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15-2021 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天津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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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010.30 CCS P 0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11152021 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umping station engineering 2021-12-31 发布 2022-02-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11152021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1 5 工程检查与观测.2 一般要求.2 5.1 日常检查.2 5.2 定期检查.3 5.3 专项检查.4 5

2、.4 工程观测.4 5.5 6 设备运行与管理.5 一般要求.5 6.1 主水泵.5 6.2 主电动机.6 6.3 变压器.7 6.4 高压开关柜.8 6.5 电力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9 6.6 辅助设备.11 6.7 金属结构.12 6.8 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13 6.9 7 维修养护.13 一般要求.13 7.1 日常维修养护.14 7.2 专项维修.16 7.3 8 控制运用.17 9 安全管理.18 一般要求.18 9.1 工程保护.18 9.2 安全生产.18 9.3 应急管理.19 9.4 安全鉴定.19 9.5 10 信息管理.20 一般要求.20 10.1 运行维护.20 1

3、0.2 DB12/T 11152021 II 11 档案管理.21 一般要求.21 11.1 档案管理要求.21 11.2 附录 A(资料性)泵站工作日志.23 附录 B(资料性)泵站经常检查记录.24 附录 C(资料性)泵站定期检查.26 附录 D(资料性)操作票.33 附录 E(资料性)工作票.35 DB12/T 11152021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海、刘凤民、高超、陈海峰、曹金山、李旭

4、、姚猛、杨莉荣、孙长利、王鹏、柴永刚、刘冠乔、张旭、姚博 DB12/T 11152021 1 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泵站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工程检查观测、设备运行与管理、维修养护、控制运用、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泵站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所管辖大、中型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其他小型泵站宜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72-2

5、016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30948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3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SL 75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 298 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 SL 316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SL 510 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基本规定 泵站应经机组启动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 管理单位应做好泵站工程的管护工作,保证工程安全、完好。4.2 管理单位应完善运行管理职能机构,合理设置岗位,岗位分工及职责

6、明确。4.3 各类专业岗位的人员数量、专业配备、技能素质应满足工作要求,并定期进行相关业务技能、专4.4 业技术培训,按规定持证上岗。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明晰管理工作标准、规范管理作业流程、强化管理效能考核,4.5 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与运行管理相关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管理办法等,并在合理位置明示。管理单位应编制工程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适时进行修订,报上级主4.6 管部门批准。DB12/T 11152021 2 泵站平立剖面图、电气主接线图、主要设备检修情况揭示图及主要技术指标表等应齐全,图表悬4.7 挂位置应合理。管理单位应每年对泵站的

7、设备、设施进行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工作应符合 GB/T 30948 相关规定。4.8 管理单位应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设置界桩和宣传牌、警示牌,积极推动划界确权工作。4.9 泵站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应满足工程安全管理需要,管理范围宜按照以下标准划定,保护范围4.10 为管理范围以外 20 m 内的地带,不满足以下要求时,经论证可适当调整:a)大(1)型泵站管理范围:上下游侧为泵站进出水池以外 100m 及以上,左右侧为泵站主体建筑物以外 50 m 及以上;b)大(2)型和中型泵站管理范围:上下游侧为泵站进出水池以外 50m 及以上,左右侧为泵站主体建筑物以外 25 m 及以上。委托专业运行

8、维护企业进行管护的泵站应明确人员配备要求、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等,4.11 明确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管理办法。管理单位应加强泵站经济运行管理,提高泵站运行效率。4.12 管理单位应按照泵站工程相关考核标准,积极推动市级、国家级水管单位达标创建工作。4.13 管理单位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熟悉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调度值班4.14 电话保持畅通状态,及时、准确处置调度信息并报告。管理单位宜制订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研究自动4.15 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化应用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5 工程检查与观测 一般要求 5.1

9、 5.1.1 工程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应固定检查路线并绘制示意图,各类检查应按照制定的检查方案对泵站工程进行检查。5.1.2 各类检查记录应详实,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并由检查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存档,以备查考。5.1.3 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检查人员应立即向运行负责人汇报,运行负责人应组织处理并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对重大缺陷或严重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1.4 检查电气设备时,检查人员不应进行其他作业、移开或越过安全遮拦、撑伞等影响安全的行为。雷雨天气,需要巡查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5.1.5 工程观测应按

10、规定的内容、测次和时间执行。观测精度应符合要求,观测成果应真实、准确,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并定期进行整编。日常检查 5.2 5.2.1 日常检查应包括日常巡视和经常检查。5.2.2 日常巡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建筑物、设备、设施是否完好;b)是否有影响泵站安全运行的障碍物;c)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d)工程环境是否整洁;e)水体是否受到污染。DB12/T 11152021 3 5.2.3 日常巡视宜由值班人员完成,每日不少于 1 次,巡视情况写入工作日志中。工作日志格式内容参见附录 A。5.2.4 经常检查宜采用外观检查的方式,即通过眼看、耳听、手摸、鼻嗅的方式

11、进行,遇特殊情况或重要部位宜利用视频监视系统或智能巡检系统及测量仪器等辅助现场检查。5.2.5 经常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主水泵外观是否整洁、有无锈蚀;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泵体管道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地脚螺栓有无松动;b)主电机外观是否整洁、有无锈蚀;进出线、接地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地脚螺栓有无松动;c)开关柜“五防”装置是否齐全、接线端子是否牢固可靠、电缆绝缘护套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关闭是否严密;d)变压器有无异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室内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放;e)直流装置工作是否正常;蓄电池组性能

12、是否良好、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胀鼓漏液等缺陷,能否按规定进行充放电且容量满足要求;f)拍门有无漏水,电机有无倒转;g)清污机与皮带输送机工况是否良好;拦污栅是否整洁,有无锈蚀;h)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管道和阀门有无渗漏;i)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可用,是否在有效期内;j)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正常;k)上下游水尺安设是否牢固,刻度是否清晰;l)泵站水工部分、进出水闸、变配电室、防汛仓库等建筑物、设施是否正常;绿化有无虫害,环境是否整洁。5.2.6 经常检查由技术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参加。非汛期每周至少检查 1 次,汛期每周至少检查 2 次,检查后填写经常

13、检查记录表。经常检查记录表格式内容参见附录 B。定期检查 5.3 5.3.1 管理单位应根据泵站调度运行特点制定定期检查计划,对泵站各部位及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5.3.2 遇特殊情况或重要部位宜根据情况采取仪器测量检查、内部探测检查等方式。5.3.3 定期检查由管理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宜安排工程管理人员参加。汛前、汛后、严寒天气冰冻期起止时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宜在每年 4 月底前完成,最晚不能晚于 5 月底,汛后检查宜在每年 10 月底前完成。5.3.4 管理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程实际开展定期检查,并审阅泵站日常检查、调度运行、维修养护记录和监测数据等档案资料。5.3.5

14、有条件的管理单位还应检查进出水池、消力坎、流道等水下工程部分的冲刷情况。5.3.6 经常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在定期检查时作重点检查。5.3.7 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短期无法恢复的应制定应急方案、落实安全运行保障措施。5.3.8 管理单位应及时填写定期检查记录表,定期检查记录表格式内容参见附录 C,检查后及时总结,形成定期检查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5.3.9 根据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管理单位应及时调整下一年度的维修计划。DB12/T 11152021 4 专项检查 5.4 5.4.1 专项检查应编制专项检查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5.4.2 专项检查由管理单位或

15、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在泵站经受风暴潮、地震、台风、重大突发事件、其他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控制指标运行后开展专项检查。5.4.3 泵站重要部位和主要设施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并制订应急处理方案或修复计划。5.4.4 泵站出现险情或工程事故时,应对影响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5.4.5 专项检查应编制专项检查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运用情况、检查原因、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理建议。工程观测 5.5 5.5.1 工程观测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a)主要为监视水情、水流形态、设施性能和

16、工程状态变化情况,掌握工情、水情变化规律,为工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b)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发生事故;c)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科研成果。5.5.2 管理单位应根据泵站工程设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观测项目,一般包括:垂直位移、水平位移、扬压力等。5.5.3 管理单位应编制观测工作细则和观测方案等技术指导文件。主要观测项目观测周期一般规定如下: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观测每季度进行 1 次;扬压力观测每年 3 月至 11 月,每月进行 1 次。5.5.4 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观测设施的防护,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防止观测设施损坏和丢失。5.5.5 观测基点表面清洁完

17、整,无损坏,定期开展与国家水准基点的复核工作。5.5.6 观测仪器和工具应建立管理档案,定期校验、维护,明确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按要求存放;观测仪器运输时仪器箱应正放并做好防碰撞、防震等保护措施。5.5.7 水尺应安设牢固、位置明显,表面清洁,标尺数字清晰,水尺的零点标高应每年校测 1 次。5.5.8 渗压计精度、灵敏度、稳定性满足观测要求,宜定期对渗压计进行率定;测压管满足观测要求,定期开展注水试验,测压管管口高程宜按不低于三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每年校核 1 次。5.5.9 自动监测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各测点测量设备保护箱完好,固定牢靠,动力及信号电缆布设牢固、无破损,数据采集设备及中央控制设备均

18、能连续工作,测量精度满足规范要求。5.5.10 当发现泵站建筑物产生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后,应进行裂缝观测。5.5.11 观测工作应做到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无缺测、无漏测、无违时、无不符精度,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次、固定时间,按规定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观测和记录。5.5.12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开展以下工作:a)对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加以检查、校验;b)及时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计算、初步分析;c)数据异常时,及时进行复测;d)与历次观测成果进行对比,对超出警戒值、测量数据突变等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强监测,采取必要的措施。5.5.13 年度

19、观测工作完成后,管理单位应完成观测资料整编工作,并符合以下要求:a)项目齐全、方法合理、数据可靠、图表齐全、说明完备;b)编制各项观测设施的考证表;DB12/T 11152021 5 c)编制各项目观测成果统计表,绘制变化曲线图,分析曲线图是否合理;d)对年度观测成果的变化规律及趋势开展分析;e)填写与观测资料分析有关的年度水情统计表;f)编写本年度观测工作整编说明及工程大事记。5.5.14 观测资料的整编工作宜每年进行 1 次,并在下一年度汛前完成。6 设备运行与管理 一般要求 6.1 6.1.1 泵站及其配套水闸所有机电设备名称、编号、铭牌应齐全,并应固定在明显位置。6.1.2 旋转机械应

20、标示出旋转方向,裸露的部位应按规定涂刷明显的颜色标志并加装安全罩。6.1.3 油气水管道、闸阀等应涂刷明显颜色标志;需要显示油位的应有油位指示计,并分别标出运行油面和静止油面,并与实际油位相符。6.1.4 各种电气设备外壳接地应明显、可靠,接地电阻值4;有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备其接地电阻值1。6.1.5 电气设备、仪表等定期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应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压力容器、安全阀、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检测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执行。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应投入运行。6.1.6 长期停用、检修后的机电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和试运行,电气设备应测量绝缘值并符合规定要求,转动部位

21、应盘动灵活,试运行期间应加强对机组运行状况的监测。6.1.7 管理单位应制定泵站运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演练,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机组操作有手动、自动两种方式,在机组和监控系统正常时,优先采用自动操作、自动调控方式。6.1.8 泵站主要设备的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应填写操作票并存档。操作票格式内容参见附录 D。6.1.9 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检修、安装和试验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填写相应工作票,格式内容参见附录 E。6.1.10 操作中对操作票、工作票存在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签票人报告,签票人核查无误后再进行操作,不应擅自更改操作票、工作票,不应随意解除闭锁装置。6.1.11 开机前应做好声

22、、光预警工作,检查上下游有无船只逗留,两岸有无危险作业,如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6.1.12 对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每 12 小时检查 1 次,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自动化、信息化程度高的泵站,宜适当减少检查次数;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增加检查次数:a)新安装的、经过检修或改造的、长期停用的设备投入运行初期;b)设备过负荷;c)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d)新设备、经过检修或改造的设备、长期停用的设备重新投入运行;e)恶劣天气。6.1.13 巡视检查中发现运行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报告,技术负责人组织处理并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发生故障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重大缺陷或严重

23、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当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损坏机电设备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1.14 在严寒季节,泵站非运行期间应排空设备及管道内积水并采取防冻措施。主水泵 6.2 DB12/T 11152021 6 6.2.1 主水泵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水泵运行前应对进出水池、箱涵、清污机、拦污栅进行检查;进水闸、出水闸、检修闸闸门处于开启状态;b)水泵各连接部件无异常漏水现象;c)进水池水位大于最低运行水位,流道内无杂物;d)水导和轮毂无异常漏油现象,油位正常;e)推力轴承油箱油位、油质正常,润滑良好;f)主轴承装置密封良好,温度正常,填料函填料压紧适

24、中;g)冷却水、润滑水系统工作正常;h)全调节装置的叶片角度指示正常、动作灵活,油压装置工作正常,叶片角度处于最大负角度,调节装置油位、油质油色正常,调节机构工作正常;采用电动调节方式的,电动机和减速机工作正常。6.2.2 主水泵运行中,应符合以下规定:a)机组运行平稳,无摩擦、撞击等异常声音,机组各项运行参数处于正常状态;b)填料函处滴水情况正常,每分钟滴水量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无偏磨、过热现象;c)冷却水、润滑水水压及示流信号正常;d)润滑及冷却油油位、油质油色正常,油温及轴承温度正常。e)进水池水位低于最低运行水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6.2.3 主水泵停止运行后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25、:a)机组停机后惰走的时间正常,发生倒转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处理;b)出水口拍门、蝶阀等设施闭合紧密,无倒流现象;c)柔性止回阀的闭合正常,无回缩现象。主电动机 6.3 6.3.1 主电机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工作票已终结,主电机上无人员作业,临时安全设施已拆除;定子和转子之间的间隙符合要求,转动部件上无异物,排风口无遮堵;b)机组所属继电保护等保护装置工作正常;c)主电机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绝缘电阻值及吸收比符合规定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干燥处理;d)检查电动机进出线连接牢固、可靠,无短接线及接地线;e)主电机联轴器、接地线及防护罩连接可靠、接地牢固;f)高低压电气设备和辅助电气

26、设备具备启动条件,保护装置工作正常,仪器仪表值处于正常范围;g)电刷与滑环无积垢、接触面积符合规定,电刷在槽盒内滑动无卡滞、压力适中;h)加热器已退出工作;i)定子和前后轴承测温元件工作正常,接线牢固;j)冷却器供、排水阀门已开启,冷却水压力符合规定;k)电动机操作、控制及保护系统均工作正常,动作可靠;l)励磁系统工作正常,与电动机可靠联动;m)立式轴流泵透平油油色油位正常,开机前应顶转子 35mm,盘车 35 圈。DB12/T 11152021 7 6.3.2 主电机运行中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压、电流、温度、温升、功率符合规定,不应超过额定值;b)冷却水压力值在正常范围内,示流器工

27、作正常;c)运行的声音和振动在正常范围,无异响和异味;d)轴承无漏油,密封良好;e)滑环和电刷间无电火花,电刷温度不超过 120;f)电动机三相不平衡之差与额定电流之比不应超过 10%。6.3.3 主电机启动时,应逐台开启,待运行平稳后开启下一台机组。6.3.4 高压电机在正常情况下,冷状态下 1h 启动不宜超过两次,每次间隔不应少于 15min;热状态下0.5h 内只允许启动一次;极端情况除外。变压器 6.4 6.4.1 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下列运行条件:a)分接开关位置正确;b)绝缘电阻、直流电阻阻值符合规定要求;c)接地线明显可靠;d)油位和油色正常,无渗漏现象;e)冷却装

28、置运行正常;f)保护装置动作可靠;g)各电气连接部位紧固、无松动;h)气体继电器内部应无气体;i)压力释放器、安全气道以及防爆系统应完好无损;j)呼吸器内硅胶无变色。6.4.2 机组运行期间应同步开展变压器检查,主要检查下列项目:a)油色、油位、油温正常,各部位无渗漏油现象;b)套管油位正常,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和其它异常现象;c)电缆、母线及引线接头无发热变色现象;d)声音、温度应正常;e)吸湿器完好,吸潮剂干燥;f)变压器的通风和散热正常;g)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工作正常。6.4.3 油浸式变压器顶层油温的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制造厂未作规定的,宜按表 1 规定执行

29、。当冷却介质温度较低时,顶层油温也应相应降低。自然循环冷却变压器的顶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 85。表1 油浸式变压器上层最高油温值 单位:冷却方式 冷却介质最高温度 上层最高油温度 自然循环、自冷、风冷 40 95 6.4.4 干式变压器在停运期间,应防止绝缘受潮。干式变压器运行时各部位温度允许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制造厂未作规定的,宜按表 2 规定执行。DB12/T 11152021 8 表2 干式变压器(站变、所变)各部位允许最高温升值 单位:变压器部位 绝缘等级 允许最高温升值 测量方法 绕 组 E 75 电阻法 B 80 F 100 铁芯表面及结构零件表面 最大不应超过接触绝缘材料的允许最

30、高温升 温度计法 6.4.5 站用变压器运行时中性线最大允许电流,接线组别为 Y/yn0 和 Y/zn11 分别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25%和 40%,超过规定值时应重新分配负荷。6.4.6 变压器运行中保护动作跳闸,应立即查明原因,如综合判断证明变压器跳闸不是内部故障所引起,应重新投入运行。6.4.7 变压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立即停止运行:a)内部发生异响,且不均匀,或有爆裂声;b)在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异常,并连续升温;c)油枕、防爆管喷油或压力释放阀动作;d)油位低于下限;e)油色发生变化,且油内出现碳质;f)套管有破损和放电现象;g)主保护的微机保护装置失灵或发生故障,短时间不能排

31、除。6.4.8 正常情况下,运行或备用状态的变压器,所有的保护均应投入。特殊情况下不能全部投入时,则应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应将变压器停运:a)变压器严禁无主保护运行;b)干式变压器运行时不应退出速断保护。6.4.9 在进行下列工作时,运行中的变压器重瓦斯保护应改投“信号”位置:a)进行补油、滤油时。b)更换变压器净油硅胶。c)变压器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时。d)启闭瓦斯继电器与油枕的联通阀门时。e)在瓦斯继电器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高压开关柜 6.5 6.5.1 高压开关柜内主要一次设备的运行按有关规定执行,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开关柜应密封良好,接地牢固

32、可靠;隔板固定可靠;各种标识正确、齐全。b)“五防”装置齐全,位置正确;c)隔离开关触头应接触良好,无过热、变色、虚接现象;d)电气联锁装置动作正确可靠,二次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辅助开关的接触位置正确,接触紧密可靠;e)连接压板位置正确,接触良好;f)柜内照明应齐全;g)继电器外壳无破损裂纹、线圈无过热、接触点动作灵活、接触可靠;DB12/T 11152021 9 h)仪表外壳无破损、玻璃密封良好;仪表引线无松动、脱落,指示正常;i)二次系统的控制开关应在正确的工作位置并接触良好,熔断器无过热、变色、熔化现象;j)操作电源工作正常,母线电压值应在规定范围内;k)导线与端子排接触良好,导线无损伤

33、,标号无脱落。6.5.2 SF6 封闭式组合电器(GIS)运行除应执行制造厂及相应设备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GIS 室内 SF6 气体浓度自动检测报警装置、通风装置可靠;b)GIS 每年应定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机构、传动机构、断路器的机械特性及动作电压、各种压力表、气压及油位、控制系统等;c)GIS 运行期间,应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前应提前 15 min 开启 GIS 室通风系统;d)对 GIS 的巡视检查,应由 2 人进行,每班 1 次,并记录断路器、避雷器的指示动作次数、液压弹簧操作机构油泵启动次数、SF6 气体压力表的指示值、环境温度等。6.5.3 高压断路器操

34、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操作电源的电压、液压机构的压力符合有关规定;b)断路器合闸前,互锁装置可靠;c)用控制开关进行远方操作高压断路器的分合,长期停运的高压断路器在正式执行操作前,通过控制开关方式进行试操作 2 次或 3 次;d)正常情况下,禁止手动操作分合高压断路器,在控制开关失灵的紧急情况下应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e)手动操作时,严禁进行慢合或慢分操作;f)拒分的断路器未经检查处理,不应投入运行;g)高压断路器当其储能机构正在储能时,不应进行分、合操作。6.5.4 高压断路器运行中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a)高压断路器应在铭牌规定的额定值内运行。b)分、合闸位置指示正确,柜面仪器、仪

35、表的信号、数据与实际相符,无异常声音;c)绝缘子、瓷套管外表清洁,无损坏、放电痕迹;d)绝缘拉杆和拉杆绝缘子应完好,无断裂痕迹、零件脱落现象;e)导线接头连接处无松动、过热、熔化、变色现象;f)油断路器油位、油色、油温应正常,无渗漏现象;g)SF6 断路器 SF6 气体压力,温度正常,无泄漏;h)电磁操作机构分、合线圈无过热、烧损现象;i)液压操作机构油箱油位、油压及油泵启动次数正常,无渗漏现象;j)弹簧操作机构、储能电机、行程开关接点动作准确、无卡滞变形。6.5.5 当发现油断路器严重漏油,油位计已无指示;SF6 断路器 SF6 气体发生严重泄漏,压力降至闭锁压力;真空断路器出现真空损坏等现

36、象时,应立即断开操作电源,悬挂警告牌,采取减负荷或上一级断开负荷后再退出故障断路器。6.5.6 高压断路器事故跳闸后,应检查无异味、异物、放电痕迹,机械分合闸指示应正确。油断路器还应检查油位、油色正常,无喷油现象。油断路器每发生一次短路跳闸后,应作一次内部检查,必要时更换绝缘油。6.5.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75%,应防止灰尘的侵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 530范围内,否则应安装空调设施降温、除湿。电力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 6.6 DB12/T 11152021 10 6.6.1 电缆的负荷电流不应超过设计允许的最大负荷电流,并结合机组运行情况开展巡视检查,主

37、要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a)直埋电缆:电缆线路附近地面应无挖掘痕迹;电缆线路标示桩应完好无损;电缆沿线不应堆放重物、腐蚀性物品,不应搭建临时建筑;室外露出地面上的电缆的保护钢管或角钢不应锈蚀、位移或脱落;引入室内的电缆穿墙套管应封堵严密。b)沟道内电缆:沟道盖板应完整无缺;沟道内电缆支架牢固,无锈蚀;沟道内应无积水,电缆标示牌应完整、无脱落。c)电缆头:接地线应牢固,无断股、脱落现象;大雾天气,应监视终端头绝缘套管无放电现象;负荷较重时,应检查引线连接处无过热、熔化等现象。6.6.2 母线及绝缘子应清洁、完整、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母线及其连结点在通过其允许的电流时,温度不应超过 70。6.6.3

38、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本体应无变形。带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的油箱油位或气体压力应符合要求,无渗漏。隔离开关触头接触应紧密,无变形、过热或烧损现象;绝缘子应完好;传动机构应操作灵活、可靠。6.6.4 励磁装置运行中如发现励磁电流、电压显著上升或下降,立即检查原因予以排除;如不能恢复正常应停机检修。励磁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工作电源、操作电源等正常可靠;b)表计指示正常,信号显示与实际工况相符;c)励磁回路发生一点接地时,查明故障的原因,予以消除;d)各电磁部件无异声,各通电流部件的接点、导线及元器件无过热现象;e)通风、散热系统工作正常,冷却系统工作正常;f)励磁变压器线圈、铁芯温度、温升不

39、超过 80;声音正常,表面无积污;g)励磁装置在运行前,励磁电流、电压应在设定值,确认灭磁回路工作正常。h)控制器工作应正常,无报警,主、备控制器自动切换正常;6.6.5 互感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压互感器应装设熔断器保护,高压电压互感器熔断器应使用专用熔断器;b)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应短路,不应超过其最大容量运行;c)不应使用隔离开关停用故障的电压互感器;d)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应开路,不应长期过负荷运行;e)互感器二次侧及铁芯应可靠接地。6.6.6 电力电容器长期运行的应符合以下条件:a)额定电压5%波动范围内;b)额定电流的 30%工况范围内;c)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5%。d)环境

40、温度不超过 40,外壳温度不超过 50。e)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时间应按表 3 规定执行。DB12/T 11152021 11 表3 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持续时间关系 过电压倍数(Ug/Un)持续时间 说 明 1.05 连续 1.10 每 24h 中 12h 1.15 每 24h 中 30min 系统电压调整与波动 1.20 5min 轻荷载时电压升高 1.30 1min 6.6.7 防雷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避雷针本体焊接部分无断裂、锈蚀,接地线连接紧密牢固,焊点无脱落;b)避雷器瓷套管清洁、无破损、无放电痕迹,法兰边无裂纹;c)避雷器计数器密封良好,动作正确;d)接地网

41、、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每年按要求开展防雷检测并出具报告。6.6.8 变频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环境温度、湿度正常,空气中无灰尘、气体、油雾、水滴等,周围无工具等异物、危险品;b)主电路、控制电压正常,设备无异味;c)液晶屏显示清楚,无异常声音或振动,无损伤、变色、污损;d)冷却系统无异常声音或振动,散热器的进、排气口无堵塞或异物。6.6.9 软启动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接线紧固牢靠;b)工作温度正常,散热风扇良好;c)旁路交流接触器、交流接触器工作可靠;d)启动电流正常;e)周围环境清洁无尘垢。6.6.10 二次回路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a)柜(屏)及端子排内无积尘,屏柜

42、上的各种元件标识齐全,无脱落现象;b)断路器和直流继电器的触点无烧伤、氧化、卡涩等现象;c)警铃、蜂鸣器运行良好;d)各类保护电源运行正常。6.6.11 运行中的综保装置严禁任意退出和变更定值。凡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不应处于无保护的状态下运行。6.6.12 检查运行中的低压开关柜盘面指示、分路空气开关指示应正确,柜内母线及设备应无异常声响,各接线桩头应无过热现象。6.6.13 直流系统发生接地时,应立即查明故障原因予以消除。辅助设备 6.7 6.7.1 油、气、水系统中的安全装置、自动装置及压力继电器等应定期检验,动作可靠,控制设定值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压力容器应按规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6.7

43、.2 压力管道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外观涂漆、管路标识等符合要求,密封良好,无渗漏;b)已进行防腐处理,无锈蚀、无破损、无变形;c)稳定性良好,支撑装置正常;DB12/T 11152021 12 d)防冻设施完好。6.7.3 压力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油泵运行正常,油质、油温、油压、油量等符合要求,并定期检查;b)定期清洗油系统中的设备,清洗及更换系统过滤器,保持油管畅通和密封良好,无渗漏油现象;c)油压管路上的阀件密封严密,在所有阀门全部关闭的情况下,液压装置、储气罐在额定压力下 8h 内下降值不超过 0.15MPa。6.7.4 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a)供

44、、排水泵运行正常,压力仪表符合要求;b)技术供水的水质、水温、水量、水压等满足运行要求,水源含砂率超过 7%时,宜加装滤水装置;c)示流装置良好,供水管路畅通,外观涂漆、管路标识等符合要求;d)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可靠;e)集水井和排水廊道无堵塞或淤积;f)安全阀、溢流阀无渗漏,动作灵敏可靠,压力控制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要求。6.7.5 压缩空气系统及其安全装置、继电器和各种表计等应可靠,其工作压力值应符合使用要求。6.7.6 通风、采暖系统运行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金属结构 6.8 6.8.1 拍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拍门附近无淤积、杂物;b)铰轴和铰座固定可靠、配合良好、转动灵活,

45、无裂纹、严重磨损、锈蚀;c)拍门液压机构或其他控制装置工作正常,缓冲装置工作可靠;d)门体无裂纹、严重变形,焊缝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止水严密、良好。6.8.2 虹吸式出水流道的真空破坏阀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真空破坏阀外观涂漆、标识等符合要求,在关闭状态下密封良好;b)按水泵启动排气的要求调整阀盖弹簧压力;c)真空破坏阀吸气口附近无影响吸气的杂物;d)保证破坏真空的控制设备或辅助应急措施处于能随时投入运行状态。6.8.3 采用快速闸门断流的泵站,在主机组启动前应全面检查快速闸门的控制系统,并确认快速闸门能按规定的程序启闭。运行中,闸门应保持在全开状态。6.8.4 应定期对水锤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46、。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的机组,启动前应对安装在其出水管道上的阀门进行检验,按规定的关阀程序调整阀门快、慢关角度和时间。6.8.5 齿轮箱应定期更换符合要求的润滑油或润滑油脂、过滤网。运行时,冷却系统应工作正常,油池温升、轴承温升不应超过规定值。6.8.6 拦污栅、清污机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拦污栅、爬齿、爬斗、机械链条无严重锈蚀、变形,拦污栅栅条无缺失;b)清污机及传输装置工作正常,过载保护装置良好;c)定期清除拦污栅的污物,并按环保的要求进行处理;d)拦污栅上下游水位差符合设计要求。6.8.7 起重设备应按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操作,使用按DB12/T

47、11152021 13 GB/T 6067.1 的规定执行。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变速箱无渗漏,刹车制动装置可靠;b)各类限位开关、行程开关、排线器动作可靠;c)行车运行时无异响、无震动、无啃轨现象;d)操作控制设备灵敏可靠,无虚联;e)如果起重机停用 3 个月以上,在重新使用前,应按照 GB/T 5972-2016 中 5.3 的规定对钢丝绳进行检查;f)当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出现可见断丝、直径减小、断股、腐蚀、畸形和损伤等情况,应按照 GB/T 5972-2016 中 6.2-6.6 的报废规定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 6.9 6.9.1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泵站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计算机监

48、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6.9.2 对于履行不同岗位职责的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分别规定其安全等级操作权限。6.9.3 计算机监控系统在运行中监测到设备故障,运行人员应迅速处理,并报告。6.9.4 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a)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设备及软件运行正常;b)现地控制单元(LCU)运行正常;c)执行元件、控制元件、智能仪表、传感器等自动化元件运行正常;d)数据采集系统功能正常,数据采集及时准确,操作控制稳定可靠;e)系统性能指标满足设计要求。6.9.5 计算机监控系统和监控局域网运行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6.9.6 未经系统管理员认可和无病毒确认的设备、软件不应在监控系

49、统和监控局域网中使用;监控系统配置的计算机、笔记本、存储器、备品备件等设备不应移作他用;监控系统内的 Web 服务器应通过物理隔离装置与外网连接,其他计算机不应和外网连接;科学配置监控系统的备品备件。6.9.7 历史数据应按要求定期转录并存档。6.9.8 对软件进行修改或设置应由有管理权限的工程师进行,修改或设置前后的软件应分别进行备份,并做好修改记录。6.9.9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运行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控制,并做好操作记录;b)对操作过程中的报警信息应及时确认,及时排除,必要时报告相应负责人;c)在执行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运行人员应立即退出操作过程,并立即查明原因

50、,予以排除;d)监控系统异常,可能危及设备、人身安全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将相关设备退出运行,并向负责人报告;e)监控系统监测到被控设备故障,运行人员应紧急处置故障设备,并立即向负责人报告。7 维修养护 一般要求 7.1 7.1.1 泵站工程的维修养护分为日常维修养护和专项维修,坚持“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修并重”的原则。7.1.2 应开展检查、保养、维修等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以达到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DB12/T 11152021 14 保持设计功能、满足工程完整和安全运行的目的。7.1.3 应对工程量较大、专业技术较强或复杂、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开展集中、专业、专门性的改造、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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