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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饮用水水源爱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爱护,防治水污染,保证饮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爱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为城市农村居民饮用水供应原水的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的地表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爱护区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查处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违法行为和事
2、故。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资源爱护、爱护区水土保持、河道采砂以及供水、排水的监督管理。公安、平安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剧毒、危急化学品的运输、运用、储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平安监督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爱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爱护和管理。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评价。农业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政府做好畜禽养殖业、农业种植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指导。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镇政府及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爱护区范围
3、内原有的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生活等污染源进行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清洁、卫生和平安。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爱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赐予表彰或嘉奖。第六条 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会同水务、卫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按程序报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爱护区分为一级爱护区、二级爱护区,必要时,可依据爱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须要,在爱护区外围划定准爱护区。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的地理边界,应当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交通警示标记。必要时
4、可设立宣扬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变更、破坏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界标。第八条 饮用水水源爱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爱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二)二级爱护区内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应保证一级爱护区的水质能满意规定的标准;(三)准爱护区内的水质应保证二级爱护区的水质能满意规定标准。第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爱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十条 在饮用水水源爱护区内,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车辆,必需做好防渗、防溢、
5、防漏设施,事先申请登记并经管理机构批准,方准进入爱护区;(二)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爱护相关植被的活动;(三)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四)禁止运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运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第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爱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爱护饮用水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爱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三)禁止向饮用水水源水体排放污水;(四)禁止在河边滩
6、地、岸坡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第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爱护区内,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根据规定实行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三)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第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爱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峻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二)禁止在河道边设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三)干脆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
7、能保证爱护区内的水质满意规定的标准时,必需消减排污负荷。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爱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须要,实行工程措施或者建立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爱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干脆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平安。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饮用水水源爱护区内的土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出租给他人从事本规定禁止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活动。第十六条 在饮用水水源爱护区内的陆域开展植树造林,增加自然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从事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其他活动,应当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水体污染,做好饮用水水源爱护工作。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应当督促饮用水水源爱护区所在地及上游流域的镇人民政府,做好饮用水水源环境爱护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饮用水水源爱护环境污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