖人按日向买买受人支付已已交付房价款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应不小于第(11)项中的比比率)的违约约金。2、 。
15、第十一条交接接商品房达到本合合同第九条约约定的交付使使用条件后,出出卖人应当将将办理交接手手续的时间、地地点以及应当当携带的证件件等内容【书书面】【报刊刊公告】通知知买受人。双双方进行验收收交接时,出出卖人应当出出示本合同第第九条规定的的证明文件,买买受人应对楼地面、墙墙面和天棚面面层质量;门门窗安装质量量;栏杆安装装质量;防水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尺寸;给排水水系统安装质质量;室内电电气工程安装装质量进行核核验后签署房房屋交接单。所所购商品房为为住宅的,出出卖人还需提提供住宅质质量保证书和和住宅使用用说明书。出出卖人不出示示证明文件或或出示证明文文件不齐全或或所购商品房房质量有明显显缺陷的,
16、买买受人有权拒拒绝交接,由由此产生的延延期交房责任任由出卖人承承担,并按第第十条处理。出卖人不得将买买受人交纳有有关税费(含含物业服务费费)作为交接接该商品房的的条件。本合合同另有约定定的除外。由于买受人原因因,未能按期期交付的,双双方同意按以以下方式处理理: 。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设计变更的约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准的规划变更更、设计单位位同意的设计计变更导致影影响到买受人人所购商品房房质量或使用用功能的,出出卖人应当在在有关部门批批准同意之日日起10日内内,书面通知知买受人。1、 该商品房结构形形式、户型、空空间尺寸、朝朝向;2、 3、 4、 5、 买受人有权在通通知到达之日日起15日内内做出
17、是否退退房的书面答答复。买受人人在通知到达达之日起155日内未作书书面答复的,视视同接受变更更。出卖人未未在规定时限限内书面通知知买受人的,买买受人有权退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出卖人须在买买受人提出退退房要求之日日起 天内将买买受人已付款款退还给买受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利息。买受人人不退房的,应应当与出卖人人另行签订补补充协议。 _。第十三条出卖卖人保证该商商品房在办理理房地产权属属证书时没有有产权纠纷和和债权债务纠纠纷。因出卖卖人原因,造造成该商品房房不能办理房房地产权属证证书或发生债债权债务纠纷纷的,由出卖卖人承担全部部责任。第十四条出卖卖人关于装饰饰、设备标准准承诺的违约约责任出卖人交
18、付使用用的商品房的的装饰、设备备标准应符合合双方约定(见见附件四)的的标准。达不不到约定标准准的,买受人人有权要求出出卖人按照下下列第 种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偿双倍的装饰饰、设备差价价。装饰、设设备差价以工工程造价管理理部门核定的的为准。2、 。3、 。第十五条关于于产权登记的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商品房交付使使用之日起660日内将符合合办理房屋权属属登记的资料料提交产权部部门办理该房房屋产权证书书。因出卖人人的责任造成成买受人在商商品房交付后后90日内不不能办理房地地产权属证书书的,双方同同意按下列第第 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房,出卖人在在买受人提出出退房要求之之日起 日内将将买受人已付
19、付房价款退还还给买受人,并并按已付房价价款的 %赔赔偿买受人损损失。2、买受人不退退房,出卖人人按已付房价价款的 %向向买受人支付付违约金。3、。第十六条保修修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人提供的住住宅质量保证证书应列明明保修范围、保保修期、保修修责任和保修修单位等内容容作为本合同同的附件。出出卖人自商品品住宅交付使使用之日起,按按照住宅质质量保证书承承诺的内容承承担相应的保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商品房为非商商品住宅的,双双方应当以合合同附件的形形式详细约定定保修范围、保保修期限和保保修责任等内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范围和保修期期限内发生质质量问题,出出卖人应当履履行保修义务务。因不可抗抗力或者非出出卖
20、人原因造造成的损坏,出出卖人不承担担责任,但可可协助维修,维维修费用由买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买受受人的房屋仅仅作 使用用,买受人使使用期间不得得擅自改变该该商品房的建建筑主体结构构、承重结构构和用途。本本合同另有约约定的除外,买买受人在使用用期间有权与与其他权利人人共同享用与与该商品房有有关联的公共共部位和设施施,并按占地地和公共部位位与公用房屋屋分摊面积承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自改变与该商商品房有关联联的公共部位位和设施的使使用性质。该商品房所在楼楼栋的屋面使使用权归本楼楼栋产权人共共有。该商品房所在楼楼栋的外墙面面使用权归全全体产权人共共有。建筑区划内的道道路、绿地及及其他公共场场所
21、、公用设设施和物业管管理用房属于于业主共有。第十八条买卖卖双方就下列列事项约定:1、买受人享有有该商品房所所在楼宇的(1) ;(2) ;(3) 所有有权使用用权。2、买受人享有有该商品房所所在项目的(1) ;(2) ;(3) 所有有权使用用权。3、出卖人享有有该商品房所所在项目的(1) ;(2) ;(3) 所有有权使用用权。4、建筑区划内内,规划用于于停放汽车的的车位、车库库应当首先满满足业主的需需要;车位属属于 车车库属于 。占用业主共共有的道路或或者其他场地地用于停放汽汽车的车位,属属于业主共有有。5、买受人遵守守业主临时公公约,履行出出卖人与物物业公司签订订的前期物业业服务合同约约定的内
22、容(见见附件五)。第十九条出卖卖人单方解除除合同的,应应当书面通知知买受人,出出卖人应在买买受人收到书书面通知之日日起日内,按按原房价款的的%向买买受人支付违违约金,并将将买受人已支支付的房价款款全额退还买买受人。如遇遇房价上涨,出出卖人还需向向买受人支付付按照新价格格计算的房价价款与原房价价款的差额。买受人单方解除除合同的,应应当书面通知知出卖人,买买受人应在出出卖人收到书书面通知之日日起日内,按按原房价款的的 %向向出卖人支付付违约金,出出卖人将买受受人已支付的的房价款全额额退还买受人人。如遇房价价下降,买受受人还需向出出卖人支付原原房价款与按按照新价格计计算的房价款款的差额。第二十条 本
23、本合同在履行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由双方当事人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式解决:1、提交宜昌市市仲裁委员会会仲裁。2、提交 仲裁裁委员会仲裁裁。3、依法向人民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尽事宜,可由由双方约定后后签订补充协协议(见附件件六)。第二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与本合同具有有同等法律效效力。本合同同及其附件内内、空格部分分填写的文字字与印刷文字字具有同等效效力。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同附件共 页页,一式 份,具具有同等法律律效力,合同同持有情况如如下:出卖人 份,买买受人 份份, 份, 份。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双方签订之日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 商品房为预预售的,自本本合
24、同生效之之日起30日日内,由出卖卖人向房产管管理部门申请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买受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构】 【委委托代理机构构】(签章) (签章)二 年 月 日签于于 附件一:该商品品房及所在楼楼层平面图、立立面图、分户户平面图出卖人(签章): 买受受人(签章):附件二:公共部部位与公用房房屋分摊建筑筑面积构成说说明出卖人(签章): 买买受人(签章章):附件三:出卖人人对该商品房房的说明(抵抵押权人同意意销售证明及及其他双方认认为应该明确确的事项)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人(签章)附件四:装饰、设设备标准(全全装修另签补补充协议)1、外墙:2、内墙:3、顶棚:4、地面:5、门:窗:6、厨房:7、卫生间:8、阳台:9、电梯:10、安防系统统11、其它: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签章):附件五:前期物物业服务内容容的约定一、 前期物业服务内内容及质量二、 前期物业服务费费用项目及价价格三、其他出卖人(签章): 买买受人(签章章):附件六:合同补补充协议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签章):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