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 导读:我依据大家的须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司法商法考点之股东的内容,详细内容: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下面由我为你介绍股东的相关司法商法考点学问。司法商法考点一.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下面由我为你介绍股东的相关司法商法考点学问。 司法商法考点一股东的概念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担当股东义务的人。股东亦称为出资人、投资人,但出资人、投资人的概念更为宽泛,例如向合伙企业出资也
2、可称为出资人,但合伙法中称为合伙人而不称为股东,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出资人的特殊称谓。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详细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实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实力人或无行为实力人。当限制行为实力人或无行为实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股东身份或者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是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备置的相关文件并非股东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更非唯一文件。但是,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股东资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司法商法考点二股东权的特征股东权具有以
3、下特征:1.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公司法理论将股东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一般属于财产性的权利,如股息或红利安排恳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安排权、股份转让权等。共益权则是公司事务参加权,一般为非财产性权利,如表决权、公司文件查阅权、召开临时股东会恳求权、对董事及高级职员监督权等。从公司的本质上讲,公司只不过是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因而自益权是目的性权利,而共益权不过是为了实现自益权的手段性权利。2.股东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丢失其出资财产的全部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3.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股东出资创办作为社团法人的公司,成为该法人成员,因而
4、取得社员权。社员权是一种独立类型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加权。社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其实质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法律权利之实质,其本质属性乃为新型之私法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学问产权相并列的权利类型。司法商法考点三股东权的原则由于任何一个公司都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而每一股东的出资又往往是不一样的,又由于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由此确定了股东权的两项基本原则,即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和股东权同等原则。股东
5、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股东权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于公司之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其他责任,或日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正是由于股东权的有限责任原则才使得股东能够无后顾之忧地向公司投资,才使得公司能够募集资本,扩充规模。股东权同等原则是指任一股东所享有之权利与负担之义务均属同等而无差别待遇或卑视,即所谓同股同权。但股东权同等事实上是指根据股份数额的比例而言同等,并非按股东人数的划一同等。因为如前所述,每一股东的出资额在绝大多数状况下都是不一样的,股东只能依据其对公司的出资额的比例来详细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以每一股东实际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取决于其出资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权利是同等的,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在法律上并不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优越,尽管在事实上持有较多的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实现,但这种差别是由表决规则确定的,而非由股权差别确定的。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