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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_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社会办医党
2、组织建设,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成立党组织。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进“一岗双责”。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二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业主责,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完善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医疗卫生质量控制组织的监管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做好职能衔接,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医疗卫生质量控制评价有机结合,形成综合监管力量。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监管的各部门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3、三是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切实担负起本机构依法执业、服务质量与安全、行风建设和机构运行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开展专业培训,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以12320为主的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设立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健全完善全区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平台和应对处置机制,支持媒体监督。 (二)明确监管任务,实施全过程监管。 一是提高
4、行政审批效能。充分运用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行政审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逐步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切实加强对医护资格证、医护执业证以及其它医技人员相应资质和执业行为监管。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区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组织体系、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范。统一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标准。 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监管。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挂网阳光
5、采购机制;将药械集中网上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加强医务人员行风教育,严格执行“九不准”等相关制度。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五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实行
6、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切实发挥综合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厉打击以医疗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医托”行骗、无证行医为主的非法行医行为,将其纳区政府综合治理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整体联动。 六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紧急医学救援等任务的指导和考核。加强对传染病、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食性疾病等的监测和数据分析p ,不断织密监测网络,为综合监管提供依据。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
7、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和监管,重点监管资金使用效益。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 七是探索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健康产业监管新模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奖惩、社会监督“五位一体”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大制度。推进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履职标准,建立“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
8、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不良诚信医疗卫生机构黑制度。完善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公开承诺、控费指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三是大力推进智能监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强信息采集分析p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利用智能监管信息开展医疗卫生风险监测与干预,实现事前预警、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的风险管控模式。 四是夯实网格化管理。将卫生健康领域的信息采集上报、政策法制宣传与综治信息化建设、综治
9、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镇(办事处、管委会)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社区)卫生健康专干的作用,加强村、社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区、镇、村三级综合监管网络。 五是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力。 三、实施步骤(一)工作推进阶段(20_年1月至20_年6月)。制定实施方案,并将综合监管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构建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的综合监管体系,各有关
10、部门按照职责落实综合监管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协调、督查、信用等机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年7月至2021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启动第一轮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区级督察。大力推进综合监管队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设。实现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底)。针对综合监管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建立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医疗
11、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督察机制,按照权责清单,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承担主要责任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立督察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区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重大问题报区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各地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执法任务。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资配置及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执勤用车和执法装备及业务用房,增加对执法人员、装备、技术培训和执法办案
12、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逐步实行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 区发改局负责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扰乱医院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犯罪活动,配合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区
13、民政局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医疗卫生行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专家库建设。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外商投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和监管。 区审计局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区税务局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负责执业药师的管理。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职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区教育、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和湖泊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区民政、司法、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所办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