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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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州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和江苏省民政厅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 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 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 年人合法权益。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 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 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一是明确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

2、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 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的县(市、区) 民政部门负责摸排。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 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 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 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 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 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 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三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 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 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 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 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的中 国裁判文书网、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 苏省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 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 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绿色”管

4、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 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 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 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 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 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 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 这类机构,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

5、索通报,对 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 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 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 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 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 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 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 处。(三)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 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加 强警示提醒和会商研

6、判。各地民政部门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 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 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 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 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 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 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 备案信息共享机制。三、工作安排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21年12月下旬至 2022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初)。各 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

7、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 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二)摸排整治(2022年1月初至2022年2月中旬)。各地 民政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 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 计表格(附件1-4),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三)分析总结(2022年2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各地 民政部门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工作总结 报送市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 迅速成立

8、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 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 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22年2月 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确保党的二 十大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地结合实际 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 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 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 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 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 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 党委、政府报告。各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 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定期调度各地工作 进展,并视情开展实地督导。联系人:张靖,电话:0514-87340299o邮箱:2509838567qq. co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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