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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考点强化练习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项选择 题+答案解析】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 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 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 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 现您的梦想。1、单项选择题以下不适用减刑的是A:死缓B:无期徒刑C:有期徒刑D:管制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2、多项选择题以
2、下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oA:危害国家平安的案件B:恐怖活动案件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 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 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12、单项选择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可以暂
3、 予监外执行。A:确有悔改表现B:确有立功表现C: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D:正在提出申诉的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13、单项选择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表达了 OA:属地原那么B:属人原那么C:保护原那么D:普遍管辖原那么参考答案:A 此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那么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 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那么
4、、属人 原那么、保护原那么和普遍原那么。其中属地原那么以地域为标准,但凡在本 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 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故此题选A。14、单项选择题以下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 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15、单项选择题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 朱某
5、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 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 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 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这说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 故意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 害结果,以
6、为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就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轻信能够 防止危害结果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16、单项选择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犯罪目的没有到达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 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 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 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 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那么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 等犯罪未
7、完成形态,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D。17、多项选择题以下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此题解释:【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 辅助作用的,是从犯。18、单项选择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以下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 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8、, 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 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 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 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 法侵害。因此选A。19、单项选择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A:挪用公款罪B:贪污罪C:挪用资金罪D:受贿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
9、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0、单项选择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 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 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构成抢劫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抢夺罪D: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 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 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分。21、单项选择题刑法分那么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分金”。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 身无分文。对此,以下哪一判决
10、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分金1000元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分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 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A、B的错误在于“身无分 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C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 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此题首先需要看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 之后方能准确
11、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分 金”等关键词。.22、单项选择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 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犯罪。23、单项选择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 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 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 么异常,就
12、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 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 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 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 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24、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A:甲打 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C:可能判
13、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D: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参考答案:ABD此题解释: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 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平安、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据此可知,此题应选ABD。3、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 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 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 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犯
14、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 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参考答案:A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 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 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 也构成犯罪预备。25、单项选择题关于假释,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 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 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得适用假释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的刑罚
15、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 释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 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 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 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 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剥夺治权利,而A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 情况,不是假释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 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16、徒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刑法第65条第 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 日起计算。而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由于刑罚还未执行完毕,不 能构成累犯。所以D项正确。26、单项选择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 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A:疏忽大意的过失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 此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 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
17、行为可能发生 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防止,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此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 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 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 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 区别。27、单项选择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 毕某闻讯后潜逃。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 O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法院D:某市纪检委参考答案:B 此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
18、:此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28、单项选择题关于缓刑,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B:对于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 用缓刑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 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 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 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 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9、(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 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 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 轻、免除处分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 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 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 项错误。29、单项选择题盗窃罪属于A:故意和过失犯罪B:过失犯罪C:故意犯罪D: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
20、【答案】Co30、单项选择题对被判处 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 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缓刑。A: 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 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缓刑。31、多项选择题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 oA:继续犯B:连续犯C:牵连犯D:吸收犯参考答案:BCD此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 收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
21、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 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 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 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只成立吸收行 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中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 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此题答 案应选BCD。32、单项选择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 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 那么某甲 o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分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分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
22、: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 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33、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 oA: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此题解释: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 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 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 生。
23、因此此题正确答案为ABCD。34、单项选择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 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 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 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 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 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 全的行为。此题中,甲并
24、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 通工具的故意。35、单项选择题符合以下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 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 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 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
25、 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 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 C选项应选。36、单项选择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但是过失犯罪 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平安犯 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 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
26、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 A项不构成累犯。4、单项选择题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以下表述正确 的是 oA: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 行。故B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 此题解释:【答案】Bo37、单项选择题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以下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 0A:甲本人B:甲聘请的律师C:甲所在单位的
27、法定代表人D:甲的父亲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 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 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 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 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38、单项选择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
28、,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分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 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 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 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B。39、单项选择题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分 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缺乏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当民事赔 偿。以下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为哪一
29、项正确的? A:刑事优先,应领先执行罚金B:应领先承当民事赔偿责任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当民事赔偿责任D:承当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当民事赔偿责 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分金,其财产缺乏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 判处没收财产的,应领先承当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 选项正确。40、单项选择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 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无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A:甲的法定代理人B:甲的父亲.C:甲的配偶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
30、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 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甲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D项应选。41、单项选择题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 oA:都是主犯B:都是从犯C:都是胁从犯D: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 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分。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 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42、单项选择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 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
31、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 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 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 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 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到达 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此题中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 值2300元的戒指
32、,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 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 盗窃既遂,应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 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 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43、单项选择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 8小时B: 12小时C: 16小时D: 24小时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 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 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
33、院或 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 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 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 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 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 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44、多项选择题以下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C: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驳
34、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此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 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 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 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45、单项选择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 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分B: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分C:不撤销
35、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分D: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 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 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 的刑罚。”46、单项选择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 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 行为构成A:遗弃罪B:诈骗罪C: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 此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
36、、 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 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47、单项选择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 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A:没有选举权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C:可以行使选举权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 会直接选举的假设干规定,以下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 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
37、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查、起 诉、审判,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 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分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 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分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 举。48、单项选择题某甲捏造某乙(某机关干部)受贿20000元,并写 成小字报四处散发、张贴,致使某乙名誉受到很大损害。某甲的行为 属于A:诬告陷害罪B:诽镑罪C:侮辱罪D:报复陷害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构成诽谤罪。如果某甲向公检法
38、等机关告发意欲 使乙受刑事处分,那么构成诬告陷害罪。但本案中甲只是将诽镑的情况 写成小字报散发。49、单项选择题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从重处分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项应排除;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5、单项选择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 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 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 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以下哪一选项?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题中甲
39、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 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 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 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B:从重处分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C:从重处分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D:减轻处分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参考答案:C此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分的理解。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此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分是有价值的。对于从重处分,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
40、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在法定 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基于罪刑法定原那么,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分的规定。其次.从重处分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分,并不一定是在犯 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 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 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分”,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 重处分” 了。既然在“从重处分”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 重处分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C正确。减轻处分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 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分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
41、 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 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 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 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分、从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 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 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 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
42、刑,只能判处低于法 定最低刑的刑罚。50、单项选择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 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 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 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 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 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 为,就到达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应选A项。51、多项
43、选择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此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 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 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 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 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 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那么是行为人采取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
44、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 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 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 所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ACD。52、单项选择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 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 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
45、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 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53、单项选择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54、单项选择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A:自首B:坦白C:立功D: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 此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 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55、单项选择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 刑的条件是。
46、A: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B: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C: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D: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参考答案:B此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 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56、单项选择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 住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A: 3B: 4C: 7D: 6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 长不得超过六个月。”57、单项选
47、择题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 o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参考答案:D此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26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 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 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 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分。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 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分”。第27 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 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第 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 用处分。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分。如果被教唆 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58、单项选择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 害结果之间存在的A:外表联系B:一般联系C: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此题解释:【答案】Co59、单项选择题以下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