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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那么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 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条 例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 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制度制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 控的原那么。1.5 指挥体系及职责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
2、),负责组织 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 防指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当区防指的日常工作。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 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淄应急字201994号),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 工作中的作用。3.7 防汛抗旱检查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 式,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与演练、物 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 排查梳理平安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 确保防汛抗旱工
3、作顺利开展。3.8 技术准备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 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环卫服务中 心、区气象局等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专家力量建设, 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按照 区防指部署参与检查督导、抢险救援、抗旱救灾、调查评估 和人员培训等工作。4监测预警4. 1监测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气象、雨水情、工-10 - 程、洪涝、旱情等信息的监测预报。4. 1. 1气象水文信息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应加强对台 风、暴雨、洪水、旱情、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
4、发布有关 信息。4. 1.2工程信息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市政 环卫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情、险情监测,及 时将重要信息报区政府和区防指。4. 1.3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 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 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洪涝灾情发生后,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规定,及时收集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报送 区政府和区防指,并跟踪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 据。4. 1.4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 旱范围、影响人口等。区防汛抗旱指挥成员单位要根
5、据部门工作职责,掌握雨 水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墙情和城乡供水情况,-11 -加强旱情监测,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快速开展时应 及时加报。4.2预警4. 2. 1洪水预警发生强降雨,主要行洪河道、水库出现涨水时,区水利 局要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报告 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洪水变化趋势,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河道到达警戒水位或警戒流量并预报继续上涨时,或 小型水库接近设计水位(或到达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 时,区水利局应发布洪水预警,并报区防指。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区防指部署,组织指导有关方面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 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
6、转移 准备。山洪灾害预警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联系, 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 报。山洪灾害防治区内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山洪灾害 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预警和避险措施,及时组织 群众转移避险。台风灾害预警区气象局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 时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中心位置、强度、移动-12 - 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预报将受台 风影响地区要做好防台风工作。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供电中心、移 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危 房、仓
7、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 公用设施的检查、加固。干旱预警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掌握旱情,适时发布干 旱预警。因旱供水水源短缺出现供水危机时,供水部门(单 位)要及时向区政府和区防指报告,通知用水单位、个人做 好节水、储藏应急用水的准备。4. 2. 5区防指预警1 .防汛预警(1)预警条件当符合以下条件时,综合研判发布预警。区气象局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且预报降雨区域 在过去10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100毫米以上;预计淄河、孝妇河、般阳河、范阳河等主要河流将发 生特大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局部河段出现洪水漫溢;预计小水库垮坝或数座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2)预警范
8、围受台风、暴雨、洪水等影响区域。-13 -(3)预警发布区防指办公室根据部门、单位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预警 建议,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暴雨、洪水等影响区 域、开展态势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发布建议,报常务副指 挥签发。(4)预警行动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及时会商,做 好启动应急响应准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区防指部署要 求,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工作,加强 分析研判,指导本行业做好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做到险情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区气象 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 时向区防指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区水利局科学调度
9、防洪工程, 调度信息报区防指,通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有关部门 单位。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时播报防 汛预警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 司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区应急管理 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统筹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抢 险救援准备。预警范围内区防指部署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工作,各有关 部门做好工程调度、水量调配、救援力量预置、转移避险、 巡堤查险、物资调拨和险情处置等工作。-14 -(5)预警解除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区防指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 及时提出防汛预警解除建议,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解除。大范围降雨结束,整体汛情平稳,预报未来
10、1周无较 大降雨过程,主要河道重要控制站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区域内水库等水位基本回落至汛限水位。启动应急响应后预警自动解除。2 .抗旱预警区防指办公室根据雨情、水情、墙情、气象等条件,及 时组织会商分析,综合研判旱情开展趋势,针对即将发生的 农作物受旱、人畜饮水困难、城镇供水水源短缺等情况,适 时提出抗旱预警发布建议,报常务副指挥签发。抗旱预警启动后,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 织做好抗旱应对准备工作。旱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密切 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分析,优化抗旱水源调配,科 学编制供水计划,强化节水宣传,切实做好抗旱应对准备工 作。旱情威胁解除后,区防指及时解除抗旱预警。
11、4. 3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 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那么(试行)的 通知(川政办字(2019) 36号)等有关规定,做好突发险 情、灾情信息报告工作。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15 - 和续报。险情或灾情发生后,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在第一 时间掌握有关情况并首报。突发险情、灾情开展过程中,根 据险情、灾情开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报告事件 续报,续报应延续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5 应急响应5. 1总体要求按洪涝、干旱、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 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W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 特别严重(
12、I级)四个级别。5.2应急响应启动区防指根据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 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等部门 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 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水旱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街道、开发区)应按照预 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I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指挥签发启动。II、III、IV级应 急响应: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启动。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区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5. 3 IV级应急响应5. 3. 1启动条件(1)孝妇河和淄河其中一个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 发生重大险情,或者其支流发生重大险情;(2) 一
13、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数座小(二)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4)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 均风力8-9级)过境或影响。或者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 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 续;(5)受台风影响,未来预报24小时降水强度为大暴雨, 或局部区域降水量到达60mm以上且可能持续;(6)多个镇(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轻度干旱。5. 3.2响应行动(1)区防指秘书长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和专家 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2)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 情、旱情开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视情派出专家 组指导防汛抗
14、旱工作。(3)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相关镇(街道、开发区)请 求,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统筹应急救援力 量,协助相关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 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视情协调武警、民兵和社会救援力 量参与应急处置。(4)区水利局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根据相关镇(街-17 - 道、开发区)请求,区应急管理局协同区发改局、区水利局 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做好灾情 信息发布。(5)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 作,协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6)区防指作出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开发区)和 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
15、抢险、抗旱救灾、人 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报区委、 区政府和区防指。5.4 III级应急响应5.4. 1启动条件(1)孝妇河、淄河两条骨干河道其中任何一条发生超 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小型重点河道发生重 大险情;(2)某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多 个镇(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三座小(一)型水库中一座或数座小(二)型水 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4)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 平均风力10-11级)过境或影响。或者24小时内可能受热 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可 能持续;-18 -(5
16、)受台风影响,未来预报24小时降水强度为大暴雨, 或局部区域降水量到达80mm以上并可能持续;(6)某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重度干旱或多个镇 (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中度干旱。5.4.2 响应行动(1)区防指副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有 关成员和专家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2)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 情、旱情开展变化,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通 报。(3)区防指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相关镇(街道、 开发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区政府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 工到达分管领域现场指挥调度,如遇分管领导外出按照补位 制度执行。(4)区水利局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根
17、据相关镇(街 道、开发区)请求和实际需要,区应急管理局协同区发改局、 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5)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相关镇(街道、开发区)请 求,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统筹应急救援力 量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受灾群众,协调武警、民兵和社会救 援力量参与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6)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19 - 区防指在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设立水利工程防 汛抗旱办公室和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分别负责水利工程防 汛抗旱和城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1 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区防指指挥,分管应急、水利、 综合行
18、政执法的副区长及区人武部部长任常务副指挥,区政 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区综合 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指挥,区水利局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的负 责同志任秘书长。成员由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 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 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 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区气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 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区消 防救援大队、供电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1.1 区防指职责组织领导防汛抗旱工作,贯彻
19、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 署,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 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1.2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旱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7)视情请求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 面给予支援。(8)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安排部署做好 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 工作,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指。 各有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 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指导有关 方面加强巡查值守。重要
20、堤段、重点工程要加密巡查,出现 险情及时抢护,提前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 相关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1. 5 II级应急响应5. 5. 1启动条件(1)当淄河、孝妇河、般阳河、范阳河等主要河流同 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和发生重大险情或其中一条主要河 道发生决口漫溢等情况;(2)某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 个镇(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3)三座小(一)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和发生超 警戒水位洪水;(4)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 力12-13级)过境或影响。或者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20 -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
21、并可能持 续;(5)受台风影响,预报未来24小时降水强度为大到特 大暴雨,或局部区域降水量到达100mm以上且可能持续;(6)某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严重干旱或多个镇 (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中度干旱;6. 5.2 响应行动(1)区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 和专家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委、 区政府和市防指。区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在区防指坐镇指 挥。(2)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力量,密 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开展变化,组织事发地镇(街道、 开发区) 或视频会商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在 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旱情)通报。(3)区防指派出工作组
22、和专家组,指导相关镇(街道、 开发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区政府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 工继续做好分管领域现场指挥调度。(4)区水利局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根据相关镇(街 道、开发区)请求和实际需要,区应急管理局协同区发改局、 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5)区防指视情建议区委、区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21 - 部和前线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相关镇(街道、开发 区)请求,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统筹组织 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受灾群众,协调武警、民 兵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 急处置工作。(6)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工 作
23、情况按要求上报区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7)视情请求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 面给予支援。(8)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安排部署 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 置等工作,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 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包保重点工程和重要河道的 区领导、区防指成员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 救灾等工作。5.6 I级应急响应5.7 . 1启动条件(1)当淄河、孝妇河、般阳河、范阳河等主要河流将 发生特大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局部河段出现洪水漫 溢;(2)某个
24、镇(街道、开发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多-22 -个镇(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3)水库垮坝或数座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4)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 风力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 及以上)过境或影响。或者12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 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5)受台风影响,预报未来24小时降水强度为特大暴 雨,或局部区域降水量到达120mm以上且可能持续;(6)某个镇(街道、开发区)发生特大干旱或数个镇 (街道、开发区)同时发生严重干旱;5. 6.2响应行动(1)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全体成 员和专家参加,
25、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区委主要领导或区 防指指挥在区防指坐镇指挥。(2)区防指加强值班值守力量,统筹协调、指导协助 各镇(街道、开发区)抢险救灾。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区 防指部署,协同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调配、资金落实、平安 保卫等应急保障工作。(3)区委、区政府成立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下 设工作组,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同时根据灾情险情情况, 以属地为主成立前线指挥部,下设假设干工作分组,各组按照 职责开展工作。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在做好分管领域防汛抗旱-23 - 救灾工作的同时,服从抢险救灾指挥部其他工作安排,执行 区委主要领导或防指指挥签署的各类命令。(4)区水利局实施工程联合调度,区财政
26、局紧急拨付 救灾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相关镇(街道、 开发区)转移救助受灾群众,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 队等部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救援,协调武警、 民兵和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应急处置,协调新闻宣传部门按照 抢险救灾指挥部部署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5)区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跨 区域调水,限量供水,压减工业、农业用水指标,组织力量 拉水送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旱情通报。(6)区抢险(抗旱)救灾指挥部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区委、区政府和市防指,根据领导批示指示作出进一步工作 部署。(7)请求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
27、面给 予支援。(8)各有关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安排部署 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和 安置等工作,及时将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 区防指,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包保重点工程和重要河道 的区领导、区防指成员到所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24 - 作。各级责任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组织做好防汛抢险、 抗旱救灾等工作。(9)所有学校、工矿企业、商场、景区等服从区防指 的统一调度,执行停工、停业、停学、停产等,交通部门服 从区防指统一调度,做好救灾、转移等车辆安排。5. 7 应急响应终止5. 7.1当出现以下条件之一时,区防指可视情宣布应 急响应结束。(1
28、)区气象局解除台风警报、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无 明显影响。(2)区气象局预报未来无较大降雨过程,工程险情基 本控制,主要河道干流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3)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5. 7.2区防指根据防汛抗旱形势,组织会商,综合分 析研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由区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 挥签发终止。6. 7.3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解除后,依照规定征用、调 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按照防汛抗旱物资储 备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归还、入库储存或核销。取土占地、砍 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各有关镇 (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 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25
29、 -6应急保障7. 1通信与信息保障7.1.1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风抗旱 信息畅通的责任。7.1.2 出现突发事件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 公司等部门应努力保证防汛防台风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 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防台风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 保障。7.1.3 在紧急情况下,区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联 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 以及手机微信、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 确保人民生命的平安。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 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
30、备紧急情况下据险施 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 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包工程防汛平安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2)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储藏常规的 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生、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 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急需。6.2.2 应急队伍保障-26 -(1)防汛队伍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 国人民*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 要力量。b.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 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 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
31、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c.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由区防指根据需要向人武 部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 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事后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 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 兵力、装备等。(2)抗旱队伍a.在抗旱期间,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 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 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 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6.2.3 供电保障-
32、27 -区供电中心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 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6.2.4 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 台风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 的及时调配。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 车辆畅通无阻。6.2.5 医疗保障区卫健局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 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 伤员等工作。6.2.6 治安保障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 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平安的行为, 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
33、险时的 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6.2.7 物资保障防汛抗旱物资筹集和储藏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藏、 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藏、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 原那么,采取地方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方法。 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 他单位应按规范储藏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28 -能力储藏的有关工作。6.2.8 资金保障区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行政区 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6.2.9 社会发动保障(1)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风抗旱的责任。(
34、2)汛期或旱季,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开展, 做好发动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3)各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 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4)各有关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风抗旱的实际问题,同 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 作。(5)区委、区政府对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统一领导,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风 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风抗旱的关键时刻,各镇(街道、开 发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 奋力抗灾减灾。6.3 技术保障6 . 3.1建设防汛抗旱指
35、挥系统-29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中央、省、市预算 内投资支持。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行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 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预 警,拟定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当石油天然气管道保 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催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 主体责任。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区级应急储藏物资的收储、轮 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指令。区教体局指导监督教育部门开展学生避险转移和水旱 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和培训演练,做好校舍设施平安隐患排查 维护工作,提前组织受威胁区、危险区师生转移并妥善安置, 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
36、的 生产组织,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治安管理和安 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 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乡供水 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有关镇(街道、开发区)、部门 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 险地区平安撤离或转移。区财政局负责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那么,负责 区级防汛抗旱相关资金保障工作,会同防汛抗旱业务部门积 极争取中央、省、市救灾资金支持。(1)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雨水遥测 系统的维护,提高雨水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 度。(2)相关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
37、地图及有关统计数 据,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防洪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 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 查询。7 .3.2技术人员保障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 技术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7善后处理1.1.1 1救济救灾1.1.2 1. 1发生重大灾情时,区防指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 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 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1.1.3 区应急管理局和区财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 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 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 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
38、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 活问题。1.1.4 区卫健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 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30 - 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1.1.5 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负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 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 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7.3 水毁工程修复7.4 3.1对影响当年防洪平安和城乡供水平安的水毁工 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 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7. 3.2遭到毁坏的交通、供电、通信以及防汛通信设 施,应尽
39、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7.4灾后重建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 建工作,灾后重建原那么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 可提高标准重建。8预案管理8. 1编制与实施本预案由区防指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区政府批准后实 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并按 原程序报批。-31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组织编 制本部门相关预案。8.2宣传、培训与演练区防指和区融媒体中心应加强防汛抗旱避险知识宣传, 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全民参与防汛抗旱工 作营造良好环境气氛。各镇(街道、开发区)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开展防汛抗 旱培训演练,检验应急准
40、备效果和应急响应能力。各防指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培 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抗旱实战能力。9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 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 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 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附那么10.1 名词术语定义10.1.1 1. 1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 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 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 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10.1.2 洪涝灾害:因降雨、
41、融雪、冰凌、溃坝及风暴-32 - 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 害。一般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61/3 (不含1/3) 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 29%O较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31/2 (不含1/2) 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 49%O严重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22/3 (不含2/3) 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 69%O特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2/3以上所辖行政区域 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10.1.3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
42、占播种面积 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田 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10.1.4 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田 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10.1.5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忿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田 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o-33 -10.1.6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 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 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o10.1.7 城市干旱:因遇
43、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缺乏, 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 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 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10.1.8 城市轻度干旱:因干早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 量低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 定程度影响。10.1.9 城市中度干旱:因干早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求 量低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 受到较大影响。10.1.10 城市重度干旱:因干早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 求量低20%30队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 受到严重影响。10.1.11 1. 11城市极度干旱
44、:因干早城市供水量比正常需 求量低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 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城区指的主城区。10.2 预案解释部门-34 -本预案由区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10.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35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监测、 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协 同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燃气和地下管线工程 的防汛平安工作,按规定实施所管理工地停工停产;指导
45、建 筑企业做好房屋工程的平安度汛工作;指导开展因灾毁损房 屋的平安性鉴定、修复。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协调解决交 通运输保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催促有关单位做好所 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抢修等,维护公共交通运营 秩序,及时调配运力,妥善疏导滞留旅客;协调有关单位落 实防汛抗旱物资及紧急避险人员运输车辆的储藏、调集和运 输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指挥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公路畅通;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起道路交通平安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 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 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指导各镇(
46、街道、开发区)做好农业 抗旱和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藏和 调拨;监督管理渔业平安生产,水产养殖避风工作,组织水 产抗灾和恢复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指导粮 食等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组织、监督农业植物 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有关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因水 旱灾害等造成的农业灾情信息。区水利局负责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当雨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 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 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当防御洪水应急抢险 的技术支撑工作;承当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协同做好防汛抢
47、险、抗旱救灾工作。区文旅局组织协调监督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做好汛 期平安防范、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旅游平安应 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卫健局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防疫 工作;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调派医疗卫生救援力 量支援灾区,参与救治伤员,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区应急管理局承当区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 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一协调 指挥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依法统一 发布灾情;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 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 灾储藏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
48、监督使用;负责危 化品、非煤矿山企业的平安生产,当发生重特大防汛抗旱防 台风平安事故后,参与协调指挥救灾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灾区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工 作,维护市场价格等市场秩序稳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市防 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平安运行管理和城区路段 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城区节约用水工作和指导监督 做好城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区气象局负责组织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测工作以及 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向区防 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 置。区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编制所辖工程抢险预案 和河道防洪预案及孝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