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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3篇 在如今的时代,购房成了人们人生的一件大事,但是大部分人并没有太多资金进行购房,这时候就需要的相关的机构进行带块,贷款时通常都要签订一份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 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1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年_月_日签定的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
2、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区_街(路、小区)_号_栋_单元_层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m2,占地面积_m2。 其次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抵押期限自_年_月_至_年_月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大写),_(小写)。依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大写),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担当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担当的义务,如
3、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担当修理、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供应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意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
4、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实行协商方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需准时告知乙方,且依据详细状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条 抵押期满,如
5、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担当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
6、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2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详细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详细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全部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
7、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其次条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详细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商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终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
8、付人民币万元; 其次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商定担当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全部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
9、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帮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患病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缘由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担当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全部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商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
10、得,依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商定,该费用由甲方担当乙方担当。 除本条其次款已有商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担当。 第八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商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全部权转移登
11、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全部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商定处理: 第.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行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
12、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3 一、保险财产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由下面列明的缘由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2.爆炸;3.雷电;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水道、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6.冰雹;7.地崩、山崩;8.火山爆发;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
13、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丢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斗、类似战斗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其次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
14、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其次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假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全都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
15、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削减损失而实行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削减,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削减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商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
16、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实行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仔细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担当;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马上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供应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和损失程度;(2)实行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削减到最低程度;(
17、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依据本公司的要求供应作为索赔依据的全部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殊商定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丢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连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按( )项方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
18、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其次条 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患病意外损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连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
19、个贷款归还日,根据贷款合同商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根据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缘由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连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有意杀害、损害; 二、被保险人有意犯罪或拒捕、有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
20、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斗、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头 保险人担当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头,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商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
21、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依据贷款状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照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照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意不履行照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打算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峻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
22、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准时供应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 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丢失或事故性质、缘由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担当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但因不行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恳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年内不行使而毁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最新购房贷款合同模板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