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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体系统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督20_10号和皖教督20_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建
2、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
3、常的学习生活。(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三、治理内容及措施(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
4、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三)积极有效预防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2.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3
5、.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4.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
6、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四)依法依规处置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2.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
7、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3.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
8、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
9、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
10、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1.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
11、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2.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
12、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四、职责分工(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
13、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
14、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
15、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五、工作要求(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
16、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三)及时全面总结。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四)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县教体局要联系当地主要
17、新闻媒体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读读吧,收获会很大。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向国家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市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体教结合工作,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构建体教结合新模式,走规模化发展之路。认真贯彻选好苗子、系统训练、加大输送、积极提高的青少年体育训
18、练方针。重点发展优势传统项目,推动_教育、体育事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二、工作原则(一)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义务共尽、成果共享。(二)让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享受体育锻炼的快乐,养成终生锻炼的习惯。三、目标任务到_年,完成以下目标任务:(一)全市各校备选训练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游泳、举重、摔跤、跆拳道、足球、排球共13项,其中全市普及性项目为:田径、篮球。 (二)常年在训运动员城区达300人以上;每个项目不少于30人。(三)学校(指市直、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在20_人以上的每年必须保证有2-3个项目在训,在20_人以下的每年必须保证有12个项目在训。(四)每
19、年_体校到各训练学校选拔体育苗子3人以上。 (五)尽快在城区建设1所高中、1所初中、1所小学为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学校,使他们成为办高水平运动队的示范学校。四、实施方法(一)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建立“一条龙”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1、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学生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开足体育课,不准以任何借口挤占体育课。2、要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1小时;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并实施体育艺术“2+1”活动方案,组建学生运动队,开展经常性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为培养和发现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打好基础。3、市教育局、体育局
20、要根据我市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全市青少年训练的项目设置、年龄结构、选材标准、训练内容和训练总体机制上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要求,使体教结合相融合,形成小学、初中、高中相衔接的“一条龙”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训练1、广泛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是发现、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正确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在确保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及时发现并有重点地培养体育苗子,提高他们的体育运动竞技水平。2、学校课余体育锻练的重点是普及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
21、等基础项目,每个学生应掌握2项以上体育基本运动技能,形成班级、年级、学校有一定项目的训练格局;学校运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4次,每次要保证不少于90分钟的训练时间。3、对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少年儿童,应根据不同的年龄和素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使其充分发挥特长。同时要加强参训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妥善解决文化学习和体育训练的问题。(三)积极探索和创新青少年训练竞赛新模式1、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体育资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水平。2、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重点,以发现、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为着眼点。3、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体育
22、竞赛制度。以竞赛促训练、促提高,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搭建平台。 4、市教育局、体育局每两年联合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市体育局每年适时举办12个单项高水平少儿系列比赛,并在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全市综合性运动会上设立学生组别。(四)积极开展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活动1、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深化体教结合的重要环节,各中小学要为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奠定基础。2、逐步建设成小学、初中、高中层层衔接的系统训练网络体系,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体育特色学校,以开展学校间的体育竞赛和联赛活动来发挥其在培养和输送体育特长生方面的作用。(五)积极营造有利于体育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教育、
23、体育部门在加强体教结合培养体育人才方面的激励政策,进一步创新激励机制。2、进一步创新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机制,重点发现和选拔、培养品学兼优的体育苗子。3、切实加强体育特长生、注册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训练和生活,保证他们每天下午两节课后有至少90分钟的专项训练时间,对因参加比赛或训练缺课较多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课安排。4、以就近入学、方便训练为原则,适当调整优秀体育特长生入学、转学条件。5、对参加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省教育厅当年度下发的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享受中考优惠政策体育竞赛项目的通知要求执行中考优惠政策,并在择校时由学校酌情减免择校费。6、市政
24、府将每年对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和在开展体教结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7、对列为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的学校,由市体育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的经费用于基地学校重点项目训练。8、对在每两年一次的中小学校体教结合工作考评中成绩突出的学校,由市体教结合工作考评组按规定予以奖励。(六)切实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1、市教育局将加大专业体育教师的招聘力度,力争按要求配齐配足体育教师。2、完善体育教师培训制度,采取多途径、多方式提高体育教师专业教学水平,并将学校体教结合工作情况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内容。3、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措施,调
25、动体育教师的积极性,对长期从事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工作,潜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体育教师,在培训学习、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倾斜。4、各学校开展体教结合工作所需经费要按规定给予保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室外工作的劳动保护政策,适时为体育教师配备运动鞋、长短运动服。体育教师带队进行学生课余训练应按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工作量。5、市体育局将发挥教练员资优势,鼓励教练员进校进行业余训练,采取分片指导、定点定时参训的方式,帮助学校体育教师提高运动队的训练水平。6、市体育局还将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学校体育教师的培训,支持社会各界资助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五、组织领导1、成立_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2、市教育局、体育局建立分管领导定期会商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体教结合工作会,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落实政策、推进工作。3、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每两年对全市各校体教结合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考核,经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奖惩。目的性很明确的文章。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