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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JYVP-ZXYH-2013-018- 金元惠理保障房房3号专项资产管理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适用于基金公公司多个客户户特定资产管管理)资产管理人:上上海金元惠理理资产管理有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限公司上海分分行金元惠理保障房房3号专项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特定多个客户资资产管理计划划风险提示函函尊敬的投资者:当您参与本资产产管理计划时时,可能获得得较高的投资资收益,但同同时也存在着着较大的投资资风险,为了了使您更好地地了解其中的的风险,根据据有关法律法法规,特对相相关风险提示示如下,请认认真阅读。(一)资产管理理计划的管理理人依照恪尽尽职守、诚实实信用、谨慎慎勤勉的原则则管
2、理和运用用计划财产,但但不保证一定定盈利,也不不保证最低收收益。(二)投资者在在参与本资产产管理计划之之前,请仔细细阅读资产管管理合同,全全面认识本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的风险收益益特征和产品品特性,并充充分考虑自身身的风险承受受能力,理性性判断市场,谨谨慎做出投资资决策。(三)本资产管管理计划用款款项目作为与与地方政府投资资相关的建设设项目,其还还款来源受到到国家及地区区政策因素影影响较大,当当财政政策、货货币政策、地地方政府预算算发生调整时时,可能给本本资产管理计计划的投资本本金的回收及及投资收益的的实现带来一一定的风险。尽尽管资产管理理人依照恪尽尽职守、诚实实信用、谨慎慎勤勉的原则则管理和运用
3、用委托财产,委委托财产仍有有出现高于过过往最高损失失的可能性。投投资者应在充充分了解上述述风险并确认认自身可以承承担上述风险险的前提下参参与本资产管管理计划。(四)参与资产产管理计划需需要按照合同同规定支付相相关费用,包包括管理费、托托管费、投资资顾问费及认认购、参与、退退出、违约退退出等费用(如如有)。(五)资产计划划管理人按照照法律法规和和合同的规定定提供标准化化服务,不提提供投资咨询询等个性化服服务。(六)资产计划划管理人在法法律法规和合合同规定的范范围内履行义义务。(七)资产管理理人管理的投投资产品的过过往业绩并不不预示其未来来表现。投资存在风险。投投资者在选择择投资产品时时存在赢利的
4、的可能,也存存在亏损的风风险。投资者者在选择投资资本资产管理理计划前应仔仔细阅读资产产管理合同中中有关风险揭揭示条款中所所反映的投资资风险。投资资者在投资本本资产管理计计划前,应对对所有相关风风险有充分的的了解与认识识,认真考虑虑是否投资本本资产管理计计划。金元惠理保障房房3号专项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特定多个客户资资产管理计划划风险提示函函回执上海金元惠理资资产管理有限限公司:本人/本机构声声明已仔细阅阅读并充分理理解资产管理理合同全文,了了解相关权利利、义务及所所投资资产管管理计划的风风险收益特征征。本资产管管理计划的风风险收益特征征符合本人/本机构的投投资风险偏好好,本人/本本机构愿意承承担相
5、应的投投资风险。签签署及履行资资产管理合同同符合本人/本机构的内内部决策程序序的要求。本本人/本机构构向资产管理理人提供的有有关投资目的的、投资偏好好、投资限制制和风险承受受能力等基本本情况真实、完完整、准确、合合法,不存在在任何重大遗遗漏或误导,前前述信息资料料如发生任何何实质性变更更,本人/本本机构应当及及时书面告知知资产管理人人。本人/本机构确确认,资产管管理人、资产产托管人未对对委托财产的的收益状况作作出任何承诺诺或担保,资资产管理合同同约定的参考考收益率仅是是投资目标而而不是资产管管理人的保证证。中国证监监会接受本合合同样本的备备案并不表明明其对资产管管理计划的价价值和收益作作出实质
6、性判判断或保证,也也不表明投资资于资产管理理计划没有风风险。资产委托人(自自然人签字或或机构盖章):机构法定代表人人或授权代理理人(签字或或盖章):日期: 年 月月 日目 录一、前 言1二、释 义1三、声明与承诺诺3四、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基本情情况4五、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初初始销售5六、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备案6七、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参与和和退出7八、当事人及权权利义务10九、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登登记15十、资产管理计计划的投资16十一、投资经理理的指定与变变更18十二、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财产产18十三、投资指令令的发送、确确认与执行19十四、交易及交交收清算安排排22十五、越权交易易23十六、资产
7、管理理计划财产的的估值和会计计核算25十七、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费用用与税收29十八、资产管理理计划的收益益分配31十九、报告义务务34二十、风险揭示示36二十一、资产管管理合同的变变更、终止与与财产清算38二十二、违约责责任41二十三、法律适适用和争议的的处理42二十四、资产管管理合同的效效力42二十五、其他事事项43一、前 言订立本合同的目目的、依据和和原则1、订立本资产产管理合同(以以下或简称“本合同”)的目的是是为了明确资资产委托人、资资产管理人和和资产托管人人在多客户特特定资产管理理业务过程中中的权利、义义务及职责,确确保资产管理理计划财产的的安全,保护护当事人各方方的合法权益益。2、订
8、立本资产产管理合同的的依据是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以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金管理公司特特定客户资产产管理业务试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以下简称称“试点办法法”)、基金管理理公司特定多多个客户资产产管理合同内内容与格式准准则(2012年修订)(以以下简称“准则”)和其他有关关规定。3、订立本资产产管理合同的的原则是平等等自愿、诚实实信用、充分分保护本合同同各方当事人人的合法权益益。资产委托人自签签订资产管理理合同即成为为资产管理合合同的当事人人。在本合同同存续期间,资资产委托人自自全部退出资资产管理计划划之日起,该该资产委托人人不再是资产产管理计划的的投资人和资资产管理合同
9、同的当事人。本本合同草案已已经中国证监监会备案,但但中国证监会会接受合同草草案的备案并并不表明其对对资产管理计计划的价值和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判断或保证,也也不表明投资资于资产管理理计划没有风风险。二、释 义在本合同中,除除上下文另有有规定外,下下列用语应当当具有如下含含义:1、本合同:指指资产委托人人、资产管理理人和资产托托管人签署的的金元惠理理保障房3号专项资产管管理计划资产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和补充。2、资产委托人人:指签订本本合同,并依依据本合同委委托投资单个个资产管理计计划初始金额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民币,且能够够识别、判断断和承担相应应投资风险
10、的的自然人、法法人、依法成成立的组织或或中国证监会会认可的其他他特定客户。3、资产管理人人:指上海金金元惠理资产产管理有限公公司。4、资产托管人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限公司上海分分行。5、注册登记机机构:指金元元惠理基金管管理有限公司司。6、资产管理计计划(或称计计划):指按按照本合同的的约定,为资资产委托人的的利益,将特特定多个资产产委托人交付付的资金进行行集中管理、运运用或处分,进进行证券投资资活动的集合合资产管理安安排。7、投资说明书书:指金元惠理保障障房3号专项资产管管理计划投资资说明书,内内容包括资产产管理计划概概况、资产管管理合同的主主要内容、资资产管理人与与资产托管人人概况、投资
11、资风险揭示、初始销售期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等。8、工作日:上上海证券交易易所和深圳证证券交易所的的正常交易日日。9、开放日:指指非计划初始始销售期间,资资产管理人办办理计划参与与、退出业务务的工作日。10、证券账户户:根据中国国证券监督管管理委员会有有关规定和中中国证券登记记结算有限责任任公司有关业业务规则,由由资产托管人人为委托财产产在中国证券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任公司上海分分公司、深圳圳分公司开设设的专用证券券账户,在中中央国债登记记结算有限责责任公司开立立的有关账户户。11、资金账户户:指资产托托管人根据有有关规定为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财产开立的的专门用于清清算交收的银银行账户。12、
12、委托财产产:指资产委委托人拥有合合法处分权、委委托资产管理理人管理并由由资产托管人人托管的作为为本合同标的的的财产。13、初始销售售期间:指资产管理理合同及投资资说明书中载载明的计划初初始销售期限限。14、存续期:指本合同生生效至终止之之间的期限。15、认购:指指在资产管理理计划初始销销售期间,资产委托托人按照本合合同的约定购买本计计划份额的行行为。16、参与:指指在资产管理理计划开放日日,资产委托托人按照本合合同的约定参与本计计划份额的行行为。17、退出:指指在资产管理理计划开放日日,资产委托托人按照本合合同的规定退退出本计划份份额的行为。18、参与申请请期:指对于于资产管理计计划中约定的的
13、资产委托人人在约定期限限参与本计划划的时间段。19、参与日:指对于在参参与申请期中中参与本计划划的资产委托托人确认参与与本计划的工工作日,即参参与申请期届届满之日。20、违约退出出:指资产委委托人在非合合同约定的退退出开放日退退出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行为为。21、代理销售售机构:指符符合中国证监监会规定的条条件,取得基基金销售资格格并接受资产产管理人委托托,代为办理理本计划认购、参参与、退出等等业务的机构构。22、核算日:资产管理计计划成立满六六个月之日、满十二个月之之日、满十八个月月之日及满二十十四个月之日日。23、核算期:指本资产管管理计划存续续期间内,上上一个核算日日(不含)至至相邻下一个个
14、核算日的期期间(含),但但第一个“当期”指资产管理理计划核算期期起始日(含含)至第一个个核算日(含含)的期间,最最后一个“当期”指资产管理理计划终止日日前最近一个个核算日(不不含)至资产产管理计划终终止日(含)的的期间。24、核算期起起始日:资产产管理人根据据委托贷款借借款合同,以资管计计划下的委托托财产实际发放委托托贷款之日。25、不可抗力力:指本合同同当事人不能能预见、不能能避免、不能能克服的客观观情况三、声明与承诺诺(一)资产委托托人声明委托托财产为其拥拥有合法所有有权或处分权权的资产,保保证委托财产产的来源及用用途符合国家家有关规定,保保证有完全及及合法的授权权委托资产管管理人和资产产
15、托管人进行行委托财产的的投资管理和和托管业务,保保证没有任何何其他限制性性条件妨碍资资产管理人和和资产托管人人对该委托财财产行使相关关权利且该权权利不会为任任何其他第三三方所质疑;资产委托人人声明已充分分理解本合同同全文,了解解相关权利、义义务,了解有有关法律法规规及所投资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的风险收益益特征,愿意意承担相应的的投资风险,本本委托事项符符合其业务决决策程序的要要求;资产委委托人承诺其其向资产管理理人或代理销销售机构提供供的有关投资资目的、投资资偏好、投资资限制和风险险承受能力等等基本情况真真实、完整、准准确、合法,不不存在任何重重大遗漏或误误导,前述信信息资料如发发生任何实质质性变
16、更,应应当及时书面面告知资产管管理人或代理理销售机构。资资产委托人承承认,资产管管理人、资产产托管人未对对委托财产的的收益状况作作出任何承诺诺或担保,本本合同约定的的业绩比较基基准不构成资产管管理人、资产产托管人的保保证。(二)资产管理理人保证已在签订订本合同前充充分地向资产产委托人说明明了有关法律律法规和相关关投资工具的的运作市场及及方式,同时时揭示了相关关风险;已经经了解资产委委托人的风险险偏好、风险险认知能力和和承受能力,对对资产委托人人的财务状况况进行了充分分评估。资产产管理人承诺诺依照恪尽职职守、诚实信信用、谨慎勤勤勉的原则管管理和运用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财产,除保保本资产管理理计划外,
17、不不保证资产管管理计划一定定盈利,也不不保证最低收收益。(三)资产托管管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守、诚实信用用、谨慎勤勉勉的原则安全全保管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并履行本本合同约定的的其他义务。四、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基本情情况(一)资产管理理计划的名称称金元惠理保障房房3号专项资产管管理计划(二)资产管理理计划的类别别特定多个客户资资产管理计划划(三)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运作作方式资产管理人可在在本资产管理理计划存续期期间开放计划划份额的参与与。但在本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存续期间内内资产委托人人不得退出(包包括违约退出出)资产管理理计划。在具具备可行条件件且经资产管管理人公告或或通知后,资资产委托人可可以通过交
18、易易所交易平台台向符合条件件的特定客户户转让其持有有的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四)资产管理理计划的投资资目标通过把握行业发发展趋势和市市场运行趋势势,精选优势势行业中经营营稳健、业绩绩良好、具有有增长潜力的的投资标的进进行投资,实实现资产的持持续增值。(五)资产管理理计划的存续续期限本合同的预计存存续期限为两年,自本合同同生效之日起起算。本合同同的存续期限限可按照第二二十一条的约约定提前终止止或延长。本资产管理计划划的存续期限限自资产管理理计划备案手手续办理完毕毕并获中国证证监会书面确确认之日起算算,至全部资资产管理合同同终止之日止止。(六)资产管理理计划的最低低资产要求本资产管理合同同生效时资
19、产产管理计划的的初始资产净值值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人民币,但最最高不超过人人民币1亿元元。(七)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的的初始销售面面值人民币1.000元(八)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应应当设定为均均等份额。除除资产管理合合同另有约定定外,每份计计划份额具有有同等的合法法权益。五、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一)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的的初始销售期期间、销售方方式、销售对对象1、初始销售期期间本资产管理计划划初始销售期期间自计划份份额发售之日日起最长不超超过1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提提前满足试试点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条件的,资产产管理人可与与代理销售机机构协商后提前终止初初始销售,并并在资产管理理人网站专户
20、专区区及时公告,即即视为履行完完毕提前终止止初始销售的的程序。资产管理人人发布公告提提前结束初始始销售的,本本资产管理计计划自公告之之时起不再接接受认购申请请。2、销售方式本资产管理计划划通过资产管管理人及其代代理销售机构构进行销售。具具体销售机构构名单、联系系方式以本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的投资说说明书为准准。3、销售对象能够识别、判断断和承担相应应投资风险的的自然人、法法人、依法成成立的组织或或中国证监会会认可的其他他特定客户。(二)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的的认购和持有有限额认购资金应以现现金形式交付付。特定客户户初始认购本本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资产产净值不低于于100万元人人民币(不含含认购费用),
21、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笔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三)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的的认购费用本资产管理计划划不收取认购购费用。资产委托人认购购本资产管理理计划,在认购期内认认购资金获得得的利息将在在第一次向资资产委托人分分配投资收益益时一并返还还。(四)初始销售售期间的认购购程序1、资产管理人人委托代理销销售机构进行行销售的,可可以委托代理理销售机构代代为完成投资资者尽职调查查工作,并将将相关资料提提供给资产管管理人。2、认购程序。资产委托人人办理认购业业务时应提交交的文件和办办理手续、办办理时间、处处理规则等在在遵守本合同同规定的前提提下,以各销销售机构的具具体规定为准准。3、认购申请的
22、的确认。销售网点受受理认购申请请并不表示对对该申请是否否成功的确认认,而仅代表表销售网点确确实收到了认认购申请。认认购申请采取取时间优先(时时间相同时以以金额优先)原则进行确确认。申请是是否有效应以以注册登记机构构的确认并且且资产管理合合同生效为准准。投资者应在本本合同生效后后到各销售网网点查询最终终确认情况和和有效认购份份额。(五)初始销售售期间客户资资金的管理资产管理人应当当将资产管理理计划初始销销售期间客户户的资金存入入下述专门直销账户:户名:上海金元元惠理资产管管理有限公司司;账号:【】;开户行:兴业银银行上海分行行营业部;大额支付号:【】。在资产管理计划划初始销售行行为结束前,直销账
23、户内的资金任何人不得动用。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结束后符合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条件的,资产管理人应及时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有效初始认购资金,以及认购资金在初始销售期形成的利息,划入银行托管资金账户中。六、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备案(一)资产管理理计划备案的的条件本资产管理计划划初始销售期期限届满,符符合下列条件件的,资产管管理人应当按按照规定办理理验资和资产产管理计划备备案手续:资产管理计划委委托人人数不不少于2人,且且不超过2000人,但单单笔委托金额额在300万元人人民币以上的的投资者数量量不受限制,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资产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24、外。(二)资产管理理计划的备案案初始销售期限届届满,符合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备案条件的的,资产管理理人应当自初初始销售期限限届满之日起起10日内聘聘请法定验资资机构验资,自自收到验资报报告之日起110日内,向向中国证监会会提交验资报报告及客户资资料表,办理理相关备案手手续。客户资资料表应包括括委托人名称称、委托人身身份证明文件件号码、通讯讯地址、联系系电话、参与与资产管理计计划的金额和和其他信息。自中国证监会书书面确认之日日起,资产管管理计划备案案手续办理完完毕,资产管管理合同生效效。资产委托托人的认购参参与款项(不不含认购费用用)加计其在在初始销售期期形成的利息息在资产管理理合同生效后后折算成相
25、应应的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归归资产委托人人所有,其中中利息转份额额的具体数额额以注册登记记机构的记录录为准。(三)资产管理理计划销售失失败的处理方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初初始销售期限限届满,不能能满足备案条件的,资产产管理人应当当:1、以其固有财财产承担因销销售行为而产产生的债务和和费用。2、在资产管理理计划初始销售期限届满满后30日内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的款项,并加加计银行同期期活期存款利息息。七、资产管理计计划的参与和和退出(一)参与和退退出场所本资产管理计划划参与和退出出场所为资产产管理人和代代理销售机构构的营业场所所,或按销售售机构提供的的其他方式办办理参与和退退出。具体销销售机构名单单、联系方
26、式式以本资产管管理计划的投投资说明书为为准。(二)参与和退退出的开放日日和时间1、参与申请期期除中国证监会另另有规定外,资资产管理计划划每季度至多开放放一次计划份份额的参与。参与申请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本资产管理计划划的参与申请请期的具体日日期由资产管管理人在资产产管理计划成成立后另行确确定并公告。资资产管理人在在参与申请期期只接受投资资者的参与申申请,不接受受资产委托人人的退出申请请。若出现新的证券券交易市场、证证券交易所交交易时间变更更或其他特殊殊情况,资产产管理人将视视情况对前述述参与申请期期及开放时间间进行相应的的调整并告知知资产委托人人(在资产管理理人网站上发发布公告即视视为
27、履行了告告知义务)。2、参与日参与日为参与申申请期届满之之日,在参与与申请期申请请参与的所有有参与委托人人将于当日参参与本计划。(三)参与和退退出的方式、价价格及程序等等1、“未知价”原则,即资产产管理计划的的参与价格以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面面值进行计算算。2、资产委托人人办理参与等业务时时应提交的文文件和办理手手续、办理时时间、处理规规则等在遵守守本合同规定的的前提下,以以各销售机构构的具体规定定为准。3、当日的参与与与退出申请可以以在当日开放放时间结束前前撤销,在当当日的开放时时间结束后不不得撤销。4、参与申请的的确认。销售售网点受理参参与申请并不不表示对该申申请是否成功功的确认,而而仅代
28、表销售售网点确实收收到了参与申申请。参与申申请采取时间间优先(时间间相同时以金金额优先)原则进行确确认。申请是是否有效应以以注册登记机机构的确认为为准。注册登登记机构应在在T+1日对资资产委托人参参与申请的有有效性进行确确认。客户可可在销售机构构办理业务后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至各销售网网点查询最终终确认情况。5、参与申请的的款项支付。参与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参与不成功,已交付的委托款项将退回资产委托人账户。6、资产管理人人在不损害资资产委托人权益的的情况下可更更改上述原则则,但最迟应应在新的原则则实施前3个个工作日告知知资产委托人人(在资产管理理人网站发布布公告即视为
29、为履行了告知知义务)。7、资产委托人人参与本资产管管理计划成功功的,参与委托人人交付的委托托资产在参与与申请期间产产生的利息将将在参与申请请期后第一次向参与与的资产委托托人分配投资资收益时一并并返还。(四)参与和退退出的金额限限制投资者在资产管管理计划存续续期参与申请请期购买资产产管理计划份份额的,购买买金额应不低低于100万万元人民币(不不含参与费用用),已持有有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投投资者在资产产管理计划存存续期参与申申请期追加购购买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的的除外。资产管理人可根根据市场情况况,合理调整整对参与金额额的限制,资产管管理人进行前前述调整必须须提前3个工工作日告知资资产委托人(在在
30、资产管理人人专区公告前述述调整事项即即视为履行了了告知义务)。(五)参与和退退出的费用本资产管理计划划不收取参与与和退出的费费用。资产管理人可以以在法律法规规和本合同规规定范围内调调整参与费率率、退出费率率或收费方式式。费率或收收费方式如发发生变更,资资产管理人应应在调整实施施前3个工作作日告知资产产委托人(在在资产管理人人网站专户专专区公告前述述调整事项即即视为履行了了告知义务)。(六)拒绝或暂暂停参与、暂暂停退出的情情形及处理1、发生下列情情况之一的,资资产管理人可可以拒绝接受受投资者的参参与申请:(1)资产管理理计划资产委委托人达到2200户。( 但委托金额额在300万万元人民币以以上的
31、资产委委托人不计入入,单笔委托托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民币以上的投投资者不受限限制)(2)根据市场场情况,资产产管理人无法法找到合适的的投资品种、投投资标的,或或其他可能对对资产管理计计划业绩产生生负面影响,从从而损害现有有资产管理计计划资产委托托人的利益的的情形。(3)因资产管管理计划收益益分配、或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内某个或某某些证券进行行权益分派等等原因,使资资产管理人认认为短期内接接受参与可能能会影响或损损害现有资产产管理计划资资产委托人利利益的。(4)资产管理理人认为接受受某笔或某些些参与申请可可能会影响或或损害其他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资产委托人利利益的。(5)法律法规规规定或经中中国证监会
32、认认定的其他情情形。资产管理人决定定拒绝接受某某些资产委托托人的参与申申请时,参与与款项将退回回资产委托人人账户。2、发生下列情情况之一的,资资产管理人可可以暂停接受受投资者的参参与申请:(1)因不可抗抗力导致无法法受理资产委委托人的参与与申请。(2)证券交易易场所交易时时间临时停市市,导致资产产管理人无法法计算当日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财产净值。(3)发生本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合同规定的的暂停资产管管理计划资产产估值情况。(4)法律法规规规定或经中中国证监会认认定的其他情情形。资产管理人决定定暂停接受全全部或部分参参与申请时,应应当告知相应应的资产委托托人。在暂停停参与的情形形消除时,资资产管理人应应
33、及时恢复参参与业务的办办理并告知相相应的资产委委托人。3、暂停资产管管理计划的参参与时,资产产管理人应按按规定告知资资产委托人并并报中国证监监会备案。4、暂停参与期期间结束,资资产管理计划划重新开放时时,资产管理理人应按规定定告知资产委委托人并报中中国证监会备备案。5、在参与日加加入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资产产委托人的收收益分配事宜宜以及该等资资产委托人交交付的委托财财产应承担的的税费安排等等相关事宜由由资产委托人人、资产托管管人及资产管管理人届时签签署的资产管管理合同另行行确定。八、当事人及权权利义务(一)资产委托托人1、资产委托人人概况签署本合同且合合同正式生效效的投资者即为本本合同的资产产委托
34、人。资资产委托人的的详细情况(包包括但不限于于名称、住所所、联系人、通通讯地址、联联系电话等信信息)在合同后文列示示。2、资产委托人人的权利(1)分享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收益。(2)参与分配配清算后的剩剩余资产管理理计划财产。(3)按照本合合同的约定参与和退退出资产管理理计划。(4)监督资产产管理人及资资产托管人履履行投资管理理和托管义务务的情况。(5)按照本合合同约定的时时间和方式获获得资产管理理计划的运作作信息资料。(6)资产管理理计划设定为为均等份额,除除资产管理合合同另有约定定外,资产委委托人持有的的每份计划份份额具有同等等的合法权益益。(7)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监监管机构及本本合同规
35、定的的其他权利。 3、资产委托人人的义务(1)遵守本合合同。(2)交纳购买买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款款项及规定的的费用。(3)在持有的的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范围围内,承担资资产管理计划划亏损或者终终止的有限责责任。(4)及时、全全面、准确地地向资产管理理人告知其投投资目的、投投资偏好、投投资限制和风风险承受能力力等基本情况况。(5)向资产管管理人或其代代理销售机构构提供法律法法规规定的信信息资料及身身份证明文件件,配合资产产管理人履行行反洗钱义务务。(6)不得违反反本合同的约约定干涉资产产管理人的投投资行为。(7)不得从事事任何有损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及其投资人人、资产管理理人管理的其其他资产及资资产
36、托管人托托管的其他资资产合法权益益的活动。(8)按照本合合同的规定缴缴纳资产管理理费、托管费费、业绩报酬以及及因资产管理计计划财产运作作产生的其他他费用。(9)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监监管机构及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其他义务。(二)资产管理理人1、资产管理人人概况名称:上海金元元惠理资产管管理有限公司司住所:上海市浦浦东新区花园园石桥路333号36楼3606室办公地址:上海海市浦东新区区花园石桥路路33号36楼3606室邮政编码:2000120法定代表人:张张嘉宾注册资本:人民民币20000万元批准设立机关及及批准设立文文号:中国证证券监督管理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20131155号存续期间:20013
37、年2月26日至不约约定期限联系人:季正栋栋 联系电话: 44006-8888-7666传真电话: 0021-6888828990网站:httpp:/公司微博:htttp:/微信号:shjjyvpfuund微信二维码2、资产管理人人的权利(1)按照本合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和运用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2)依照本合合同的约定,及时、足足额获得资产产管理人报酬酬。(3)依照有关关规定行使因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投资于证券券所产生的权权利。(4)根据本合合同及其他有有关规定,监监督资产托管管人;对于资产托托管人违反本本合同或有关关法律法规规规定的行为,对对资产管理计计划财产及其其他当事人的的利益造成重
38、重大损失的,应应及时采取措措施制止,并并报告中国证证监会。(5)自行销售售或者委托有有基金销售资资格的机构代代理销售资产产管理计划,制制定和调整有有关资产管理理计划销售的的业务规则,并并对代理销售售机构的销售售行为进行必必要的监督。(6)自行担任任或者委托经经中国证监会会认定可办理理开放式证券券投资基金份份额登记业务务的其他机构构担任资产管管理计划份额额的注册登记记机构,并对对注册登记机机构的代理行行为进行必要要的监督和检检查。(7)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监监管机构及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其他权利。3、资产管理人人的义务(1)办理资产产管理计划的的备案手续。(2)自本合同同生效之日起起,以诚实信信用、
39、勤勉尽尽责的原则管管理和运用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财产。(3)配备足够够的具有专业业能力的人员员进行投资分分析、决策,以以专业化的经经营方式管理理和运作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4)建立健全全内部风险控控制、监察与与稽核、财务务管理及人事事管理等制度度,保证所管管理的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与其管理的的基金财产、其其他委托财产和资产管管理人的固有有财产相互独独立,对所管管理的不同财财产分别管理理、分别记账账,进行投资资。 (5)除依据法法律法规、本本合同及其他他有关规定外外,不得为资资产管理人及及任何第三人人谋取利益,不不得委托第三三人运作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6)办理或者者委托经中国国证监会认定定可办
40、理开放放式证券投资资基金份额登登记业务的其其他机构代为为办理资产管管理计划份额额的登记事宜宜。(7)依据本合合同接受资产产委托人和资资产托管人的的监督。(8)以资产管管理人的名义义,代表资产产委托人利益益行使诉讼权权利或者实施施其他法律行行为。(9)按照试试点办法和和本合同的规规定,编制并并向资产委托托人报送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的投资报报告,对报告告期内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的投资运作作等情况做出出说明。(10)按照试试点办法和和本合同的规规定,编制特特定资产管理理业务季度及及年度报告,并并向中国证监监会备案。(11)计算并并根据本合同同的规定向资资产委托人报报告资产管理理计划份额净净值。(12
41、)进行资资产管理计划划会计核算。(13)保守商商业秘密,不不得泄露资产产管理计划的的投资计划、投投资意向等,监监管机构另有有规定的除外外。(14)保存资资产管理计划划资产管理业业务活动的全全部会计资料料,并妥善保保存有关的合合同、协议、交交易记录及其其他相关资料料,自本合同生生效之日起保保存期限为115年。(15)公平对对待所管理的的不同财产,不不得从事任何何有损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利益的活动动。(16)国家有有关法律法规规、监管机构构及本合同规规定的其他义义务。(三)资产托管管人1、资产托管人人概况名称:中信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公司上海分行行住址:上海市浦浦东新区富城城路99号震震旦国际大厦厦法
42、定代表人:吴吴小平联系人:应科联系电话:0221-5877776011传 真:0221-58777290992、资产托管人人的权利(1)依照本合合同的约定,及时、足足额获得资产产托管费。(2)根据本合合同及其他有有关规定,监督资产管管理人对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的投资运运作,对于资资产管理人违违反本合同或或有关法律法法规规定的投投资行为,托管人人发现后应立立即要求其改改正;资产管管理人未能改改正或对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及其他当当事人的利益益造成重大损损失的情形,应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采取必要措施。(3)根据本合合同的约定,依法保保管资产管理理计划财产。(4)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
43、、监监管机构及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其他权利。3、资产托管人人的义务(1)安全保管管资产管理计计划财产。(2)设立专门门的资产托管管部门,具有有符合要求的的营业场所,配配备足够的、合合格的熟悉资资产托管业务务的专职人员员,负责财产产托管事宜。(3)对所托管管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置账户,确保保资产管理计计划财产的完完整与独立。(4)除依据法法律法规、本本合同及其他他有关规定外外,不得为资资产托管人及及任何第三人人谋取利益,不不得委托第三三人托管资产产管理计划财财产。(5)按规定开开设和注销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的资金账户户和证券账户户。(6)复核资产产管理计划份份额净值。(7)复核资产产管理人编制制的资产管理
44、理计划财产的的投资报告,并并出具书面意意见。(8)编制资产产管理计划的的年度托管报报告,并向中中国证监会备备案。(9)按照本合合同的约定,根据资资产管理人的的投资指令,及及时办理清算算、交割事宜宜。(10)按照法法律法规及监监管机构的有有关规定,保保存资产管理计计划资产管理理业务活动有有关的合同、协协议、凭证等等文件资料。(11)公平对对待所托管的的不同财产,不不得从事任何何有损资产管管理计划财产产利益的活动。(12)保守商商业秘密。除除法律法规、本本合同及其他他有关规定另另有规定外,不不得向他人泄泄露。(13)按照法法律法规及本本合同的规定定监督资产管管理人的投资资运作,资产托管人人发现资产
45、管管理人的投资资指令违反法法律、行政法法规和其他有有关规定,或或者违反本合合同约定的,应应当拒绝执行行,立即通知知资产管理人人并及时报告告中国证监会会;资产托管人人发现资产管管理人依据交交易程序已经经生效的投资资指令违反法法律、行政法法规和其他有有关规定,或或者违反本合合同约定的,应应当立即通知知资产管理人人并及时报告告中国证监会会。(14)国家有有关法律法规规、监管机构构及本合同规规定的其他义义务。九、资产管理计计划份额的登登记(一)本资产管管理计划份额额的注册登记记业务指本资资产管理计划划的登记、存管管、清算和交交收业务,具具体内容包括括资产委托人人账户管理、份份额注册登记记、清算及交交易
46、确认、收收益分配、建建立并保管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客户资料表表等。(二)本资产管管理计划的注注册登记业务务由金元惠理理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办理理。资产管理理人委托经中中国证监会认认定可办理开开放式证券投投资基金份额额登记业务的的其他机构代代为办理资产产管理计划份份额的登记业业务的,应当当与有关机构构签订委托代代理协议。(三)注册登记记机构的权限和和职责:1、建立和保管管资产委托人人账户资料、交交易资料、资资产管理计划划客户资料表表等,并将客户户资料表提供供给资产管理理人。2、配备足够的的专业人员办办理本资产管管理计划的注注册登记业务务。3、严格按照法法律法规和本本资产管理合合同规定的条条件办理本资资
47、产管理计划划的注册登记记业务。4、严格按照法法律法规和本本资产管理合合同规定计算算业绩报酬,并并提供交易信信息和计算过过程明细给资资产管理人。5、接受资产管管理人的监督督。6、保存资产管管理计划客户户资料表及相相关的参与和和退出等业务务记录15年年以上。7、对资产委托托人的账户信信息负有保密密义务,如因违反该保保密义务对资资产委托人或或资产管理计计划造成损失,须须承担相应的的赔偿责任,但但司法强制检检查及按照法法律法规的规规定进行披露露的情形除外外。8、按本资产管管理计划合同同,为资产委委托人提供资资产管理计划划收益分配等等其他必要的的服务。9、在法律法规规允许的范围围内,制定和和调整注册登登记业务的相相关规则。10、法律法规规规定的其他他职责。十、资产管理计计划的投资(一) 投资目标通过把握行业发发展趋势和市市场运行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