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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定规程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XXXXX2020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定规程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目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示范区(点)的申报创建条件 . 1 4 示范区(点)的创建评定方法 . 2 附录 A: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申报表 . 8 附录 B: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分细则
2、 . 11DB36/T XXXXX2020 2 前言 本文件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江西财经高校江西旅游发展探讨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引言 本评定规程制定的主要目的:国家和省级层面均对开展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品牌创建具有明确的安排与要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的创建也是江西省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战略和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文旅
3、融合品牌项目的须要。1、依托江西优越的旅游资源禀赋和越来越凸显的区位交通优势,通过文旅产业融合品牌创建过程,助推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真正将江西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经济优势;2、主动推动江西旅游供应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文旅产业融合品牌创建,构筑更多优质旅游产业项目和旅游产品,提升江西文旅整体品牌形象,助推江西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的发展目标; 3、充分发挥文旅融合的发展平台、关联带动和综合抓手等功能特性,使之在全省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文化爱护与传承、激发和拉动市场消费潜力、全面同步小康等发展战略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为引领、推动和规范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4、DB36/T XXXXX2020 4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定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的基本要求及创建的评定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正式运营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2 术语与定义 本评定规范采纳下列定义和术语。2.1 文化旅游 (Cultural-Tourism)文化旅游的定义很广,至今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本标准所指的文化旅游,是指以历史遗迹、建筑、艺术、创意、民族、民俗、宗教等人文资源为主要体验内容的产品与活动。文化旅游是与生态旅游相对应的一种专项旅游产品或旅游活动类型,与旅游在内涵上存在着有机的联系。2.2
5、文化和旅游产业 (Culture And Tourism Industry)文化和旅游产业,区分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不同的概念,其具有自身属性与显明特征。本标准所指的文化和旅游产业,是一个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交互化产业概念,它以深度融合为基础,以产业结构优化为关键,以高质量发展和提高综合效益为目标。3 示范区(点)的申报创建条件3.1 申创主体范围 示范区创建项目范围面积不小于1Km2 ,示范点创建项目范围面积介于0.1 Km 2 -1Km 2 之间。3.2 申创必备条件 3.2.1 资源特色突出。示范区(点)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文化资源深厚,现代文化资源具有创意性,
6、在景观环境、建筑风貌、配套设施、业态要素、企业文化等方面彰显了文化特色。3.2.2 规划设计合理。示范区(点)相关规划设计编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自身发展、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并具有肯定的前瞻性、创意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3.2.3 基础设施齐备。示范区(点)的可达性较强,道路系统、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才智工程、应急安防、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建设完备,满意项目将来发展需求。3.2.4 公共配套完善。示范区(点)公共配套设施齐全,接待服务实力强、服务质量高,游客中心、标识系统、旅游厕所、讲解服务等公共设施完善,达到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及以上标准。3.2.5 产
7、业发展良好。示范区(点)产业发展整体态势良好,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示范区年接待人数不低于 10 万人、示范点年接待人数不低于 1 万人,产生的综合效益明显。 3.2.6 运营管理规范。示范区(点)有特地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营机制规范,管理运营机构近五年内未受到有关部门惩罚,项目未出现违规建设、破坏环保、平安事故等问题。4 示范区(点)的创建评定方法4.1 示范区(点)的创建评定程序示范区(点)创建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实施。详细是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创建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录 A)的收集、上报与举荐;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内各
8、县(市、区)创建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4.1.1 申请 示范区(点)创建项目由其管理机构或运营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1.2 初审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相关创建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举荐。4.1.3 评定 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荐上报的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定(现场检查、资料审核、会议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和择优确定后,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创建单位名单。在三十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
9、,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发文予以确定正式列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创建单位。4.1.4 创建 自公布正式列入创建名单之日起的 1 年内为创建期。示范区(点)创建项目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定标准进行对标创建。期间,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对创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4.1.5 认定 在 1 年的创建期满后,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的验收、审核、认定等程序,通过全部程序并达标的,则正式认定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授予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称号。如验收考核未达标的,可在 1 年内申请复审一次,仍不达标的,则取消创
10、建资格。 4.1.6 批复授牌发证 通过创建评定的,由评定机构批复授牌、发放证书。4.2 示范区(点)的创建评定方法示范区(点)的评定实行分项检查评分后计算总分的方法进行,分项评分细则详见附录 B。4.3 示范区(点)的创建评定细则DB36/T XXXXX2020 6 评分细则分为6大项,共计500分,各大项分值为:1- 规划引领50分,2- 政策扶持50分,3- 业态融合100分,4- 运营管理100分,5- 效益评价100分,6- 创新示范100分。全部申报项目必需满意申创的必备条件,才具有参加创建评定资格。申创项目评定总分达到300分以上即可列为示范区(点)创建单位,创建单位验收总分达到
11、450分以上即可认定为示范区(点)。详细评分标准详见附录A。1 规划引领 1.1 规划编制 1.1.1 编制示范区(点)总体规划:注意多规融合,与国土空间规划(含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农林水专项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连接,功能分区与总体布局合理,文化主题突出,发展定位明确,产业体系清楚,符合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状况,规划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1.1.2 编制示范区(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并配套了实施方案:制定涵盖了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公共服务、营销推广等方面内容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配套了实施方案或行动安排。1.2 规划审批 1.2.1 当地人
12、民政府审批:通过专家评审,有当地人民政府的政府批复文件。1.2.2 当地政府部门审批:通过专家评审,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职能部门出具的部门审批看法文件。1.3 规划实施 1.3.1 全面实施:规划中的各项建设项目和规划设计方案得到全面实施。1.3.2 基本实施:规划中的主要项目设施和规划设计方案得到基本实施。2 政策扶持 2.1 政策扶持 2.1.1 本地政府制定扶持政策:示范区(点)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制定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扶持政策(含土地保障、财政补贴、税收实惠、金融服务、文化爱护共五方面,每项得4分)和工作实施措施。2.2 政策落实 2.2.1
13、 落实上级政府政策:示范区(点)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政府扶持政策。2.2.2 落实本地政府政策:示范区(点)落实本地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扶持政策。3 业态融合 3.1 旅游餐饮 3.1.1 文化主题特色餐饮:供应有体现示范区(点)自身文化特色的主题餐饮产品或场所。3.1.2 地方小吃:供应有地方风情小吃产品或场所。3.2 旅游住宿 3.2.1 文化主题住宿:建设有示范区(点)自身文化特色的主题酒店、主题民宿或主题客栈。3.2.2 特性住宿产品:供应有露营地、帐篷、房车、集装箱等特性化的住宿类型。3.2.3 一般酒店或旅馆:供应有星级酒店或大
14、众化旅馆。3.3 旅游购物 3.3.1 文创主题系列产品:有文创主题系列产品购物和特性化的定制服务及营销体系。3.3.2 旅游纪念品或土特产:具有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实体展销交易场所或有依托各类网络购物平台。3.4 文化展示与体验 3.4.1 文化展示:有展示非遗文化、地方民俗文化和自身主题文化的产品和场所;有固定的文物展览与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3.4.2 文化演艺:有人文戏剧、文化演艺、主题表演、文化节事活动和场所。3.4.3 文化体验:有参加互动的文化创意体验产品。3.5 商务会议 3.5.1 商务会议设施:有供应商务会议的场所及设施。3.6 康养度假 3.6.1 康养度假设施:有为老年人
15、、亚健康人群服务的康养度假设施。3.7 研学培训 3.7.1 研学培训设施:有为青少年学生研学教化、人文科普、政府和企业培训等场所设施。3.8 休闲消遣 3.8.1 消遣休闲设施:有为游客供应唱歌跳舞、棋牌、书画、品茶、健身运动等休闲活动的场所设施。4 运营管理 4.1 企业文化 4.1.1 产品形象: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及产品形象,已经形成外在的企业标记并被应用在导览系统、产品包装、宣扬等方面。4.1.2 社会形象: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4.1.3 企业人员形象:企业人员具有自身文化标识性的统一着装,制定了企业行为规范要求。4.1.4 日常培训机制:自建培训系统,每年定
16、期组织相关培训项目或讲座。4.2 游客投诉及看法处理 4.2.1 游客投诉处理 4.2.1.1 投诉处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健全。4.2.1.2 投诉处理设施:有投诉电话1分,有投诉办公室标记1分,有投诉信箱、看法本等1分。4.2.1.3 投诉处理过程:制定了投诉处理过程规定,即时处理得5分,24小时内处理得3分,2日内处理得1分,超过2日处理不得分。4.2.1.4 投诉处理效果:检查投诉处理记录,对于重大投诉可向投诉人了解反馈看法。投诉处理服务看法良好得3分,投诉处理记录完整细致得2分。4.2.2 游客看法征询:能实现定期征询(一年不少于3次)得2分;对征询看法有相应分析、改进措施得3分。4.
17、3 营销宣扬 4.3.1 互联网宣扬:有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互联网产品绽开宣扬推广(每月不少于5次)。4.3.2 客源地宣扬 4.3.2.1 节目形式:有介绍示范区(点)专题片的得5分,其他广告宣扬和介绍形式的得3分。国家级电视台得3分,地方台得2分。4.3.2.2 播放级别:国家级电视台得3分,地方台得2分。4.3.2.3 采景地:作为电视剧或电影采景场地。4.4 平安管理 4.4.1 平安管理机构 4.4.1.1 平安机构制度及人员:设置有平安管理机构、制度,配备有平安管理人员。4.4.1.2 平安巡查:形成定时巡查制度,能有效维护平安秩序。4.4.2 平安设施DB36/T
18、XXXXX2020 8 4.4.2.1 平安警告标记标识:在恰当位置配置齐全、醒目、规范的平安警告标记标识。4.4.2.2 才智消防、监控报警设备:有才智消防、适时监控与一键报警等设备。4.4.2.3 巡游、游乐设施平安:检查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游乐设施、水上游乐设备、地面防滑处理、无障碍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4.4.3 平安宣扬 4.4.3.1 平安说明或演示:平安说明或须知等平安信息是否齐全,并通过视频、广播系统、移动终端等发布;平安须知是否有图形显示和中外文比照,并置于醒目位置;是否针对有肯定风险的游乐项目游客游玩前进行平安演示或讲演。4.4.3.2 平安广播:是否在水上项目、竞技游乐
19、项目等安装有平安广播或平安警示导览设施。4.4.4 环境容量 4.4.4.1 环境核定:科学合理核定示范区(点)最大承载量。4.4.4.2 容量公布:通过示范区(点)广播系统、信息大屏、触摸屏、微博、微信、短信、网站等平台进行发布。4.4.5 应急处置 4.4.5.1 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有特别状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如恶劣气候,突发灾情、暴恐、食物中毒等(4分);每年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2分)。4.4.5.2 医疗服务:应设置有医务室,至少配备有医务人员、急救箱、日常药品、急救担架。5 效益评价 5.1 社会效益 5.1.1 带动当地社会就业:查看员工档案。本项目员工8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15分
20、;本项目员工5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10分;本项目员工3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5。5.1.2 助力当地扶贫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供应认定看法,通过就业、兼业等方式推动当地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进行综合评价。5.1.3 有力推动了当地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爱护与传承:示范区(点)所在地县、乡(镇)政府供应认定看法,综合评价。5.1.4 拓展了当地文创产品类型:形成10种以上文创产品得10分;形成6种以上文创产品得6分;形成3种以上文创产品得3分。5.1.5 文化资源的爱护性开发利用效果明显:通过文化演出、动漫创意、主题展演、文物展示、非遗传统技艺展示、互联网+中华文明、AR/VR深化体
21、验或历史民俗文化体验等方式对当地文化进行活化开发。(专家酌情给分)5.2 经济效益 5.2.1 年接待人数:年接待人数达60万人以上得20分;年接待人数达50万人以上得15分;年接待人数达30万人以上得10分;年接待人数达10万人以上得5分。5.2.2 年综合收入:年综合收入10000万元以上得30分;年综合收入5000万元以上得20分;年综合收入3000万元以上得10分;年综合收入1000万元以上得5分。5.2.3 干脆推动当地财政收入:年纳税额3000万元以上得10分;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得8分;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得6分;年纳税额200万元以上得4分。6 创新示范 6.1 体制机制
22、创新 6.1.1 管理机构与协调机制创新:创新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且有示范意义。6.1.2 市场投融资机制创新:创新市场投融资机制,且有示范意义。6.1.3 多规融合及规划实施管理创新:多规融合及规划实施与管理有创新举措。6.2 业态融合创新 6.2.1 业态融合产品创新: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业态产品上具有特色显明、科技感强、生态性好,新业态产品具有示范意义。6.2.2 业态融合模式创新:在融合方式、融合技术、融合手段进行创新,融合模式具有示范意义。6.3 公共服务创新 6.3.1 道路交通建设及交通服务创新:创新道路和停车系统建设、供应共享车或其他环保交通设施租赁服务的。6.3.2 游客
23、服务创新:游客中心达到国家4A级景区标准,供应智能导览、才智讲解和特性化定制服务。6.3.3 厕所革命创新:旅游厕所达到国家AA级以上标准,且厕所革命推动力度大、效果好、管理优。6.3.4 环境卫生整治创新: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6.4 运营管理创新 6.4.1 运营管理模式创新:经营与管理模式有创新示范意义。6.4.2 才智旅游服务创新:创新采纳才智化等手段为游客和旅游企业供应特性化服务。6.4.3 发展经营模式创新:针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经营模式上创新。6.4.4 标准化服务创新:创新制定省级以上标准化特色旅游服务。6.5 品牌推广创新 6.5.1 品牌效应
24、示范:创建期间获得2项以上国家级品牌荣誉加10分;创建期间获得1项国家级品牌荣誉或4项以上省级品牌荣誉的加8分;创建期间获得2项以上省级品牌荣誉加5分。6.5.2 营销方式创新:创新营销推广方式,取得突出效果,并且具有示范意义的加10分。4.4 示范区(点)的创建管理措施4.4.1 每年的 11 月份,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评定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定总分达到 300 分以上的,被列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创建单位;示范区(点)创建单位通过 1 年的创建期后,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的验收、审核、认定和颁牌等程序,验收总分达到 450 分以上的,则正式
25、认定为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4.4.2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已通过认定的示范区(点)进行巡检、考核,并将考核状况刚好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对示范区(点)进行抽查和调研,刚好了解示范区(点)的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和看法建议,建立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政策和规范创建实施方法。4.4.3 示范区(点)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旅游者权益、发生重大平安事故、出现生态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文物本体或两线范围内有违法行为,造成严峻后果或屡经整治效果不明显的,由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执行一票推翻权,撤销其申创江西省文化
26、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的资格,两年之内不得再申请。附录 A: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申报表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所在地市:申报时间:年月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制表DB36/T XXXXX2020 1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申 报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报示范区(点)名称 申报示范区(点)范围 申报示范区(点)运营管理机构基本状况 机构名称经营性质组织架构(股权构成、部门设置、人员编制等状况) 申报示范区(点)法定代表人 姓 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手机)申报示范区(点)主要负责人 姓 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
27、话(手机)申报示范区(点)详细联系人 姓 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示范区(点)具体地址示范区(点)总体规划面积 公顷 示范区(点)实际已建面积 公顷 示范区(点)规划建设时间年 至 年 规划总投资万元实际已投资万元 上年度接待人数万人 上年度综合收入万元DB36/T XXXXX2020 2 旅游资源及 文旅产业发展概况(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总体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的实施状况(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所获品牌荣誉(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状况(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状况 (空白不足可另加附页)DB36/T XXXXX2020 3 申报项目单位看法法定
28、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 行政主管部门看法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文化和旅游 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看法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定看法 (单位盖章) 年 月日DB36/T XXXXX2020 4 附录 B:江西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评分细则 本细则分为共 6 大项,共计 500 分,各大项分值为:1- 规划引领 50 分,2- 政策扶持 50 分,3- 业态融合 100 分,4- 运营管理 100 分,5- 效益评价 100 分,6- 创新示范 100 分。全部申报项目必需满意申创必备条件,才具有参加创建评定资格。申创项目
29、评定总分达到 300 分以上即可列为示范区(点)创建单位,创建单位验收总分达到 450 分以上即可认定为示范区(点)。序号 评分项目 检查说明与评定依据方法 大项分值栏 中项分值栏 小项分值栏 自检分得分 栏 初审单位 计分栏 评定单位计分栏 1 规划引领501.1 规划编制15 1.1.1 编制示范区(点)总体规划 注意多规融合,与国土空间规划(含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爱护规划、农林水专项等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连接,功能分区与总体布局合理,文化主题突出,发展定位明确,产业体系清楚,符合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状况,规划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101.1.2 编制示范区(点
30、)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并配套了实施方案 制定涵盖了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公共服务、营销推广等方面内容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配套了实施方案或行动安排。 51.2 规划审批 10 1.2.1 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通过专家评审,有当地人民政府的政府批复文件 61.2.2 当地政府部门审批 通过专家评审,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职能部门出具的部门审批看法文件41.3 规划实施 包括土地利用、业态布局、配套设施与基础工程设施等;25 1.3.1 全面实施 规划中的各项建设项目和规划设计方案得到全面实施 20DB36/T XXXXX2020 5 1.3.2 基本实施 规划中的主要项目
31、设施和规划设计方案得到基本实施 5小 计 2 政策扶持502.1 政策扶持 20本地政府 制定扶持政策 示范区(点)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制定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扶持政策(含土地保障、财政补贴、税收实惠、金融服务、文化爱护共五方面,每项得 4 分)和工作实施措施。 202.2 政策落实 30 2.2.1 落实上级政府政策 示范区(点)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政府扶持政策。 102.2.2 落实本地政府政策 示范区(点)落实本地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扶持政策。20小 计 3 业态融合1003.1 旅游餐饮 15 3.1.1
32、文化主题特色餐饮 供应有体现示范区(点)自身文化特色的主题餐饮产品或场所83.1.2 地方小吃 供应有地方风情小吃产品或场所 5 大众餐饮 供应有大众化餐饮 23.2 旅游住宿 15 3.2.1 文化主题住宿 建设有示范区(点)自身文化特色的主题酒店、主题民宿或主题客栈83.2.2 特性住宿产品 供应有露营地、帐篷、房车、集装箱等特性化的住宿类型 53.2.3 一般酒店或 旅馆 供应有星级酒店或大众化旅馆 23.3 旅游购物 15 3.3.1 文创主题系列产品 有文创主题系列产品购物和特性化的定制服务及营销体系 103.3.2 旅游纪念品或土特产 具有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实体展销交易 5DB3
33、6/T XXXXX2020 6 场所或有依托各类网络购物平台 3.4 文化展示与 体验 35 3.4.1 文化展示 有展示非遗文化、地方民俗文化和自身主题文化的产品和场所;有固定的文物展览与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 153.4.2 文化演艺 有人文戏剧、文化演艺、主题表演、文化节事活动和场所 103.4.3 文化体验 有参加互动的文化创意体验产品 103.5 商务会议 5商务会议设施 有供应商务会议的场所及设施 53.6 康养度假 5康养度假设施 有为老年人、亚健康人群服务的康养度假设施 53.7 研学培训 5研学培训设施 有为青少年学生研学教化、人文科普、政府和企业培训等场所设施 53.8 消遣休
34、闲 5 消遣休闲设施 有为游客供应唱歌跳舞、棋牌、书画、品茶、健身运动等休闲活动的场所设施,每项得 1 分。 5小 计 4 运营管理1004.1 企业文化 20 4.1.1 产品形象 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及产品形象,已经形成外在的企业标记并被应用在导览系统、产品包装、宣扬等方面。 54.1.2 社会形象 定期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或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 54.1.3 企业人员形象 企业人员具有自身文化标识性的统一着装,制定了企业行为规范要求 54.1.4 日常培训机制 自建培训系统,每年定期组织相关培训项目或讲座 5DB36/T XXXXX2020 7 4.2 游客投诉及看法处理 20 4.2.1
35、游客投诉处理15 投诉处理制度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 2 投诉处理设施 有投诉电话 1 分,有投诉办公室标记 1 分,有投诉信箱、看法本等 1 分 3 投诉处理过程 制定了投诉处理过程规定,即时处理得 5分,24 小时内处理得 3 分,2 日内处理得1 分,超过 2 日处理不得分。 5 投诉处理效果 检查投诉处理记录,对于重大投诉可向投诉人了解反馈看法。投诉处理服务看法良好得 3 分,投诉处理记录完整细致得 2 分。 54.2.2 游客看法征询 能实现定期征询(一年不少于 3 次)得 2分;对征询看法有相应分析、改进措施得3 分 54.3 营销宣扬 25 4.3.1 互联网宣扬 有微博、微信公众号
36、、今日头条、抖音等互联网产品绽开宣扬推广(每月不少于 5次) 54.3.2 电视电影宣扬10 节目形式 有介绍示范区(点)专题片的得 5 分,其他广告宣扬和介绍形式的得 3 分 5 播放级别 国家级电视台得 3 分,地方台得 2 分 3 采景地 作为电视剧或电影采景场地 24.3.3 客源地宣扬10 客源地营销公司或办事处 在本项目的主要市场客源地设立了营销宣扬分公司或宣扬办事处 104.4 平安管理 近两年内发生过游客死亡或重残等平安事故,且项目区负有主要责任或运营管理责 35DB36/T XXXXX2020 8 任的,此项不得分 4.4.1 平安管理机构5 平安机构制度及人员 设置有平安管
37、理机构、制度,配备有平安管理人员 3 平安巡查 形成定时巡查制度,能有效维护平安秩序 24.4.2 平安设施10 平安警告标记标识 在恰当位置配置齐全、醒目、规范的平安警告标记标识 1 才智消防、监控报警设备 有才智消防、适时监控与一键报警等设备 6 巡游、游乐设施平安 检查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游乐设施、水上游乐设备、地面防滑处理、无障碍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4.4.3 平安宣扬5 平安说明或 演示 平安说明或须知等平安信息是否齐全,并通过视频、广播系统、移动终端等发布;平安须知是否有图形显示和中外文比照,并置于醒目位置;是否针对有肯定风险的游乐项目游客游玩前进行平安演示或讲演 3 平安广
38、播 是否在水上项目、竞技游乐项目等安装有平安广播或平安警示导览设施 24.4.4 环境容量5 容量核定 科学合理核定示范区(点)最大承载量 2 容量公布 通过示范区(点)广播系统、信息大屏、触摸屏、微博、微信、短信、网站等平台进行发布 34.4.5 应急处置10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有特别状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如恶劣气候,突发灾情、暴恐、食物中毒等(4分);每年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2 分)6DB36/T XXXXX2020 9医疗服务 应设置有医务室,至少配备有医务人员、急救箱、日常药品、急救担架。4小 计 5 效益评价1005.1 社会效益 40 5.1.1 带动当地社会就业 查看员工档案。本
39、项目员工 8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 15 分;本项目员工 5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 10 分;本项目员工 30%以上为本地员工得 5 分;155.1.2 助力当地扶贫工作 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供应认定看法,通过就业、兼业等方式推动当地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进行综合评价。 55.1.3 有力推动了当地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爱护与传承 示范区(点)所在地县、乡(镇)政府供应认定看法,综合评价 55.1.4 拓展了当地文创产品类型 形成 10 种以上文创产品得 10 分;形成 6种以上文创产品得 6 分;形成 3 种以上文创产品得 3 分; 105.1.5 文化资源的爱护性开发利用效果明显 通
40、过文化演出、动漫创意、主题展演、文物展示、非遗传统技艺展示、互联网+中华文明、AR/VR 深化体验或历史民俗文化体验等方式对当地文化进行活化开发。(专家酌情给分)55.2 经济效益 60 5.2.1 年接待人数 年接待人数达 60 万人以上得 20 分;年接待人数达 50 万人以上得 15 分;年接待人数达 30 万人以上得 10 分;年接待人数达10 万人以上得 5 分。 205.2.2 年综合收入 年综合收入 10000 万元以上得 30 分;年综合收入 5000 万元以上得 20 分;年综合收入 3000 万元以上得 10 分;年综合收入1000 万元以上得 5 分。 30DB36/T
41、XXXXX2020 10 5.2.3 干脆推动当地 财政收入 年纳税额 3000 万元以上得 10 分;年纳税额 1000 万元以上得 8 分;年纳税额 500万元以上得 6 分;年纳税额 200 万元以上得 4 分。 10小 计 6 创新示范1006.1 体制机制创新 15 6.1.1 管理机构与协调机制创新 创新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且有示范意义 56.1.2 市场投融资机制创新 创新市场投融资机制,且有示范意义 56.1.3 多规融合及规划实施管理 创新 多规融合及规划实施与管理有创新举措56.2 业态融合创新 20 6.2.1 业态融合产品创新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业态产品上具有特色
42、显明、科技感强、生态性好,新业态产品具有示范意义106.2.2 业态融合模式创新 在融合方式、融合技术、融合手段进行创新,融合模式具有示范意义 106.3 公共服务创新 20 6.3.1 道路交通建设及交通服务 创新 创新道路和停车系统建设、供应共享车或其他环保交通设施租赁服务的。56.3.2 游客服务创新 游客中心达到国家 4A 级景区标准,供应智能导览、才智讲解和特性化定制服务56.3.3 厕所革命 创新 旅游厕所达到国家 AA 级以上标准,且厕所革命推动力度大、效果好、管理优56.3.4 环境卫生整治创新 创新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 56.4 运营管理创新25 6.
43、4.1 运营管理模式创新 经营与管理模式有创新示范意义 56.4.2 才智旅游服务创新 创新采纳才智化等手段为游客和旅游企业供应特性化服务。 56.4.3 发展经营模式创新 针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经营模式上创新106.4.4 标准化服务 创新 创新制定省级以上标准化特色旅游服务。56.5 品牌推广创新 20 6.5.1 品牌效应示范 创建期间获得 2 项以上国家级品牌荣誉加10 分;创建期间获得 1 项国家级品牌荣誉或 4 项以上省级品牌荣誉的加 8 分;创建期间获得 2 项以上省级品牌荣誉加 5 分;10DB36/T XXXXX2020 11 6.5.2 营销方式创新 创新营销推广方式,取得突出效果,并且具有示范意义的加 10 分。 10小 计 总 计A