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5.3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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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星自然资呈2021) 297号签发人:顾卫华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定印发 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的请示区人民政府:为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 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国办创造电(20202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 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 316号)和毕节市人政 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3.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 时预警,构建常态化监管机

2、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1 .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 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 工程,不予批准用地。区直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调整县乡国土 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 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由牵头单位负责,责 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 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业 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3、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 各乡镇街道)2 .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切 实减少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对 临时用地进行复耕。(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3 .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临时用地 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 期恢复原种植条件。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 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10 改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 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七)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各乡镇(街道)、

4、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20162020年 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本地区耕地及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 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区自然资 源、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按照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目标考核方法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 入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有令不行、有 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八)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承当起耕地保护责任, 对本行政

5、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 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 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 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抓紧 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立 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直部 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区自然资源局、区 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 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工业11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各乡镇 街道,)附件:

6、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表12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表重点任务重点摸排问题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备注一、严禁违规占用 耕地绿化造林是否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 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 设局各乡镇V街道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 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区林业局区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区林业局各乡镇街道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 及地块是否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区林业局区开展改局 区自然资源局 各

7、乡镇V街道是否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行为。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街道二、严禁超标准建 设绿色通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 规划、设计阶段,科学选线、布线,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 准,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作为方案 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 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是否存在两侧 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超过3 米。区交通运输 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街道)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 以外是否存在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行为。区交通运输 局

8、、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V街道是否存在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 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区水务局区林业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住房城乡建 设局区生态环境分 局各乡镇V街道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 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区交通运输 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住房城乡建 设局区生态环境分 局各乡镇街道14 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是否 做到占补平衡。区交通运输 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开展改局 区财政局

9、 各乡镇V街道三、严禁违规占用 耕地挖湖造景是否存在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 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是否存在在城市建设 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 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 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工程,应立即停止 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 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 设局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分 局各乡镇街道四、严禁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扩大自然 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对全区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开展摸底

10、排查,根 据摸底排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调整规那么。 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 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 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 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 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 理。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 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 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存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五、严禁违规占用 耕地从事非农建

11、设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 地农用。是否存在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V街道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 警,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区农业农村 局、区自然资 源局各乡镇V街道,六、严禁违法违规 批地用地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 目,不予批准用地。有关部门不得通过擅自调整本区域内 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地 必须按照法定权

12、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 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区自然资源局区开展改革委、 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区住房 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 局、区水务局、 各乡镇V街道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切实减 少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对临 时用地进行复耕。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各乡镇V街道,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临时用地等占 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 恢复原种植条件。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16 七、全面开展耕地 保护检查各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

13、地保护 责任目标考核,对本地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 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 田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区自然资源局、区农 业农村局、区统计局按照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 核方法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 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 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有令不行、有 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统计局 各乡镇街道八、严格落实耕地 保护责任各区直有关部门要承当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 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负总责。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

14、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 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 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抓紧制定和调 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 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 行耕地保护责任。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开展改革委、 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区财政 局、区生态环 境局、区住房 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 局、区水务局、 区统计局、区林 业局 各乡镇街道表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2124号)等精神,切实做 好我区耕地“非农化”工作,根据区政府安排,由我局代区政 府拟草我区坚

15、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现报请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 “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进行审定后印发实施。当否,请批示。附件: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5月31日(联系人:袁忠杰,电 话: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印发共印3份附件: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行为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2024号)、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 农化

16、”行为的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16号) 和毕节市人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行为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2124号)的 精神,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现将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 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一、指导思想耕地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是确保国家粮食平安的前 提,是解决14亿人口吃坂问题的关键,因此必须守住耕地 这个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继 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7、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采 取“长牙齿”的强硬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由自然资源 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交通局、铁建办、高速办等 有关部门对照任务分工表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一是对2020 年9月10日之前已经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尤其对违反 “六个严禁”(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 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 非农建设、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 法违规批地用地

18、)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务必严整、严治、严 管。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全面排查、 摸清底数,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 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见效。二是对2020 年9月10日之后新增的耕地“非农化”问题,一律实行“零容 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参照农村乱占耕地建 房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坚持明确责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有效整改到位,杜绝新的耕 地“非农化”行为发生。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交通局等 区直相关部门参与,拟定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行为任务分解方案、七星关区坚决制止耕地“

19、非农化行 为任务分工表明确完成时间、部门任务,计划于2021年 12月15日以前将全年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协同报区自然资源 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三、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非农化任务的落实情况纳 入各部门耕地保护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区 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 体抓,相关单位协同抓,形成耕地大家保护,大家负责的工 作格局。各区直牵头部门要制定本级本单位的“非农化”工作 领导小组专班及实施方案。(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要将耕地“非农化”政策宣传工作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工 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题材新颖、形式多样、易于接

20、受、喜 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耕地保护政策和相关 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不按国务院、省、市和区人民 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梳理、摸排的,对2020年9月10日 之前已经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问题摸排、整改不到位的,对 制止2020年9月10日以后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不力的, 区政府将视情况予以全区通报、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严肃追责问责。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区级农业农村主 管部门于年底前将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区政府。四、工作重点(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1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

21、装饰以及 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 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 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间,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 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 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2 .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 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 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 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 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3 .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

22、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街 道,)4 .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 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牵头单位:区林业 局,责任单位:区开展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5 .立即停止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行为。由牵头 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 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 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 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1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 位在规划、设计阶段,科学选线、布线,严格执行相关规范 标准,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

23、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作为方案 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 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 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由 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 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 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2 .立即停止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 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行为。 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 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

24、, 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3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 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 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 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 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4 .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牵头 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 自然资源局、区农业

25、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 境分局、各乡镇街道)5 .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 须做到占补平衡。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 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 方案、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交通 运输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开展改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 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 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

26、,应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 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工程,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补划。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 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 分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1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 农田。对全区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开展摸底排 查,根据摸底排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和分析,

27、制定相应调整 规那么。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 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 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 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 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街道)2 .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 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 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存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由 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 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确 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1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 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由牵头单位负责,责任单位配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问题进 行全面摸排、梳理,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 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2 .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 监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 局、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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