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育红小学党建工作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育红小学党建工作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校党建工作制度育红小学党建工作制度一、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总支党员大会由总支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 3、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 _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总支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
2、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 _员总支大会,填写好总支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总支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备查。
3、 四、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1、党总支应按期召开总支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2、党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学习 _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问题。 3、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年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1、为加强领导班子自我监督,克服缺点改正错误,扬长避短,提高自我,每学期学校领导干部过一次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选定的材料,学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论述及关于党内政治生
4、活若干准则,明确目的,端正态度。 3、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求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民主生活会上,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改正缺点和错误,当好群众的公仆。 5、提倡同志之间经常谈心,开展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增强团结。 6、民主生活会要有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六、党员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建设是党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一个具体而现实的要求。 1、全体党员同志要严于律己,在任何时候都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能损公肥私,以公济私,违反财经纪律,要为学校节
5、约每一分线、用好每一分钱。 3、全体党员要把好学校收费关,严格按上级规定收费,做到不乱收费、不乱用费,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4、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第一线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5、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搞浮夸。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七、党员活动日制度1、双周三为党员活动日,总支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总支汇报本
6、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总支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党总支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八、“创先争优”制度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和措施。做到计划可行,措施具体。 2、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责任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效果。 3、“七一”前对照“创争”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认真评比,并将创先进党总支和评优秀党员工作情况呈报上级党组织。 4、结合纪念“七一”活动,总结“创争”工作,表彰优秀党员。 九、廉政十规定 l、严格控制会议开支、(不发纪念品、不高
7、消费娱乐、不游山玩水)。 2、加强公用电话管理,除校长室可挂长途以外,其余一律长途停机。 3、作好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t;工作,堵住奢侈浪费行为的头。 4、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执行代办费的收支公布制度;各班教师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5、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不准接受家长的礼金、红包,自觉接受家长监督。 6、基建修缮:一是把好向社会公开招标关;二是把好工程质量关,采取现场监工、总务、校领导、市质检站”四级监督过关制”;三是把好廉攻关,要求所有参与基建工作人员不收工程队礼金、回扣,保持清正廉洁。 7、购买设备:由部门提方案,集体讨论决定,最后由后勤服务中心联系
8、采购或由政府统一采购。 8、校领导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9、全体教职工要本着勤俭办学的宗旨。 lO、教育在先,处理从严,监督保证。 十、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制度1、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总支委员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3、总支委员会与会人员为本总支委员,必要时由召集人决定扩大范围。 4、总支委员会的会议主要议事内容: (1)传达和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本总支的工作开展情况。 (2)讨论本党总支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以及向市教委、党委办所做的工作报告。 (3)根据条例精神,研究决定本总支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重大事
9、项,推动总支党建工作的发展。 (4)讨论审议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研究其它需要提交上级党组织研究的内容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主要事项。 5、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每位委员有行使自己职责的义务,在会议上畅所欲言,明确表示态度,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经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每位委员必须坚决执行。 6、总支委员会实行“四个一”工程:总支委员定点联系一个年段、一个教研组、一个班级、一个积极分子。疏通和拓宽干群联系渠道,及时倾听并向党总支汇报教职工的呼声,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7、党总支每年召开二次总支、支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总支委员
10、会会议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并保存。 十一、联系群众制度1、党总支要密切联系群众,随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等方式征求党外同志的意见,及时改进党建工作。 2、党总支采用“一箱、两栏、三网、四会”等形式,实行党务公开,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3、实行党支委下级部、年级组、下教研组联系制,要求党支委通过听课、评析、谈心等各种方式,提高联系各校区、各年级老师的政治及业务素质。 4、党员教师与一至二名教师或需帮扶的学生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和每学期一次家访与家
11、长保持密切联系。 十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
12、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
13、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总支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总支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