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民族宗教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60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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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图县民族宗教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性质及其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主主体名称称:安图图县民族族宗教局局行政执法主主体性质质:法定定行政机机关法律依据:1、宗教教事务条条例第第五条2、吉林林省宗教教事务条条例第第七条3、吉林林省清真真食品管管理条例例4、延边边朝鲜族族自治州州朝鲜语语言文字字工作条条例第第五条二、行政执执法依据据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布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行政诉诉讼法全国人大1990.10.12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行政处处罚法全国人大1996.10.13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国家赔赔偿法全国人大常常委会1995.1.114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行政复复议法全国人

2、大常常委会1999.10.15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行政许许可法全国人大常常委会2004.7.116宗教事务务条例国务院2005.3.117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境内外外国人宗宗教活动动管理规规定国务院1994.1.3318国家赔偿偿费用管管理办法法国务院1995.1.2259罚款决定定与罚款款收缴分分离实施施办法国务院1998.1.1110违反行政政事业性性收费和和罚没收收入收支支两条线线管理国务院2000.2.11211国务院对对确需保保留的行行政审批批项目设设定行政政许可国务院2004.7.1112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境内外外国人宗宗教活动动管理规规定实施施细则国家宗教事事务局2000.9.226

3、13关于中国国公民确确定民族族成份的的规定国家民委、国国务院第第四次人人口普查查领导小小组、公公安部1990.5.1014宗教活动动场所设设立审批批和登记记办法国家宗教事事务局2005.4.22115吉林省宗宗教事务务条例省人大常委委会2004.6.11816吉林省清清真食品品管理条条例省人大常委委会2005.9.11417延边朝鲜鲜族自治治州朝鲜鲜语言文文字工作作条例州人大常委委会2004.1.114三、行政执执法职权权(一)行政政许可(共共3项)1、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登记证证的核发发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五条条 宗教教活动场场所经批批准筹备备并建设设完工后后,应当当向所在在地的县县级

4、人民民政府宗宗教事务务部门申申请登记记。县级级人民政政府宗教教事务部部门应当当自收到到申请之之日起330日内内对该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的的管理组组织、规规章制度度建设等等情况进进行审核核,对符符合条件件的予以以登记,发发给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登登记证2、统一核核发清真真标识法律依据:吉林省清清真食品品管理条条例第第十条 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民民族事务务管理部部门应当当在接到到申请材材料之日日起十个个工作日日内,对对符合条条件的,发发放清真真标识;对不符符合条件件的,不不予发放放,并书书面说明明理由。3、朝鲜语语言文字字翻译的的核准法律依据:延边朝鲜鲜族自治治州朝鲜鲜语言文文字工作作条例第第二十条条 自

5、治治州内国国家机关关、企事事业单位位的公章章、牌匾匾等的文文字翻译译,由州州县市翻翻译机构构核准。(二)行政政处罚(共共13项项)1、擅自举举行大型型宗教活活动的处罚种类: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没收非非法所得得、罚款款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条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未按规规定办理理变更登登记或者者备案手手续的处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

6、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3、宗教活活动场所所违反本本条例第第十八条条规定,未未建立有有关管理理制度或或者管理理制度不不符合要要求的处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7、;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二)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4、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内发生生重大事事故、重重大事件件未及时时报告,造造成严重重后果的的处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三)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

8、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5、违反本本条例第第四条规规定,违违背宗教教的独立立自主自自办原则则的处罚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四)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

9、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7、拒不接接受登记记管理机机关依法法实施的的监督管管理的处罚种类:撤销登登记、没没收非法法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四十一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六)拒不接

10、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8、擅自设设立宗教教活动场场所的,宗宗教活动动场所已已被撤销销登记仍仍然进行行宗教活活动的,或或者擅自自设立宗宗教院校校的处罚种类:责令停停止违法法行为、没没收违法法所得、罚罚款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三三条第一一款 擅擅自设立立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的,宗宗教活动动场所已已被撤销销登记仍仍然进行行宗教活活动的,或或者擅自自设立宗宗教院校校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予以取取缔,没没收违法法所得;有违法法房屋、构构筑物的的,由建建设主管管部门依依法处理理;有违违反治安安管理行行为的,依依法给予予治安管管理处罚罚。非宗宗教团体体、非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组组织、举举行

11、宗教教活动,接接受宗教教性捐献献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有违违法所得得的,没没收违法法所得;情节严严重的,可可以并处处违法所所得1倍倍以上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擅自自组织信信教公民民到国外外朝觐的的,由宗宗教事务务部门责责令停止止活动;有违法法所得的的,没收收违法所所得,可可以并处处违法所所得1倍倍以上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9、非宗教教团体、非非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组织举举行宗教教活动,接接受宗教教性捐献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没收收违法所所得、罚罚款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三三条第二二款 非非宗教团团体、非非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组织、举举行宗教教活动,接接受宗教教性

12、捐献献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有违违法所得得的,没没收违法法所得;情节严严重的,可可以并处处违法所所得1倍倍以上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10、擅自自组织信信教公民民到国外外朝觐的的处罚种类:没收违违法所得得、罚款款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三三条第三三款 擅擅自组织织信教公公民到国国外朝觐觐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有违违法所得得的,没没收违法法所得,可可以并处处违法所所得1倍倍以上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11、违反反规定修修建大型型露天宗宗教造像像的处罚种类:责令停停止施工工、没收收违法所所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四四条 违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定修建

13、大大型露天天宗教造造像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责令停停止施工工,限期期拆除;有违法法所得的的,没收收违法所所得。12、假冒冒宗教教教职人员员进行宗宗教活动动的处罚种类:没收违违法所得得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五五条 假假冒宗教教教职人人员进行行宗教活活动的,由由宗教事事务部门门责令停停止活动动;有违违法所得得的,没没收违法法所得;有违反反治安管管理行为为的,依依法给予予治安管管理处罚罚;构成成犯罪的的,依法法追究刑刑事责任任。13、擅自自举行大大型宗教教活动的的处罚种类:没收违违法所得得、罚款款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四十条条 擅自自举行大大型宗教教活动的的,由宗宗教事务务部门责责

14、令停止止活动;有违法法所得的的,没收收违法所所得,可可以并处处违法所所得1倍倍以上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其中中,大型型宗教活活动是宗宗教团体体、宗教教活动场场所擅自自举办的的,登记记管理机机关还可可以责令令该宗教教团体、宗宗教活动动场所撤撤换直接接负责的的主管理理人员。(三)行政政备案(44项)1、申请开开办清真真饮食服服务企业业和食品品生产、加加工、经经营企业业资格的的备案法律依据:吉林省清清真食品品管理条条例第第七条 申请从从事清真真食品生生产、经经营的企企业和个个人,经经当地县县级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民族族事务管管理部门门备案、邻邻取清真真标识,并并到工商商等行政政管理部部门办理理有关证证照

15、后,方方可营业业。2、宗教教教职人员员备案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二十七七条 宗宗教教职职人员经经宗教团团体认定定,报县县级以上上宗教事事务部门门备案,可可以从事事宗教教教务活动动。第228条宗宗教教职职人员担担任或离离任宗教教活动场场所主要要教职,经经本宗教教团体同同意后,报报县级以以上宗教教事务部部门备案案。吉林省宗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六条条 本省省行政区区域内宗宗教教职职人员身身份由全全省性宗宗教团体体按照规规定的程程序认定定,并报报省宗教教事务部部门备案案。3、宗教教教职人员员跨地区区活动备备案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四条条 宗教教教职人人员应邀邀到本教教务活动动区以外外的省

16、内内其他地地方主持持宗教活活动,须须经其所所属的宗宗教团体体和到达达地的县县以上宗宗教团体体同意并并由有关关宗教团团体报到到达地的的县级以以上宗教教事务部部门备案案。4、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管理组组织成员员、宗教教团体成成员备案案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七条条 宗教教活动场场所应当当成立管管理组织织,实行行民主管管理。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管管理组织织的成员员,经民民主协商商推选,并并报该场场所的登登记管理理机关备备案。(四)行政政登记(22项)1、宗教团团体的成成立、变变更、注注销登记记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六条 宗教团团体的成成立、变变更、注注销,应应当依照照社会会团体登登记管理理条例的

17、的规定办办理登记记。2、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合并、分分立、终终止、迁迁移、终终止变更更登记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六条条 宗教教活动场场所合并并、分立立、终止止、变更更登记内内容的,应应当到原原登记管管理机关关办理相相应的变变更登记记手续。吉林省宗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二十三三条 宗宗教活动动场所合合并、迁迁移、终终止、变变更登记记的应当当向原登登记管理理机关办办理相应应的变更更登记手手续,其其中终止止、合并并的,所所属财产产按照国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规定定处理。(五)其他他职权(44项)1、清真标标识的收收回法律依据:吉林省清清真食品品管理条条例第第十二条条 生产产、经营营清真食食品

18、的企企业和个个人发生生出租、出出兑、出出售等转转让行为为或者停停业、破破产的,应应当及时时交回清清真标识识。2、宗教活活动场所所设立审审核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十三条条 筹备备设立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由由宗教团团体向拟拟设立的的宗教活活动场所所所在地地的县级级人民政政府宗教教事务部部门提出出申请。县县级人民民政府宗宗教事务务部门应应当自收收到申请请之日起起30内内,对拟拟同意的的,报设设区的市市级的人人民政府府宗教事事务部门门审批。3、大型宗宗教活动动的审核核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二十二二条 跨跨省举行行超过宗宗教活动动场所容容纳规模模大型宗宗教活动动,或者者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外举行行

19、大型宗宗教活动动,应当当由主办办的宗教教团体、寺寺观教堂堂在拟举举行日的的30日日前,向向大型宗宗教活动动举办地地的宗教教事务部部门提出出申请。宗宗教事务务部门应应当自收收到申请请之日起起15日日内作出出批准或或者不予予批准的的决定。4、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内改建建、新建建建筑物物的审核核法律依据: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二十五五条 有有关单位位和个人人在宗教教活动场场所内改改建、新新建建筑筑物、设设立商业业服务网网点、举举办陈列列展览、拍拍摄电影影电视片片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应当当到事先先征得该该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和所在在地的县县级以上上地方人人民政府府宗教事事务部门门的同意意。吉林省宗宗教事务务条例第第二十三三条、第第二十七七条、第第二十八八条 新新建、扩扩建、迁迁建宗教教活动场场所,由由宗教团团体或宗宗教活动动场所组组织提出出申请,经经县以上上宗教事事务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同意意,报省省宗教事事务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批批。未经经宗教活活动场所所管理组组织和宗宗教事务务部门的的同意任任何单位位和个人人不得在在宗教活活动场所所内设立立商业服服务网点点、进行行陈列展展览、拍拍摄电影影电视片片等活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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