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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BSK 0042S-2022食品安黄精翻蜘I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 备案号一加 I 备案有效期:叁年 备题it日期间库月/日勃库明。日2022-01-06 发布2022-017 5 实施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司 发布Q/HBSK 0042S-2022刖百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 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司写不正、本标准由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映猴舞.身哀.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艺籥公A、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庆铁、曾申磊春:田玉桥。
2、注三本标准有效期三年。一上Q/HBSK 0042S-2022黄精富硒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精富硒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糯米、黄精、水为主要原料,以枸杞子、葛根、茯苓、覆盆子、山药、玉竹、甘草、百合、金银花、莲子、麦芽、玫瑰花(重瓣红;种为辅料(加或不加),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蒸煮、加酒曲、糖 杀菌、贮存、过滤、罐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黄精富硒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丽的侬道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GBGBGB
3、GBGBGB4806.44806.55009.125009.285009.935009.225GB/T 6543GB 7718GB/T 13662GB 14881GB 31621JJF 107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陶瓷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黄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2007)(2009)第75号令第102号令第12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决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聚集物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1Q/HBSK 0042S-2021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GB/T 13662 6.1感官橙香鼠 一、_潟香气具有产品独特的香气滋味醇和,无异味风格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组织形态澄
5、清透明,允许有少量聚集物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 1.0%vol指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硒(ng/L)0.075GB 5009.93酒精度*(20C)/(%vol)14.0-25.0GB 5009.225总糖(以葡萄糖计)/(g/L)245GB/T 13662 中 6.2非糖固形物/(g/L)213.0GB/T 13662 中 6.3PH3.5-4.6GB/T 13662 中 6.4总酸(以乳酸计)/(g/L)4.0-8.0GB/T 13
6、662 中 6.5氨基酸态氮/(g/L)20.30GB/T 13662 中 6.5氧化钙/(g/L)0.5GB/T 13662 中 6.6苯甲酸(g/kg)W0.05GB 5009.28二却割一一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Pb)/(mg/L)0.2GB 5009.12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 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4.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由同一生产日期,同一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2Q/HBSK 0042
7、S-20225.2抽样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8瓶(总数不少于3000ml),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用于备查。5.3出厂检验5.3.1 每批产品应由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附合格证方能出厂销5.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酒精度、总糖、总酸、氨基酸态氮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 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b)c)d)e)f)产品定型投产时;更换主要设备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5.5.2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须在同批产品留样中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复检 后仍然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不合格品。6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6.1标志6.1.1标签按GB 7718及相关的规定。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1.3应以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6.2包装6.2.1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4、GB 4806.5的规定。6.2.2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运输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6.4贮存应符合GB 31621的规定。会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