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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吉林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为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独创电202024 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看法(国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看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爱护、保障国家粮食平安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实行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爱护制度,
2、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平安生命线,坚决扛起耕地爱护和粮食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殊是永久基本农田,规范履行相关手续,坚决制止和肃穆查处违规占用行为;要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生产;要敬重历史实事求是,统筹处理好爱护、发展、稳定的关系,并把维护农夫权益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要依法依规稳妥分类处置,快速遏制新增、有序消化存量,不搞一刀切。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1.排查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状况。巩固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清
3、理整治成果,深化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结合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排查违反规划、未批先用等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排查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景观状况。包括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问题,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问题,以及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花海景观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工商资本流转耕地不种粮状况。依据有效的流转合同,结合实地调查,排查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问题。(省农业农
4、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厅负责) 4.排查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种植苗木草皮等状况。包括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问题、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扮装饰以及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问题;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问题、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河渠两侧、水库周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令行禁止,遏制新增。对通知和看法下发后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刚好发觉、刚好制止、刚好订正、刚好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复原
5、耕种条件,该改种粮食作物的要刚好改种。凡涉及变更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用途、种粮用途的,要严格审批监管,强化管控引导,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处置,化解存量。对排查出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要仔细分析形成的历史缘由,充分考虑保障农夫权益、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处置政策,分类提出处置标准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稳妥审慎。要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工作,为稳妥处置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6、供应基础支撑。(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聚焦守住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生产,围绕落实耕地爱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从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爱护、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监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粮食生产、开展耕地种粮状况监测评价、完善绿化造林和绿色通道建设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抓好实行,推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常态化、制度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时间支配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1 月底前)。出台工
7、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查阶段实施方案,明确详细要求、细化工作支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全面排查(2021 年 6 月底前)。以县为单位,比照四方面工作任务,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市(州)政府对所辖区域排查状况进行复核、汇总,提出分类稳妥处置建议,一并报省政府。 (三)处置整改(2022 年 6 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类稳妥处置看法,2021 年 7 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根据处置看法制定整改方案,稳妥有序推动整改落实,2022 年 6
8、 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并将整改状况报省政府。 (四)完善机制(2022 年 12 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在排查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刚好总结阅历,适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动,解决好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气成立专班,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州
9、)政府负责抓好所辖区域工作统筹和监督检查,对排查成果真实性负责,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级政府要强化担当,务实工作,切实负起排查处置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度指导,将此项工作纳入耕地爱护责任目标考核、粮食平安省长责任制和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各级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重大典型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办,坚决做到监管到位、查处到位。 (四)强化宣扬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加强宣扬工作,教化引导干部群众深刻相识坚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增加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推动形成严格爱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平安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