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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总体目标.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粮食仓储设施修理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为目的的粮食仓储设施修理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二、项目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1、强化领导、分级负责。县政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修理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统一领导工作,成立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支配、部署粮食仓储设施修理改造工程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县粮食局是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详细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科学规划、公
2、开透亮。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制度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根据真实、客观、公允、公正的要求,做到指标科学、数据精确、方法合理,并依法公开项目绩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绩效挂钩、激励约束。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将资金运用效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担当起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三、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程序。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下达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绩效目标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果效目标的保障措施纳入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在项目勘察、设计时,根据“绩效优先”的原则,编制项目建设详细内容,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论
3、证,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性。2、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建立项目绩效管理评审专家库,绩效评价机构实行财政、粮食局或托付中介机构随意一方组织绩效评审,对项目法人单位申报的项目标准文本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绩效目标清楚、量化、符合实际的要求对项目设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并提出绩效目标评审看法。3、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绩效专家提出的评审看法,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报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审定后,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厅。4、省级财政部门、粮食局部门对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评审并项目批复后,县财政、粮食局部门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
4、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5、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四制”管理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并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制、政府选购制管理,县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项目资金支出实行绩效评价管理。6、县财政部门和粮食局部门对项目实施状况实行跟踪问效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资金的运用及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用途运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停止资金拨付,并责令项目主管和项目实施单位予以整改,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7、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比照项目绩效目标的实行状况形成果效评价自评报告,报县财政、粮食局部门,县财政、粮食局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绩效
5、专家比照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建设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检查工程建设是否按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执行,建设内容是否完成,绩效目标是否实现,收益对象是否满足等方面,进行绩效评审,提出绩效评价审核看法,存在的问题责令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后,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局厅。 四、项目绩效的保障措施。1、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县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财政局、粮食局、乡镇、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参加的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县粮食局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详细措施,确保完成果效目标。县财政部门要仔细履行职责,制定项目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加强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
6、督。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县财政局制定项目绩效管理的详细实施细则,规范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增加可操作性,确保项目绩效管理与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连接。3、实施绩效审计和监察。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对绩效管理工作审计和监督。审计、监察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对不能按要求履行绩效管理职责、项目支出绩效达不到预定目标的部门和建设单位实行绩效问责。4、加强宣扬。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主动宣扬粮食仓储设施修理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增加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7、2一、资金风险防范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2、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肃穆查处。3、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的上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运用状况,对发觉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刚好上报。二、资金管理机构参加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年终审计,对项目资金管理组资金
8、拨付、运用状况定期进行审核,全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正常运行。三、资金管理方式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分别填制项目请款书和资金管理组季度项目分月用款安排表、季度项目申请书,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年度和季度项目资金。四、资金拨付方式工程施工费实行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即工程开工前预付款 %;工程施工中,依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 %;工程竣工后,依据验收结果和工程竣工决算,拨付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3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职责单位:xxx财务处。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黑
9、院政发20xx91号)执行。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支配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九条“专
10、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安排任务书;(三)黑河学院预算安排方案;(四)可行性探讨报告。五、受理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须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六、核准与确定(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11、;(二)承办人(A角、B角)依据处长看法,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七、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确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八、公开公示本管理方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九、监督检查根据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方法(试行)执行。十、职责追究根据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方法(试行)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4一、目的:规范政府机构投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政府投资
12、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到位;合规、有效、节约地运用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并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项目验收标准并通过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二、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本文件主要针对财政专项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的新项目建设可参考执行。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财政专项资金指公司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并获得批复或批准,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且该专项资金
13、形成的成果须要验收和审计。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包括:财政等政府机构预算内支配的建设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集团公司担当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其他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专户管理原则。按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户,用于接收划拨的专项资金、运用专项资金、调拨专项资金。新开立账户、注销账户按集团集团银行账户管理方法执行。担当项目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在落实清晰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不须要专户管理后,可申请非专户管理,且需报请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否则一律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的运用范围不允许超过
14、被批准(批复)的、已备案的、详细的投资项目预算内。挪用、超范围运用专项资金需项目负责人申请,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且需报请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一律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事前预算原则。专项资金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围,事前明确支出的详细内容、时间、规模、产出目标,项目预算按资金拨付要求进行评审,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原则。集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决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状况等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运用效益。五、专项资金管理操作方法:5.1、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各公司财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各公司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理是专项资金的主子,负责本单位专项资金运用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
15、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集团项目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干脆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收支安排的编制。5.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与评审项目支出预算由集团项目部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依据事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年度投资安排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评审。代建项目支出预算须经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财政局评审。 项目支出预算应当按各项支出用途明细编列,并明确建设项目各项资金的详细来源;项目前期费中的各项支出,要具体填列支出明细;项目绩效目标要符合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先评审后下达”的管理方式。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前,集团项目部不得组织招标选购。经过
16、评审之后下达的预算,作为建设单位开展招标选购的限制性上限,不得突破;招标选购价款超出预算的,作废标处理;对部分工期要求紧的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招标选购可同步进行,但支出预算下达前,建集团项目部不得开标。5.3 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集团项目部依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安排,集团依据审查后的分季用款安排将资金拨付专用账户,由集团项目部根据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结报手续。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凡未依法组织招标选购的,专项资金一律不予拨付。 项目工程询问、勘察设计、造价询问等前期工作,可从财政局通过集中选购确定项目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库中选择并托付代理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备案;也可根据规定程序组织招
17、标选购。集团项目部不得将工程或其他支出化整为零,躲避招标选购管理。对将单一工程或单一性质支出项目进行拆分躲避招标选购的,专项资金不予拨付。单位管理费应严格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和运用范围,实行总额限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特别状况确需超过规定标准的,须事前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因项目管理须要,需动用建设单位管理费购置固定资产的,建设单位须事前报市财政局批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前,按单项工程合同价款的15%预留尾款。财政局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后,可按程序办理尾款结报。质量保证金按招标选购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期限到期后,建设单位可按规定办理结报。项目支出过程符合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项目的发票
18、管理制度。5.4、项目支出预算的调整项目因初步设计调整、工程量清单变更、施工图预算调整、料工费涨价等缘由造成项目支出增加,须要调整支出预算的,按以下程序办理:a、凡项目总支出未超预算,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的,专项资金在单项工程之间调剂。其中,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10万元以下的,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调整,代建项目须由项目单位审核后调整;单项工程支出超过预算10万元以上的,须报市财政局评审确认后调整。b、凡项目总支出超出预算5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写出超支缘由分析报告,报市财政局评审后,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共同探讨,由市财力安排支配的结算预备费解决;超出预算50万元以上的,经市财政局评审
19、后,由建设单位写出超支缘由分析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隶属关系变更、终止引起支出预算级次或财务结算关系改变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变更批准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财务关系划转、移交手续,市财政局相应办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手续。必需根据批准的专项资金来源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不同资金来源之间调整的,须报市财政局批准。5.5、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未批复前,原项目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市财政局依据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决算审查报告,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
20、财务决算批复看法作为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尾款清算的依据。建设单位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等手续。 项目决算后如有结余,结余资金根据现行规定处理。5.6 项目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管理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专户开立、专款专用、事前预算等方面。 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功能、项目预算执行状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状况、资金管理效率、项目效益等方面。项目绩效评价实行自评与考评相结合的方法。集团项目部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一并报市财政局审查。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预定绩效目标、绩效考评结果良好的部
21、门,提出表彰,计入部门考核;对未完成果效目标、考评结果不合格的部门,提出通报指责,计入部门考核。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内控规范的升级和说明权归集团财务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平安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确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第四条、全部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其次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22、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供应精确、具体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牢靠和有效。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探讨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第九条、全部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看法,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
23、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精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化相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牢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状况负完全责任。第十
24、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长、投资的增减或滚动运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审批核准。第十四条、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晰方能离岗。属个人缘由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个人责任。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刚好总结清理项目状况,并以书面形式报至公司,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项目投产运行后,效益
25、良好,对立项部门和个人、建设部门和个人追加嘉奖。第十八条、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探讨报告编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赐予撤职、降级、扣发工资、奖金等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详细方法,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议探讨确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61总则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运用专项资金,依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运用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爱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须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
26、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1.3专项资金管理和运用坚持科学支配、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2工作职责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支配、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亲密关注、探讨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刚好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
27、准的资金拨付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运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运用状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根据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安排合理运用专项资金,负责根据分口管理单位要求供应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协作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3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供应,负责依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
28、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项资金运用安排,负责根据公司资金运用审批方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运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协作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协作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依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3
29、项目专项资金运用3.1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3.2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运用的整体效益。3.3项目专项资金的运用审批根据公司资金运用审批方法规定执行。3.4项目专项资金的运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根据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3.5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运用,不得优先全额运用专项资金。3.6为确保项目的顺当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
30、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银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4.1依据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4.2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4.3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选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过现金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项目专项资
31、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4.4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根据20xx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4.5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得额中减除。4.5.1能够供应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4.5.2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特地的资金管理方法或详细管理要求。4.5.3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4.6专项资金项目因不行抗力或无法预料的状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未运用专项资金或按
32、主管部门看法执行。4.7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看法执行。4.8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发觉有未按规定管理和运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附则5.1本方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说明。5.2本方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7为肃穆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
33、运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根据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申报。(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需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探讨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看法,经领导班子会议探讨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状况。二、项目资金的运用制度(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规定,
34、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二)实行政府选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根据政府选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选购。(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运用必需符合项目资金管理方法规定。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状况。(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状况。(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峻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
35、项目的质量、财务等状况进行验收工作。(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运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运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二)绩效考评采纳百分制打分方法,依据得分的详细状况排定名次。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二)项目资金运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限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
36、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需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需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需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安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需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运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需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
37、,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需按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8第一条 为了保证平安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运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平安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据平安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支配、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担当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第三条 平安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平安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选
38、购和更新、平安施工措施的落实、平安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安排编制制度。第四条 公司平安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安排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平安专项经费按安排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安排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平安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安排,平安生产检查所发觉的平安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缘由所实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急源监控点所实行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平安防护、文明施工安排。第六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平安专项资金安排和全年
39、实施状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安排和整个项目实施状况报公司。每月经费运用状况按月上报。第七条 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平安生产专项资金的运用状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各单位、项目部平安管理部门负责平安专项资金的监督运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平安管理部门审核。第八条 本方法由工程部负责说明。项目资金管理制度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养行动安排纲要顺当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依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40、。其次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支配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其次章运用范围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嘉奖。详细运用范围如下:(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
41、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化等活动。(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实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养培训和科普教化等活动。(四)农夫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阔农夫普及农业科技学问,推广先进好用技术,宣扬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引导和激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探讨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扬、科普教化
42、、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六)重大科普宣扬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扬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激励、引导社会力气参加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拓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
43、普宣扬的项目。(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干脆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赐予肯定的补贴。(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激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主动创新,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赐予表彰。(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第三章项目审定及预算审批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依据全市科普发展安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支配看法,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安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第六条市科协依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
44、支配安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方法。第九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气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运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运用状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第十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别状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安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第十一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
45、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须要政府选购的要严格根据政府选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方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说明。第十三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第十四条本方法自20*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方法停止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0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黑院政
46、发20xx91号)执行。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支配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需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方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安排任务书;(三)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