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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第一章总总则 第第一条为为科学编编制城市市规划,严严格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实实现城市市规划设设计和规规划管理理的标准准化、规规范化和和法制化化,保障障依法实实施城市市规划,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市规规划法、云云南省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条条例、昆昆明市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条条例和和经批准准的昆昆明城市市总体规规划,以以及国家家、省、市市相关法法律、法法规、规规范和标标准,结结合昆明明市的实实际情况况,特制制定本规规定。 第第二条本本规定适适用于在在昆明城城市规划划区内进进行的城城市规划划、建设设工程设设计和规规划管理理的相关关活动。 编编制和审审批分区区规划、详详细
2、规划划(含控控制性详详细规划划和修建建性详细细规划)、各各项专业业规划以以及有关关建筑设设计,应应当符合合国家、省省、市相相关法律律、法规规、规范范、标准准和本规规定。 各各项规划划应当采采用国家家统一的的坐标系系统。 昆昆明城市市规划区区内的土土地利用用和各项项建设活活动应当当符合经经批准的的详细规规划;尚尚无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的,应应当符合合本规定定。 第第三条昆昆明城市市规划区区根据经经批准的的昆明城城市总体体规划确确定。在在本市范范围内非非城市规规划区的的区域,参参照本规规定执行行。 第第二章建建设用地地 第第四条本本市建设设用地分分类和建建设标准准,按照照城市市用地分分类与规规划
3、建设设用地标标准(GGBJ113790)执执行。 第第五条各各类建设设用地的的划分应应当遵循循土地使使用相容容性原则则,按照照经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执执行;尚尚无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的,按按分区规规划和本本规定表表21的规规定执行行。凡表表21中未未列入的的建设项项目,由由城市规规划管理理部门根根据环境境影响评评价结论论和基础础设施条条件,具具体核定定适建范范围。需需改变规规划用地地性质的的,应当当按照规规定程序序和审批批权限报报有关机机构批准准后执行行。 第第六条主主城规划划区内的的用地布布局,应应当遵循循“成片开开发,配配套建设设,增加加绿地,降降低密度度,调整整功能”的原则则。 第七七条
4、主城城二环路路内用地地性质以以金融、生生产性服服务业、商商务办公公、商贸贸等为主主,调整整居住用用地,严严格控制制大型仓仓储式商商业设施施和以批批发为主主的市场场建设,不不得再新新建、扩扩建工厂厂、仓库库和综合合性大型型医疗机机构等设设施。在在文物保保护单位位和建筑筑保护单单位的保保护范围围内,不不得新建建建筑物物,确需需新建建建筑物的的,应当当符合相相关保护护法规、规规范、标标准和规规划的要要求;在在其周围围建设控控制地带带内的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筑筑物,应应当与文文物保护护单位和和保护建建筑相协协调,满满足相关关保护规规划的要要求。 张张东伟律律师编辑辑 第第八条主主城规划划区内建建设
5、项目目用地规规模规定定。 (一一)主城城二环路路内的建建设项目目用地应应当符合合下列规规定: 11建设项项目应当当以规划划道路红红线宽115m或或15mm以上道道路围合合的街坊坊进行整整体开发发建设。 22对无法法成街坊坊整体改改造的用用地,应应当在同同一街坊坊内整合合周边可可开发用用地。其其用地规规模原则则上不得得小于110亩,主主要商业业街区非非住宅项项目除外外。 33用地规规模小于于10亩亩的,一一般不得得进行商商品住宅宅项目开开发,原原则上用用于环境境绿化、道道路和公公益性公公共设施施、市政政设施等等建设。 44临规划划道路红红线宽440m及及40mm以上主主干路两两侧的建建设项目目用
6、地,规规划道路路红线外外用地进进深不得得小于550m。 (二二)主城城二环路路外区域域的建设设项目用用地规模模应当符符合下列列规定: 11以居住住为主的的商品住住宅项目目用地规规模原则则上不得得小于550亩;小于550亩的的,应当当尽量整整合周边边用地。 22临规划划道路红红线宽440m及及40mm以上主主干路两两侧的建建设项目目用地,道道路红线线外用地地进深不不得小于于60mm。 第第九条用用地规模模未达到到本规定定第八条条规定的的经营性性用地,应应当交由由市国土土资源管管理部门门进行土土地资源源整合,达达到用地地规模要要求后,由由市国土土资源管管理部门门向市规规划管理理部门申申请用地地规划
7、设设计条件件。 第第十条在在城市规规划区范范围内,因因国家基基本建设设需征用用农村集集体土地地按有关关政策预预留给农农民的生生活、生生产用地地,应当当符合城城市规划划要求,原原则上相相对集中中布置。 第第三章建建筑容量量控制指指标 第第十一条条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设设工程的的建筑容容量控制制指标(含含容积率率和建筑筑密度,下下同)应应当按本本章规定定执行。建建筑容量量控制指指标最大大值不得得超过表表31的规规定。 对对整体改改造“城中村村”、危旧旧房的建建设项目目,在符符合城市市规划要要求,并并满足本本规定的的前提下下,可在在表31的基基础上,适适当提高高用地开开发强度度。 第第十二条条在一
8、个个街坊内内现有建建筑的建建筑容量量控制指指标已超超过表331规定定的,不不得进行行扩建。 在在主城规规划区范范围内,现现有建筑筑不得加加层。 第第十三条条建设单单位在市市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定定的规划划指标基基础上,并并符合消消防、日日照、交交通等条条件,在在本项目目地块内内临街增增加或在在二环路路内市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指定的的其它地地块进行行公共绿绿地、公公益性公公建配套套设施和和市政配配套设施施(如公公共厕所所、环卫卫设施等等)建设设,每增增加1mm2绿化化或设施施用地,并并按规划划要求建建设,在在其开发发建设项项目中可可以允许许增加66m2的的建筑面面积。 第第十四条
9、条建筑物物的架空空层面积积不得计计入绿地地或其它它开放空空间。 建建筑物架架空层没没有任何何形式的的围合,用用作停车车、绿化化、居民民休闲等等公共用用途的,经经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准后,建建筑面积积可不计计入容积积率。 临临城市道道路两侧侧的建筑筑物骑楼楼,宽度度不小于于35m,净净空高度度不小于于36m,且且不设置置任何台台阶或障障碍物的的,骑楼楼部分底底层的建建筑面积积可不计计入容积积率。 第第十五条条危旧房房屋的修修缮不得得移动基基础、不不得增加加建筑面面积、层层数、高高度等。 第第四章公公共服务务设施和和停车泊泊位 第第十六条条在居住住项目建建设中,中中小学、幼幼儿园的的设
10、置规规定如下下: (一一)中小小学、幼幼儿园应应当按照照表41分级级设置; (二二)中小小学、幼幼儿园用用地不得得小于表表42的规规定; (三三)中小小学、幼幼儿园建建筑面积积不得小小于表443的规规定; (四四)在中中小学、幼幼儿园周周边500m半径径范围内内,不得得安排生生产、经经营、储储存易燃燃易爆和和排放有有毒有害害物质、产产生噪声声污染的的建设项项目。在在中小学学、幼儿儿园正门门两侧各各30mm范围内内,不得得设置垃垃圾中转转站、机机动车停停车场、集集贸市场场。 第第十七条条新建学学校、幼幼儿园教教学楼、医医院住院院部等建建筑应当当距同侧侧公路边边缘(或或规划控控制红线线)和330m
11、以以上(含含30mm)城市市规划道道路控制制红线在在30mm以上。 第第十八条条新建、改改扩建医医院,其其周边应应当设置置一定防防护带,并并且应当当符合环环保、卫卫生等要要求。 第第十九条条城市道道路、居居住区、建建筑物的的规划、设设计和建建设应当当严格按按照城城市道路路和建筑筑物无障障碍设计计规范(JJGJ55020001)同同步进行行。 第第二十条条各类建建设项目目停车泊泊位的设设置标准准不得小小于表444的规规定。 第第二十一一条凡符符合下列列条件之之一的新新建、扩扩建、改改建建设设项目,应应当由具具备资质质的设计计单位进进行交通通影响评评价: (一一)主城城二环路路内建筑筑面积大大于4
12、0000mm2的商商业建设设项目; (二二)建筑筑面积在在二环路路内大于于10000m22、二环环路外大大于20000mm2含有有餐饮、娱娱乐项目目的建设设项目; (三三)对外外停车场场(库)和和各类市市场、大大型仓储储式商业业设施、影影剧院、体体育场馆馆、会展展场馆、工工业、宾宾馆、饭饭店等人人流、物物流量较较大的建建设项目目; (四四)主城城二环路路内总建建筑面积积大于5500000m22,二环环路外总总建筑面面积大于于10000000m2的的建设项项目。 凡凡列入交交通影响响评价的的建设项项目,编编制的规规划设计计方案应应当符合合交通影影响评价价提出的的要求。 第第二十二二条凡符符合下列
13、列条件之之一,且且日可回回收水量量在455m3以以上,再再生水需需水量在在30mm3以上上的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建设项项目,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同同步规划划、设计计、建设设再生水水设施: (一一)建筑筑面积大大于2000000m2的的宾馆、饭饭店、商商场、综综合性服服务楼和和高层住住宅; (二二)建筑筑面积大大于3000000m2的的机关、科科研单位位、大专专院校和和综合性性大型文文化体育育设施; (三三)建筑筑面积大大于5000000m2以以上的居居住区或或集中建建筑区等等。 第第二十三三条每一一个居住住组团应应当配置置一座一一定规模模的公共共厕所,公公共厕所所应当结结合商业业设施或或其它服服
14、务设施施布局。主主、次干干路公共共厕所之之间的距距离宜为为30005000m,商商业人口口高度密密集的街街道宜小小于3000m,支支路公厕厕之间的的距离宜宜为7550110000m。 第第二十四四条新建建居住小小区应当当设置不不少于一一个以经经营农副副产品、小小商品为为主的超超市。 小小型垃圾圾中转站站每1kkm2设设置一座座,大、中中型垃圾圾中转站站每100155km22设置一一座。 第第五章绿绿化与景景观 第第二十五五条在新新建、扩扩建、改改建建设设项目的的用地范范围内,绿绿地率不不得小于于表51的规规定。 绿绿化应当当以乔木木为主,适适当配植植灌木、地地被、草草地,就就地保护护古树名名木
15、,避避免异地地移栽。鼓鼓励垂直直、屋顶顶、平台台等绿化化形式,如如平台高高度不大大于地面面基准标标高1mm,且从从地面有有道路可可进入,平平均覆土土厚度大大于12m,其其绿化面面积可以以参与绿绿地率计计算,否否则绿化化面积不不得计入入绿地率率。 第第二十六六条在住住宅建设设中,集集中绿地地的设置置应当至至少一个个边与相相应居住住区级别别的道路路相邻,并并符合表表52的规规定。组组团绿地地设置应应当满足足有不少少于1/3的绿绿地面积积在标准准的建筑筑日照阴阴影线范范围之外外的要求求,并便便于设置置儿童游游戏设施施和适于于成人休休憩活动动。其中中院落式式组团绿绿地的设设置还应应当同时时满足表表53
16、3的规定定。 第第二十七七条景观观道、林林荫道、商商业街、规规划红线线宽30mm的城市市主次干干路两侧侧、广场场周边的的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筑筑物景观观规定如如下: (一一)建筑筑物应当当符合城城市道路路和广场场的界面面变化要要求,临临城市道道路或广广场的立立面应当当为主要要立面,立立面和屋屋顶造型型应当丰丰富,与与城市街街道和广广场景观观相协调调。 (二二)临城城市道路路或广场场的建筑筑物连续续面宽原原则上应应当符合合下列规规定: 11高层建建筑连续续面宽小小于600m; 22中高层层建筑连连续面宽宽小于770m; 33多层和和低层建建筑连续续面宽小小于800m; 44不同建建筑高度度组合
17、的的连续面面宽小于于最高建建筑物的的连续面面宽; 55标志性性建筑、重重要公共共建筑的的连续面面宽由市市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据据景观需需要核定定。 (三三)临城城市道路路或广场场的建筑筑物立面面设计和和装饰应应当与所所处环境境和景观观相协调调,不得得设置空空调器室室外机及及附属设设施等影影响建筑筑立面的的附着物物,确需需设置的的应当结结合立面面造型,统统一设计计,隐蔽蔽处理,并并报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批。 (四)住住宅建筑筑临城市市道路或或广场一一面不得得设置厨厨房和突突出开敞敞式阳台台,而且且临城市市道路或或广场一一面的阳阳台和窗窗户不得得安装任任何形式式的外挑挑式防盗盗笼
18、;禁禁止在居居民住宅宅楼内新新办餐饮饮业,严严格控制制住宅建建筑中设设置娱乐乐等对环环境有较较大影响响的项目目。 第第二十八八条体育育场馆、影影剧院、宾宾馆、饭饭店、图图书馆、展展览馆等等对社会会公众开开放的公公共建筑筑,临城城市道路路或广场场一面原原则上不不得修建建围墙,集集中绿地地应当临临城市道道路或广广场布置置。 大大中专院院校、中中小学、幼幼儿园、居居住区、党党政机关关等确需需修建围围墙的,应应当设计计成透空空型,且且高度原原则上不不得大于于15m,集集中绿地地原则上上临街布布置。 油油库、水水厂等有有特殊要要求确须须修建围围墙的,围围墙高度度原则上上不得超超过22m,并并应当对对围墙
19、进进行绿化化、美化化。 第第二十九九条户外外广告的的设置应应当符合合户外广广告设置置专项规规划和户户外广告告管理的的有关规规定。在在建筑物物上设置置户外广广告还应应当符合合下列规规定: (一一)不得得破坏建建筑物的的立面形形式、主主要特征征,应当当与建筑筑物的风风格、形形式、色色彩等协协调; (二二)新建建、改建建、扩建建的建筑筑物应当当在方案案设计时时预留广广告位置置,没有有预留的的,不得得在其建建筑物上上设置户户外广告告;已经经预留户户外广告告位置的的,其设设置的户户外广告告位置、尺尺度应当当与预留留的广告告位置、尺尺度相符符。 第第三十条条临城市市主、次次干路、商商业街等等的高层层建筑、
20、重重要公共共建筑应应当同步步进行外外墙和屋屋顶的灯灯光亮化化设计、施施工。 第第三十一一条城市市主、次次干路不不得再布布设任何何架空线线。凡新新建、改改扩建城城市道路路,各种种管线应应当埋入入地下。 第第六章建建筑间距距 第第三十二二条建筑筑间距除除应当满满足消防防、交通通、卫生生、环保保、抗震震、工程程管线、建建筑保护护和城市市空间景景观等方方面的要要求外,还还应当符符合本章章规定。 建建筑间距距应当保保证受遮遮挡的居居住建筑筑底层居居室冬至至日满窗窗日照有有效时间间不少于于连续一一小时。 有有关建筑筑日照间间距的计计算标准准,由市市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确定定。 第第三十三三条多层层住
21、宅建建筑、低低层住宅宅建筑的的间距不不得小于于表61的规规定。 垂垂直布置置的居住住建筑山山墙宽度度应当不不大于114m;山墙宽宽度大于于14mm时,其其间距按按平行布布置的居居住建筑筑控制;点式住住宅不宜宜进行拼拼接,特特殊情况况确需拼拼接的,拼拼接不得得超过二二幢。 对对按表661规定定计算的的建筑间间距不能能满足消消防间距距或通道道要求的的,应当当按消防防间距或或通道的的实际要要求进行行控制。 第第三十四四条居住住建筑既既非平行行也非垂垂直布置置时的间间距,按按照附录录计算原原则二进进行控制制。 第第三十五五条面宽宽不超过过25mm的高层层居住建建筑与其其它居住住建筑的的间距,按按照附录
22、录计算原原则三进进行控制制,且应应当符合合本规定定第三十十二条规规定。 第第三十六六条面宽宽超过225m的的高层居居住建筑筑与其它它居住建建筑平行行布置的的间距,按按照表661的规规定执行行。 第第三十七七条高层层建筑与与多、低低层居住住建筑的的山墙间间距,按按照高高层民用用建筑设设计防火火规范(GGB500045595)规规定控制制,但山山墙有居居住开窗窗的,间间距不小小于133m。 第第三十八八条非居居住建筑筑与居住住建筑的的间距,应应当符合合下列规规定: (一一)非居居住建筑筑位于居居住建筑筑南侧或或东西侧侧的,其其间距按按照本规规定第三三十二条条至第三三十七条条的规定定控制; (二二)
23、非居居住建筑筑位于居居住建筑筑北侧的的,建筑筑间距按按照本规规定第四四十条规规定执行行; (三三)非居居住建筑筑与居住住建筑的的山墙间间距按照照建筑设设计防火火安全规规范的规规定控制制。 第第三十九九条医院院病房楼楼、休(疗疗)养院院住宿楼楼、幼儿儿园、托托儿所和和大中小小学教学学楼与南南侧相邻邻建筑的的间距,应应当保证证被遮挡挡的上述述建筑冬冬至日满满窗日照照有效时时间不少少于3小小时。同同时,在在二环路路外,不不小于相相邻建筑筑高度的的13倍;在二环环路内,不不小于相相邻建筑筑高度的的12倍。 第第四十条条非居住住建筑(本本规定第第三十九九条所列列的非居居住建筑筑除外)的的间距,应应当符合
24、合下列规规定: (一一)高层层建筑平平行布置置时的间间距 11南北向向的,不不少于南南侧建筑筑高度的的04倍,且且其最小小值为220m; 22东西向向的,不不小于较较高建筑筑高度的的03倍,且且其最小小值为113m。 (二二)高层层建筑与与多、低低层建筑筑平行布布置时,高高层在北北侧的间间距最小小值为113m;高层在在南侧的的间距最最小值为为20mm。 (三三)多层层建筑平平行布置置时的间间距不少少于南侧侧或较高高建筑的的08倍,并并满足消消防安全全间距要要求。 (四四)相邻邻建筑一一侧为居居住建筑筑时,应应当按照照本章有有关居住住建筑间间距规定定执行。 (五五)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可可
25、以根据据消防、交交通、卫卫生、环环保等规规定和工工程管线线布设、建建筑保护护和施工工安全等等特殊要要求,对对非居住住建筑的的间距作作出特别别规定。 第第七章建建筑退让让 第四十一一条沿建建设项目目用地边边界和城城市道路路、公路路、河道道、铁路路两侧及及电力线线路保护护区边界界的建筑筑物,其其退让距距离除应应当满足足消防、防防汛、电电力、绿绿化和交交通安全全等要求求外,还还应当符符合本章章的规定定。 第第四十二二条建筑筑退让道道路红线线规定: (一一)建筑筑退让道道路红线线距离在在满足日日照间距距的同时时,不得得小于表表71的规规定; (二二)大型型商场、影影剧院、宾宾馆、饭饭店、中中小学、幼幼
26、儿园等等人流、车车流聚集集的公共共建筑退退让道路路红线距距离除符符合表771的规规定外,还还应当同同时满足足人流、车车流疏散散的要求求; (三三)建筑筑退让快快速路后后的用地地应当种种植高大大乔木作作为防护护林带。建建筑物与与道路间间距不能能满足噪噪声污染染防护要要求的,应应当按照照后建服服从先建建的原则则,在建建筑物或或者道路路上设置置防噪声声设施。 第第四十三三条在居居住小区区、居住住组团内内,建筑筑退让无无规划道道路红线线控制的的道路边边缘距离离不得小小于表772的规规定。 第第四十四四条建筑筑物退让让无规划划道路的的建设项项目用地地边界距距离在满满足日照照间距规规定的同同时,不不得小于
27、于表73的规规定。 第第四十五五条当建建设用地地界线另另一侧为为空地时时,建筑筑退让按按另一侧侧为多层层建筑退退让;当当应当退退让建筑筑与另一一侧建筑筑成30夹角时时,建筑筑按平行行布置退退让;当当应当退退让建筑筑与另一一侧建筑筑的夹角角300且75时,建建筑物离离建设用用地界线线最近点点退让距距离为平平行布置置时退让让距离的的08倍;当应当当退让建建筑与另另一侧建建筑成75夹角时时,建筑筑按垂直直布置退退让。 第第四十六六条已有有规划红红线控制制的公路路,按照照本规定定第四十十二条规规定退让让道路红红线;已已有绿线线控制公公路隔离离带的,按按照规划划绿线控控制要求求执行;没有规规划控制制红线
28、和和绿线控控制的公公路,其其隔离带带宽度规规定如下下: (一一)现状状及规划划确定为为国道、高高等级公公路的两两侧各550m; (二二)主要要公路两两侧各220m; (三三)次要要公路及及以下等等级公路路两侧各各10mm。 在在公路规规划控制制红线和和隔离带带内,不不得新建建、扩建建、改建建任何建建筑物,但但在公路路隔离带带内可以以耕种或或绿化造造林,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和相相关部门门批准后后,也可可以进行行开挖沟沟渠、埋埋设管道道、架设设杆线或或开辟服服务性车车道等活活动。 第第四十七七条建筑筑退让立立交桥和和道路交交叉口的的规定: (一一)建筑筑退让立立交桥和和道路交交叉口不不得
29、小于于表74的规规定; (二二)高层层建筑的的退让距距离还应应当同时时满足日日照间距距和交通通疏散的的要求。 第第四十八八条建筑筑退让按按照规划划需长期期保留使使用的天天然河道道、人工工河渠及及其附属属设施的的距离,在在符合有有关规划划和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的同时时,还应应当符合合表75的规规定。 第第四十九九条建筑筑退让铁铁路的规规定: (一一)建筑筑退让与与最近一一侧的铁铁路边轨轨距离,准准轨干线线30mm;准轨轨支线、专专用线20mm;米轨轨15mm; (二二)围墙墙与铁路路最近一一侧边轨轨距离10mm,围墙墙的高度度25m; (三三)高层层建筑、高高大构筑筑物(水水塔、烟烟囱等)、危
30、危险品仓仓库和厂厂房与最最近一侧侧的铁路路边轨距距离以及及在铁路路道口附附近进行行建设活活动应当当符合铁铁路管理理的有关关规定; (四四)特殊殊路段隔隔离带宽宽度由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会同铁铁路部门门确定。 第第五十条条建筑退退让电力力线路的的规定: (一一)建筑筑退让架架空电力力线路的的距离不不小于表表76的规规定; (二二)建筑筑退让地地下电力力通道同同侧边缘缘应当不不小于0075mm。 第第五十一一条建筑筑退让无无线电收收发信台台保护区区等需特特殊保护护区域的的距离,按按照批准准的分区区规划和和详细规规划执行行。 第第八章建建筑物高高度控制制 第第五十二二条建筑筑物的高高度除应应
31、当符合合消防、安安全、日日照等要要求外,还还应当同同时符合合本章的的规定。 第第五十三三条在有有净空高高度和信信号通道道限制的的飞机场场、气象象台、电电台和其其他无线线电通讯讯(含微微波通讯讯)等特特殊设施施周围和和通道、景景观视廊廊上,新新建、扩扩建和改改建建筑筑物的高高度应当当符合有有关净空空高度、通通道限制制和景观观视廊的的规定。 第第五十四四条在文文物保护护单位和和保护建建筑周围围的建设设控制地地带内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筑筑物,其其高度应应当按照照文物保保护和历历史街区区保护的的有关规规定执行行。无保保护性规规划的,应应当编制制保护性性规划,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文化
32、主主管部门门审核批批准后,按按照规划划执行。 在在西山、滇滇池(含含草海)、翠翠湖、圆圆通山、世世博园等等风景名名胜区、城城市公园园周边新新建、改改建、扩扩建建筑筑物的,应应当符合合片区规规划、景景观规划划和有关关规定的的要求,其其高度应应当确保保景观视视廊的通通视。 第第五十五五条沿城城市道路路两侧新新建、扩扩建、改改建建筑筑物的高高度除符符合本规规定第五五十二、五五十三、五五十四条条的规定定外,建建筑高度度(H)不不得超过过道路规规划红线线宽度(WW)与建建筑退让让距离(SS)之和和的12倍,即即:H12(WWS)(见见附图11)。 第第五十六六条建筑筑沿景观观河道和和盘龙江江全线布布置,
33、建建筑的高高度(HH),不不得超过过建筑退退让河道道距离(SS),即即:HS(见见附图22)。 第第九章城城市道路路及市政政管线工工程 第第五十七七条城市市道路规规划和建建设应当当以相应应的城市市规划为为依据,与与相关专专业规划划相衔接接,按照照全面规规划、综综合开发发、配套套建设的的原则,综综合组织织施工,避避免重复复开挖道道路,并并符合有有关规范范和本规规定。 第第五十八八条本章章所指市市政管线线为:埋埋(架)设设于城市市道路下下(上)的的给水管管道、排排水管(渠渠)道、再再生水管管道、电电力线路路(包括括电缆和和架空电电线)、电电信线路路(包括括通信电电缆和光光缆、广广播电视视线路)、燃
34、燃气管道道等地上上及地下下管线及及其附属属设施。 第第五十九九条各项项市政管管线工程程的规划划和建设设,应当当根据城城市建设设和改造造的发展展需要,在在城市基基础设施施各专业业系统规规划的指指导下,根根据全面面规划、综综合开发发、配套套建设的的原则,做做到与城城市道路路的规划划和建设设紧密结结合,按按照地区区及道路路沿线进进行综合合平衡,统统筹安排排;应当当遵循先先地下后后地上,先先深埋后后浅埋的的科学建建设程序序,综合合组织施施工,避避免重复复开挖。 天天下房地地产法律律服务网网 新新建和有有条件的的现状城城市道路路,应当当建设管管线综合合管沟或或隧道,避避免道路路重复开开挖。 第第六十条条
35、新建、改改建城市市道路工工程,应应当符合合相关规规范及以以下规定定: (一一)应当当符合城城市规划划确定的的道路红红线、竖竖向标高高和横断断面分配配; (二二)应当当设置方方便残疾疾人使用用的无障障碍设施施,并确确保通畅畅; (三三)道路路红线宽宽度40mm,且属属于公交交主干线线的城市市道路,宜宜设置公公交专用用道; (四四)道路路红线宽宽度30mm,且城城市道路路与其它它城市次次干路及及以上等等级的道道路平面面交叉时时,进口口车道数数宜大于于该方向向路段车车道数,所所增加的的车道长长度应当当自交叉叉口缘石石半径的的端点向向前延伸伸不小于于50mm。 第第六十一一条建设设用地内内部道路路与城
36、市市道路相相接时,其其变坡点点不得进进入城市市规划道道路红线线内。 第第六十二二条新建建、改建建城市桥桥梁应当当符合桥桥梁设计计规范要要求,并并遵循以以下规定定: (一一)新建建、改建建桥梁净净宽度不不得小于于规划道道路红线线宽度; (二二)桥梁梁设计应应当考虑虑市政管管线布设设和防洪洪要求,可可燃、易易燃、易易爆工程程管线不不宜利用用交通桥桥梁跨越越河道; (三三)桥梁梁的横断断面划分分应当与与规划道道路横断断面一致致; (四四)跨越越铁路、城城市主次次干路的的桥梁净净空高度度5m。 第第六十三三条市政政管线应应当通过过管线综综合规划划确定各各种管线线的平面面和空间间布置,并并遵循以以下原则
37、则: (一一)各类类管线应应当平行行道路中中心线敷敷设,并并有各自自独立的的敷设带带,尽量量避免横横穿道路路。确需需横穿道道路的,应应当尽量量与道路路中心线线垂直; (二二)给水水管、电电力线路路宜在道道路西侧侧或北侧侧敷设,电电信线路路(含广广播电视视线路)、燃燃气管宜宜在道路路东侧或或南侧敷敷设。从从道路边边线向道道路中心心线方向向平行布布置的管管线次序序应当为为:给水水配水、电电力电缆缆、电信信电缆、再再生水管管道、污污水管道道、燃气气配气、燃燃气输气气、给水水输水、雨雨水管道道; (三三)规划划红线宽宽25mm的城市市道路,应应当双侧侧布置给给水配水水及排水水管道,规规划红线线宽40m
38、m的城市市道路,除除给水输输水管道道、燃气气输气管管道外,其其余管道道宜在道道路双侧侧布置; (四四)市政政管线应应当尽可可能安排排在人行行道下,当当人行道道宽度不不够时,可可将排水水管敷设设在机动动车道下下,电信信电缆、给给水输水水、燃气气输气等等管线敷敷设在非非机动车车道下。在在满足安安全间距距要求的的前提下下,也可可将部分分管线安安排在道道路红线线与建筑筑之间; (五五)市政政管线之之间应当当尽量减减少交叉叉,如交交叉时,管管线之间间的避让让原则如如下:临临时管线线让永久久性管线线,压力力管线让让自流管管线,易易弯曲管管线让不不易弯曲曲管线,小小管径管管线让大大管径管管线,拟拟建管线线让
39、已建建管线; (六六)市政政管线垂垂直交叉叉时,自自地表向向下的排排列顺序序宜为:电力管管线、燃燃气管线线、给水水管线、再再生水管管线、电电信管线线、雨水水管线、污污水管线线; (七七)各类类市政管管线之间间、各种种管线与与建筑物物及构筑筑物之间间的最小小水平和和垂直净净距离,应应当符合合相关规规范要求求。因客客观因素素限制无无法满足足规范要要求时,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管线单单位根据据实际情情况采取取安全措措施后,可可适当减减少其最最小净距距离。 第第六十四四条在城城市次干干路及以以上等级级道路中中埋设管管道,应应当按照照城市规规划要求求的规模模埋设,除除临时施施工管道道和直埋
40、埋电力、通通信电缆缆外,不不得少于于以下数数量及规规模:电电力电缆缆6条,电电信电缆缆6孔,供供水管道道直径2200mmm,排排水管道道直径5500mmm。 第第六十五五条在城城市规划划区范围围内1110千伏伏(含1110千千伏)以以下等级级电力线线及电信信电缆原原则上不不得架空空布置。 特特殊情况况或临时时性安排排,电力力线路和和电信电电缆确需需架空布布置的,在在不影响响其它设设施的情情况下,同同一性质质的线路路应当同同杆架设设,电信信线路与与供电线线路不应应当同杆杆架设。 第第六十六六条在道道路规划划红线内内建设人人行地下下通道、人人防工程程等地下下构筑物物,不得得压缩管管线通过过的断面面
41、。如不不能保证证管线通通过断面面时,地地下构筑筑物应当当降低标标高,以以确保管管线可以以从地下下构筑物物顶板上上通过。 第第六十七七条埋(架架)设各各类管线线与道路路绿化树树木交叉叉冲突时时,按照照先建设设后种植植的原则则进行;如埋(架架)设各各类管线线时,道道路绿化化树木已已经种植植,各类类管线埋埋(架)设设应当采采取让、绕绕或者高高低、深深浅错开开等办法法妥善解解决。 第第六十八八条地下下管线检检查井的的横向尺尺寸应当当按行业业标准和和规范设设置,不不得建在在其他管管线之上上。 第第六十九九条地方方和部队队各单位位的电信信电缆,按按照规划划要求统统一布置置。 第第十章村村镇规划划 第第七十
42、条条在城市市规划区区内的村村镇建设设,应当当首先编编制村镇镇规划,村村镇规划划应当符符合城市市总体规规划、分分区规划划和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经经批准后后,按规规划实施施。 第第七十一一条农村村建房以以村民小小组及以以上组织织为基本本单位实实行统一一规划、统统一审批批、统一一建设,新新村建设设与旧村村改造应应当同步步进行,以以多层公公寓式住住宅为主主,禁止止新建单单户独院院式住宅宅。 第第七十二二条农村村建房在在符合村村镇规划划的前提提下,还还应当满满足下列列规定: (一一)用地地符合城城市规划划、土地地利用规规划和有有关法律律、法规规、规章章规定; (二二)拟建建位置不不得占用用道路、其其他公
43、共共用地等等; (三三)符合合安全、卫卫生、消消防等要要求。 第第十一章章附则 第第七十三三条名词词解释。 建建筑间距距:相邻邻建筑物物外侧垂垂直投影影之间的的最小水水平距离离。 建建筑高度度:建筑筑物室外外地坪至至女儿墙墙顶的高高度。对对于坡屋屋顶建筑筑,当坡坡度小于于40?,建筑筑高度为为室外地地坪至檐檐口的高高度;当当坡度大大于400(含440)时,建建筑高度度为室外外地坪至至屋脊的的高度。 道道路红线线:规划划的城市市道路路路幅的边边界线。 建建筑后退退:建筑筑物外侧侧垂直投投影线距距道路红红线或用用地边界界的距离离。 建建筑用地地:建筑筑基底占占地及其其四周合合理间距距内(含含建筑间间的绿地地和小路路)的总总和。一一般为规规划城市市道路红红线(或或用地边边界线)围围合的用用地。 hhttpp;/wwww.laaw1110.ccom 建建筑密度度:一定定地块内内,所有有建筑物物的基底底总面积积占建筑筑用地面面积的比比例(用用百分比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