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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煤矿关于推行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暂 行 规 定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平安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平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河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矿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矿成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2、抓共管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书记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室、井下、地面各单位党政正职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协助主要负责人对平安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发动部署、监督检查、催促落实等工作。各级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二、规定要求:本规定所称“党政同责,是指矿党委对平安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当相应的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矿党委负责人及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
3、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本规定所称“齐抓共管,是指矿党委和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及其他职能部室工作部门应当共同抓好平安生产,严格落实平安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本规定适用于矿党委及各基层党政正职和职能部室的领导班子成员。三、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职责范围内平安生产相关工作。一明确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把平安工作纳入党委和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平安决策和平安管理。明确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
4、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平安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委和支部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平安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平安生产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同时党委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党支部书记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2次,深入基层、井下、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隐患并及时催促整改,及时了解平安生产情况,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二将平安生产工作列为矿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平安生产中长期开展规划、年度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平安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建立健全年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下达平安生产考核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
5、兑现奖惩。三加强平安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公共平安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平安教育培训、平安监管执法装备等不断得到加强、组织、催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平安准入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检查,严厉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平安生产承诺制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强化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四鼓励、支持平安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平安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开展群众性平安生产活动和各种平安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先进的平安文化
6、理念,充分发挥平安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举报工作。鼓励职工群众、新闻媒体监督和举报生产平安事故和平安隐患。认真落实平安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五认真履行分管平安监管职责,把平安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平安生产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对平安生产工作做好安排、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消除盲区盲点,明确责任,把平安生产任务落到实处。四、工作机制一实行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下达年度平安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制定年度平安生产工作管理目标,并对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跟踪考查、年终考核。要对照上级下达的平安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和制定的管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确保落到实处。二实
7、行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催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挂牌督办。 三实行平安生产年度述职制度。矿党委、基层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四实行平安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有关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在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时,要将平安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五实行平安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发生轻微工伤事故的,由党政办
8、公室对责任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约谈;发生轻伤工伤事故的,由主管矿领导和党委副书记对责任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约谈、发生重伤工伤事故的,由矿长、党委书记对责任单位党政正职进行约谈。六实行平安生产问责制度。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导致生产平安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那么,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七实行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轻伤及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情形的,相关责任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相关党政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一年内不得评
9、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八实行生产平安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在法定时限内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并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决定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五、责任追究对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划分,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一发生一般生产平安事故的,追究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平安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责任;二发生较大生产平安事故的,除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平安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免职外;还要追
10、究主管矿领导和党委副书记等相关人员责任;三除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外,平安生产工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除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各级党政领导、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四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对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迟迟得不到整治的;五对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负有直接责任或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阻碍或干预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不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未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或实施责任追究的;六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七法律法规和党纪
11、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八对符合以上七条规定的责任人,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情节较重应当问责的,责令公开抱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者免职。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追究:未产生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轻微的;积极、主动采取补救和改正措施,未发生次生生产平安事故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应当从重追究责任:由于平安生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或者因生产平安事故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1年内单位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生产平安事故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
12、追究责任的情形。六、监督检查一矿党政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上集团公司平安监督管理部提交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各负有平安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本级平安生产活动办公室提交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报告。二活动办公室每年要结合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基层单位党政正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下级主要负责人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平安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未按本规定落实的,通报批评并催促其整改落实,将有关情况抄送矿党委组织部门。三矿党委的组织部门在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将平安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党政领导干部参与综合性评比表彰时,组织单位应当就其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征求平安生产监管部门的意见。七、附那么一矿党政及其下属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参照本规定执行。二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