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47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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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11年9月26日经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正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则第二章 经营营宗旨和和业务范范围第三章 注册册资本和和股份第四章 股东东和股东东大会第五章 董事事会第六章 行长长及其他他高级管管理人员员第七章 监事事会第八章 财务务会计制制度、利利润分配配和审计计第九章 信息息披露第十章 通知知和公告告第十一章 合合并、分分立、增增资、减减资、解解散和清清算第十二章 修修改章程程第十三章 附附则第一章总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护福建三三明农村村商业银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公司(以以下简称称本行)、股股东和债债权人的的合法权权益,规规范本行行的

2、组织织和行为为,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公司法(以以下简称称公司司法)、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商业银银行法(以以下简称称商业业银行法法)、农农村商业业银行管管理暂行行规定和和其他有有关法律律法规,制制定本章章程。第二条 本行是是经中国国银行业业监督管管理委员员会批准准,由境境内自然然人、企企业法人人依照公公司法、商商业银行行法等等法律法法规共同同以发起起设立方方式成立立的股份份制地方方金融机机构。本行经福建建省三明明市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注注册登记记,取得得营业执执照。第三条 本行注注册名称称:福建建三明农农村商业业银行股股份有限限公司。简称:三明明农商银银行。英文名称:Fujjiann Saa

3、nmiing Rurral Commmerrciaal BBankk Coompaany Limmiteed。英文简称:Sannminng RRuraal CCommmercciall Baank。第四条 本行住住所:福建省省三明市市梅列区区和仁新新村311幢。第五条 本行为为永久存存续的股股份有限限公司。第六条 董事长长为本行行的法定定代表人人。第七条 本行是是独立的的企业法法人,享享有由股股东投资资入股形形成的全全部法人人财产权权,依法法享有民民事权利利,并以以全部法法人财产产独立承承担民事事责任,本本行财产产、合法法权益及及依法经经营受国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保护护,任何何单位和和个人不不

4、得侵犯犯和非法法干涉。本行股东依依法享有有资产收收益、参参与重大大决策和和选择管管理者等等权利,并并以认购购的股份份为限对对本行承承担责任任。第八条 本行下下设的分分支机构构不具备备法人资资格,在在本行授授权范围围内依法法开展业业务,其其民事责责任由本本行承担担。第九条 本行章章程自生生效之日日起,即即成为规规范本行行的组织织与行为为、本行行与股东东、股东东与股东东之间权权利义务务关系的的具有法法律约束束力的文文件。第十条 本行执执行国家家有关法法律法规规,执行行国家金金融方针针和政策策,依法法接受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的的监督管管理。第二章经经营宗旨旨和业务务范围第十一条 本行行的经营营宗

5、旨:为广大大城乡居居民和经经济发展展提供优优质的金金融服务务,积极极服务“三农”,服务务社区,服服务中小小企业。第十二条 本行行以安全全性、流流动性、效效益性为为经营原原则,实实行自主主经营、自担风风险、自负盈盈亏、自我约约束。第十三条 本行行业务经经营与管管理应符符合商商业银行行法等等法律法法规和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颁颁布的有有关行政政规章的的规定。第十四条 本行行每年度度新增贷贷款中应应有一定定比例用用于支持持“三农”发展。具具体比例例由股东东大会根根据当地地农村产产业结构构状况确确定,并并报银行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机构备案案。第十五条 本行行的经营营范围为为:(一)吸收收公众存存款;(二

6、)发放放短期、中中期和长长期贷款款;(三)办理理国内结结算;(四)办理理票据承承兑与贴贴现;(五)代理理发行、代代理兑付付、承销销政府债债券;(六)买卖卖政府债债券、金金融债券券;(七)从事事同业拆拆借;(八)从事事借记卡卡业务;(九)代理理收付款款项及代代理保险险业务;(十)经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批批准的其其他业务务。第三章注注册资本本和股份份第一节股股份发行行第十六条 本行行注册资资本为人人民币2203225.999万元。第十七条 本行行全部资资本划分分为等额额股份,每每股票面面金额为为人民币币1元。第十八条 本行行股份同同股同权权,同股股同利,承承担相同同的义务务。第十九条 本行行单

7、个自自然人投投资入股股比例、职职工自然然人合计计投资入入股比例例,以及及单个境境内非金金融机构构及其关关联方合合计投资资入股比比例应符符合法律律法规及及银行业业监督管管理机构构的规定定。股东持有本本行股份份总额55%以上上的,应应事先报报经银行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机构审批批。第二十条 本行行前十名名法人股股东名单单如下:名 称称住 所持股数 (万股)占比(%)福建省华兴兴集团有有限责任任公司福州市鼓楼楼区华林林路699号2032.60 10.000福建三钢小小蕉实业业发展有有限公司司三明市梅列列区列西西小蕉村村1792.93 8.82福建闽通长长运股份份有限公公司福建省永安安市燕江江东路4419号

8、号1500.00 7.38歌乐电磁(深深圳)有有限公司司深圳市龙岗岗区横岗岗镇六约约乡牛始始埔村1117.93 5.50三明市三元元区林业业总公司司三明市三元元区红印印山100幢1000.04 4.92三明市园艺艺场三明市梅列列区丁香香新村449幢66楼975.665 4.80福建省三明明市荆西西粮油储储运站福建省三明明市三元元区荆西西后庄振振兴路334号746.444 3.67三明市永新新工贸有有限公司司三明市梅列列区陈大大镇陈墩墩村农民民公寓610.770 3.00福建省三明明市粮食食购销有有限公司司三明市梅列列区列东东街388号609.778 3.00三明市明源源水电有有限公司司三明市三

9、元元区中村村牛岭532.660 2.62合 计109188.67753.711 本本行前十十名自然然人股东东名单如如下:姓 名身份证号码码住 所所持股数(万股)占比(%)李彩云35040031994700821100446三元区东泉泉新村55路6号号204.0021.00戴承诚35042291997111001100112梅列区和仁仁新村331幢200.4490.99邓允光35040031994600505500335三元区富兴兴堡村220号150.0010.74蔡 飚35040021996800124400331梅列区高岩岩新村553幢3306室室145.2260.72张凌峰35042241

10、997800129900115梅列区东安安新村553幢8806室室143.3340.71肖莉芳35040021997000804450224梅列区陈大大镇陈墩墩村622号141.1140.69蒋秀慧35042261997200410030226梅列区东安安新村448幢4406室室138.4410.68林建新35040031997511115510331梅列区崇桂桂新村885幢6611室室136.880.67陶海虹35040031997311005530448梅列区乾龙龙新村1194幢幢1055室122.1160.60林 莺35018811998211215550221三元区下洋洋新村118幢7

11、701室室119.8850.59合 计1501.487.39第二十一条条本行的的股份总总数为2203225.999万股,全全部为普普通股,由发起起人以货货币资金金认购。第二十二条条 本本行(包包括本行行的分支支机构)或或本行投投资的其其他金融融机构不不得以赠赠与、垫垫资、担担保、补补偿或贷贷款等形形式,对对购买或或拟购买买本行股股份的行行为提供供任何资资助。第二节股股份增减减和回购购第二十三条条 本本行根据据经营和和发展的的需要,依依照法律律法规的的规定,经经股东大大会决议议并经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批批准,可可以采用用下列方方式增加加注册资资本:(一)向社社会投资资者定向向募股;(二)向现

12、现有股东东派送红红股;(三)以公公积金转转增股本本;(四)法律律法规规规定以及及监管部部门批准准的其他他方式。第二十四条条 本本行可以以减少注注册资本本。本行行减少注注册资本本,应当当经银行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机构批准准,并按按照公公司法、商商业银行行法以以及其他他有关法法律法规规和本章章程规定定的程序序办理。第二十五条条 本本行在下下列情况况下,可可以依照照法律法法规和本本章程的的规定,经经本行审审议通过过,报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批批准后,收收购本行行的股份份:(一)减少少本行注注册资本本;(二)与持持有本行行股份的的其他银银行业金金融机构构合并;(三)将股股份奖励励给本行行员工; (四)股

13、东东因对股股东大会会作出的的本行合合并、分分立决议议持异议议,要求求本行收收购其持持有股份份的;(五)法律律法规及及国家有有关主管管部门批批准的其其他情形形。除上述情形形外,本本行不进进行买卖卖本行股股份的活活动。第二十六条条 本本行因本本章程第第二十五五条第(一一)项至至第(三三)项的的原因收收购本行行股份的的,应当当经股东东大会决决议。本行依照第第二十五五条规定定收购本本行股份份后,属属于第(一一)项情情形的,应应当自收收购之日日起十日日内注销销;属于于第(二二)项、第第(四)项项情形的的,应当当在六个个月内转转让或者者注销。属于第二十十五条第(三三)项情情形的,不不得超过过本行股股份总额

14、额的百分分之五;用于收收购的资资金应当当从本行行的税后后利润中中支出;所收购购的股份份应当在在一年内内转让给给职工。股东依第二二十五条第(四四)项要要求本行行回购其其股份的的,股份份回购价价格不得得高于本本行上一一年度经经审计的的每股净净资产值值。第二十七条条 本本行回购购股份,可可以按下下列方式式之一进进行:(一)通过过要约方方式回购购;(二)通过过协议方方式回购购;(三)法律律法规规规定的其其他情形形。第三节股股份转让让和质押押第二十八条条 本本行股东东所持的的股份不不得退股股。但经经本行同同意,并并按规定定办理登登记手续续,可依依法转让让、继承承和赠予予。股东变更或或转让本本行股份份总额

15、百百分之一一以下股股份的,可可以由董董事会授授权董事事长审批批;变更更或转让让本行股股份总额额百分之之一以上上股份的的,由董董事会审审议通过过。本行股份变变更、转转让以后后的持有有人(受受让人),股股东资格格及持股股比例必必须符合合银行业业监督管管理机构构有关向向农村商商业银行行入股的的规定,其其持股总总额、持持股比例例、持股股方式等等必须符符合本章章程的有有关规定定。第二十九条条 本本行不接接受本行行的股份份作为质质押权的的标的。股东以其持持有的本本行股份份在本行行以外的的机构进进行质押押,应当当事先告告知并征征得董事事会同意意。股东及其关关联方在在本行的的借款余余额超过过其持有有的本行行的

16、上年年末股权权净值,且且未提供供银行存存单或国国债质押押担保的的,股东东不得将将本行股股份对外外进行质质押。股东在本行行有未清清偿逾期期贷款的的,在该该贷款清清偿之前前,该股股东持有有的本行行股份不不得转让让或质押押。第三十条 发起起人持有有的本行行股份,自自本行注注册成立立之日起起一年内内不得转转让,其其中持股股比例在在5%以以上的发发起人五五年内不不得转让。本行董事、监监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应应当向本本行申报报所持有有的本行行的股份份及其变变动情况况,上述述人员在在任职期期间及离离职后六六个月内内,不得得转让其其所持有有的本行行股份,在在任职期期间不得得质押其其所持有有的本行行股份。第四章

17、股股东和股股东大会会第一节股股东第三十一条条 本行行股东为为依法持持有本行行股份的的自然人人和法人人,并符符合银行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机构规定定的向农农村商业业银行投投资入股股的条件件。股东按其所所持有的的股份享享有权利利,承担担义务。第三十二条条 本本行向股股东签发发记名股股权证,股股权证是是股东持持有本行行股份和和按所持持股份享享有权利利、承担担义务的的书面凭凭证。本行印发的的股权证证,采用用一户一一证制,载载明以下下事项:(一)本行行名称;(二)本行行登记成成立日期期;(三)股权权证的编编号;(四)持有有股权的的股东姓姓名或名名称、住住所;(五)股权权证票面面金额及及代表的的股份数数;(六)

18、股东东取得股股份的日日期;(七)股东东股份的质押押情况。股权证须经经董事长长签名并并加盖本本行公章章后有效效,本行行公章和和董事长长签名可可以采用用印刷形形式。第三十三条条 股股东所持持有的股股权证被被盗、遗遗失或者者灭失,法人股东持介绍信、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向本行申请补发股权证。第三十四条条 本本行置备备股东名名册,股股东名册册载明下下列事项项:(一)股东东的姓名名或名称称、住所所;(二)股东东所持股股份数;(三)股东东取得股股份的日日期;(四)股权权质押情情况;(五)其他他必要的的股东信信息。第三十五条条 本本行股东东享有下下列权利利:(一)依照照其所持持股份的的份额获获得股利利和其他他

19、形式的的利益分分配;(二)依法法请求召召开、召召集、主主持、参参加或者者委托股股东代理理人参加加股东大大会,并并行使相相应的表表决权;(三)对本本行的经经营进行行监督,提提出建议议或者质质询;(四)依照照法律法法规及本本章程的的规定转转让、赠赠予或质押押其所持持有的股股份;(五)查阅阅本章程程、股东东名册、本本行公司司债券存存根、股股东大会会会议记记录、董董事会会会议决议议、监事事会会议议决议、财财务会计计报告;(六)本行行终止或或者清算算时,按按其所持持股份的的份额参参加本行行剩余财财产的分分配;(七)对股股东大会会作出的的本行合合并、分分立决议议持异议议的股东东,要求求本行收收购其股股份;

20、(八)法律律法规或或本章程程规定的的其他权权利。第三十六条条 股股东提出出查阅第第三十五五条第(五五)项所所述有关关信息,应应当符合合本行有有关规定定,并向向本行提提供证明明其持有有本行股股份以及及持股数数量的书书面文件件,本行行经核实实股东身身份后按按照股东东的要求求予以提提供。第三十七条条 本本行股东东大会、董董事会决决议内容容违反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的,股股东有权权请求人人民法院院认定无无效。股东大会、董董事会的的会议召召集程序序、表决决方式以以及决议议内容违违反法律律法规或或者本章章程的,股股东有权权自决议议作出之之日起六六十日内内,请求求人民法法院撤销销。第三十八条条 董董事、高高级

21、管理理人员执执行本行行职务时时违反法法律法规规或者本本章程规规定,给给本行造造成损失失的,单单独或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三三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有权权书面请请求监事事会向人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诉讼;监监事执行行本行职职务时违违反法律律法规或或者本章章程的规规定,给给本行造造成损失失的,前前述股东东可以书书面请求求董事会会向人民民法院提提起诉讼讼。监事会、董董事会收收到前款款规定的的股东书书面请求求后拒绝绝提起诉诉讼,或或者自收收到请求求之日起起三十日日内未提提起诉讼讼,或者者情况紧紧急、不不立即提提起诉讼讼将会使使本行利利益受到到难以弥弥补的损损害的,前前款规定定的股东东有权为为了本行行的利益益以

22、自己己的名义义直接向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起诉讼。他人侵犯本本行合法法权益,给给本行造造成损失失的,本本条第一一款规定定的股东东可以依依照前两两款的规规定向人人民法院院提起诉诉讼。第三十九条条 董董事、监监事、高高级管理理人员违违反法律律法规或或者本章章程的规规定,损损害股东东利益的的,股东东可以依依法向人人民法院院提起要要求赔偿偿的诉讼讼。第四十条 本行行股东承承担下列列义务:(一)遵守守法律法法规和本本章程;(二)依其其所认购购的股份份和入股股方式缴缴纳股款款;(三)除法法律法规规规定的的情形外外,不得得退股;(四)维护护本行的的利益和和信誉,支支持本行行合法开开展各项项业务;(五)服从从和履行

23、行股东大大会决议议;(六)不得得滥用股股东权利利损害本本行或者者其他股股东的利利益;不不得滥用用本行法法人独立立地位和和股东有有限责任任损害本本行债权权人的利利益;(七)本行行资本充充足率低低于法定定标准或或银行业业监督管管理机构构要求的的最低资资本充足足率标准准时,应应支持董董事会提提出的提提高资本本充足率率的措施施;(八)本行行可能出出现流动动性困难难时,在在本行有有借款的的股东应应立即归归还到期期借款,未未到期的的借款应应提前偿偿还;(九)法律律法规及及本章程程规定应应当承担担的其他他义务。本条第(八八)项所所述流动动性困难难应当根根据法律律法规确确定,法法律法规规没有规规定的,由由本行

24、董董事会决决议确定定。第四十一条条 本行行股东以以其持有有的本行行股份为为自己或或他人担担保的,应应当事先先告知并并征得董董事会同同意。第四十二条条 本行行的控股股股东、实实际控制制人不得得利用其其关联关关系损害害本行利利益。违违反规定定,给本本行造成成损失的的,应当当承担赔赔偿责任任。控股股东是是指具备备下列条条件之一一的股东东:(一)单独独或者与与他人一一致行动动时,可可以选举举出超过过半数以以上的董董事;(二)单独独或者与与他人一一致行动动时,可可以行使使本行百百分之三三十以上上的表决决权或者者可以控控制本行行百分之之三十以以上表决决权的行行使;(三)单独独或者与与他人一一致行动动时,持

25、持有本行行百分之之三十以以上的股股份;(四)单独独或者与与他人一一致行动动时,可可以以其其他方式式在事实实上控制制本行。本条所称“一致行行动”是指两两个以上上的人以以协议的的方式(不不论口头头或者书书面)达达成一致致,通过过其中任任何一人人取得对对本行的的投票权权,以达达到或者者巩固控控制本行行的目的的的行为为。第四十三条条 股股东在本本行有借借款的,其其表决权权应按贷贷款额度度相应扣扣减直至至暂停行行使,但但银行存存单或质质押担保保的借款款除外。股东在本行行借款逾逾期未还还期间内内,不得得就其持持有的本本行股份份行使表表决权,本行应将前述情形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载明。第二节股股东大会会的一般

26、般规定第四十四条条 股东东大会是是本行的的权力机机构,依依法行使使下列职职权:(一)决定定本行的的经营方方针和投投资计划划;(二)选举举和更换换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议批准董董事会的的报告;(四)审议议批准监监事会的的报告;(五)审议议批准本本行的年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方案、决决算方案案;(六)审议议批准本本行的利利润分配配方案和和弥补亏亏损方案案;(七)对本本行增加加或者减减少注册册资本作作出决议议;(八)对发发行公司司债券作作出决议议;(九)对本本行合并并、分立立、解散散、清算算或者变变更本行行公司形形式作出出决议;(十)修改改本章程程;(十一)审

27、审议批准准本行除除日常经经营外重重大的对对外投资资、资产产收购或或处置、资资产抵押押、对外外担保、委委托他人人管理本本行资金金或其他他资产等等事项。本款所所指的重重大事项项指金额额超过本本行最近近一期经经审计总总资产百百分之三三十的事事项;(十二)听听取银行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机构对本本行的监监管意见见及本行行执行整整改情况况的报告告;(十三)审审议法律律法规或或本章程程规定应应当由股股东大会会决定的的其他事事项。第四十五条条 股东东大会分分为年度度股东大大会和临临时股东东大会。年年度股东东大会每每年召开开一次,应应当于上上一会计计年度结结束后的的六个月月内举行行。第四十六条条 有下下列情形形之一

28、的的,本行行在事实实发生之之日起二二个月以以内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一)董事事人数不不足本章章程所定定人数的的三分之之二时;(二)本行行未弥补补的亏损损达实收收股本总总额三分分之一时时;(三)单独独或者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十十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请求求时;(四)董事事会认为为必要时时;(五)监事事会提议议召开时时;(六)法律律法规或或本章程程规定的的其他情情形。第四十七条条 本行行股东大大会设置置会场,召召开股东东大会的的地点为为本行住住所或股股东大会会通知中中列明的的其他地地点。第四十八条条 本行行召开股股东大会会时应聘聘请律师师对股东东大会召召开程序序、出席席股东大大会的股股东资格格

29、、股东东大会的的决议内内容等事事项的合合法性发发表意见见。第三节股股东大会会的召集集第四十九条条 董事事会应依依照法律律法规及及本章程程的规定定召集股股东大会会。第五十条 独立立董事有有权向董董事会提提议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对独独立董事事要求召召开临时时股东大大会的提提议,董董事会应应当根据据法律法法规和本本章程的的规定,在在收到提提议后十十日内提提出同意意或不同同意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的书面面反馈意意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应在在作出董董事会决决议后的的五日内内发出召召开股东东大会的的通知;董事会会不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应说说明理由由。第五十一条条 监事事

30、会有权权向董事事会提议议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并并应当以以书面形形式向董董事会提提出。董董事会应应当根据据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和本章章程的规规定,在在收到提提议后十日日内提出出同意或或不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书面反反馈意见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应在在作出董董事会决决议后的的五日内内发出召召开股东东大会的的通知,通通知中对对原提议议的变更更,应征征得监事事会的同同意。董事会不同同意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或者者在收到到提议后十日日内未作作出反馈馈的,视视为董事事会不能能履行或或者不履履行召集集股东大大会会议议职责,监监事会可可以自行行召集和和主持。第五十二条条 单独独或

31、者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十十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有权权向董事事会请求求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并并应当以以书面形形式向董董事会提提出。董董事会应应当根据据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和本章章程的规规定,在在收到请请求后十十日内提提出同意意或不同同意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的书面面反馈意意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应当当在作出出董事会会决议后后的五日日内发出出召开股股东大会会的通知知,通知知中对原原请求的的变更,应应当征得得相关股股东的同同意。董事会不同同意召开开临时股股东大会会,或者者在收到到请求后后十日内内未作出出反馈的的,单独独或者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十十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有权权向监

32、事事会提议议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并并应当以以书面形形式向监监事会提提出请求求。监事会同意意召开临临时股东东大会的的,应在在收到请请求五日日内发出出召开股股东大会会的通知知,通知知中对原原提案的的变更,应应当征得得相关股股东的同同意。监事会未在在规定期期限内发发出股东东大会通通知的,视视为监事事会不召召集和主主持股东东大会,单单独或者者合计持持有本行行百分之之十以上上股份的的股东可可以自行行召集和和主持。第五十三条条 监事事会或股股东决定定自行召召集股东东大会的的,须书书面通知知董事会会,报银银行业监监督管理理机构备备案。通知的的内容应应符合以以下规定定:(一)提案案不得增增加新的的内容,否否

33、则监事事会或提提议股东东应按上上述程序序重新向向董事会会提出召召开股东东大会的的请求;(二)会议议地点通通常应当当为本行行的住所所。第五十四条条 对于于监事会会或股东东自行召召集的股股东大会会,董事事会应予予配合。董董事会应应当提供供股东名名册。第五十五条条 监事事会或股股东自行行召集的的股东大大会,会会议所合合理、必必需的费费用由本本行承担担。第四节股股东大会会的提案案和通知知第五十六条条 股东东大会提提案的内内容应当当属于股股东大会会职权范范围,有有明确议议题和具具体决议议事项,并并且符合合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和本章章程的有有关规定定。第五十七条条 本行行召开股股东大会会,董事事会、监监事会

34、以以及单独独或者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三三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有有权向本本行提出出提案。单独或者合合计持有有本行百百分之三三以上股股份的股股东,可可以在股股东大会会召开十十日前提提出临时时提案并并书面提提交召集集人。召召集人应应当在收收到提案案后二日日内发出出股东大大会补充充通知,并并将该临临时提案案提交股股东大会会审议。股东大会通通知中未未列明的的事项或或不符合合本章程程第五十十六条规定定的提案案,股东东大会不不得进行行表决并并作出决决议。第五十八条条 召集集人应在在年度股股东大会会召开二二十日前前以书面面方式通通知各股股东,临临时股东东大会应应于会议议召开十十五日前前以书面面方式通通知各

35、股股东。本行召开股股东大会会,应提提前通知知银行业业监督管管理机构构派员列列席参加加。第五十九条条 股东东大会的的通知包包括以下下内容:(一)会议议的时间间、地点点和会议议期限;(二)提交交会议审审议的事事项,应应将所有有提案的的内容充充分披露露,并向向股东提提供为使使其对将将讨论的的事项做做出明智智决定所所需的资资料、提提案理由由、测算算依据等等;(三)以明明显的文文字说明明:全体体股东均均有权出出席股东东大会,并并可以书书面委托托代理人人出席会会议和参参加表决决,该股股东代理理人不必必是本行行的股东东;(四)如任任何董事事、监事事、行长长和其他他高级管管理人员员与将讨讨论的事事项有重重要利

36、害害关系,应应当披露露其利害害关系的的性质和和程度;(五)会务务联系人人姓名、电电话号码码。第六十条 股东东大会拟拟讨论董董事、监监事选举举事项的的,召集集人应以以适当方方式披露露董事、监监事候选选人的详详细资料料,包括括以下内内容:(一)教育育背景、工工作经历历、兼职职等个人人情况;(二)与本本行或本本行的控控股股东东及实际际控制人人是否存存在关联联关系;(三)披露露持有本本行股份份数量;(四)是否否受过有有关监管管部门的的处罚和和惩戒。第六十一条条 发出出股东大大会通知知后,无无正当理理由的,股股东大会会不应延延期或取取消,股股东大会会通知中中列明的的审议事事项不应应取消。一一旦出现现延期

37、或或取消的的情形,召召集人应应当在原原定召开开日前至至少二个个工作日日通知股股东并说说明原因因。第五节股股东大会会的召开开第六十二条条 本行行董事会会和其他他召集人人应采取取必要措措施,保保证股东东大会的的正常秩秩序。对对干扰股股东大会会、寻衅衅滋事和和侵犯股股东合法法权益的的行为,应应采取措措施加以以制止并并及时报报告有关关部门查查处。股东大会应应由律师师见证并并出具法法律意见见书。第六十三条条 股东东名册上上记载的的所有股股东,均均有权出出席股东东大会,并并依照有有关法律律法规及及本章程程行使表表决权。股东可以亲亲自出席席股东大大会,也也可以委委托代理理人代为为出席和和表决。第六十四条条

38、个人人股东亲亲自出席席会议的的,应出出示本人人身份证证或其他他能够表表明其身身份的有有效证件件或证明明、股权权凭证;委托代代理人出出席会议议的,代代理人应应出示本本人有效效身份证证件、股股东身份份证复印印件、股股东授权权委托书书、股权权凭证。法人股东应应由法定定代表人人或者法法定代表表人委托托的代理理人出席席会议。法法定代表表人出席席会议的的,应出出示本人人身份证证、能证证明其具具有法定定代表人人资格的的有效证证明、股股权凭证证;委托托代理人人出席会会议的,代代理人应应出示本本人身份份证、法法人股东东单位的的法定代代表人依依法出具具的授权权委托书书、股权权凭证。第六十五条条 股东东出具的的委托

39、他他人出席席股东大大会的授授权委托托书应当当载明下下列内容容:(一)代理理人的姓姓名;(二)授权权的范围围;(三)委托托书签发发日期和和有效期期限;(四)委托托人签名名(或盖盖章)。委委托人为为法人股股东的,应应加盖法法人单位位印章。第六十六条条 股东东大会召召开时,本本行全体体董事、监监事和董董事会秘秘书应当当出席会会议,行行长、副副行长和和其他高高级管理理人员应应当列席席会议。第六十七条条 股东东大会由由董事长长主持。董董事长不不能履行行职务或或不履行行职务时时,由半半数以上上董事共共同推举举一名董董事主持持。监事会自行行召集的的股东大大会,由由监事长长主持。监监事长不不能履行行职务或或不

40、履行行职务时时,由半半数以上上监事共共同推举举的一名名监事主主持。股东自行召召集的股股东大会会,由召召集人推推举代表表主持。召开股东大大会时,会会议主持持人违反反议事规规则使股股东大会会无法继继续进行行的,经经现场出出席股东东大会有有表决权权过半数数的股东东同意,股股东大会会可推举举一人担担任会议议主持人人,继续续开会。第六十八条条 本行行制定股股东大会会议事规规则,详详细规定定股东大大会的召召开和表表决程序序,以及及股东大大会对董董事会的的授权原原则。第六十九条条 在年年度股东东大会上上,董事事会、监监事会应应当就其其过去一一年的工工作向股股东大会会作出报报告。第七十条 董事事、监事事、高级

41、级管理人人员在股股东大会会上就股股东的质质询和建建议作出出解释和和说明。第七十一条条 会议议主持人人应当在在表决前前宣布现现场出席席会议的的股东和和代理人人人数及及所持有有表决权权的股份份总数,现现场出席席会议的的股东和和代理人人人数及及所持有有表决权权的股份份总数以以会议登登记为准准。第七十二条条 股东东大会应应有会议议记录,记载以以下内容容:(一)会议议时间、地地点、议议程和召召集人姓姓名或名名称;(二)会议议主持人人以及出出席或列列席会议议的董事事、监事事、行长长和其他他高级管管理人员员姓名;(三)出席席会议的的股东和和代理人人人数、所所持有表表决权的的股份总总数及占占本行股股份总数数的

42、比例例;(四)对每每一提案案的审议议经过、发发言要点点和表决决结果;(五)股东东的质询询意见或或建议以以及相应应的答复复或说明明;(六)律师师及计票票人、监监票人姓姓名;(七)本章章程规定定应当载载入会议议记录的的其他内内容。第七十三条条 召集集人应当当保证会会议记录录内容真真实、准准确和完完整。出出席会议议的董事事、监事事、董事事会秘书书、召集集人或其其代表、会会议主持持人应当当在会议议记录上上签名。会会议记录录应当与与现场出出席股东东的登记记册及代代理出席席的委托托书一并并保存,保保存期限限为永久久。第七十四条条 董事事会应在在股东大大会结束束后100日将股股东大会会决议报报银行业业监督管

43、管理机构构备案。第六节股股东大会会的表决决和决议议第七十五条条 股东东大会决决议分为为普通决决议和特特别决议议。股东大会作作出普通通决议,应应当由出出席股东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东代理人人)所持持表决权权过半数数通过。股东大会作作出特别别决议,应应当由出出席股东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东代理人人)所持持表决权权的三分分之二以以上通过过。第七十六条条 下列列事项由由股东大大会以普普通决议议通过:(一)董事事会和监监事会的的工作报报告;(二)董事事会拟定定的利润润分配方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损方案;(三)董事事会和监监事会成成员的选选举及其其报酬和和支付方方法;(四)本行行年度预预算方案案、决算算

44、方案;(五)本行行年度报报告;(六)除法法律法规规或者本本章程规规定应当当以特别别决议通通过以外外的其他他事项。第七十七条条 下列列事项由由股东大大会以特特别决议议通过:(一)本行行增加或或减少注注册资本本;(二)本行行合并、分分立、解解散和变变更公司司形式;(三)修改改本行章章程;(四)发行行公司债券券;(五)本行行重大收收购事宜宜及回购购股份;(六)法律律法规或或本章程程规定的的,以及及股东大大会以普普通决议议认定会会对本行行产生重重大影响响、需要要以特别别决议通通过的其其他事项项。第七十八条条 股东东(包括括股东代代理人)以以其所代代表的有有表决权权的股份份数额行行使表决决权,每每一股份

45、份享有一一票表决决权。第七十九条条 本行行应在保保证股东东大会合合法、有有效的前前提下,通通过各种种方式和和途径,为为股东参参加股东东大会提提供便利利。第八十条 除本本行处于于危机等等特殊情情况外,非非经股东东大会以以特别决决议批准准,本行行不与董董事、行行长和其其他高级级管理人人员以外外的人订订立将本本行全部部或者重重要业务务的管理理交予该该人负责责的合同同。第八十一条条 董事事、监事事候选人人名单以以提案的的方式提提请股东东大会表表决,并并实行差差额选举举。同一股东及及其关联联方不得得向股东东大会同同时提名名董事和和监事的的人选。同同一股东东及其关关联方提提名的董董事(监监事)人人选已担担

46、任董事事(监事事)职务务,在该该董事(监监事)任任职届满满前,该该股东及及其关联联方不得得再提名名监事(董董事)候候选人。第八十二条条 股东东大会应应对所有有提案进进行逐项项表决,对对同一事事项有不不同提案案的,应应按提案案提出的的时间顺顺序进行行表决。除除因不可可抗力等等特殊原原因导致致股东大大会中止止或不能能作出决决议外,股股东大会会不应对对提案进进行搁置置或不予予表决。第八十三条条 股东东大会采采取记名名方式投投票表决决。第八十四条条 股东东大会对对提案进进行表决决前,应应当推举举二名股股东代表表参加计计票和监监票。审审议事项项与股东东有利害害关系的的,相关关股东及及代理人人不得参参加计票票、监票票。股东大会对对提案进进行表决决时,应应当由律律师、股股东代表表与监事事代表共共同负责责计票、监监票,并并当场公公布表决决结果,决决议的表表决结果果载入会会议记录录。第八十五条条 出席席股东大大会的股股东,应应当对提提交表决决的提案案发表以以下意见见之一:赞成、反反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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