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范文(202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范文(2022).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范文(2022)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 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第三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 工作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那么。第五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 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第六条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 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 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 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
2、会下设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第八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 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第九条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 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 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第十条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 况等。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第十一条医师
3、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 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第十二条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 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科室按临床医师的 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 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 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科室。第十四条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
4、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师行为记录分为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 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 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分、处分,以及发 生的医疗事故等。第十五条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因违反执业医师法 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 未被撤消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第十七条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
5、培训考试 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 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第十八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考核时间的前十天公布考核人员名 单,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 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 员会应当予以同意。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 回避。第十九条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 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 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第二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根据卫生
6、行政部门决定暂停其独立 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 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 合格者,可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再次 考核不合格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者,停止其医疗工作。第二十二条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稳妥有序地开展 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二、考核原那么: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三、考核内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
7、务水平测评。(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定 的职责; 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 能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 医德规范情况,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种和常用专业技术 问题; 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 晋升上一级
8、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进行工作成 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四、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一般程序:1.条件:除符合简易考核程序条件之外的其他医 师,均执行一般考核程序。2.流程:由医师本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中填写医师 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签署初步 评定意见,报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 进行复核。所在科室和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工程包 括医师个人述职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 试; 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的检查。(二)简易程序:1.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9、即可。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并无不良行为记 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2.流程:医师本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中填写医师基 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所在科室考核组长和科主任在医师考核表中签署考核 意见,报我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五、考核结论形成1.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 和业务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 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六、考核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全部考核工作在每个 考核周期第二年的十月底前完成。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因违反
10、执业医 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 动但未被撤消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七、考核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北京市卫生局报 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八、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执 行。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为稳妥有序地开展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二、考核原那么: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三、考核内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
11、本内容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定 的职责; 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 能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 医德规范情况,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种和常用专业技术 问题; 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 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
12、格,仅进行工作成 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四、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一般程序:1.条件:除符合简易考核程序条件之外的其他医 师,均执行一般考核程序。2.流程:由医师本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中填写医师 基本信息和个人,所在科室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签署初步评定意见, 报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 所在科室和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工程包括医师个人 述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对其本人 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二)简易程序:1.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
13、记录并无不良行为记 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2.流程:医师本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中填写医师基 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考核组长和科主任在医师考核表中签署 考核,报我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五、考核结论形成1.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 和业务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 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六、考核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全部考核工作在每个 考核周期第二年的十月底前完成。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因违反执业医 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 动但未被撤消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七、考核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北京市卫生局报 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八、本方案未涉及的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执行。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