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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房地地产经纪纪有限责任任公司公司章程程为适应市市场经济济的要求求,发展展生产力力,依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公司法(以以下简称称公司司法)及及其他有有关法律律、行政政法规的的规定,由由各投资资人共同出出资设立立平安房地地产经纪纪有限责任任公司(以以下简称称“公司”),特特制定本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称和住所所第一条 公司司名称: 平安安房地产产经纪有限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司住所:第二章 公司经营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司经营范范围:房房地产营营销策划划;房地地产中介介及代理理;住房房租赁与与销售代代理;厂厂房租赁赁与销售售代理;写字楼楼租赁与与销售代代理;商商铺租赁赁与销售售代理;地皮租租赁与转
2、转让。第三章 公司注册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司注册资资本:人人民币115万元元公司需要要减少注注册资本本时, 编制资资产负债债表及财财产清单单。公司司应当自自作出减减少注册册资本决决议之日日起十日日内,通通知债权权人,并并于三十十日内在在报纸上上公告。债债权人自自接到通通知书之之日起三三十日内内,未接接到通知知书的自自公告之之日起四四十五日日内,有有权要求求公司清清偿债务务或者提提供相应应的担保保。公司增加加注册资资本时,股股东认缴缴新增资资本的出出资,依依照公公司法设设立有限限责任公公司缴纳纳出资的的有关规规定执行行。第四章 股东的名名称、出出资方式式、出资资额第五条 股东东的姓名名、出资资方式
3、、出出资额如如下:股东姓名名 身份份证号出资资方式 出资额额王绍荣 53000000100000226 货货币(人人民币) 万元元王安勇 530011111977711102223544 货币币(人民民币) 万万元王安丽 53300000100143319 货币币(人民民币) 万元元第六条 公司司成立后后,向股股东签发发出资证证明书。出资证明明书应当当载明下下列事项项:(一) 公司名称称:(二) 公司成立立日期:(三) 公司注册册资本:(四) 股东的姓姓名或者者名称、缴缴纳的出出资额和和出资日日期:(五) 出资证明明书的编编号和核核发日期期。出资资证明书书由公司司盖章。公司置备备股东名名册,记
4、记载下列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姓名或者者名称及及住所:(二) 股东的出出资额(三) 出资证明明书编号号。记载于股股东名册册的股东东,可以以依股东东名册主主张行使使股东权权利。第五章 股东的权权利和义义务第七条 股东东享有如如下权利利(1) 依法享有有资产收收益、参参与重大大决策和和选择管管理者等等权利。(2) 有权查阅阅、复制制公司章章程、股股东会会会议记录录和财务务会计报报告。(3) 股东可以以要求查查阅公司司会计帐帐簿。股股东要求求查阅公公司会计计帐簿的的,应当当向公司司提出书书面请求求,说明明目的。公公司有合合理根据据认为股股东查阅阅会计帐帐簿有不不正当目目的,可可能损害害公司合合法利
5、益益的,可可以拒绝绝提供查查阅,并并应当自自股东提提出书面面请求之之日起十十五日内内书面答答复股东东并说明明理由。公公司拒绝绝提供查查阅的,股股东可以以请求人人民法院院要求公公司提供供查阅。(4) 按照实缴缴的出资资比例分分取红利利。(5) 公司新增增资本时时,有权权优先按按照实缴缴的出资资比例认认缴出资资。但是是,全体体股东约约定不按按照出资资比例分分取红利利或者不不按照出出资比例例优先认认缴出资资的除外外。(6) 优先购买买其他股股东转让让的出资资。第八条 股东东承担以以下义务务:(1) 遵守公司司章程:(2) 按期缴纳纳所认缴缴的出资资;(3) 依其所认认缴的出出资额承承担公司司的债务务
6、:(4) 在公司办办理登记记注册手手续后,股股东不得得抽回投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让出资的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东之间可可以相互互转让其其全部或或者部分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东向股东东以外的的人转让让股权,应应当经其其他股东东半数同同意。股股东应就就其股权权转让事事项书面面通知其其他股东东征求同同意,其其他股东东自接到到书面通通知之日日起满三三十日未未答复的的,视为为同意转转让。其其他股东东半数以以上不同同意转让让的,不不同意的的股东应应当购买买该转让让的股权权:不购购买的,视视为同意意转让,经经股东同同意转让让的股权权,在同同等条件件下,其其他股东东有优先先购买权权。两个个以上股股东主张张行使优优
7、先购买买权的,协协商确定定各自的的购买比比例:协协商不成成的,按按照转让让时各自自的出资资比例行行使优先先购买权权。第十一条条 股股东依法法转让其其出资后后,由公公司将受受让人的的名称、住住所以及及受让的的出资额额记载于于股东名名册:并并签发出出资证明明书。第七章 公司的组组织机构构及其产产生办法法、职权权、议事事规则第十二条条股东会会由全体体股东组组成,是是公司的的权利机机构,行行使下列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司的经营营方针和和投资计计划;(二) 选举和更更换非由由职工代代表担任任的执行行董事、监监事,决决定有关关执行董董事、监监事的报报酬事项项;(三) 审议批准准执行董董事的报报告;(四)
8、 审议批准准监事的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准公司的的年度财财务预算算方案、决决算方案案;(六) 审议批准准公司的的利润分分配方案案和弥补补亏损方方案;(七) 对公司增增加或者者减少注注册资本本作出决决议;(八) 对公司合合并、分分立、变变更公司司形式、解解散和清清算等事事项作出出决议;(九) 修改公司司章程;(十) 对前款所所列事项项股东以以书面形形式一致致表示同同意的,可可以不召召开股东东会会议议,直接接作出决决定,并并由全体体股东在在决定文文件上签签名、盖盖章。(十一) 聘任或解解聘公司司经理。第十三条条 股股东会的的首次会会议由出出资最多多的股东东召集和和主持;第十四条条 股股东会会会议
9、由股股东按照照出资比比例行使使表决权权。第十五条条 召召开股东东会会议议,应当当于会议议召开十十五日以以前通知知全体股股东,股股东会会会议分为为定期会会议和临临时会议议。定期期会议每每年召开开一次。代代表十分分之一以以上表决决权的股股东,执执行董事事,监事事提议召召开临时时会议的的,应当当召开临临时会议议,股东东出席股股东会议议也可以以书面委委托他人人参加股股东会议议,行使使委托书书中载明明的权利利。第十六条条股东会会会议由由执行董董事召集集并主持持。执行行董事不不能履行行或者不不履行召召集股东东会会议议职责的的,由监事召召集和主主持;监监事不召召集和主主持的,代代表十分分之一以以上表决决权的
10、股股东可以以自行召召集和主主持。第十七条条股东会会会议应应对所议议事项作作出决议议,决议议必须经经代表三三分之二二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通通过。股股东会应应当对所所议事项项的决定定作出会会议记录录,出席席会议的的股东应应当在会会议记录录上签名名。第十八条条 公公司不设设董事会会,设执执行董事事一人,执执行董事事为公司司法定代代表人,对对公司股股东会负负责,由由股东会会选举产产生。执执行董事事任期33年,任任期届满满,可连连选连任任。执行行董事在在任期届届满前,股股东会不不得无故故解除其其职务。第十九条条执行董董事对股股东会负负责,行行使下列列职权:(1) 负责召集集和主持持股东会会,检查查股东会
11、会会议的的落实情情况,并并向股东东会报告告工作;(2) 执行股东东会决议议;(3) 拟订公司司的经营营计划和和投资方方案;(4) 拟订公司司的年度度财务方方案、决决算方案案;(5) 拟订公司司的利润润分配方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损方案;(6) 拟订公司司增加或或者减少少注册资资本的方方案;(7) 拟订公司司合并、分分立、变变更公司司形式、解解散的方方案;(8) 决定公司司内部管管理机构构的设置置;(9) 提名公司司经理人人选,根根据经理理的提名名,聘任任或者解解聘公司司副经理理,财务务负责人人,决定定其报酬酬事项;(10) 制定公司司的基本本管理制制度;(11) 代表公司司签署有有关文件件;第二十条
12、条 公公司设经经理1名名,由股股东会聘聘任或解解聘。经经理对股股东会负负责,行行使下列列职权;(1) 主持公司司的生产产经营管管理工作作;(2) 组织实施施公司年年度经营营计划和和投资方方案;(3) 拟订公司司内部管管理机构构设置方方案;(4) 拟订公司司的基本本管理制制度;(5) 拟订公司司的具体体制度;(6) 提请聘任任或者解解聘公司司副经理理,财务务负责人人;(7) 聘任或者者解聘除除应由执执行董事事聘任或或者解聘聘以外的的负责管管理人员员;经理理列席股股东会会会议。第二十一一条公司司设监事事一人,由由公司股股东会选选举产生生,监事事任期每每届3年年,任期期届满,可可连选连连任。监事行使
13、使下列职职权;(1) 检查公司司财务;(2) 对执行董董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执执行公司司职务的的行为进进行监督督,对违违反法律律、行政政法规、公公司章程程或者股股东会决决议的执执行董事事、高级级管理人人员提出出罢免的的建议;(3) 当执行董董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的的行为损损害公司司的利益益时,要要求执行行董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予予以纠正正;(4) 提议召开开临时股股东会会会议,在在执行董董事不履履行召集集和主持持股东会会会议职职责时召召集和主主持股东东会会议议;(5) 向股东会会会议提提出提案案;(6) 对执行董董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提提起诉讼讼;第二十二二条公司司执行董董事、经经理、财财务负
14、责责人不得得兼任公公司监事事。第八章 公司财务务、会计计、利润润分配及及劳动用用工制度度第二十三三条公司司应当依依照法律律、行政政法规和和国务院院财政部部门的规规定建立立本公司司的财务务、会计计制度。公公司应当当在每一一会计年年度终了了时编制制财务会会计报告告,并依依法经会会计师事事务所审审计。财财务会计计报告于于第二年年二月十十五日前前送交各各股东。财财务会计计报告应应当依照照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和国务务院财政政部门的的规定制制作。第二十四四条公司司利润分分配按照照公司司法及及有关法法律、法法规,国国务院财财政主管管部门的的规定执执行。第二十五五条劳动动用工制制度按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及国务务
15、院劳动动部门的的有关规规定;第九章 公司的解解散事由由与清算算办法第二十六六条公司司的营业业期限为为10年,从从企业业法人营营业执照照签发发之日起起计算。第二十七七条公司司有下列列情形之之一的,可可以解散散;(1) 公司章程程规定的的营业期期限届满满或者公公司章程程规定的的其他解解散事由由出现时时;(2) 股东会决决议解散散;(3) 因公司合合并或者者分立需需要解散散的;(4) 依法被吊吊销营业业执照、责责令关闭闭或者被被撤消;(5) 公司经营营管理发发生严重重困难,继继续存续续会使股股东利益益受到重重大损失失,通过过其他途途径不能能解决的的,持有有公司全全部股东东表决权权百分之之十以上上的股
16、东东,可以以请求人人民法院院解散公公司。(6) 宣告破产产。第二十八八条公司司解散时时,应依依公司司法的的规定成成立清算算组对公公司进行行清算。在在解散事事由出现现之日起起十五日日内成立立清算组组,开始始清算。清清算组由由股东组组成。逾逾期不成成立清算算组进行行清算的的,债权权人可以以申请人人民法院院指定有有关人员员组成清清算组进进行清算算。清算算结束后后,清算算组应当当制作清清算报告告,报股股东会或或者有关关主管机机关确认认,并报报送公司司登记机机关,申申请注销销公司登登记,公公告公司司终止。第二十九九条清算算组在清清算期间间行使下下列职权权:(一) 清理公司司财产,分分别编制制资产负负债表
17、和和财产清清单;(二) 通知、公公告债权权人;(三) 处理与清清算有关关的公司司未了结结的业务务;(四) 清缴所欠欠税款以以及清算算过程中中产生的的税款;(五) 清理债权权、债务务;(六) 处理公司司清偿债债务后的的剩余财财产;(七) 代表公司司参与民民事诉讼讼活动。第三十条条清算组组自成立立之日起起十日内内通知债债权人,并并于六十十日内在在报纸上上公告。债债权人应应当自接接到通知知书之日日起三十十日内,未未接到通通知书的的自公告告之日起起四十五日内内,向清清算组申申报其债债权。 债债权人申申报债权权,应当当说明债债权的有有关事项项,并提提供证明明材料。清清算组应应当对债债权进行行登记。在在申
18、报债债权期间间,清算算组不得得对债权权人进行行清偿。第十章 股东认为为需要规规定的其其他事项项第三十一一条公司司根据需需要或涉涉及公司司登记事事项变更更的可修修改公司司章程,修修改后的的公司章章程不得得与法律律、法规规相抵触触,修改改公司章章程应由由全体股股东表决决通过。修修改后的的公司章章程应送送原公司司登记机机关备案案,涉及及变更登登记事项项的,同同时应向向公司登登记机关关做变更更登记。第三十二二条 公司章章程的解解释权属属于股东东会。第三十三三条 公司登登记事项项以公司司登记机机关核定定的为准准。第三十四四条 公司章章程条款款如与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相抵触触的,以以国家法法律法规规为准。第三十五五条 本章程程经各方方出资人人共同订订立,自自公司成成立之日日起生效效。第三十六六条 本章程程一式三三份,公公司留存存一份,并并报公司司登记机机关备案案一份。全体股东东签字(盖盖章):二一年十一一月二十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