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出具的那些事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出具的那些事儿.doc(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重磅倾心解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出具的那些事儿2021-02-16团队原创中国金融财税律师吴宏浩本文旨在从专业角度去说明法律意见书在哪些情况需要出具、出具的具体时间以及一份完整的法律意见书会包含哪些内容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也欢送进行业务上的探讨与合作。一、在哪些情况下,私募基金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1基金管理人新登记时:自2021年2月5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自2021年2月5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
2、书?。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各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需要提前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为必备材料,缺少该材料将导致材料不全而无法受理申请。2首次备案基金产品时补提: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3协会要求时补提: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上述两种情况是针对已经成功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也就是说有25000余家基金管理人都可能需要聘请律师补贴出具法律意见书。需要强调
3、的是,对于没有备案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据统计大约有17000余家假设想继续从事基金业务,就必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当然,对于已经备案过基金产品的机构,是否需要补提法律意见书的决定权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但我们认为协会应该明确标准,否那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4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二、法律意见书对出具的具体时间?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应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之日前的一个月内。?法律意见书
4、?报送后,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记申请材料;假设确需补充或更正,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意,应由原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基金变更等其他情形并未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应该参照基金登记的规定,即申请之日前一个月内出具。三、所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包含哪些内容有何具体要求?法律意见书正文中,律师将会就下述内容逐项发表法律意见,并就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历史沿革的问题,律师尽职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设立至今全套
5、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自工商部门调取,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骑缝章;2、申请机构是否存在股权鼓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律师将会重点关注,进行论述并做充分信息披露;3、如果是已经登记了的申请机构,那么需要提供相关的登记文件。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范围
6、的合规性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申请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等。三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那么,说明申请机构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经营原那么的合规性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主营业务及兼营业务,请提供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机
7、构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原始财务报表,公司近12个月重大经营合同;2、对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进行访谈,确认是否兼营等情形。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我们认为此规定主要针对那些从事投行业务、P2P业务、股权众筹等与私募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基金管理人。实践中,律师核查此局部内容存在较大的难度,律师假设没有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工作及留存完备的工作底稿,可能将会把相关法律风险引入到律师身上,需要提醒各位同仁对此局部发表法律意见时必须非常谨慎。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假设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
8、金管理人股权架构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机构目前股权结构图,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2、申请机构各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一并提供该股东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基金从业资格、工作经历、对外投资情况;3、假设含有境外投资股东的,除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请一并提供境外投资机构还须提供材料有: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注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
9、部门批准证书等。五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假设有,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工商注册信息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六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效劳机构。假设有,请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关联方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
10、般包括: 1、申请机构的分公司、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下同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效劳机构,下同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自工商部门调取,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骑缝章;2、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鼓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3、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鼓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4、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
11、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假设已登记,需要提供相关登记文件。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此局部同样是律师核查的重点和难点,根据我们既往效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的经验,我们国家的民营金融机构老板很喜欢把法律架构弄得非常复杂,因此,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关联交易的情况十分普遍。当然,从文字上来看,指引并未对关联方有更高的核查要求,仅需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根本设施和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运营根本设施和条件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运营根本设施,请提供公司与公司注册地一致
12、的经营场所证明,假设是自有产权,那么提供产权证明;假设是租赁,那么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2、申请机构员工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部门、职务、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证件类型及号码、工资、入职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起止年月、最近一次续签劳动合同起止年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说明、签订其他用工协议情况协议名称、起止年月、缴纳五险一金情况缴纳险种、未缴纳险种及情况说明;3、申请机构主营业务及兼营业务,请提供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机构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原始财务报表,公司近12个月重大经营合同。八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3、。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标准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拥有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的组织架构图包括所有部门及所有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及部门职责;2、申请机构现行有效的制度,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律师会协助基金管理人建立相关的管理制
14、度。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据我们既往效劳基金管理人的经验,大局部的机构的风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非常不完备,即使局部机构聘请专门律师制作了相应的风控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大局部形同虚设。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本身而言,协会要求还是形式大于实质。不过,我们建议那些确实想好好开展的机构要高度重视风控制度,否那么不仅以后在监管方面会碰壁,而且对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来说也是会摔跟头的。九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效劳协议,并说明其外包效劳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外包效劳协议合规性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效劳协议含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
15、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效劳,请提供相关外包效劳协议;2、申请机构与其他机构签署有外包效劳协议的,请一并提供公司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公司对外包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十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适格性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申请机构目前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名单,并分别填写调查表。高管人员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
16、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的职业及职务情况。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基金从业资格文件等。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此局部律师核查时,需要深入核查从业资格是否存在借用、挂靠的情形,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十一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分、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分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人员诚信的问题
17、,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1、申请机构所涉及的法律与监管:公司所处行业监管部门及监管架构;公司所涉业务主要适用的政策法规以及执行情况;可预见的主要政策法规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法律法规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近两年至今是否受到过行政处分,假设是,请提供处分决定、罚款缴纳凭证;3、关于任何政府部门以前、现在或预期将会对申请机构进行的调查或询问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的报告或者重要通信;上述政府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审计、税务、金融、工商、海关、行业和其它监管机构;4、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媒体负面报道,如有请提供相关报道文件及公司声明;5、申请机构及高管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分、金融监管部门行
18、政处分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请提供相关证明及公司与高管人员的征信报告。十二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涉诉或仲裁的问题,律师调查时的材料一般包括:公司至今未结的,近三年已结的纠纷、诉讼及仲裁等案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双方证据、代理意见、辩论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款项支付凭证、案件最新进展情况的简要介绍、对诉讼或诉求结果的预计包括预期所需的时间等、索赔金额、采取措施的详细说明。盈科财税金融律师提醒:此局部的核查同样需要下点功夫,核查是否存在涉诉或仲裁情况,不仅仅只是前往所在地法院、仲裁机构查询是否有纠纷,而且应该从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报表等数据深入核查,否那么很容易造成重大遗漏。十三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此为登记申请材料方面的问题,根本的要求就是真实、准确、完整。十四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此为兜底条款,根据具体情况,披露特殊问题。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法律意见书中不能出现“根本符合、“大致符合等模糊类用语,需要的是律师发说明确的法律意见。最后,律师需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