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完整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完整答案.docx(6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完整答案1.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 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答案】:A【解析】:A项,故意与过失的区别在于对危害结果的意志态度不同,故意对危 害结果持不排斥态度,过失对危害结果持排斥态度。此题中,甲”擅 离职守”是故意的,但对乙的逃跑是不知情的,其主观心态不是故意, 而是过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出于脱逃的故意,实施脱逃的行为, 乙主观上是故意。B项,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由于甲
2、是过失犯罪,乙是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答案】:C【解析】:本案中,县政府的复函没有增加或者减损特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 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6.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答案】:B【解析】:B项,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A项,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 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利。国家开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 疗卫生事业。遭受自然灾害并不是获得物质帮助的法定条件。C项,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据此,宪法只确定了公民的信教自由,并未肯定传教自由。D项,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 权利。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一切公民。7 .推进严格司法,应统
4、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流程,建立责任制,确 保实现司法公正。据此,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最高法院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那么,可以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 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C.在司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依法收集、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 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D.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仅在任职期间对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当责任【答案】:D【解析】:A项,推进严格司法,就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 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 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
5、适用标 准,也是推进严格司法的具体要求之一。B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要确保侦查、审查起诉 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因此,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那么, 促进法庭审理程序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C项,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 定人出庭制度,才能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 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推进严格司法。D项,推进严格司法,要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 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 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其中,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指一旦出现案件(一般指
6、刑事案件)质量问题,尤其出现冤假错案, 原办案的司法人员不管其退休、调离抑或升职,都将依据实际职责承 担必要的行政或法律责任。此处终身应当理解为从办案之日起一直延 续终身,而不仅限于任职期间。8 .艾玛为甲国驻乙国领馆的官员,吉姆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二等秘 书。艾玛周末出游在乙国首都开车时因违反交通规那么撞伤一行人,因 紧张对伤者未实施救助即逃逸,导致伤者死亡。吉姆目击了该事件。 甲、乙、丙三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 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 免方面的协定。依国际法规那么,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只有艾玛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乙国才可对其进
7、行刑事诉讼B.只要吉姆本人表示愿意即可出庭作证,而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 同意C.乙国不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因为其享有外交豁免权D.乙国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因为领事官员只有执行职务的行为 才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答案】:D【解析】:AD两项,艾玛是领馆官员,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事官员执 行职务的行为不受接受国的司法和行政管辖。艾玛是在周末出游时肇 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乙国可以对艾玛提起刑事诉讼。BC两项,吉姆是外交人员,外交人员的特权和管辖豁免可以放弃, 但这种放弃只能由派遣国明示做出,因此,吉姆本人没有做出这种放 弃的权利。与上述理由相同,艾玛只享受执行职务行为的司法管辖豁 免。
8、9 .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B.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运输毒品罪既包括在境内运输毒品,也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 内运往境外D.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毒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 数罪并罚【答案】:A【解析】:A项,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分。单位犯第2、3、4 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分”据此,单位是可以成为走私、贩卖、 运输
9、、制造毒品罪的主体的。B项,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必须到达“数量较大”。C项,运输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中的“运输”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 者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D项,行为人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只是作为本罪的 加重情节,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一点和刑法第3章规定的走私 罪是不同的。10.以下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A.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 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B.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 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
10、,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 时被抓获C.丙被抓获后,通过律师转告其父想方法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丙父最终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D. 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狄【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假设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称自首、立功意见)第5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以下行为之一, 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 罪嫌疑人”: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 、发信息等方式将其 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 当场指认、识别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带着侦查人员抓
11、 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 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A项,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 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 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B项,犯罪人乙按司法机关要求向毒贩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 示还要购买毒品,使得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的,属于“协 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成立立功。C项,根据自首、立功意见第4、5条的规定,立功必须亲自实 施,他人不得代劳。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人“立功”,向司法机关 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
12、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 立功表现。D项,犯罪人丁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 获的,都没有超出共同犯罪的犯罪人自首中如实交代同案犯罪行的范 围,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不成立立功。11.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建立宪法宣誓制 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以下人员中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是()oA.各级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B.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C.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D.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答案】:A|C【解析】: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 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 及各级
13、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 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12.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A.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B.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C.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D.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 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答案】:A|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以下
14、案件在本法第156条规定 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遥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 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 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B项,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 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法第158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 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 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
15、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 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 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13.关于领海的无害通过权,以下哪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领海的无害通过权是一项国际习惯法的规那么,并被编纂在海洋法 公约中B.沿海国不得对任何国家的船舶、飞机所享有的无害通过权进行干预 和阻碍C.无害通过权仅指穿越领海而不驶入内水时所享有的权利,而不包括 驶入驶出内水的航行D.沿海国不得采取暂停、损害或取消他国的无害通
16、过权的行为【答案】:A 故意犯罪,二者不构成共同犯罪。C项,根据刑法第400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 人员故意私放在押人员情节严重的行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 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此题中,甲是过失,因此不构 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甲作为看守所值班武警,擅离职守使乙趁机逃走, 应当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D项,脱逃罪的行为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 此题中,乙实施脱逃的行为,其离开监狱时犯罪就已经成立,虽然出 现很快被抓回这一最终结果,但不影响脱逃罪的成立。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
17、国家机构,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 责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假设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 关【答案】:A|B【解析】:A项,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 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 海的航行权利。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局部,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 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之下。与领土唯一不同的是,外国船 舶在领海中享有无害通过权。这是一项国际习惯法的规那么,并被编纂 在海洋法公约中。
18、B项,无害通过的适用主体仅仅指外国船舶,该制度并不适用于外国 飞机。C项,无害通过可以是为了驶入驶出内水的航行,也可以仅是穿越领 海而不驶入内水。D项,无害通过是任何国家都拥有的一项权利,沿海国不应对此进行 阻碍。一国不得强加实际后果等于取消或损害无害通过的要求。但是, 在为了国家平安而必不可少的情况下,沿海国可在特定水域停止无害 通过。14.以下关于法律与宗教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哪一项?()A.由于局部宗教教规与国家法律存在抵触,公民能够以信仰宗教为 由,回避国家局部法律的强行性规定B.公民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法律保护公民正常合法的传教活动C.任何国家机关、社
19、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D.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实行宗教同国家政治生活及教育相别离的原那么【答案】:A【解析】:BCD三项,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 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宗教的公民。国家保 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 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 国势力的支配。”由此可见:一方面,法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
20、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 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另一方面,国家依法管理宗 教事务。首先,法律禁止有人利用宗教从事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 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其次,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 惩治邪教活动。最后,国家通过法律确保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15.以下关于合议庭评议笔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并写入笔录B.合议庭意见有分歧的,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不写入笔录C.持少数意见的合议庭成员,也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D.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答案】: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4条的
21、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 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 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16.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以下说法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说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答案】:A【解析】:人权,是指人的个体或群体,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基于一定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开展,为了自由生存、自由活动、自由发 展以能够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必须平等享有的权利。A项,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仅仅为
22、人权的实现提供一 种可能性与资格,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人权还必须是一种实有权 利,一种实实在在的现实权利。该项中认为人权只能是实有权利是错 误的,人权包括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实有权利等。BC两项,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权是法律的源泉。不 表达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远不会产生促成法治秩序 的法律;而表达人权精神和内容的法律,一般说来都是好的法律,是 表达社会进步的法律。因此,可以说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 准。D项,法律是人权的表达和保障。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确实认和保护, 没有法律对人权确实认、宣布和保护,人权要么只能停留在道德权利 的应有状态,要么经常面临受侵害的危
23、险而无法救济。但是法律并不 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17 .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以下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A.甲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印制大量的包装材料、说明书,甲构 成非法经营罪B.甲在入境之时被查获携带了大量未经申报的黄金首饰,甲构成走私 贵重金属罪C.甲伪造货币后又出售伪造的货币的,应从一重罪论处D.甲收受贿赂后实施徇私枉法行为并让乙帮助将贿赂款置换成股票, 对甲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乙不构成洗钱罪【答案】:A|B|C|D【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平安刑事 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为目的, 印制包装材料、标签、
24、说明书的行为,也属于“生产”。因此,甲成 立生产、销售假药罪。B项,走私贵重金属入境的,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项,伪造货币后又出售伪造的货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分。D项,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的,也不影响洗 钱罪的认定。18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那么,以下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 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答案】:A|C【解析】: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仅对沿
25、岸国船舶开 放,主权归属流经国,但不得改道或堵塞河流。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 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依条约对所有国家开放,非军 用船舶有无害通过权,主权归属流经国,条约约定管理等事项。A项,涉及的甲河属于多国河流,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 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B项,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各国不得有害地利 用该河流,不得单方面决定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C项,通常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是由国际条约规定的,不同的 国际河流可能有所不同。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 船无害航行。D项,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
26、目前 仅国际海底区域在法律地位上是人类共同财产。19 .行政合同中相对人享有的权利有()0A.取得报酬和优惠不可预见的困难补偿请求权C.损失补偿请求权D.损害赔偿请求权【答案】:A|B|C|D【解析】:虽然在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有行政优益权,但相对人的权益也不得损 害,所以相对人也有其权利,主要包括:取得报酬和优惠;不可 预见的困难补偿请求权;损失补偿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20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
27、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答案】:D【解析】: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 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 的意见。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2款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 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 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21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 的机关。以下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分、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缺乏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
28、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分的执行【答案】:A【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缺乏3个月的有期徒 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 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 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 交执行时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 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分的判 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
29、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 己执行。22 .公安机关获知有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近期可能从事毒品制售活动, 遂对其展开初步调查工作。关于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 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监听B.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C.询问王某D.通缉【答案】:B|C【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第3款规定,初查过程 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 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AD两项,均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才能采用。BC两项,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初查措施。23 .关于法与社会相互关系的以下哪一表述不成立?()A.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30、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 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B.为了实现法对社会的有效调整,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 进行配合【解析】:A项,宪法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 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 B项,宪法第93条第3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项,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 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 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地方审计机关为双重领导 体制。D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 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
31、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准,可以设立假设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市辖区的 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设立街道办事处。3.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 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c.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D.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 多
32、种手段【答案】:A【解析】: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归根 结底的意义上最终决定着法律的本质。理性、社会正义和法律统治三 者的有机联系,构成新世纪新阶段科学的法治精神内涵。为了有效地 通过法律控制社会,必须使法律与其他的资源分配系统(宗教、道德、 政策等)进行配合。正是通过与经济、科技、文化和政治等社会领域, 以及政策、宗教、道德等社会规范的互动,法律改造世界,维护人权, 由此直接影响国家的开展进程,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社会和谐。A项,法是社会的产物,而非社会的前提和基础。24.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下表达正确的选项是()oA.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各具优势,形成互补B
33、.有些社会领域,法律无法涉及,而道德可以调整,比方私人生活C.道德规范、法律规范一样都关注人的权利与义务D.一般来说,违反法律的行为也要受道德谴责,但违反道德的行为那么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答案】:A|B|D【解析】:A项,在调整功能上,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各具优势,形成互补。B项,在调整领域上,法律和道德不尽相同,有些社会领域,法律无 法涉及,而道德可以调整。C项,法律规范既规定人的权利也规定义务,但是道德规范一般仅仅 是义务的内容。D项,一般来说,违反法律的行为也要受道德谴责,但违反道德的行 为那么不一定就是违法行为,比方人的作风问题和私生活。2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
34、围和表现形 式,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公民都有以言论方式自由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B.通过言论自由表达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等各方面的见 解和思想的权利不受非法干涉C.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有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互联网、广播电视媒体等D.公民不因表达某种言论而承当不利后果【答案】:B|C【解析】:A项,并非所有的公民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不享有言论自由。BCD三项,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 式。这主要包括: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以言论表达思想和见解 的权利;通过言论自由表达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 方面的见解,不
35、受非法干涉;言论自由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言 论自由在法定范围内,其主体不应因某种言论而承当不利后果;言 论自由存在着法定的界限,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比方不得侵 犯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等。26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以下选项 正确的选项是:()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答案】:A|B【解析】:AB两项,
36、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当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 件尚未正式公布实施之前,由特定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 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公布实施以后,由特定机关 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我国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 方式。事先审查主要表达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生效,事后审 查主要表达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C项,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 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 审查主体是司法机关。D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
37、求或建议时启动审查程序,也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主动审查。27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 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 果关系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 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 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 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答案】:
38、A|B|C【解析】:A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险行为与危险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 引起的关系。根据条件说,行为是结果发生的原因之一时便可认定条 件关系。该项中,甲、乙的开枪行为共同导致了丙死亡的结果,故甲、 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都具有因果关系。B项,在被害人行为作为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人实施的行为, 导致被害人不得不或者几乎必然实施介入行为的;或者被害人实施的 介入因素具有通常性的,也不隔断犯罪人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 系。如果被害人介入了对结果起决定作用的异常行为,那么不能将该结 果归责于犯罪人。甲等多人追杀乙,使被害人乙为了逃避追杀不得不 跑到高速公路上,结果被车撞死,乙被车撞死这
39、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 因此应认定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项,在行为和结果之间介入其他因素的,在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 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 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 该项中,乙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其轧死,后车属于介入因素。 该案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后车的介入并非异常因素,因此甲的行为与 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D项,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被害人乙冲入住宅救婴儿的行 为是人之常情,即使该介入行为具有高度危险,也不隔断犯罪人行为 与结果的因果关系。28.关于受贿罪,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40、.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 罪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 的,构成受贿罪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 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 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 的认定【答案】:A|B|C|D【解析】:A项,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 受贿罪。其近亲属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项,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或职务条件,在他人 有求于自己
41、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收受财物后作 虚假承诺,导致财物与所许诺的职务行为之间形成了对价关系,构成 受贿罪。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 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 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项,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 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至于事后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 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29.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 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
42、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以下哪一选项是不 正确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展相结合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表达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 用现代科技手段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 具体表现【答案】:C【解析】:C项,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为以 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仅仅为司法机 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般性指标和要求。A项,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展使得当今社会的信息渠道更加的畅通,同 时,科学技术的进
43、步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提供了坚定的技术支 撑和科学指导,促进了科学立法、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因此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的结合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开展相结合。B项,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 实,也有可能运用不得当违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阻碍法治社 会的建设。因此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 义。D项,司法机关在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采用网络技术落 实司法便民,表达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工作中做到 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30.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受案范围,说法正确的有()oA. 2018年3月,甲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毒品交易案件时
44、,认为张 某为某贩毒组织洗钱,于是搜查了张某的住处,扣押现金10万元, 冻结其银行存款10万元。后经查明张某并未从事洗钱行为,于是退 还了 10万元现金,解冻了银行存款。张某对公安机关的行为可以提 起行政诉讼B.林某和孔某就某一房屋的产权登记问题请求政府相关部门裁决,裁 决之后,孔某不服,认为裁决过程违法,孔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 讼并附带提出民事赔偿C.某县政府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县内所有食品加工企业都 需要每月交纳2000元管理费。经调查,该县制定该规定时,该县只 有两家食品加工厂。这两家食品加工厂可以就该县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诉讼D.商务部根据中国纸制品协会的申请,对甲国给予甲国
45、乙公司新闻纸 补贴一案进行调查,最终裁决补贴存在,对乙公司征收反补贴税。该 公司可以对此最终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答案】:B|C|D【解析】:A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公安、国家安 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 受案范围。因此刑事司法行为如刑事侦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 事搜查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这里理解这一条的关键在 于,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是刑事侦查机 关,其履行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同 时公安机关又是行政管理部门,这时候,公安机关的行为那么有可能受 到行政诉讼管辖,要注意区别不同
46、情况。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属 于履行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答案】:D【解析】:因果关系中的结果可因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的介入而中断,即因果关 系因异常因素的介入而中断。在行为人的行为介人了第三者或被害人 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 所造成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 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A项,先前行为是甲的开枪行为,介入因素是乙的躲闪,结果是丙的 死亡。
47、甲向乙开枪的行为对乙身后丙的生命具有很大危险性,对丙 死亡所起的作用大。介入因素也即乙的躲闪并不异常。乙的躲闪 对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正因乙的躲闪导致子弹击中丙。两项因素 判断得出二者具有因果关系,最终结果是甲的开枪行为与丙的死亡具 有因果关系。B项,先前行为是甲的追赶行为,介入因素是车祸,结果是乙的死亡。 甲的追赶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不大,因为仅仅是追赶而已。车祸 具有异常性。车祸对乙的死亡所起作用较大。甲的追赶行为与乙的 B项,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 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 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C项
48、,外表上看,该县发布规定的行为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是,该规 定制定时,县政府明知只有两家食品加工厂,无疑,该县政府的行为 只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 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以下反补贴行政行为提起的 行政诉讼:有关补贴及补贴金额、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 有关是否征收反补贴税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31.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 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A. 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分D. 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 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