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六次同步检测题(含答案及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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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甄题精选第六次同步检测题(含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以下哪些情况下,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A、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的B、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 的C、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D、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参考答案】:D【解析】:A项见合同法68条,B项见合同法152条,C项见合同法70条,D项根 据合同法101条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将标的物提存。2、我国法规定,“扶养适用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

2、律”,这个法律规范属于?()A、实体法规范B、程序法规范C、单边冲突规范D、双边冲突规范【参考答案】:D【解析】:冲突规范既不是实体规范,也不是程序规范,而是法律适用规范或叫法律选择规范。 因此,AB两项均不对。C项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而题干中的冲突规 范显然看不出直接适用何国法,因此不是单边冲突规范。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是典型的单 边冲突规范A、计算机程序应该作为文字作品进行保护B、协议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即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 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C、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

3、进入 商业领域【参考答案】:C【解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0条规定,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目 标代码,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下的文字作品来保护。故A选项符合规定,不应选。在商标 的保护期限上,TRIPs规定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商标的注册应可无 限地续展。故B选项符合规定,不应选。根据TRIPs协议,各成员国可以不给植物新品种以专利,可 以用一种植物专门法或其他的方法来保护。故C选项不符合规定,应选。|学法网|根据TRIPs协议, 一旦发生侵权,成员的司法机关应有权责令停止侵权,向权利持有人支付损害赔偿,对侵权的商品进 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

4、或命令将侵权商品予以销毁。故D选项符合规定,不应选。此题的应选 项为Co18、2000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 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 2001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当时银 行仅贷出50万元。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当责任。乙 公司的担保如何处理: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B、乙公司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担保责任D、乙公司不负担保责任【解析】:【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 承当的民事责任仍应承当担

5、保责任。当然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为B.1019、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 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 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A、受理此案B、以“一事不两诉”原那么为依据不予受理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 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 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所以此题选A。36.A民法通

6、 那么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 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此题选A。20、以下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参考答案】:B【考点】公务员交流制度【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 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 括调任、转任和挂职

7、锻炼。”该法第6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在此,需 要特别界定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的范围。国家公务,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 教、卫生、体育、科技等各个领域中实施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活动,它具有国家权力性、职 能性和管理性的特点。公务是与普通的劳务相区别的。所谓劳务,泛指一切以劳力为主从事生产性、 经营性、社会服务性的活动。它与公务的根本区别在于:这种活动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职能性和管理 性。例如,高校的副校长代表国家,从事高校管理、学位授予、国际交流等公务性活动,

8、因此与普通11 的高校行政人员不同。是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的经理根据国家的委派,作为国有 企业的管理者从事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属于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此题A项中沈某作 为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这属于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C 项中国有企业经理吴某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属于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 任领导职务。上述两种调任均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制度。所以A项、C项被排除。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 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 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

9、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D 项中郑某作为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符合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挂职锻炼的规定,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 挂职制度,所以D项不中选。关于B项.高校的行政人员,是在高校中从事劳务活动的人员,高 校普通行政人员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主要是靠提供劳力来实现的,是在 管理者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之下进行的,他们并不代表国家从事 享有法律规定职权的管理活动,不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而区法院聘 任制书记员属于该条所指

10、的辅助性职位,不属于公务员法第64条中 所规定“领导职21、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 采取以下那种措施?A、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B、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C、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D、可以采取临时停市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参考答案】:C【解析】:第一百一十四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 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 临时停市。12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

11、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22、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 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 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 定性?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参考答案】:C【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当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

12、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的行为。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丙公司谈判,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 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 造成了损失。很显然这是恶意磋商的行为。23、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未 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 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故报 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13C、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D、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责任【参考

13、答案】:D【知识点】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责任的免除。【解析】:根据保险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此题中,陈某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 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应视为陈某放弃对房东请求赔偿的权利, 故保险公司不再承当赔偿责任。应选项D正确的。24、在甲企业诉区工商局查处其生产劣质产品一案中,甲企业认为 自己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是由于原材料所致,其中有一个关键的证据在乙 企业厂区内,但由于乙企业正在搬迁,这个证据极有可能灭失,因而甲 企业欲申请证据保全,那么其应当在

14、何时以何种方法提起证据保全申请? ()A、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B、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C、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D、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 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此题情形符合此条规定, 因此甲企业有权申请证据保全。行诉证据规定第27条第I款规定:“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三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 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25、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

15、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 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以下哪 一种说法不正确?14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参考答案】:A【解析】:在民法原理上,根据是否有法律的原因,占有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权占 有是指具有法律根据或原因的占有,如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不具有法律原因或根据的 占有,如对遗失物的占有。因此,此题中乙对拾得的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丙对偷得的相机也是 无权占有,A选项错误,中选;B选项正确,不中选。根据是否以所有人的意思占有,占有可

16、分为自 主占有和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所有人的意思对标的物进行占有,他主占有是指非以所有 人的意思进行的占有,因此在此题中丁对相机的占有是自主占有,C选项正确,不中选。根据占有人 是否对标的物直接进行事实上的占领,占有还可以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直 接对标的物进行管领和控制,如出租人为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那么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进行管领和 控制,而不直接对标的物进行事实上的控制,如出租人对房屋的占有。因此,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 接占有,D选项正确,不中选。26、徐州A公司和连云港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事后以 方式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7、后双方因 付款问题发生争议,A公司到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B公司就仲 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下法院对此案有管 辖权的是:A、南京仲裁委员会所在区人民法院B、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C、连云港市B公司所在区人民法院D、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 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 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 辖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

18、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 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此题正确项是B项。1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 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委员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 中,双方的约定是明确的,因此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被排除在外。27、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每公顷被征用耕地 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以下哪项所述内容?A、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B、被征用前3年最高年产值的15倍C、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15倍D、被征用前3年总产值的5倍【参考答案】:A【解析】

19、: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 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 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 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28、特殊预防是指:()A、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而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B、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过去所犯的那种

20、罪C、特殊形式的一般预防D、预防犯罪分子向其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参考答案】:A【考点】特殊预防的概念【解析】所谓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特殊预防的对象只能是犯罪人,即实施了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当刑事责任的人。1629、甲妻早年亡故,有一子丙,一女丁,甲死亡前拥有4间房屋及 存款2万元。甲于死前曾立下遗嘱将存款中的1万元赠与其昔日情人乙。 此外,甲生前欠戊5000元。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遗嘱有效,只要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么可获得1万元B、戊的债权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C、丙、丁可以以乙曾阻碍其父母的感情生活为由主张遗赠无效D、丙、丁可以分割的遗产局部为该4间房屋

21、及5000元存款【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 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C选项错误。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 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甲 有权决定将自己的财产遗赠与乙,但乙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A选项正确。继承法 意见第62条规定,假设被继承人留有债务的,应优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在2万元存 款中扣除遗赠给乙的1万元,甲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1万元,应归还欠戊的5000元,此时丙、丁 可分割的遗产局部为4间房屋及5000元存款

22、,BD选项正确,应选C选项。30、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 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 方式是哪种?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加工D、附合【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涉及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问题。依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 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习惯而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根据原所有人的意志而 取得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 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别离或别离后会大大降低 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会

23、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此题选项为A。1731、A国在华留学生甲与B国在华留学生乙颇有积怨。乙在暑假期 间回国度假,通过国际互联网致函甲在华就读的学校,称甲在暑假期间 因车祸在A国丧生。暑假过后,甲返回学校,发现他已被注销学籍,并 查明是因乙上述行为所致,甲遂向中国法院对乙提起诉讼。中国法院对 案件的处理应适用何国法律?()A、中国法B、A国法或B国法C、中国法或A国法D、中国法或B国法【参考答案】:D【考点】侵权的法律适用民法通那么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 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 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

24、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民通 意见1 8 7条: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 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32、以下不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A、负责为被告人辩护的辩护律师B、某故意伤害案当中的被害人C、某诽谤案当中的提起自诉的自诉人D、某盗窃案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A【解析】此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1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 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而辩 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都属

25、于其他 诉讼参与人。33、甲、乙二人欲合伙经营一个汽车修理厂.双方在合伙协议中约 定:甲为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负责全面的经营管理:乙不得过问合伙 企业的经营事务,也不承当企业的亏损.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乙二人应当共同对外承当民事责任B、甲全面负责汽车修理厂的经营和管理,对外独立承当民事责任C、乙以汽车修理厂的名义对外所为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 乙自己承当D、乙以汽车修理厂的名义对外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经甲追认后才 能生效【参考答案】:A【解析】:尽管合伙协议规定,甲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乙不得过问经营事务,但是,协 议约定不能免除乙应当承当的法定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

26、的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 全部利润分配给局部合伙人或者由局部合伙人承当全部亏损.故甲、乙二人应当共同对外承当民事责 任,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成立表见代理,无执 行权的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责任仍由合伙企业和全体合 伙人承当,故C、D选项不正确.34、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什么确定?A、说明书B、图片或照片C、实物模型或样品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参考答案】:B193、以下哪个公司可以成为政府采购计划生育医疗设备的供应商:()A、阳光医药公司广州分公司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玉兰医药公

27、司C、有过偷税记录的民生医药公司D、去年曾参加政府类似采购活动,但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佳华医药公司【参考答案】:B【解析】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当 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工程的 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异待遇或者歧视待遇。A 中的阳光医药公司广

28、州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C中的民生医药 公司有过偷税记录,缺乏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D中的佳华设备公司不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条件;而B中的玉兰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可以成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故答案为B。4、某市拟建一毛纺厂,因建成后将排放大量有机毒液,会严重影响 周边环境。以下哪些区域内可以建设该工业设施?A、国务院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区B、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保护 区C、该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 然保护区和其他保

29、护区D、该市市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区【参考答案】:D【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8条规定:”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 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解析】:此题考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确实定依据。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 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35、中国A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A公 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8年7月10日至7月

30、20日,由承运 人所属的“平远”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平远”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 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铺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平远”号不能如期 装货。“平远”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 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 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A公司为 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以下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当责任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当任何责任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

31、当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承运人 倒签提单的应对此承当责任。考查倒签提单的法律后果,本案的法律关系看似复杂,其实只要抓 住了核心问题就可以轻松地拿下来。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 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按照不同的方法,可将提单 分为不同的种类,前已有述,还有几种特殊的提单,如略式提单即只有 全式正面的必要工程,而略去提单反面全部条款的提单;舱面提单即指 货物装在甲板上时,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 运人签发一种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预措提单,指货物尚未全部

32、装 完,或在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接管下,但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2036、某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扣押了高某的拖拉机。高不服, 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 要求变更被告,高不同意。法院以下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C、裁定驳回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参考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被告错误的处理【解析】派出所作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仅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 况下,才可成为行政主体。治安管理处分法第91条规定。法律授权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分,对该处分

33、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派出所。但是本案中, 派出所实施的行为是扣押强制措施,法律并没有将该权力授予派出所,其责任归属应为县公安局,对 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被告应该是县公安局。根据行诉解释第44条的规定:”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的”可知当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时,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应选项C “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其他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为错误选项。陷阱点拨此题的陷阱在于对于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时,法 院应当如何处理。在此提醒考生注意治安管理处分法第91条关于派 出所授权范围的规定.虽然此题没有直接针对这

34、个知识点考查,但是在 未来的考试中,这类比拟特殊的规定有很强的可考性。37、以下证据中,既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oA、被告人认罪的陈述B、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C、赃物的复制品D、鉴定结论的抄件【参考答案】:B21【解析】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O 凡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直接证据。凡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 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直接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做原始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而是从间接的非

35、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称为传来证据。此题中,B项“证人听到被害人哭声的证言”, 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因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故属于原始证据。故B项 为此题正确答案。38、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 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A、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B、市级以上地方税务局C、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D、国家税务总局【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 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 过三个月。”故C选项正确,

36、ABD选项错误。39、抵押权因以下哪种原因而消灭?A、抵押物转让B、抵押物灭失C、抵押物局部转让D、抵押物局部灭失【参考答案】:B【解析】:见担保法第58条40、以下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22C、本票无须承兑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票据法只允许签发银行本票,而不允许签发商业本票。票据法第73 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 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因此,A不正确。本票与汇票不同,汇票是委托

37、他人付款,而本票是承诺自己付款, 所以,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人:出票人与收款人,而无付款人, 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说明本票 的宇洋;(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 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其 中无关于付款人的规定,故B和D正确。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 度,是指付款人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因此本票无须承兑,票据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本票的 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 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其中无关于承兑的规定,故C 正确。二

38、、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音乐家张络创作了一首歌曲“家乡的云”并发表在某音乐杂志上, 发表时未作任何说明。歌星王希演唱了该首歌曲,华宇音像公司录制了 歌星王希的演唱活动并且做成CD,该CD在出售时未作用途方面的任何 说明。某广播电台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该CD后播放了该歌曲,“好歌网” 将该CD中的该首歌曲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根据以上情况,以下说法 中参考的是:A、歌星王希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3B、华宇音像公司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C、某广播电台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好歌网”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

39、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参考答案】:A,B,D【解析】: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 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A选项参考。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 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 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 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40、。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 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故B选 项参考。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 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故C选项中“应当取得音乐家张络的 许可”的说法错误。第42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 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故D选项参考。3、国际私法上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法律规避的故意B、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C、

41、当事人人为地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因素来实现的D、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参考答案】A,B,C,D4、以下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判断中错 误的是哪些选项?A、合资企业为股权式合营,合作企业为契约式合营B、合资企业均取得法人资格,合作企业都不取得法人资格C、合资企业均设立董事会,合作企业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方式24D、合资企业按比例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合作企业按累进税率交纳 企业所得税【参考答案】:B,D【解析】:合作经营企业也有取得法人资格的。两类企业适用同样税率。5、张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四为其代理诉讼,在授权委托书中, 张三仅写下了 “全权代理”的字样

42、,并未具体授权,请问对以下哪些事 项李四无权代理?A、代为成认诉讼请求B、请求调解C、进行和解D、提起反诉【参考答案】:A,C,D【解析】:见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69条。根据上述 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成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 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 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成认、 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6、以下对有关冲突规范的表达正确的选项是哪几项A、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

43、属组成B、“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的冲突规范中,系属是不动产 所在地法C、冲突规范主要是单边冲突规范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中“范围” 是涉外合同的争议【参考答案】:A,B,D【解析】:冲突规范中双边冲突规范最多。所以C是错误的,ABD是正确的选项。257、甲幼年时为赵某夫妇收养,甲成年后与赵某夫妇不和,赵某夫妇 于是向法院起诉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现赵某夫妇年老缺乏劳动能力 和生活来源而陷入生活困难。那么以下表述不正确的选项是?()A、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与赵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 解除B、甲无需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是收养关系是赵某夫妇主动要 求

44、解除的C、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甲是赵某夫妇抚养成年,且赵 某夫妇现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D、甲应当给付赵某夫妇生活费,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并不导致养子 女与养父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参考答案】A,B,D【解析】参见收养法第30条。8、以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按承揽合同形式的有哪些?A、加工服装B、选购家具C、修理电视机D、翻译资料【参考答案】:A,C,D【解析】:详见加工承揽合同定义。9、甲女与乙男系夫妻,婚后生一女,后因乙男准备出国,加之性格、 生活习惯不同,平时多有争吵,致使感情不和,最终导致双方感情彻底 破裂。双方虽然准备协议离婚,但因对双方共有财产的分配及处理存在 分歧,故甲女

45、诉诸法院,要求离婚、取得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请求分得双 方共同财产的2/3。在法庭调查时,甲女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双方共有财26产的清单并附具相关证据。对此,乙男那么认为,该财产清单中的宝马轿 车、两件清代古董及1帧字画系其婚前财产,不应作为婚后双方共有财 产予以拆分。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宝马轿车有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书; 两件古董经甲女成认定为乙男婚前个人财产;一帧字画有乙男婚前从甲 处所购,并有购画发票为证。以下表达正确的有A、宝马轿车为乙男个人婚前财产,乙男无须举证B、两件古董为乙男个人婚前财产,乙男无须举证C、一帧字画为乙男个人婚前财产,乙男无须举证D、宝马轿车、两件古董、一帧字画,乙男主张个人婚

46、前财产的,应 负举证责任【参考答案】:A,B,C【解析】:此题涉及举证责任的免除问题。依民诉意见第7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 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或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成认的;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法律规定或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已 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故此题选项为ABC。10、以下哪些选项正确地表达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那么?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 程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的根 据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

47、案件的程序问 题进行辩论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辩论状也属辩论的一种形式【参考答案】:A,B,C,D【解析】:辩论原那么的主要内容27辩论原那么的主要内容是:(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 利。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讼原那么,是建立在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基础上 的。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应当陈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 讼请求是正当的;被告有权就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相反的证据,进行反 驳和辩论,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第三人也可以就争议的问题 提出自己的主张和事实根据。当事人借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有三个方面:对案件的实体方面进行辩论,如民事法律关系

48、是否存在,是 否合法,主体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侵权的范围如何等;对适 用法律进行辩论,指应适用什么样的实体法解决纠纷,以及适 用实体法的何项条款解决纠纷,辩论的应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 不争执的问题无需辩论;对程序法上的争论进行辩论,如当 事人是否正当,法定代理人是否合格,诉讼代理人有无合法委 托和授权书。(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言辞辩论是主要的辩论形 式,言辞辩论又主要集中在法庭审理阶段。书面辩论,主要在 其他场合进行,如诉讼开始时原告提出起诉状,被告提出辩论 状。(4)辩论权贯穿程序的全过程。除特别程序外,在第一审 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应当贯彻辩论原那么,允 许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开庭审理的辩论阶段只是行使辩论权最 集中的一个阶段。11、孙某分期付款买房,合同总标的100万元,分10次交清,每次 10万元。孙某已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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