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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1篇 四个孩子偷偷上路了他们的心在_。一月的风_,刺痛他们的面颊,使他们感到像火烧似的。遥远的太阳的寒光照得人眼花。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雀跃 瞬息万变B战栗 冷彻骨髓C颤抖 回肠荡气D呐喊 高声鸣唱正确答案:B由题干中的“刺痛”“寒光”可以推测旅途并不愉快,因此可以排除A、D两项,“回肠荡气”修饰一月的风不合适,故选B。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 )正确答案: 解析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当事人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1)约定性。违约民事责任多
2、数基于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少数基于法律的规定。(2)明确性。合同当事人事先可以预知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果。(3)补偿性和惩罚性。多数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双重性质,少数仅具有单重性质。(4)物质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物质方式承担,一般民事责任中的赔礼道歉及类似方式是不适用的。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 ),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A6个月内B3个月内C8个月内D12个月内正确答案:A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选项为
3、A。 村民姚某育有一子一女,其妻早逝。在姚某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5年时间里,女儿对其日常生活进行照顾。姚某去世之后留有祖传贵重物品若干,女儿想分得其中一部分,但儿子认为,按照当地女儿无继承权的风俗习惯,其妹不能继承。当地大部分村民也指责姚某的女儿无理取闹。对此,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在农村地区,应该允许风俗习惯优先于法律规定B法与习俗的正当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C中国法的现代化需要处理好国家的制定法与“民间法”之间的关系D中国现行法律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一定的冲突正确答案:BCD法与习惯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都在社会生活中调整着人们的行为。二者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我国没有承认习惯作
4、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在习惯与法律规定冲突时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处理好法律与习惯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共存。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对妇女李某进行胁追奸淫。对王某应当( )。A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B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C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并罚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强奸罪的认定。在本题中,王某对妇女李某进行胁迫奸淫,是采用胁迫手段实施的强奸行为,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甲违章驾车,正常行走的行人乙为了躲避甲的车向路边躲避,结果掉人了正在施
5、工的排水沟中,该施工位并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乙胳膊摔伤,花去医药费几千元。对于乙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A甲是造成乙受伤的根本原因,应当由甲赔偿B施工单位未设立警示标志具有过错,应当由其赔偿C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甲和施工单位承担,但应根据过错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D为共同侵权行为,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所谓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是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致人同一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本题中,甲和
6、施工单位显然没有事先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偶然结合致使乙受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醉酒驾驶自己的汽车,超速行驶导致2名行人死亡。甲对此结果( )。A应当负刑事责任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确答案:AA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对于抵押财产的登记,我国法律( )。A采用的是登记要件主义B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
7、 来源:C对特定抵押财产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对其他财产抵押采取了登记对抗主义D以上说法都不对正确答案:C本题正确答案为C。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2篇 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其完备的外在表现是( )。正确答案:B货币的产生,使一切商品的价值有了一个固定的、相对统一的表现形式,也使商品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外在地表现为货币(代表价值)和商品(代表使用价值)的矛盾。在货币形式下,整个商品世界分为两极:一极是各式各样的商品,它们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而另一极则是货币,它代表着价值。选项A指的是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的状况,不是“完备”的外在表现;选项C指的是生产商品
8、劳动的内在矛盾:选项D指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内在矛盾。 我国刑法中相对确定法定刑的表现形式。正确答案:答:我国刑法分则中的相对确定法定刑,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分则条文只规定一种刑罚,并且只规定最高期限;(2)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刑罚,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高刑期;(3)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主刑、两个以上刑罚幅度,或者同时规定附加刑,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低期限,其最高期限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执行;(4)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上主刑、两个以上刑罚幅度,或者同时规定附加刑,其中有的刑罚幅度对有期徒刑规定有最高和最低期限;(5)规定援引法定刑。即分则条文规定,对某罪援引其他条文或同条的另一款的法定刑处
9、罚。采用这种形式的法定刑,是为了简化分则条文,但是,被援引的条文所规定的犯罪,必须与本罪的性质近似。 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我躺在一个小小山地上,_,_,_。_,_,同一方向距离稍近些,枝柯疏朗的柿子树,正挂着无数玩具一样明黄照眼的果实。 洒在我身上和身前一片带白色的枯草间 四围是草木蒙茸枝叶交错的绿荫 在十丈远近河堤边排成长长的行列 强烈阳光从枝叶间滤过 松树和柏树作成一朵朵墨绿色ABCD正确答案:A句的“洒”对应的是句的“阳光”,故这两句应相连,且顺序为,据此排除D项。句的“排成长长行列”的应为的“松树和柏树”,故此两句应紧密相连,且顺序为。另由句的“
10、十丈远近”与后文“同一方向距离稍近些”的呼应,可确定的位置应排在最后。本题答案为A。 下列有关部门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条文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B一个部门法是由一个规范性文件组成的C一个规范性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D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正确答案:D部门法是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清代和沙俄签订尼布楚条约是在( )。正确答案:B解析:康熙时期,清政府于1685和1689年进行反击沙俄入侵,取得了雅克萨自卫战的胜利和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解决了中俄两国东段的边界问题。 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
11、数通过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正确答案:C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正确答案:A诉讼时效属于民法中的事件,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能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因
12、为它具有法律强制性。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但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法律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BCD都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列宁称哪部书为一部“非常及时”的书?( )A母亲B钢铁是怎样炼成的C海燕D战争与和平正确答案:A母亲是高尔基的代表作,描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工人运动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觉醒过程,被列宁誉为一部“非常及时的书”。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3篇 在对应的地形图上可以看出( )。A道路为直线B道路经
13、过甲、乙两地问的最高点C道路最长D道路和可能有部分道路重合正确答案:D由图可知,道路的水平距离最长,道路的水平距离最短,故、c两项错误;道路经 过的最高点比道路经过的最高点高,故8项错误。道路和道路在最末一段的道路纵向剖面图较相似。有可能重合,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正确答案: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区别的关键是( )。A是否涉及巨额资金B是否涉及众多被害人C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D是否由单位组织实施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l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
14、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主观目的,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集资款,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时,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正确答案:题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6条的规定 关于法律体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又称部门法体系B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国际法C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制定生效的法律D其形成既有客观性,
15、又有主观性正确答案:ABCDABCD法律体系即部门法体系,是指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面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各国政府纷纷使出重拳,采取强力措施拯救危机,但能否奏效,还很值得怀疑。B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食堂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C清华大学在江苏招生的负责人说,江苏教育部门虽然对2022年等级要求还没有明确表态,但从目前清华大学招办反馈的信息看,学校认为2022年“AA+”这一等级要求比较合理。D我相信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生
16、活中已经发生的一切,我甚至敢于深入到悲剧的核心,在纯粹的荒谬之中停留,但我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出现奇迹般的变化。正确答案:DA项,“能否”和“怀疑”不能对应。B项,“严重”多余。C项,“虽然”和“江苏教育部门”对调。 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正确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某影星甲在一饭店吃饭,经理用饭店的相机为该影星拍照一张,并希望能将该照片悬于饭店大厅,同时表示愿意为影星免单,并支付影星500元。影星表示同意,后发现某餐饮杂志将这幅照
17、片作为某期的封面。经调查,原来是饭店经理将其寄送发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饭店经理侵害了甲的肖像权B饭店享有甲照片的版权C饭店经理的行为构成违约D餐饮杂志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正确答案:D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饭店与甲之间虽然有协议,但是该饭店经理未经甲的同意将照片寄送杂志发表,这一方面违反了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某甲的肖像权,所以A、C项正确,故不选。 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摄影作品是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而本题中经理在工作期间利用本单位的器材和机会拍照。因此本题中照片应属职务作品,其著作权
18、应归饭店所有。所必B项正确。餐饮杂志的行为未经某甲的同意。并且营利性地使用某甲的肖像,构成了侵犯某甲的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对某甲的隐私并没有构成侵犯,因此D项说法错误。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4篇 张三与李四订立买卖合同,交货期届满时,张三发现李四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此,张三可依法行使( )。正确答案:C 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 )。A追认B立遗嘱C撤销D买卖正确答案:DD解析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双方行为,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意思表示,而且双方的意思表示还必须一致,双方法律行为是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等。
19、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试说明:(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正确答案:(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20、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要求的行为。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强行向被劫持人当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因为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
21、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明朝设置的专门对内阁各部实施监察的机关是( )。A都察院B御史台C六科给事中D大理寺正确答案:C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对六部的控制,特设了专门监察六部的机关六科给事中,即六部中每一部都设给事中,作为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明朝的六科直接隶属于皇帝。故选C项。都察院是明朝最高中央监察机关,它不是专门监督六部的机关,而是综合性监察机关,其权限要比六科广泛。大理寺在明朝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
22、关。明朝没有御史台。御史台在隋、唐、宋、元时期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明太祖朱元璋将其改为都察院。 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流浪猫,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流浪猫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A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流浪猫注射疫苗的费用B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流浪猫所花的费用C可以拒绝交还该流浪猫D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流浪猫所支付的必要费用正确答案:D“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选D。 七名运动员(1号至7号)参加100米跑的决赛,没有任何两个人同时到达终点。已知:7号跑得比1号快,1号比2
23、号快;3号最先到达终点,5号跑得最慢;4号第六个跑到终点,2号第五个跑到终点。下列选项中不可能正确的一项是( )。A7号运动员获得第四名或第七名B6号运动员获得第三名或第四名C1号运动员获得第四名或第六名D1号运动员获得第三名或第五名正确答案:A分析推理题。根据题意,可以推出部分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3、7、1、2、4、5,而6号无法确定,但可以肯定在2、4、5之前,3之后。则第一名是3号,第五名是2号,第六名是4号,第七名是5号,6号可能得第二、第三或第四名,7号可能得第二或第三名,1号可能得第三或第四名。只有A项不可能正确。 (1)“五月花”号到达美溯(2)哥伦布发现西印度群岛(3)英国将
24、北美东部划为殖民地(4)马可波罗宣扬东方极度富有(5)美利坚民族形成正确答案:C 我甚至要说,它是一个奇迹。世上只有极少数作品,如此_又如此质朴,如此_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却不落丝毫斧凿痕迹,宛若一块_的美玉。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精致 深邃 浑然一体B精美 深刻 浑然天成C精湛 深厚 冰清玉洁D精细 深沉 精雕细琢正确答案:B精湛:(技艺)高超;(学问)精深。“深沉”多用于形容性格、感情、声音等,这两个词都不能形容作品,排除C、D。由“不落丝毫斧凿痕迹”可知“浑然天成”更适合,故本题答案为B。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5篇 怀孕的妇女犯罪,
25、不适用死刑。正确答案:答:(1)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2)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对象有严格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期间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当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4)但是,如果行为人在怀孕期间实施了犯罪行为,一时并未被人发觉,待胎儿出生或者流产之后,才受到羁押审判的,不应当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如果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可以对其适用死
26、刑,也包括可以适用死缓。 明朝地方三司中掌握行政权的是( )。正确答案:C解析:明朝时,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元朝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掌管行政;设立提刑按察使司,分管司法;设立都指挥使司,分管军政,统称“三司”。三司分立,互相牵制,大权同归中央。 一个浑身都是名牌的人,如果谈吐_、行为猥琐,同样难以提升_;一个高楼林立、_的城市,如果到处都是脏、乱、差,终究是一个不入流的城市。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傲慢 素质 门庭若市B粗野 地位 门可罗雀C低俗 格调 川流不息D粗俗 品位 车水马龙正确答案:D先看第三空,“门可罗雀”形容门庭十分冷落,宾客稀少,与句意不符,排除B项;“川
27、流不息”形容人、车等往来很多,一般不直接修饰城市,排除C项。第一空是与“行为猥琐”相承接的,且“傲慢”一般不用来修饰“谈吐”,排除A项。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正确答案: ( ) 对于土壤相当于鱼对于 ( )正确答案:C土壤是植物的生存环境,水是鱼的生存环境。比较容易误选A项或B项。A项考生可能认为砖瓦和土壤、细胞和鱼之间都是分解关系,实际上,砖瓦和土壤之间最多只能是成品和原料的关系,并不是分解关系。考生选B项的原因可能是认为房屋和土壤、鱼和鱼缸是事物和其场所关系,但“土壤”并非房屋的场所,换成陆地才比较恰当。正确答案为C项。 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与村民委员会、居
28、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正确答案:C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故基层政权机关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故基层政权机关与居委会的关系也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故选C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
29、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正确答案:答:(1)本条是合同法关于先履行抗辩权(有的也认为是一种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护双务合同当事人避免因自己的履行而对方未为对待给付而受到损害,先履行抗辩权扩张了债的效力。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3)根据本条规定,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当事人双方基于同一合同互负债务;第二,双方所负债务有履行先后顺序;第三,债务先到期的一方未履行其债
30、务而要求债务后到期的一方履行;第四,债务后到期的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或同时履行抗辩权,债务先到期的一方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4)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债务时,抗辩权人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由此导致的合同迟延履行,责任由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下列选项中,能正确反映上海60年来社会经济变迁的是( )。港区布局由沿江向沿海发展钢铁工业由分散到集中郊区农业用地面积由小到大第三产业比重由低到高 A B C D正确答案:B上海郊区农业用地面积由大到小而不是由小到大。2022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精选6篇 第6篇 下列各句中加点的熟语,不能用括号内的短语替换的一项是
31、( )。A鉴于世界各国对进口农产品的检测标准不一,我国出口企业除花大力气提高农产品质量外,还应努力开拓新的市场,以期达到东方不亮西方亮(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目的B有人说,如果宝马公司早一点放下皇帝女儿不愁嫁(有恃无恐)的架子,早几年进入中国,在中国设厂生产宝马车,那么,宝马也许早已成为中国高档车市场的龙头老大C4月18日,是江苏扬州470万人民盼星星盼月亮(翘首以待)的日子,这一天,宁启铁路南京至扬州段开始了试运营D梅隆镇的新任镇长明显比前任较真儿多了,办起事来丁是丁,卯是卯(不苟言笑)正确答案:DD项错误。丁是丁,卯是卯:形容对事认真毫不含糊。不苟言笑:是形容态度庄重认真。两者意思不同,不
32、可以互换。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化正确答案:建立在士族大地主经济基础上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以维护贵族官僚地主阶级的利益为目的,表现出封建特权法的鲜明特征。其中,曹魏统治时期,“八议”入律就是突出表现。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八议”制度是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规定,它包括议亲(皇帝亲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议功(有大功勋)、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议宾(前代皇室宗亲)。自此以后,“八议”成为各代刑律的重要内容。“官当”是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职
33、爵位折抵徒刑的一种特权制度。它正式出现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北魏律法例篇规定:每一爵级抵当徒罪二年。南朝陈律规定更细,凡以官抵折徒刑,同赎刑结合使用。如官吏犯罪应判四至五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其余年限服劳役。若判处三年徒刑,准许以官当徒两年,剩余一年可以赎罪。这表明当时封建特权法有进一步发展。 下列关于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主婚权属于祖父母、父母,嫁娶违律的,独坐主婚者B七出仍是丈夫休妻的理由,义绝不再成为婚姻解除的条件C婚姻缔结须有婚书和聘礼,同姓、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D继承采取“嫡庶无别,诸子均分”的原则,承认奸生子的继承权正确答案:B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
34、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如果婚姻本身违法,被追究的也是家长,而非结婚当事人,“凡嫁娶违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在元朝,法律已开始正视奸生子,“奸良人子”成为法定财产继承人之一。至明朝,奸生子在继承份额方面,又有提高。”“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尽管奸生子的继承权受到了限制,但与唐律、宋律相比,其权利已得到了极大提高。明律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聚。”因此应选答案B。 日本脱
35、口秀表演家金语楼曾获多项专利。有一种在打火机上装一个小抽屉代替烟灰缸的创意,在某次创意比赛中获得了大奖,备受推崇。比赛结束后,东京的一家打火机制造厂家将此创意进一步开发成产品推向市场。结果销路并不理想。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最好地解释上面的矛盾?A某家烟灰缸制造厂商在同期推出了一种新型的烟灰缸吸引了很多消费者B这种新型打火机的价格比普通的打火机贵20日元,有的消费者觉得并不值得C许多抽烟的人觉得随地弹烟灰既不雅观,也不卫生。还容易烫坏衣服D参加创意比赛后,很多厂家都选择了这项创意来开发生产,几乎同时推向市场正确答案:D解释型题目。A项说的产品是烟灰缸,而题干中讲的产品是装有烟灰缸的打火机,所以不
36、能构成对题干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解释。B项指出“有的”消费者觉得并不值,有可能只是一部分人,所以也不能对题干进行充分的解释。C项加深了题干中的矛盾。不能起解释作用。D项最能解释题干中的矛盾,因为很多厂家都来生产该种产品并且同时推向市场,这样使这家东京的打火机制造厂家遇到了大量的竞争对手。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12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
37、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正确答案:A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关键问题是判断乙构成何种犯罪。乙明知甲往儿子的牛奶中放入毒药将会发生儿子死亡的后果,作为监护人的乙并没有制止,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后面说的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是对考生的迷惑,这里的掩埋尸体是甲乙二人犯罪后隐藏罪行的行为。综上本题应选A,即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罪。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乙、丙
38、、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正确答案:C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是( )。A单一制国家B联邦C邦联D非政府组织正确答案:C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是指有
39、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各个成员国保留有自己的主权;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是协商机关,其决议需经成员国认可方有约束力;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邦联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本题正确答案为C。 根据宪法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作为征收理由的“公共利益”有( )。A某商业银行办公楼的建设B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C某公立学校教学楼的建设D政府规划的小商品批发城的建设正确答案:BC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致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