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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总那么(一)编制目的。规范程序、明确职责,高效有序地做 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防止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 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促 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二)编制依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 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 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人民政府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并与地质 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 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 灾
2、害。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指挥部组成及职责。L指挥部组成。县人民政府设立石渠县地质灾害应急指 挥部(以下简称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 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 撤离线路,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 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 疏散。2,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和气象部 门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 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通过预警服务平台向社会发 布。当发出某个地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 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信息通知到地质 灾害点的防
3、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 众要迅速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预警支持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支持区域性预 警工作,由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联合建设;基础调查 巡查系统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以及防治督导工 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 运输局等部门(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群测群防系统支持各 监测点预警预报工作,信息系统支持数据统计、资料汇总、 更新、查询、预警分析等工作。(三)预警级别及发布。L预警分级。地质灾害根据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 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四级,预警级 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
4、色和 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10 -2 .预警分级标准。一是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一 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 在的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 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 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二是大型地质 灾害险情和灾情(二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 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以 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 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 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
5、情。 三是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三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 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达 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 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 质灾害灾情。四是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四级)。受地 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达 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 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 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
6、11 -3 .预警信息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三级预警信息由州政府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造成地 质灾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二)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一是特大型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出现特大型地质灾 害险情和灾情后,启动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 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先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县人民
7、政府应急 指挥部立即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派出应急工作组,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行署应急指挥部。 涉及跨越行政区域的、超出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 要由行署负责处置的,报请行署启动州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 预案。县应急指挥部在州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的指导下,做 好现场处置工作。二是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II级)。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启动大型地质 灾害应急预案。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12 - 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场)人民政府指挥现场抢 险救灾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县 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级地质灾害
8、应急预案,立即 派出应急调查组或救灾工作组,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州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 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县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三是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II级)。出现中型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启动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 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人民 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县级有关部门。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及时派 出业务人员予以技术指导和支援,并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行 署自然资源局。四是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9、应急响应(W 级)。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启动小型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 员迅速到岗到位,启动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 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灾险情报告县人民政府应急指 挥部及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赴灾 害现场指导支援抢险救灾工作。五、应急处置(一)事件分级。地质灾害事件分级与预警级别一一对-13 -应,地质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特大型)、重大(大 型)、较大(中型)、一般(小型)四级,相应事件分级为 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分级标准同预 警分级标准对应。(二)信息报告。1 .信息报告程序。地质
10、灾害信息报告主体为事发地县级 以上政府。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 间向县级以上政府报告信息。确认为一般和较大级地质灾害 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地质灾害发生后3个小时 内向行署及行署自然资源局报告信息。确认为重大和特别重 大级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地质灾害发 生后2个小时内向州行署及行署自然资源局报告信息。如遇 突发地质灾害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 籍人员以及地质灾害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无论灾害级别大小, 均执行重大或特别重大地质灾害信息报告程序及时限要求。 信息报告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 等方式。2 .信息报告内容。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内容主
11、要包括地质 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危害程度、地质灾害类 型、灾害体规模、门能引发因素和开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 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应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 直接经济损失。3 .紧急处置。-14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 及自然资源局要立即作出响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采取措施控制地质灾害的开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 及时向上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局报告。(2)开展自救互救。在救援队伍来到之前开展群众自 救互救。(3)紧急联合开展救援。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公安、 武装部及医疗等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 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采取临时紧
12、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 扩大开展。调查灾情险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平安地方 并密切监视灾害开展动态,设立危险区警示标志,封锁危险 区,警戒交通,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监测,排查隐患,抢救被 压埋人员,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妥善安置灾民并保障基本生 活。采取紧急排险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 避灾疏散,防止二次伤亡。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部队要及时 抢救受威胁群众;公安要紧急组织危险区内群众实行平安转 移安置;民政部门要给转移群众发放食品及衣物;医疗部门 要对受伤群众进行紧急医疗救护;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绿色 通道”,保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及时到位。(4)其他紧急处置。对于先期处置
13、未能有效控制地质 灾害开展,或者需要上级政府协调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地 15 一 质灾害,省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并参与应急 救援工作,并根据灾害级别采取应急响应行动。4 .指挥和协调。遵循属地为主的原那么,建立在当地政府 统一领导下,以自然资源局为主,水利局、气象局、民政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各成 员单位及各级政府应各负其责,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 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5 .新闻报道。(1)新闻发布机构:县政府新闻办。(2)新闻发布要求: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地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
14、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 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地 质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3)新闻发布内容:包括险情、灾情、救灾工作进展 情况及善后处置情况等。(4)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 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审查及发布程序: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 政府新闻办审查,经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批后, 由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6 .应急处置终止。-16 -(1)经专家组鉴定、评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 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 确认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应按照程序及时结 束应急
15、处置工作。(2)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质灾害由省政府、省地质 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由 行署、县政府或其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后,由事发地镇、乡、 场人民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定群众情绪, 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 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 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 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 门要做好灾区房屋重建工作。卫生健康局、环境和保护局要 做好灾区污染物的收集、监测及清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加
16、强 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 灾的工作情况。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 质灾害调查、评估,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行署及 行署自然资源局。(二)社会救助。民政局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17 - 等部门负责开展社会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进行管理与 监督;民政部门负责对物资进行管理与监督。(三)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参加投保的应急人员 和受灾人员进行灾后调查理赔。(四)总结评估。一是开展评估。地质灾害应急结束后 要开展总结评估,评估报告由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局负责编 写;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由各级自然资源局会同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水
17、利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 编制,评估报告要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 成,并逐级上报。二是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发生基本情况(时 间、地点、地质灾害规模、险情灾情、灾害等级等);应急 反响情况(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部的组成、对上级领导指 示、批示的落实情况);应急现场处置基本情况(紧急处置 措施及情况、人员力量和设备调用、社会舆情控制、引导及 信息发布等);后期基本情况(灾害应急处置结果、善后处 置及调查评估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应急经验教训及改进 建议等。七、应急保障(一)通信与信息保障。通信管理部门要保障地质灾害 易发区内通信设施,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制度,确 保应急
18、期间信息畅通。(二)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加-18 - 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 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 武警、乡(镇、场)和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要服从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确保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发 挥作用。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各类装备,在应急期间由地质灾 害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和管理。(三)应急技术保障。建立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组成地 质灾害专家组,建立专家数据库。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 救援信息系统,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救援方法与应急 处置技术的研究和普及,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 术保障。县
19、自然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 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 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方法的研究和开发,同时组织开 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四)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保障应急资金的落实, 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五)奖励与责任。一是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中贡献突出,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的相关规定,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19 - 传部、县开展和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自然 资源局、县公安、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 健康局、
20、县交通和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农 村和科技局、县气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电力公司、县 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资公司、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县地质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设于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兼任办公室主任。2 .指挥部职责。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 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重大问题,部署 年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统一处理, 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指导各乡镇、 部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必要时,直接指挥地质灾害 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3 .成员单位职责。县自然资
21、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开 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和意见;负责落实县抢险救援指挥部有关应急措施;负责提 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 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预测灾害开展趋势,提出应急防 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 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开展;负责组织调查、 追究,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八、预案管理(-)培训和演练。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公众地质灾 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 行多层次、多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
22、教育,增强群众地 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对辖区内应急管理人 员、救援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岗前和常 规性培训。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有关部门的参与协 助下,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进行 1次应急演练。(二)预案更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 案:一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 规定发生变化的;二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 重大调整的;三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 变化的;四是在突发地质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 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五是自然资源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 他情况。(三)预案实施(生效)时
23、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 施。九、名词术语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20 - 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 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 者地段。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 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 质泄漏等。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 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 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 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
24、不包括非 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21 - 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 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掌握实时险情灾情动态, 及时分析、预测开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 防范的对策措施;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避险和受 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生活,加 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 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 理等工作。县公安负责组织指挥公安干警、消防
25、官兵赶赴灾区,进 行工程抢险;负责协助事发地、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 人员疏散并转移到平安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 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次生 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维护社会治安,制止、查处恶意 夸大传播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 秩序,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 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县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 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抢修受损毁的水利设施,保障正 常运行。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 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情况进行监测预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建
26、设工程 免遭地质灾害损毁;组织抢修被毁的建设工程设施;负责城 市建设规划区内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 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县医院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机构开展医疗 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 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发生,并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负责农业灾后的查灾、救灾工作, 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官兵赶赴灾区,进行 工程抢险。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官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 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县交通和运输
27、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平安, 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 物资运输。县电力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供电设施免遭损毁; 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电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开展和改革局负责重大救灾工程的协调安排和监督 管理。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 品的市场供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重要部门的 畅通,并实施 应急通讯预案。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收集、综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险 情、灾情等信息,提出防灾救灾建议;传达、落实县地质灾 害应急指挥部决议和指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 (单位)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 应急处置和灾后
28、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 专家组会商灾害开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组 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组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修订和实施;汇总和整理地质灾害有关信息,负责地质灾害 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二)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1 .现场指挥部组成。成立由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 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 处置与救灾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协 调组、抢险救灾组、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基础设施保 障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各 工作组由牵头部门职能股室组成,每个工作组设1名联络人 员。2 .现场指挥部及
29、总指挥职责。现场指挥部职责: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险情、 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查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时报 告行署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武警及外来救援力量参加 抢险救灾;接收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转移安置灾民,保 障灾民基本生活;向社会公告险情、灾情信息;根据险情和 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生;颁 布临时规章、规定,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制、限制、 征用等应急措施。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领导、指挥、协调地拨地质灾 害现场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部 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 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
30、救灾,对公布 临时规章、规定及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的一系列现场应急工作 进行确认,审批;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及救 灾等重要工作。3,各工作组职责。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 急指挥部成立包括调查监测组、灾情评估组、工程抢险组、 气象预报组、通信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灾民 安置组、资金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治安保障组、宣传报道 组等应急工作组。调查监测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成。对灾害发生点 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提供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灾情评估组:由县民政局牵头组成。进行实地调查,对 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
31、 提出评估报告。工程抢险组:由县公安牵头,会同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和 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按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抢 险救灾工作。气象预报组:由县气象局牵头组成。提供气象和雨情预 警预报。交通保障组:由县交通和运输局牵头组成。尽快恢复被 破坏的公路有关交通设施;优先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质的 运输和伤员、灾民的疏散。物资保障组:由县开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经济和信 息化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 负责调运救灾物质、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协调电信运 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灾民安置组:
32、由县民政局牵头组成。负责调配救济物品, 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民政局组成。负责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准备和应急救济款物发放。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县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组成。负责迅速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做好伤病 人员的医疗救治;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 区饮用水源和食品;负责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及 器械。治安保障组:由县公安牵头,会同县武警中队组成。做 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平安保卫工作,预防、制止、查处各种违 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宣传
33、报道组:由县政府办牵头组成。按照规定及时向社 会报道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专家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专 家组,由各方面地质专家组成,参与、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应 急处置工作,并以突发地质灾害直接或潜在影响进行评价, 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 .乡(镇、场)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乡(镇、 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 的应急组织机构,并履行相关职责。5 .乡(镇、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责任。乡(镇、 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三、预防预*机制(一)预报预警信息。1
34、.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 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体系,在完成地质灾 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详查,及 时编制、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 络和专业监测网络,逐步形成覆盖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县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应急部门密切合作,逐步建 成与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互通的县、乡(镇、 场)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 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充分收 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 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 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共享。(二)预警预防行动L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县自然资源局应充分发挥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网络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 促乡(镇、场)和村及受威胁单位住户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 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要及时向,要按有规定及时向 县政府和行署自然资源局报告。相关乡(镇、场)政府要及 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