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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valuation Warning: The document was created with Spire.Doc for .NET.I、项目目审批程程序的规规定 1、不论论何种形形式的集集资项目目,均应应符合所所在电网网的统一一规划,合合理布局局,分别别纳入国国家或地地方建设设计划,按按基建程程序办事事;有关关工程项项目的项项目建设设书、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设计计任务书书,凡与与水电部部合资建建设的项项目,由由电力部部门按水水电部规规定的职职责编报报和审批批。凡地地方或部部门投资资在水电电部所属属电厂内内扩建的的项目,由由地方或或部门与与水电部部商定后后,共同同上报项项目建设设书和设设
2、计任务务书。凡凡全部由由地方、部部门和企企业集资资建设的的项目由由主管地地方和主主管部门门编制,并并经有关关电管局局,省局局同意后后,上报报国家计计委,并并抄送水水电部。 2、为了了鼓励集集资办电电,国家家计委已已明确,地地方集资资部分不不挤占地地方投资资计划指指标,由由国家计计委另行行安排指指标。 (水利电电力部印印发贯贯彻国务务院“关于鼓鼓励集资资办电和和实行多多种电价价的暂行行规定中中有关集集资办电电部分的的试行办办法的的通知(86)水电电计字第第73号19886年4月17日) 一、 发发电配套套送出工工程,凡凡接入电电网的,其其设计任任务书的的上报和和审批,不不论何种种投资渠渠道(包包
3、括国家家投资、华华能投资资、地方方投资、部部门投资资、企业业投资及及新力公公司投资资等)均均按以下下程序: 1、发电电配套送送出工程程的设计计任务书书,在发发电配套套送出工工程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经经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电电管局、省省局组织织审查后后,均由由电管局局、省局局负责编编制报能能源部。 发电配套套送出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的上报报,原则则上应与与发电工工程同步步,建设设周期较较长的大大型发电电工程或或涉及电电网结构构有重大大改变的的配套送送出工程程设计任任务书,不不能同步步上报时时,应在在发电工工程开工工前上报报,个别别确有困困难的,经经部同意意后可在在工程开开工后报报出。 2、电管管
4、局、省省局上报报的发电电配套送送出工程程设计任任务书,要要分别抄抄报,抄抄送发电电项目的的和投资资单位(包包括项目目所在地地方主管管部门),并并请各投投资单位位对送出出工程的的内容、投投资额及及投资分分摊、贷贷款方式式等要及及时提出出书面意意见报部部。 3、部根根据各电电管局、省省局上报报的任务务书和各各投资单单位的意意见进行行审批。按按国家现现行规定定,330千伏及及以上电电压等级级的配套套送出工工程由部部提出初初审意见见报国家家计委审审批,220千伏配配套送出出工程由由能源部部审批。110千伏以以下配套套送出工工程由电电管局、省省局审批批。 二、不属属于电厂厂配套送送出的,如如为解决决某个
5、供供电地区区用电或或为某大大用户供供电的送送变电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也按按国家现现行规定定330千伏及及以上电电压等级级的,由由电管局局、省局局报部,经经部提出出初审意意见报国国家计委委审批。220千伏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由电管管局、省省局报部部审批。110千伏及及以下工工程任务务书由电电管局、省省局(或或省、市市、自治治区计委委)审批批。 三、为解解决电气气化铁路路供电送送变电项项目,在在铁路部部门正式式提出负负荷资料料和用电电申请报报告后,由由电管局局、省局局编制供供电工程程设计任任务书报报能源部部。涉及及330千伏及及以下电电压等级级的工程程设计任任务书仍仍由部提提出初审审意见后后报国
6、家家计委审审批。220千伏及及以下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由部审审批。 四、上述述发电配配套送出出,电网网送变电电及电铁铁等供电电工程的的设计任任务书,华华北、东东北、华华东、华华中、西西北电网网所辖的的地区,由由省电力力局报电电管局,经经电管局局初审后后报部,其其它则由由省电力力局直接接报部。 五、为了了加强宏宏观管理理、严格格控制新新开工规规模,搞搞好电网网的安全全经济运运行,发发电配套套送出及及电网送送变电工工程、电电铁供电电工程等等应按批批准的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内容安安排计划划,凡设设计任务务书未经经审批的的项目或或涉及工工程设计计任务书书内容变变动的项项目,一一律不准准列入年年度建设设
7、计划和和进行设设备预安安排。需需要采购购国外设设备的项项目,必必须取得得能源部部的签证证意见后后,才能能对外开开展工作作。 (能源部部关于于重申发发电厂配配套送出出及电网网送变电电工程设设计任务务书审批批权限的的通知能能源计199899566号) 一、放宽宽审批权权限和简简化审批批手续 (一)煤煤炭、石石油、石石油化工工、冶金金(钢铁铁)、有有色金属属、铁道道和电力力七个包包干部门门。 1、凡已已列入国国家“七五”计划的的大中型型基本建建设项目目、预备备项目和和限额以以上技术术改造项项目,其其项目建建设书仍仍由国家家计委审审批;设设计任务务书尚未未审批的的,改由由各包干干部门在在国家“七五”计
8、划已已确定的的基本建建设投资资和技术术改造投投资总额额内自行行审批,报报国家计计委(技技术改造造项目同同时报国国家经委委)备案案。建设设项目的的外部协协作配合合条件(包包括能源源、原材材料的供供应和运运力安排排等)以以及技术术改造项项目需要要的银行行贷款,均均由各包包干部门门自行落落实。国国家“七五”计划内内建设项项目需要要增加的的投资和和在计划划外增加加项目需需要的投投资,各各包干部部门可以以在项目目之间调调剂或自自行筹措措,国家家不再增增加投资资。部门门自行筹筹措资金金增加项项目,要要报国家家备案。 如果建设设项目的的投资和和能源、交交通、原原材料等等外部条条件不落落实,包包干部门门可以自
9、自行削减减新上项项目和推推迟一部部分建设设项目的的进度;凡影响响“七五”计划投投入产出出包干任任务和新新增生产产能力计计划的,应应报国务务院批准准。 对列入国国家“七五”前期工工作计划划,主要要在“八五”期间建建设的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其其项目建建设书和和设计任任务书(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的审审批,仍仍按原有有规定执执行。 2、各包包干部门门在安排排基本建建设和技技术改造造年度计计划时,可可以按照照国家“七五”计划规规定的建建设项目目、新增增生产能能力、投投入产出出包干任任务和其其他建设设要求,在在国家核核定的分分资金渠渠道的年年度计划划投资规规模内,对对所有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和和技术改
10、改造项目目的投资资进行自自主安排排。其中中大中型型基本建建设项目目和限额额以上技技术改造造项目,经经国家计计委按系系统工程程的要求求进行综综合平衡衡和审核核后,纳纳入国家家年度计计划。各各包干部部门应多多安排扩扩大本行行业短线线产品生生产能力力和发挥挥现有企企业生产产潜力的的建设,压压缩非生生产性建建设和其其他建设设;对于于本部门门或其他他部门的的重点建建设项目目所急需需的配合合工程及及其投资资,都必必须认真真安排。对对新开工工的大中中型基本本建设项项目,要要严格控控制。 3、各包包干部门门在年度度计划执执行中,为为了加快快重点建建设项目目的进度度,多增增加短线线产品生生产能力力,需要要大项目
11、目之间调调整投资资的,可可以按资资金渠道道自行调调整;需需要增加加投资的的,可以以自行筹筹措资金金,由国国家计委委报经国国务院批批准,另另加投资资计划指指标。 (二)非非包干部部门 1、 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和和限额以以上技术术改造项项目的审审批权限限,按原原有规定定执行。 2、 在在年度计计划的安安排中,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和和限额以以上技术术改造项项目,由由国家计计委按项项目核定定投资;小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和和限额以以下技术术改造项项目,在在国家计计委核定定的投资资总规模模内,由由部门自自行安排排。 改建、扩扩建项目目同时使使用基本本建设投投资和技技术改造造资金的的,企业业可以将将
12、基本建建设和技技术改造造两种资资金捆在在一起使使用,但但应分别别纳入基基本建设设和技术术改造的的投资计计划规模模,并分分别进行行统计。 3、在年年度计划划执行中中,为确确保计划划投产的的大中型型基本建建设项目目和按合合理工期期组织施施工的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所所要投资资,部门门可以在在大中型型项目之之间按照照资金渠渠道调整整投资,不不需报国国家计委委审批。技技术改造造投资,在在确保国国家重点点支持的的项目所所需投资资后,部部门可以以在项目目之间按按资金渠渠道调整整投资。 (三)地地方项目目 1、 由由地方投投资安排排的地方方院校、医医院及其其他文教教卫生事事业的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其
13、其项目建建设书和和设计任任务书均均不再报报国家计计委审批批,改由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和和计划单单列市计计委审批批,同时时抄报国国家计委委和有关关部门备备案。 2、 在在年度计计划的安安排中,地地方大中中型项目目和小型型项目的的基本建建设投资资,由地地方在国国家按资资金渠道道核定的的投资规规模内,根根据国家家确定的的投资方方向和投投资政策策,自主主安排。在在安排时时,要注注意加强强农业、能能源、交交通和原原材料工工业的建建设,压压缩一般般加工工工业和非非生产性性的建设设,严格格控制办办公楼、宾宾馆和各各种“中心”、休养养所以及及“一条街”之类的的建设。地地方分成成留用的的能源、交交通重点点建
14、设基基金,必必须按国国家规定定用于能能源、交交通建设设,不得得挪作他他用。 限额以下下技术改改造项目目的投资资,由地地方在国国家核定定的投资资规模内内,自主主进行安安排。在在安排中中,要注注意调整整投资结结构,提提高用于于能源、交交通和原原材料工工业投资资的比重重,增加加用于提提高产品品质量、降降低能源源和原材材料消耗耗、加强强综合利利用的投投资,减减少一般般加工工工业的投投资;不不搞长线线产品和和消耗高高、技术术落后的的项目。 (四)计计划单列列的大型型联合企企业和基基本建设设集团项项目 1、大型型联合企企业的基基本建设设项目、技技术改造造项目和和基本建建设集团团项目,凡凡已经国国务院或或国
15、家计计委审查查批准设设计任务务书或总总体规划划的,其其中的单单项工程程,在国国家批准准的总投投资范围围内,不不再报批批。由企企业或集集团自行行办理,报报国家计计委和有有关部门门、有关关地方备备案。但但使用国国家外汇汇和国家家统借外外资的项项目以及及国家指指定的项项目,仍仍需按规规定报批批。 2、在年年度计划划安排中中,大型型联合企企业和集集团项目目的单项项工程投投资,在在国家“七五”计划和和年度计计划确定定的基本本建设和和技术改改造投资资规模内内,由企企业或集集团自主主安排。 3、 国国家重点点支持的的大中型型骨干企企业,其其基本建建设项目目技术改改造项目目的单项项工程的的审批和和年度投投资的
16、安安排,可可以照上上述规定定办理。 (五)横横向联合合投资项项目 企业横向向联合投投资的大大中型基基本建设设项目,凡凡资金自自行筹措措,能源源、原材材料、设设备以及及投产后后的产供供销、动动力、运运力等能能够自行行落实,而而且已经经与有关关部门、地地方、企企业签订订了合同同,不需需要国家家安排的的,国家家计委只只负责审审批项目目建议书书;其设设计任务务书、初初步设计计等,均均由有关关部门或或有关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和和计划单单列市计计委(建建委)审审批,抄抄报国家家计委和和有关部部门备案案。何时时开工建建设,由由国家在在年度计计划中确确定。小小型项目目的审批批手续。由由各部门门或各省省、自
17、治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自行确确定。 (国务院院关于于放宽固固定资产产投资审审批权限限和简化化审批手手续的通通知国国发(19887)23号) 第三章 火电 一、中央央投资(含含多方集集资)的的火电(包包括热电电联产)项项目审批批程序 电管局及及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电电力局使使用国家家基建基基金、银银行贷款款、煤代代油和节节能专项项资金、利利用外资资以及与与地方合合资的项项目,华华能(集集团)公公司、新新力能源源开发公公司等筹筹资(水水电、核核电及送送变电工工程均同同)的大大中型及及限额以以上工程程项目,按按以下办办法审批批: 1、初步步可行性性研究报报告,除除特定项项目外,一一般由管管理
18、局、直直属电力力局(不不属于华华北、东东北、华华东、华华中、西西北电管管局管理理辖的省省电力局局,下同同)负责责审批(电电力规划划设计总总院参加加)。由由电管局局、省电电力局编编报项目目建议书书,主报报能源部部抄报有有关电管管局、省省市计委委。经电电管局、省省市计委委提出意意见报能能源部,由由能源部部提出初初审意见见,报国国家计委委审批。 2、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凡凡规划容容量在8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或单单机容量量30万行瓦瓦及以上上,以及及未达到到上述规规模但采采用进口口机组的的工程,由由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审审批;小小于上述述容量的的工程由由电管局局、直属属省电力力局审批批。在可可行性研研
19、究报告告审查通通过后,由由电管局局、省电电力局组组织有关关单位编编制设计计任务书书,(利利用外资资的项目目为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报报能源部部,同时时抄送有有关电管管局、省省市计委委及投资资各方,对对投资安安排提出出意见,再再由能源源部提出出初审意意见,报报国家计计委审批批。 3、初步步设计,凡凡设计容容量在8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或单单机容量量3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以及及未达到到上述规规模但采采用进口口机组的的工程,由由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组组织各投投资方审审查,报报能源部部审批。小小于上述述容量的的工程,由由电管局局、直属属电力局局与各投投资方委委托具有有能源部部认可资资格的咨咨询公司司进行
20、审审查,报报能源部部审批。 二、地方方或其他他部门的的大中型型及限额额以上项项目,按按以下程程序审批批: 4、 初初步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可可委托由由能源部部认可的的具有资资格的咨咨询公司司审查,并并经电管管局、电电力局提提出意见见后,由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或部部门批准准;由业业主单位位编制项项目建设设书,先先由电管管局、直直属电力力局提出出审查意意见,省省计委(地地方项目目)或国国务院主主管部门门(部门门项目)报报能源部部并抄报报国家计计委;由由能源部部初审后后,报国国家计委委审批, 5、 行行性研究究报告,凡凡规划容容量8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或单单机容量量3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工程
21、,以以及未达达到上述述规模但但采用进进口机组组的工程程,应由由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审审批;小小于上述述容量的的工程,由由各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或主主管部门门批准。由由业主单单位编制制设计任任务书,在在各电管管局或直直属电力力局提出出审查意意见后,由由省计委委或国务务院主管管部门报报能源部部,由能能源部提提初审意意见报国国家计委委审批。 6、 初初步设计计,凡设设计容量量为8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或单单机容量量3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以及及未达到到上述规规模但采采用进口口机组的的工程,由由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组组织各投投资方审审查;小小于上述述容量的的工程,由由电管局局、直属属省电力力局会同
22、同各投资资方委托托有资格格的咨询询公司审审查,报报能源部部审批。 凡符合国国家能源源方针和和总体能能源规划划,不接接入国家家电力系系统,不不需要国国家解决决燃料供供应,不不占用国国家铁路路运输能能力,并并纳入地地方建设设规模的的项目,其其设计任任务书和和初步设设计,可可由部门门或省计计委自行行审批,报报能源部部备案,并并抄送所所在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电电力局和和有关电电管局。 三、上述述初步可可行性研研究、可可行性研研究、初初步设计计、以及及项目建建设书、设设计任务务书,属属于发电电工程的的应包括括相应的的配套输输变电工工程;属属于热电电联产的的工程应应包括供供热和相相应的输输变电工工程的有
23、有关内容容及相应应的外部部条件。 第四章 水电 1、以发发电为主主的重要要江河、河河段、国国际河流流、跨省省(区)河河流的水水电专业业规划,由由能源部部或由能能源部委委托水利利水电规规划设计计总院审审查,报报国务院院批准。省省内中小小河流水水电专业业规划,由由省计委委会同水水利水电电规划设设计总院院审查,省省人民政政府批准准,报能能源部备备案。 2、大中中型及限限额以上上水电工工程的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包括括水利、航航运等工工程上的的水电站站),由由水利水水电规划划设计总总院组织织省计委委、电力力局、电电管局、水水利厅(局局)等单单位审查查,能源源部审批批。其中中地方或或部门投投资的10万千
24、瓦瓦以下中中型水电电站,由由省级政政府负责责组织水水利水电电规划设设计总院院和电力力、水利利、水电电部门审审查后批批准,并并报能源源部核备备。 小型水电电工程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由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或部部门委托托电管局局、电力力局审查查、先送送电管局局、直属属省电力力局提出出意见,由由省计委委或部门门批准,报报能源部部备案。 3、大中中型及限限额以上上水电工工程的项项目建设设书和设设计任务务书原则则上按类类似于火火电工程程的程序序上报审审批,但但考虑到到水电工工程的特特殊性,可可根据具具体情况况适当简简化报批批程序,若若一次编编报设计计任务书书,则其其程序可可按照项项目建设设书的
25、报报批程序序办理。 4、大中中型及限限额以上上水电工工程初步步设计,由由水利水水电规划划设计总总院组织织各投资资方审查查,能源源部审批批;如投投资方尚尚未明确确,可由由水利水水电规划划设计总总院组织织有关单单位审查查,能源源部审批批,其中中:地方方或部门门投资的的10万千瓦瓦以下中中型水电电工程项项目,由由省(区区、市)计计委或有有关部门门会同水水利水电电规划设设计总院院组织审审查,由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地地方项目目)或国国务院有有关部门门(部门门项目)审审批,报报能源部部备案,同同时抄送送所在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电电力局和和有关电电管局。 大中型及及限额以以上水电电工程初初步
26、设计计审查时时,应邀邀请所在在省有关关部门和和有关电电力局、电电管局参参加。 小型水电电站的初初步设计计由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或部部门委托托电管局局、电力力局组织织审查,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或部部门审批批,报能能源部备备案,同同时抄送送所在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电电力局和和有关电电管局。 第六章 送变电 一、电厂厂(包括括火电、水水电、核核电)接接入系统统及配套套送出工工程项目目的审批批程序 1、 电电厂接入入系统及及配套送送出工程程(包括括220千伏及及以上电电压的送送变电工工程和相相应的系系统通讯讯、自动动化设施施等),应应与电厂厂可行性性研究同同时审查查。 2、 凡凡
27、规划容容量8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或单单机容量量30万千瓦瓦及以上上,以及及未达到到上述规规模但采采用进口口机组的的水、电电、核电电厂接入入系统及及配套送送出工程程,由电电力规划划设计总总院会同同水利水水电规划划设计总总院等单单位代部部审查。小小于上述述容量的的,由电电管局或或直属电电力局审审查报部部。 3、 电电厂接入入系统及及配套送送出工程程的初步步设计,可可与电厂厂初步设设计分开开审查。330千伏及及以上电电压的送送变电工工程,由由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代代部组织织各投资资方审查查;220千伏及及以下电电压的送送变电工工程,由由电管局局、直属属电力局局审查,中中央参与与投资的的项目,由由能源
28、部部或能源源部授权权单位审审批;地地方或其其他部门门项目,由由部门或或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计计委按照照电力行行业规划划审批,报报能源部部核备,抄抄送所在在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有有关电管管局、电电力局和和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 4、 不不接入国国家电力力系统的的电厂配配套送出出工程,可可由部门门或地方方计委自自行审批批,报能能源部核核备,抄抄送所在在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有有关电管管局、电电力局和和电力规规划设计计总院。 二、联网网送变电电工程,地地区和大大用户送送变电工工程的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和初步步设计,凡凡电压在在330千伏及及以上的的,由电电力规划划设计总总院代部部审查,220千伏
29、及及以下的的,由电电管局、直直属电力力局审查查,审批批程序按按本章第第一项规规定办理理。 三、电厂厂配套送送出及电电网送变变电工程程设计任任务书的的审批权权限,按按能源部部能源计计199899566号文规规定办理理。 (能源部部关于于颁发“电力、煤煤炭工业业建设项项目审批批程序的的规定”的通知知,能能源计1998911559号,19889年12月2日) 2、核电电站的建建设项目目一般均均为国家家重点项项目,因因此,必必须纳入入国家计计划,由由国家统统一规划划、立项项建设。 3、核电电站的初初步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必必须附有有电力部部核电站站厂址评评审组的的预评审审意见,才才能上报报电力部部。经电
30、电力部会会同中国国核工业业总公司司组织审审查后,由由电力部部批准。 4、项目目建议书书应根据据批准的的初步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由项目目业主单单位或企企业法人人负责编编报。项项目建议议书上报报前需征征求所在在省(市市)政府府、电力力主管部部门的意意见后报报电力部部,抄报报国家计计委。由由电力部部提出初初审意见见报国家家计委审审批。 5、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报报电力部部。其中中有关厂厂址核安安全部分分报国家家核安全全局审批批。本阶阶段选选址阶段段环境境影响评评价报告告书由电电力部会会同中国国核工业业总公司司提出预预评审意意见,报报国家环环保局审审查批准准;电力力部在接接到国家家环保局局、国家家核安全
31、全局关于于环境影影响评价价报告书书和厂址址核安全全部分的的审批意意见后,会会同中国国核工业业总公司司对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进进行审查查,由电电力部批批准。 6、可行行性研究究报告书书根据批批准的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由项项目业主主单位负负责编报报。在上上报前需需征求所所在省(市市)政府府、电力力主管部部门的意意见后报报电力部部,抄报报国家计计委。由由电力部部提出初初审意见见报国家家计委审审批。 7、初步步设计报报电力部部。本阶阶段(设设计阶段段)环境境影响评评价报告告书由电电力部会会同中国国核工业业总公司司提出预预评审意意见,报报国家环环保局审审查批准准。电力力部在接接到国家家环保局局的审批批意见后后,会同同中国核核工业总总公司和和业主单单位组织织审查,由由电力部部批准,报报国家计计委备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