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DOC13)1419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地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DOC13)14198.docx(1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步明确股东东大会的职职责权限,规规范其运作作程序,充充分发挥股股东大会的的作用,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公司法法(以下下简称“公司法法”)、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法法(以下下简称“证券法法”)、上市市公司股东东大会规则则、万科企企业股份有有限公司章章程(以以下简称“公司章章程”)及有关关规定,制制定本规则则。第二条公司司应当严格格按照法律律、行政法法规、本规规则及公司司章程的相相关规定召召开股东大大会,保证证股东能够够依法行使使权利。公司董事会会应当切实实履行职责责,认真、按按时组织股股东大会。公公司全体董董事应当勤
2、勤勉尽责,确确保股东大大会正常召召开和依法法行使职权权。第二章 股股东大会的的一般规定定第三条 股东大会会是公司的的权力机构构,依法行行使下列职职权:(一)决定定公司经营营方针和投投资计划; (二二)选举和和更换董事事,决定有有关董事的的报酬事项项; (三三)选举和和更换由股股东代表出出任的监事事,决定有有关监事的的报酬事项项; (四四)审议批批准董事会会的报告; (五五)审议批批准监事会会报告; (六六)审议批批准公司的的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案案、决算方方案; (七七)审议批批准公司的的利润分配配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方方案; (八八)对公司司增加或者者减少注册册资本作出出决议; (九九)对公司司发行
3、债券券作出决议议; (十十)对公司司合并、分分立、变更更公司形式式、解散和和清算等事事项作出决决议; (十十一)修改改公司章程程;(十二)对对公司聘用用、解聘会会计师事务务所作出决决议; (十三)审审议批准变变更募集资资金用途事事项; (十四)对对公司在一一年内购买买、出售、处处置重大资资产或者担担保金额超超过公司资资产总额330%的事事项作出决决议; (十五)审审议公司及及控股子公公司的对外外担保总额额超过最近近一期经审审计净资产产50%以后提供供的任何担担保,其中中公司为购购房客户提提供按揭担担保不包含含在公司司章程及及本规则所所述的对外外担保范畴畴之内; (十六)审审议公司对对外担保中中
4、,为资产产负债率超超过70%的担保对对象提供的的担保;(十七)审审议单笔对外担保额额超过公司司最近一期期经审计净净资产100%的担保保;(十八)对对公司股东、实实际控制人人及其关联联方提供的的担保;(十九)审审议批准公公司股权激激励计划;(二十)审审议法律、法法规和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应当由股股东大会决决定的其他他事项。第四条 股东大会会分为年度度股东大会会和临时股股东大会。年年度股东大大会每年至至少召开一一次,应当当于上一会会计年度结结束后的六六个月内举举行。临时时股东大会会不定期召召开。公司在上述述期限内不不能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应当报报告深圳证证监局和深深圳证券交交易所,说说明原因并并公告。
5、第五条 有下列情情形之一的的,公司在在事实发生生之日起两两个月以内内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 (一一)董事人人数不足公公司法规规定的法定定最低人数数,或者少少于公司司章程所所定人数的的三分之二二时; (二二)公司未未弥补的亏亏损达实收收股本总额额的三分之之一时; (三三)单独或或者合并持持有公司有有表决权股股份总数百百分之十以以上的股东东书面请求求时; (四四)董事会会认为必要要时;(五)监事事会提议召召开时;(六)二分分之一以上上独立董事事提议并经经董事会审审议同意的的;(七)公司司章程规定定的其他情情形。前述第(三三)项持股股股数按股股东大会通通知发出日日计算;但但在公司股股东大会决决议公告
6、前前,前述第第(三)项项所述股东东单独或者者合并持有有的公司股股份不得低低于公司有有表决权股股份总数的的百分之十十;持股数数量不足百百分之十时时,本次临临时股东大大会所做出出的决议无无效。第六条 公司召开开股东大会会时应聘请请律师对以以下问题出出具法律意意见并公告告:(一)会议议的召集、召召开程序是是否符合法法律、行政政法规及公公司章程;(二)出席席会议人员员的资格、召召集人资格格是否合法法有效;(三)会议议的表决程程序、表决决结果是否否合法有效效;(四)应公公司要求对对其他有关关问题出具具的法律意意见。第七条 公司股东东大会以现现场会议形形式在公司司章程规定定的地点召召开。公司司应在保证证股
7、东大会会合法、有有效的前提提下,通过过各种方式式和途径,如如网络等方方式,扩大大股东参与与股东大会会的比例。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第八条 董董事会秘书书负责落实实召开股东东大会的各各项筹备和和组织工作作。第九条 股股东大会的的召开应坚坚持朴素从从简的原则则,不得给给予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或股东代代理人额外外的利益。第三章 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第十条 股东大会会会议由董董事会召集集的,由公司董事事长主持;董事长不不能履行职职务或者不不履行职务务的,由副副董事长主主持;副董董事长不能能履行职务务或者不履履行职务的的,由半数数以上董事事共同推举举一名董事事主持。 第十一条 二分之之一
8、以上的的独立董事事有权向董董事会提议议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对独立立董事要求求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的提议,董董事会应当当根据法律律、行政法法规和公公司章程的的规定,在在收到提议议后10日日内提出同同意或不同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书面面反馈意见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的,将在在作出董事事会决议后后的5日内内发出召开开股东大会会的通知;董事会不不同意召开开临时股东东大会的,将将说明理由由并公告。第十二条 监事会有有权向董事事会提议召召开临时股股东大会,并并应当以书书面形式向向董事会提提出。董事事会应当根根据法律、行行政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的的规定,在在收到提案案后10日日内提
9、出同同意或不同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书面面反馈意见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的,应在作出董董事会决议议后的5日日内发出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通知中中对原提议议的变更,应应征得监事事会的同意意。董事会不同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或者者在收到提提案后100日内未作作出反馈的的,视为董董事会不能能履行或者者不履行召召集股东大大会会议职职责,监事事会可以自自行召集和和主持。第十三条 单独或者者合计持有有公司100%以上股股份的股东东有权向董董事会请求求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并应当当以书面形形式向董事事会提出。董董事会应当当根据法律律、行政法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的的规定,在在收
10、到请求求后10日日内提出同同意或不同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的书面面反馈意见见。董事会同意意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的,应当当在作出董董事会决议议后的5日日内发出召召开股东大大会的通知知,通知中中对原请求求的变更,应应当征得相相关股东的的同意。董事会不同同意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或者者在收到请请求后100日内未作作出反馈的的,单独或或者合计持持有公司110%以上上股份的股股东有权向向监事会提提议召开临临时股东大大会,并应应当以书面面形式向监监事会提出出请求。监事会同意意召开临时时股东大会会的,应在在收到请求求5日内发发出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通知,通通知中对原原提案的变变更,应当当征得相关关股东的同同
11、意。监事会未在在规定期限限内发出股股东大会通通知的,视视为监事会会不召集和和主持股东东大会,连连续90日日以上单独独或者合计计持有公司司10%以以上股份的的股东可以以自行召集集和主持。第十四条 监事会或或股东决定定自行召集集股东大会会的,须书书面通知董董事会,同同时向公司司所在地中中国证监会会派出机构构和深圳证证券交易所所备案。在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告前,召集集股东持股股比例不得得低于100%。召集股东应应在发出股股东大会通通知及股东东大会决议议公告时,向向公司所在在地中国证证监会派出出机构和深深圳证券交交易所提交交有关证明明材料。第十五条 对于监事事会或股东东自行召集集的股东大大会,董事事会和
12、董事事会秘书应应予配合。董董事会应当当提供股权权登记日的的股东名册册。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或股东自行行召集的股股东大会,会会议所必需需的费用由由本公司承承担。第四章 股股东大会的的提案与通通知第十七条 提案的内内容应当属属于股东大大会职权范范围,有明明确议题和和具体决议议事项,并并且符合法法律、行政政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的的有关规定定。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开股东大会会,董事会会、监事会会以及单独独或者合并并持有公司司百分之三三以上股份份的股东,有有权向公司司提出提案案。单独或者合合计持有公公司百分之之三以上股股份的股东东,可以在在股东大会会召开100日前提出出临时提案案并书面提提交召集人人。
13、召集人人应当在收收到提案后后2日内发发出股东大大会补充通通知,公告告临时提案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定的情形外外,召集人人在发出股股东大会通通知公告后后,不得修修改股东大大会通知中中已列明的的提案或增增加新的提提案。股东大会通通知中未列列明或不符符合本规则则第十七条条规定的提提案,股东东大会不得得进行表决决并作出决决议。第十九条 提出涉及及投资、财财产处置和和收购兼并并等提案的的,应当充充分说明该该事项的详详情,包括括:涉及金金额、价格格(或计价方方法)、资产的的账面值、对对公司的影影响、审批批情况等。如如果按照有有关规定需需进行资产产评估、审审计或出具具独立财务务顾问报告告的,董事事会应当在在股
14、东大会会召开前至至少五个工工作日公布布资产评估估情况、审审计结果或或独立财务务顾问报告告。第二十条 根据相关关法律法规规规定,需需要股东大大会审议变变更募集资资金用途的的提案的,应应在召开股股东大会的的通知中说说明改变募募股资金用用途的原因因、新项目目的概况及及对公司未未来的影响响。第二十一条条 董事会审审议通过年年度报告后后,应当对对利润分配配方案做出出决议,并并作为年度度股东大会会的提案。第二十二条条 召集人人应当在年度度股东大会会召开二十十日前以公公告方式通通知各股东东。临时股股东大会应应当于会议议召开十五五日前以公公告方式通通知各股东东。第二十三条条 股东大大会会议的的通知包括括以下内
15、容容: (一)会议议的日期、地地点和会议议期限;(二)提交交会议审议议的事项和和议案; (三)以明明显的文字字说明:全全体股东均均有权出席席股东大会会,并可以以委托代理理人出席会会议和参加加表决,该该股东代理理人不必是是公司的股股东;(四)有权权出席股东东大会股东东的股权登登记日;(五)会务务常设联系系人姓名,电电话号码。(六)投票票代理委托托书的送达达时间和地地点。股东大会通通知和补充充通知中应应当充分、完完整披露所所有提案的的全部具体体内容。拟拟讨论的事事项需要独独立董事发发表意见的的,发布股股东大会通通知或补充充通知时应应同时披露露独立董事事的意见及及理由。公司在为股股东提供股股东大会网
16、网络投票系系统时,须须在股东大大会通知中中明确载明明网络投票票的时间、投投票程序以以及审议的的事项。第二十四条条 股东大会会拟讨论董董事、监事事选举事项项的,股东东大会通知知中将充分分披露董事事、监事候候选人的详详细资料,至至少包括以以下内容:(一)教育育背景、工工作经历、兼兼职等个人人情况;(二)与与本公司或或本公司的的控股股东东及实际控控制人是否否存在关联联关系;(三)披披露持有本本公司股份份数量;(四)是是否受过中中国证监会会及其他有有关部门的的处罚和证证券交易所所惩戒。董事候选人人应在股东东大会召开开之前作出出书面承诺诺,同意接接受提名,承承诺公开披披露的董事事候选人的的资料真实实、完
17、整并并保证当选选后切实履履行董事职职责。第二十五条条 股权权登记日与与会议日期期之间的间间隔应当不不多于7个个工作日。股股权登记日日一旦确认认,不得变变更。第二十六条条 发出股股东大会通通知后,无无正当理由由,股东大大会不应延延期或取消消,股东大大会通知中中列明的提提案不应取取消。一旦旦出现延期期或取消的的情形,召召集人应当当在原定召召开日前至至少2个工工作日公告告并说明原原因。第五章 股股东大会的的召开第二十七条条 公司司董事会和和其他召集集人应采取取必要措施施,保证股股东大会的的正常秩序序。对于干干扰股东大大会、寻衅衅滋事和侵侵犯股东合合法权益的的行为,将将采取措施施加以制止止并及时报报告
18、有关部部门查处。第二十八条条 股权权登记日登登记在册的的所有股东东,均有权权出席股东东大会,并并依照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享享有知情权权、发言权权、质询权权及表决权权等各项权权利。股东东可以亲自自出席股东东大会,也也可以委托托代理人代代为出席和和表决。出席股东大大会的股东东及其代理理人,应当当遵守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的的规定,自自觉维护会会议秩序,不不得侵犯其其他股东的的合法权益益。第二十九条条 个人人股东亲自自出席会议议的,应出出示本人身身份证或其其他能够表表明其身份份的有效证证件或证明明、股票账账户卡;委委托代理他他人出席会会议的,应应出示本人人有效身
19、份份证件、股股东授权委委托书。法人股东应应由法定代代表人或者者法定代表表人委托的的代理人出出席会议。法法定代表人人出席会议议的,应出出示本人身身份证、能能证明其具具有法定代代表人资格格的有效证证明;委托托代理人出出席会议的的,代理人人应出示本本人身份证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的法定代表表人依法出出具的书面面授权委托托书。第三十条 股东出出具的委托托他人出席席股东大会会的授权委委托书应当当载明下列列内容:(一)代理理人的姓名名;(二)是否否具有表决决权;(三)分别别对列入股股东大会议议程的每一一审议事项项投赞成、反反对或弃权权票的指示示;(四)委托托书签发日日期和有效效期限;(五)委托托人签名(或盖
20、章)。委托人人为法人股股东的,应应加盖法人人单位印章章。委托书应当当注明如果果股东不作作具体指示示,股东代代理人是否否可以按自自己的意思思表决。第三十一条条 委托书由由委托人授授权他人签签署的,授授权签署的的授权书或或者其他授授权文件应应当经过公公证。经公公证的授权权书或者其其他授权文文件,和投投票代理委委托书均需需备置于公公司住所或或者召集会会议的通知知中指定的的其他地方方。委托人为法法人的,由由其法定代代表人或者者董事会、其其他决策机机构决议授授权的人作作为代表出出席公司的的股东大会会。第三十二条条 出席席会议人员员的签名册册由公司负负责制作。签签名册载明明参加会议议人员姓名名(或单位名名
21、称)、身份证证号码、住住所地址、持持有或者代代表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数额、被被代理人姓姓名(或单位名名称)等事项。第三十三条条 召集集人和公司司聘请的律律师应依据据证券登记记结算机构构提供的股股东名册共共同对股东东资格的合合法性进行行验证,并并登记股东东姓名(或或名称)及及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的股份数。在在会议主持持人宣布现现场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和代理人人人数及所所持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总数之前前,会议登登记应当终终止。第三十四条条 股东大大会要求董董事、监事事及高级管管理人员列列席股东大大会的,董董事、监事事、高级管管理人员应应当列席并并接受股东东的质询。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
2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第三十五条条 监事事会自行召召集的股东东大会,由由监事会主主席主持。监监事会主席席不能履行行职务或不不履行职务务时,由半半数以上监监事共同推推举的一名名监事主持持。股东自行召召集的股东东大会,由由召集人推推举代表主主持。召开股东大大会时,会会议主持人人违反议事事规则使股股东大会无无法继续进进行的,经经现场出席席股东大会会有表决权权过半数的的股东同意意,股东大大会可推举举一人担任任会议主持持人,继续续开会。第三十六条条 在年年度股东大大会上,董董事会、监监事会应当当就其过去去一年的工工作向股东东大会作出出报告。每每位独立董董事也应当当
23、向年度股股东大会做做述职报告告。第三十七条条 注册会计计师对公司司财务报告告出具解释释性说明、保保留意见、无无法表示意意见或否定定意见的审审计报告的的,公司董董事会应当当将导致会会计师出具具上述意见见的有关事事项及对公公司财务状状况和经营营状况的影影响向股东东大会做出出说明。如如果该事项项对当期利利润有直接接影响,公公司董事会会应当根据据孰低原则则确定利润润分配预案案或者公积积金转增股股本预案。第三十八条条 会议议主持人应应当在表决决前宣布现现场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和代理人人人数及所所持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总数,现现场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和代理人人人数及所所持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总数以会会议登记为为准
24、。第六章 股东大会会的表决及及决议第三十九条条 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以以其所代表表的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数额行使使表决权,每每一股份享享有一票表表决权。股股权登记日日登记在册册的所有股股东或其代代理人,均均有权依照照有关法律律、法规、公公司章程及及本规则行行使表决权权。 公公司持有的的本公司股股份没有表表决权,该该部分股份份不计入出出席股东大大会由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总数。董事会会、独立董董事和符合合相关规定定条件的股股东可以征征集股东投投票权。第四十条 股东大大会决议分分为普通决决议和特别别决议。 股股东大会作作出普通决决议,必须须经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所所持表决权权
25、的过半数数通过。股东大会作作出特别决决议,必须须经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所所持表决权权的三分之之二以上通通过。第四十一条条 下列事事项由股东东大会以普普通决议通通过:(一)董事事会和监事事会的工作作报告;(二)董事事会拟定的的利润分配配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方方案;(三)选举举董事、选选举和罢免免非职工代代表担任的的监事,决决定董事会会和监事会会成员的报报酬和支付付方法;(四)公司司年度预算算方案、决决算方案;(五)公司司年度报告告;(六)除法法律、行政政法规规定定或者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应当以特特别决议通通过以外的的其他事项项。第四十二条条 下列事事项由股东东大会以特特别决议通通
26、过: (一一)公司增增加或者减减少注册资资本;(二)公司司在一年内内购买、出出售重大资资产或者担担保金额超超过公司资资产总额百百分之三十十的;(三)公司司的分立、合合并、变更更公司形式式、解散和和清算;(四)公司司章程的修修改;(五)罢免免任期未届届满的公司司董事;(六)股权权激励计划划;(七)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和股东大大会以普通通决议认定定会对公司司产生重大大影响的、需需要以特别别决议通过过的其他事事项。第四十三条条 公司司保障股东东选举董事事、监事的的权利。股股东大会在在选举董事事、监事时时,实行累累积投票制制。累积投票制制是指上市市公司股东东大会选举举董事或监监事时,有有表决权的的每一普通
27、通股股份拥拥有与所选选出的董事事或监事人人数相同的的表决权,股股东拥有的的表决权可可以集中使使用。第四十四条条 董事事、监事候候选人名单单以提案的的方式提请请股东大会会决议。非独立董事事候选人名名单由上届届董事会或或连续1880个交易易日单独或或合并持有有公司发行行在外有表表决权股份份总数百分分之三以上上的股东提提出。监事候选人人中的股东东代表由上上届监事会会或单独或或合并持有有公司发行行在外有表表决权股份份总数百分分之三以上上的股东提提出。独立董事的的选举根据据有关法规规执行。第四十五条条 除累累积投票制制外,股东东大会应对对所有提案案进行逐项项表决,对对同一事项项有不同提提案的,将将按提案
28、提提出的时间间顺序进行行表决。除除因不可抗抗力等特殊殊原因导致致股东大会会中止或不不能作出决决议外,股股东大会将将不会对提提案进行搁搁置或不予予表决。第四十六条条 股东东大会审议议提案时,不不得对提案案进行修改改,否则,有有关变更应应当被视为为一个新的的提案,不不能在本次次股东大会会上进行表表决。第四十七条条 股东东大会采取取记名方式式投票表决决。同一表表决权只能能选择现场场、网络或或其他表决决方式中的的一种。同同一表决权权出现重复复表决的以以第一次投投票结果为为准。第四十八条条 股东大大会对提案案进行表决决前,应当当推举两名名股东代表表参加计票票和监票。审审议事项与与股东有利利害关系的的,相
29、关股股东及代理理人不得参参加计票、监监票。股东大会对对提案进行行表决时,应应当由律师师、股东代代表与监事事代表共同同负责计票票、监票,并并当场公布布表决结果果,决议的的表决结果果载入会议议记录。股东大会网网络或其他他方式投票票的开始时时间,不得得早于现场场股东大会会召开前一一日下午33:00,并并不得迟于于现场股东东大会召开开当日上午午9:300,其结束束时间不得得早于现场场股东大会会结束当日日下午3:00。通过网络或或其他方式式投票的公公司股东或或其代理人人,有权通通过相应的的投票系统统查验自己己的投票结结果。第四十九条条 股东东大会现场场结束时间间不得早于于网络或其其他方式,会会议主持人人
30、应当宣布布每一提案案的表决情情况和结果果,并根据据表决结果果宣布提案案是否通过过。在正式公布布表决结果果前,股东东大会现场场、 网络及其其他表决方方式中所涉涉及的计票票人、监票票人、主要要股东、网网络服务方方等相关各各方对表决决情况均负负有保密义义务。第五十条 出席股股东大会的的股东,应应当对提交交表决的提提案发表以以下意见之之一:同意意、反对或或弃权。未填、错填填、字迹无无法辨认的的表决票或或未投的表表决票均视视为投票人人放弃表决决权利,其其所持股份份数的表决决结果应计计为“弃权”。第五十一条条 会议主主持人如果果对提交表表决的决议议结果有任任何怀疑,可可以对所投投票数进行行点算;如如果会议
31、主主持人未进进行点票,出出席会议的的股东或者者股东代理理人对会议议主持人宣宣布结果有有异议的,有有权在宣布布表决结果果后立即要要求点票,会会议主持人人应当立即即组织点票票。第五十二条条 股东大大会审议有有关关联交交易事项时时,关联股股东不应当当参与投票票表决,其其所代表的的有表决权权的股份数数不计入有有效表决总总数;股东东大会决议议的公告应应当充分披披露非关联联股东的表表决情况。第五十三条条 股东大大会应有会会议记录。股股东大会会会议记录由由召集人指指定专人负负责,会议议记录应记记载以下内内容:(一)会议议时间、地地点、议程程和召集人人姓名或名名称;(二)会议议主持人以以及出席或或列席会议议的
32、董事、监监事、董事事会秘书、经经理和其他他高级管理理人员姓名名; (三)出席席股东大会会的内资股股股东(包包括股东代代理人)和和境内上市市外资股股股东(包括括股东代理理人)所持持有表决权权的股份数数、各占公公司总股份份的比例;(四)对每每一提案的的审议经过过、发言要要点;(五)分别别记载内资资股股东和和境内上市市外资股股股东对每一一决议事项项的表决情情况; (六)股东东的质询意意见或建议议以及相应应的答复或或说明;(七)律师师及计票人人、监票人人姓名;(八)公司司章程规定定应当载入入会议记录录的其他内内容。第五十四条条 召集人人应当保证证会议记录录内容真实实、准确和和完整。出出席会议的的董事、
33、监监事、董事事会秘书、召召集人或其其代表、会会议主持人人和会议记记录人应当当在会议记记录上签名名。会议记记录应当与与出席股东东的签名册册及代理出出席的委托托书一并保保存,保存存期限十年年。第五十五条条 召集集人应当保保证股东大大会连续举举行,直至至形成最终终决议。因因特殊原因因导致股东东大会中止止或不能做做出决议的的,召集人人应向公司司所在地中中国证监会会派出机构构及证券交交易所报告告,采取必必要措施尽尽快恢复召召开股东大大会或直接接终止本次次股东大会会,并及时时公告。第七章 股东大会会决议的公公告第五十六条条 股东东大会决议议应当及时时公告,公公告中应列列明出席会会议的股东东和代理人人人数、
34、所所持有表决决权的股份份总数及占占公司有表表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比例、表决决方式、每每项提案的的表决结果果和通过的的各项决议议的详细内内容。同时时应当对内内资股股东东和外资股股股东出席席会议及表表决情况分分别统计并并公告。第五十七条条 股东大大会提案未未获通过,或或者本次股股东大会变变更前次股股东大会决决议的,应应当在股东东大会决议议公告中作作特别提示示。第五十八条条 股东大会会通过有关关董事、监监事选举提提案的,新新任董事、监监事按公司司章程的规规定就任。第五十九条条 股东大会会通过有关关派现、送送股或资本本公积转增增股本提案案的,上市市公司应当当在股东大大会结束后后2个月内实实施具体方方案。第八章 附附 则第六十条 本议事事规则自股股东大会通通过之日起起生效。第六十一条条 本议事事规则的解解释权归公公司董事会会所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