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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 10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9日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深化 “三医”联动改革,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 布局,持续推进解决
2、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奋力谱写陕西卫生健康事业高 质量开展新篇章,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快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积极 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制定支持政策清单。 围绕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指导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凝练提升重 大攻关工程,在国家医学中心工程审批及创立临床医学“双一流”学科方 面给予支持。制定支持我省相关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政策清单,指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规范公立医院新建扩建审批程序,增强 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约束力。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强化政府 办医责任,按照“谁举办
3、、谁投入”的原那么,确保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 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开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 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6个方面投入。催促县级政府按规定 比例保障编制内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并在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 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绩效工资适当给予补助。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指 导各市、县、区锁定债务化解额度,逐院制定化债方案,明确债务构成、 化债总量、分担原那么、化债次序、方法和时间要求,逐步完成化解。严格 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控新增债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3个市(区)分别给予奖励。(省财政厅、省发 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
4、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开展。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全省政策 待遇标准统一完善,省级统筹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 算方法,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 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统一全省 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方法,有序推进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 算年底前实现市(区)全覆盖。指导各地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逐 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 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规范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提升职工医保保障效能。 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指导汉中市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
5、险制 度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长期护理保险 经办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功能作用。按照“政府统筹、市场主导、商业承办、 社会监管”的基本原那么,建立陕西省全民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多 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将基本医保之外的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减轻 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全面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稳步推进数 据共享。加快省、市级医保信息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打通 信息壁垒,构建全域性全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保信息网络。为参保群众 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商保”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快省、市、县、乡、 村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和医保信息化
6、建设运 维经费。健全医保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基层医保经办进驻县区政务服务大 厅,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室),年底前实现五级医 保经办服务全覆盖。(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 陕西银保监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强化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陕西省深化审评审批 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落实奖励政策, 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全省公立医疗 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与补助 资金拨付挂钩,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加强罕见 病用药保障。建立健全药品临床综
7、合评价专家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陕西省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品种遴选评估评审,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用药目录 遴选、上下级用药衔接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流通手段,推动 我省药品流通新业态的开展。(省药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中医药振兴开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指导省中医 药研究院按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认真开展相关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省级中西医结合临床协同创新工程。推动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按病 种付费,结合我省实际,对面瘫、颈椎病、腰椎间突出症、中风后遗症、 膝骨关节炎、肩周炎等常见、多发中医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探索实
8、施 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积极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申报和建设 工作。依托国家中医区域诊疗中心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重大 疑难疾病中医临床诊疗水平。推进不孕不育、慢性肾功能衰竭、脑梗死等3 个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 服务能力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开展示范中 医馆建设和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工作。(省中医药局、省开展改革委、省 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 行动,推进100个医养
9、结合服务中心建设,培训老年医学人才310人。积 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工程创立工作。年内招收培养全科医生800人(含全 科转岗、住培全科、助理全科、中医全科),住培医师2000人(含专业硕 士研究生、中医住培)。持续深化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医学类院校开 展一流医学学科、一流医学专业、一流医学课程建设,加快急需紧缺人才 和医学高端人才培养。支持高校优先增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 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等专业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落实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指导高校构建预防、诊疗、康养等 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调整、升级、换代、新 建,优化医学专业
10、结构,深化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健 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 持续推动服务措施落地见效。推进依托官方网站、公众号或政务服务平台 等,整合汇聚公布省域内“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网上移动服务应用,便 于公众“一个通道”获取诊疗服务等权威信息。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 省95%的区县,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综合医改试点评估 反应问题整改与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各项医改政策落地 见效。各试
11、点市县和单位要担负起先行先试责任,狠抓试点工作落实,加 强催促指导和评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和各地医 改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价,开展 医改监测,建立任务台账,强化定期调度和通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导相关医院发挥高水平医院临床专科优势作用,帮助有关市(区)提升重 大疑难重症或外转率高疾病诊疗能力水平。加大对西安市儿童医院国家儿 童区域医疗中心的支持力度,争取更多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 陕西。(省开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 局等和西安市、榆林市、汉中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
12、分工负责)(二)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的规划布局,推进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渭南市中心医院、 安康市中心医院等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 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 引导鼓励西安市市域内三级医院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 等方式支持资源薄弱地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其他市县延伸。(省开展 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和西安市、宝鸡市、渭 南市、延安市、安康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增强市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在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汉中 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
13、,完善体制机制,实行网格化布局和规范 化管理。加强市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医疗设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 设。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简化准入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 进我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开展。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 医疗联合体。在县域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 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 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体制机制 改革,推动在医共体内实行行政后勤、人员队伍、绩效考核、药品器械、财务审计、医疗业务、医保政策、信息系统等“八统一”管理,加强监测 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省卫生健
14、康委、省委编办、省开展改革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和各市、县、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区政府负责,不再列出)(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力争全省到达能力 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提高到40%以上。鼓励在岗乡村 医生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落实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工程补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以上的工作量交由乡村医生承 担。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补助待遇。 全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对暂时没有合适乡
15、村医生的行政村,采取巡诊、 派驻等方式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动态监测全省2116个 易地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推进“县管镇用、镇聘村用”。加快乡村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升级 改造和优化,加大与医保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提供更加便民的医保结算 服务。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对有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 及时开展研判,落实综合帮扶。(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家庭医
16、生签约服务 高质量开展的意见精神,有序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渠道,引导二级以上 医疗机构和非公医疗机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 和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完善 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做实做细老年人和4种慢病工程服务管理,推进大数 据核查分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 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认真落实疾病分级诊疗技 术方案和入出院标准,引导有序就医。在眉县、子洲县、宁强县、西乡县、 汉阴县、石泉县等6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先行开展医保基金总额付 费试点工作,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
17、超支分担。2022年8月底前 出台我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文件。科学合理 设置医保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医联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2022 年8月底前印发关于促进双向转诊、保障基层用药需求的通知,结合实际 对基层药品使用和报销目录进行优化,附条件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 药品目录,引导患者下转或在基层就诊,促进区域或医疗联合体内合理就 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七)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坚持“一把手”抓医改、一抓到 底。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省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
18、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 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7 50号)要求,年底前所有地方 要实现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 组长,由一名政府领导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跟踪评估各 地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并加大力度推广,对工作滞后的及时通报并催促整改。(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 责)(八)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扩大采购范围,力争国家和 省级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积极参加国家开展的脊柱类高值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 耗材,省级开展或参与联盟省份至少
19、1次集中带量采购,提高药品、高值 医用耗材网采率。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结 余留用考核,年底前要将前4批国家组织的药品和冠脉支架集采医保结余 留用资金拨付到位,激励合理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本钱监审 和价格听证目录。按照省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医 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年内开展1次调价评估,符合启 动条件的,适时稳妥启动调价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指导 宝鸡市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相关工作。(省医保局、省开
20、展改 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 医保支付方式,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 /按病种分值(DIP)支付 方式改革扩面工作,年底前在全省70%的统筹地区开展DRG/DIP支付方式 改革。我省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定点 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 DRG/DIP付费医疗机 构病种覆盖不低于80%, 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 金支出的比例不低于50%。对已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试点城市进行评估,根 据评估结果完善支付政策。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
21、相关工作,完善有关技术 规范。研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方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总额预算动 态调整机制。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 构集体协商。(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十一)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用足用好编制资源,对符合条件的 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 纳入编制管理。继续推进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实行“总量控制、计 划申请、动态流转、循环使用、人走编收、空编置换”的管理方式,盘活 各级卫生机构编制资源,向公共医疗行业倾斜。探索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 案制管理,2022年12月底前印发省属公
22、立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实施意 见(试行)。组织实施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 作,对脱贫地区和艰苦遥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继续 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加强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指导 各市(区)按照我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 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推 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一 类保障、二类管理”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统 筹平衡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 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益属性,健全考核机制。
23、积极探索在设区市医疗 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试点 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2022年12月底前印发关于开展卫生系 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综合监管。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做好 医疗卫生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信用机制在卫生健康执法领域的 应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业秩序。推进西安 市、铜川市三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化自查建设。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社 会监督员遴选工作,启动学会行业组织自律规范培育工程
24、。持续加强医疗 机构收费监管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 “12315” 12393”投诉举报 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提供医疗机构违规 违法线索,并及时予以核查。催促指导医疗机构依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 公开管理方法,公开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情况等相关信息。印发医疗保 障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那么库管理方法,深化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加强 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各市、县、区成立医保基金中心,始终保持高压 态势,常态化专业化有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大对串 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工作力度。建 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和基金监督管理执法
25、体制,加强基 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认真执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方法。在全部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和80%以上基 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加快国家药品编码与全省公立医 疗机构药品编码有效衔接。(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十三)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 伍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平稳有序做 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制定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
26、委员 会建设具体措施。制定完善全省院前急救服务方案,加强急救人才队伍建 设。(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民政厅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医防协同。印发癌症、心血管病、脑卒中、慢阻肺等重 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工程实施方案。以高血压、II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 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 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监督疾控工作开展 情况,催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依托现有医疗
27、 卫生机构,建设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或职业病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 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 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 结合,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加强疫情源头控制,突出口岸 地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高风险人员闭环管理,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 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 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开展,努力用最小的 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继续帮扶因疫情影响面临较大困难的医疗机构。
28、 (省卫生健康委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持续实施健康陕西行动。融合推进健康陕西17项行动和8类 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确保实现健康陕西行动2022年阶段性目标。拓宽健康 陕西宣传渠道,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工 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力推进卫生城镇创立和健康城市 建设,加强卫生创立评审管理新方法新标准培训,做好卫生城镇创立和巩 固提升工作。出台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 效考核机制政策文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中医药 局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开展(十七)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开展。探索公立医院高质量 开展的模式和路径,打造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公立医院高质量开展样板。 按照国家要求,对各市(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指 导各市(区)按照属地原那么,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开展进行评价。 积极发挥高水平公立医院高质量开展示范引领作用。做好54家建立健全现 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总结提升工作。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 绩效考核,不断提升绩效考核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深 化医疗卫生领域军民融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省 军区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发挥政府投入激励作用。严格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